林先生本名林岑,早些年是北城盛隆集团CTO,后因为泄密遭行业封杀,从此查无所踪。
任谁也不会想到,曾经在联盟研究院屡屡获奖的林副院长,而今会沦落为丧家之犬,在遥远的芬利沃当起了兖教信徒。
兖教供奉的是一位邪神,无名无画像,仅靠当地口口相传,但鲜少有人会这样大张旗鼓的为他举行献祭仪式。
林岑是第一个。
而我为了取得他的信任,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样好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仪式在周三,我鞍前马后,替他出谋划策,除掉叛徒,找寻最合适的献祭人选,自愿为了他那可笑的信条去死。
但这还不够,林岑心思缜密,我曾花了半年时间才从学校里走到他身边,所有人都说我攀龙附凤,恨不得给林岑当狗。
在他的眼里,也恐怕再难找到我这样的好狗。
我从不看过程如何,我只看结果。
至少事情如我所预料的一样,在被林岑点名相跟的时候,那群小崽子和我一块升了官,搬进了独栋别墅,所有人就算面上不悦,但见到还是要弯腰尊称。
这只是第一步,我的目的远高于此。
但绊住我的永远是自己人,一群天天哭唧唧的小屁孩。
自己受伤要哭,我受伤还要哭,伤心了哭,开心了还要哭。
我每天累死累活,拖着一身伤回家,然后开始坐下一个一个哄,哭得最狠的永远是陈乐乐。
明明是六个人里面第二大的,也不知道帮我分担,哭起来没完没了,眼睛总是通红湿润的。
我并不排斥,没有人会排斥被关心的感觉,但时间长了,我真的身心俱疲,头脑发痛,有时候会想一炮把他们全部轰死。
就像现在,不知道是那个王八蛋走漏了风声,和他说我明天会上去当祭品,把头颅献给邪神大人。
陈乐乐紧咬着唇,双眸颤抖,“你为什么要上去?”
“想上就上了。”我靠在沙发上,示意他小声一点,不要把已经睡醒的人吵醒。
“可是你会死的……”
“我每次出去,每次都会面临死亡风险。”我说,“只是明天的风险会大一点。”
陈乐乐闻言像是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字一句,“大……一点?”
“你知不知道……献祭上会做什么……你凭什么觉得你能活下来?!”陈乐乐喘着气,极度崩溃般,“你每天回来带着一身伤,伤口结痂的程度越来越慢……那些引导神经敏感的药品打在你身体里,一天不落,现在连我找来的解药都不管用了,你知道你以前就算骨头断掉都不会在意,现在被划一刀手都会抖吗?!”
“你凭什么……凭什么觉得……你……你能挺过来啊……”
我安静片刻,没有回话。
我还真不确定。
献祭只有一个流程,以血凝泽,以骨为肥。
简单点来讲,就是用血液浇灌邪神像下面的水晶兰田,用骨头当作养料,以血肉补成土地。
打特制凝血剂,用剔骨刀一点一点把人身上的肉挖下来,取出骨头插进土里,一共206块,分为206天执行。
但这是以前的规矩了,我从不做死亡率100%的局。
林岑道听途说,在邪神像面前活下来的孩子会得到眷顾,会长命百岁,是气运之子。
我不能保证在缩减献祭流程后,仅抽掉十根骨头能不能活下来。
我不是神,但只要三天,哪怕我在最后一天最后一秒还残存一丝意识,我就是那个气运之子,林岑也不会让我死掉。
陈乐乐的话很点醒我,我这段时间被拉去充当实验品太长时间了,身体机能很差,对痛感的感受也提高了数倍,这很有可能引发创伤性休克。
“我不确定,但我必须活下来。”我静静看着他,“你声音小一点,别把他们吵醒。”
这时候,任何安慰的话都没有作用,我只能尽可能降低自己死亡的风险。
“你为什么一定要去?”陈乐乐红着眼睛,小声道,“我不想让你死……”
“因为我要坐上林岑的位置,我要杀了他,得到芬利沃的管辖权。”
林岑空有权力,却不知如何利用才能利益最大化,不知道收揽民心,不知道北城联盟政府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
我必须尽快坐上这个位置。
不仅是为了这群小屁孩,更重要的是半年前在古口执行一个短期任务时,我遇到了当年那个小孩。
他认出了我,说希望我能在芬利沃有更大的主导权,语气已经到了恳求的地步。
我从出来后就对他的行踪一无所知,当初实验的地方早就被联盟一窝端了,爆炸余**及甚远,上了各个国家的版面新闻,我以为他死了。
他帮过我,年龄和陈乐乐差不多,在我看来还是个小孩子,我答应了他。
答应的事情是不能反悔的。
我看着陈乐乐抽泣的脸,于心不忍,毕竟看着他长大了三年,我揉揉他的头,让他听话。
“明天给自己和他们下高剂量迷药,乖,别去看了。”我说,“相信我,我会活下来的。”
这句话在我真正站到邪神像面前时得到验证,答案是否。
我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骨头真正剥离身体的痛。
我记得在实验室的时候,这是经常做的事情,而痛觉提高数倍后,习惯的痛苦也变得不再平常。
夏日炎热,伤口腐烂生蛆,我没能坚持到第九块骨头就倒地不起,眼前一切都像蒙了层雾,最后变成飘渺的云,流向离地面几万里的高空。
意识消失的最后一秒,我听到林岑和别人交谈的声音,那人语气轻快,像在挣得一件战利品。
“林先生,上次的赌约为我胜,这人你不要我可看上了,不如就今天履行承诺吧。”
“他不行,能坚持到现在可是个稀罕玩意,不瞒你说,我还指望他接收我的事业呢……”林岑语气淡然有力,不像是在说假话。
“好吧,那我只能挑个别的喽。”
“听说你前几天在青少年监察所捡到个孩子,我看了生辰八字,很喜庆,送给我怎么样?”林岑突然说。
“我的生辰八字也很喜庆,你看我怎么样?”
“别跟我看玩笑了……”
“那你也少跟我开玩笑,就你的手下,每天找来给你冲喜的人还少吗?一天到晚就知道惦记别人家孩子……”
我听着两人交谈,身体被抬起来,伤口再次受到重创,彻底晕死过去。
醒来后一切都按照我原有的方向走。
我不知道林岑是什么意思,休养后的某一天,他握住我的手,说从今天开始,我就可以跟在他身边只为他办事,不受其他任何人调遣。
我不信,一个狂热的兖教信徒可以可以为了我违背规则,于是我处处小心,终于在一次次的试探里获胜。
那是一次海上反叛,在运货途中船员放海盗进船,烧杀抢掠,血气冲天,近乎没有一个人逃离。
林岑被同我一块被绑起来,脚下就是定时炸弹,这种结不难解,凶器偏向我这边,我听他装着说了许多好听的话,然后把炸弹绑在我脚上,佯装死结打不开的样子。
“他们绑得太紧了,我只能解开一个,快没时间了,一会我一动你就跑……”
“一定还有别的办法,你别冲动……”林岑满是担忧的话和神态表情真的可以去影视节上领奖了。
我不再言语,只是算好时间,在炸弹即将爆炸的前夕,用力把林岑顶了出去,随后转身跳海,动作丝滑流利。
下一秒,海上掀起千层巨浪,船翻人落,远处有直升机飞过来。
我动作快,最后的诊断结果是被震断了三条肋骨。
至此,我彻底成为林岑的心腹。
计划杀他是在两年后,我需要培养自己的势力,在这一点上,曾经那个和林岑交谈的男人和我达成一致。
他叫苏寻,不过他有很多种身份,这个名字也是假的,没人知道他真正叫什么。
我们互惠互利,但他这个人很奇怪,完全查不到任何信息,倒是查出来一堆前男友,警察,老师,画家,上次见面又和一个高中生暧昧不清起来。
我很佩服他这种每天切换名字,性格,在不同人面前还能掌握不同聊天话术且不串台的人。
我有虚心请教过,如果掌握了这项技能,我会省掉许多麻烦。
苏寻让我先试着对他撒个娇,卖个萌,抱着他腰喊“哥哥你疼疼我~”。
我尝试了一年半的时间,没有一次是成功的,这让我感觉到十分挫败。
即使在后来联手杀掉林岑走向高位后也没有获得这个技能。
这种东西可能是需要极其强大的天赋,就像陈乐乐一样,不用教就会,就可以十分自然的搂住我的腰叫哥哥。
那时我尚且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只当他是寻求安慰或者把我当沙发了。
直到很多年后,我被下药拖进房间,浑身燥热,信息素味道满天飞。
从八年前开始,我就不记得我是个alpha,腺体在实验下早已失去生机,平常人们最脆弱的地方对我无效,熟悉我的人根本就不会朝这里下手。
我是实在想不出陈乐乐想干什么,已经放肆到对我下药了,内心有一条锁链压制着猛兽,强迫我不能对他动手。
可对方完全不知节制,更变本加厉的凑上来,我控制不住地掐住他的脖子,陈乐乐却还是在冲我笑,生理性泪水从眼角流出,口中小声叫我哥哥。
我受不了他哭,喘着气把人绑起来,自己跑了出去。
先和苏寻打了一架,见血身上的燥热才勉强消退,他出来又给我打了一针,语调不满,“大半夜顶着一身信息素来我这里,没礼貌。”
“他给我下了药,可我分明记得我的腺体废掉了……”
“那肯定不是一天两天了,就你这身体情况,春药没有个一年半载药根本对你起不了作用。”
“什么药?”我脸上浮出茫然的情绪。
“针对s级alpha易感期障碍而研发的特制春药,一般用于房事,你也可以理解为……他觉得你肾不好。”苏寻八卦之心燃起,“你不是招惹上人家omage了?”
“……就算有仇也应该下毒药吧?”我不理解。
“那就是喜欢你,爱你,想跟你上床,跟你说个话忒费劲呢……”
喜欢我?
与我而言,这是一种陌生的事物,陈乐乐喜欢我,这更是一种陌生到不能在陌生的东西。
我连夜读了《ABO人体结构梗概》,《高等生物》,《喜欢一个人的八百种表现》……从而得出结论——
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我都对陈乐乐没感觉。
我比他大五岁,他和那一群人在我这里都是弟弟,我习惯照顾他,是因为他脾气大,很爱哭,我不喜欢看任何人哭。
所以我去找他说清楚,听着他声泪俱下的控诉,“我以前问你,你不是这样说的,你说你喜欢我,不讨厌我……”
我耐心解释,“我确实喜欢你,可我不只喜欢你一个,这只能代表我对你的高度信任,不是想和你接吻,甚至上床的那种喜欢。”
“可是拥抱也可以算在里面,我每次抱着你睡觉你都不会拒绝,这都是很亲密的人之间才会做的事……”陈乐乐坐在沙发上,话都快说不出来。
“那是因为你在哭,而且我不止你一个人抱着我睡过觉,他们害怕的时候也有抱着过我睡觉……”
我想我真的可能是对他们太好了,都惯成这个样子了。
“况且如果我喜欢你,你还需要给我下药吗?”我抬起他的下巴,把他脸上流下的泪擦掉,“我只是腺体坏了,又不是阳痿。”
“如果这样让你误会,我们就回归到陌生的关系……”
我觉得有一部分错在我,我不应该总宠着他,把他当小孩,以至于他会产生这种荒谬的念头。
或者我应该多读一点书,多摄入点情绪,让自己对其更敏感一点。
“不要!”陈乐乐拉住我的手不断摇头,“不要……我错了……不要……不要和我保持距离……”
我当然不能答应,他这个样子,提早五年就给自己下药,让坏掉的腺体变得不受控制,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样子。
这对我造成伤害不深,我也不在乎,但他必须对我脱敏,继续相处,双方都心知肚明,痛苦的只会是陈乐乐自己。
沙漠里一杯近在眼前却不能饮用的水,还不如从未出现。
我不能给他任何飘渺的希望。
过了半年,被我安排在远方的陈乐乐打电话和我说,他很痛苦,以命相逼,让我去找他。
见到时他人瘦了一圈,桌面上是人体头颅标本,用大头针别着,皮肤纹路,肌肉走向都被改过,骨骼形态都与我别无二致。
我人生中第一个打在朋友脸上的巴掌,是陈乐乐的。
“你是不是疯了?”
“你我见不到,做一个也不行吗……”他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动作幅度间,袖口里面的自残伤疤清晰可见。
“你想让我把你关到精神病院吗?”我忍着情绪,低声审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很早啊……你又不在乎,我不想和他们说话,就把他们都杀掉了……”陈乐乐开口抱怨,“他们长得一点都不像你,我修修改改,弄了好长时间,下次派点骨相的人过来,我会轻松许多……”
太荒谬了。
我根本无法理解,我也相信这种变化不是半年就能形成的,他以前可是个连鸡都不敢抓的人。
我亲手调查,字字筛啄,我想告诉我这一切都是我处理不当导致的。
可结果却是陈乐乐早在学校时期就杀过人,15岁。
对方是我从海上救过的一个小男孩。
我记得陈乐乐和我说,他是被外营的人打死的,他说他很害怕。
我并不讨厌伪装,从小到大,我从来都不会向身边的人索取真心,在这里,试探包装才能活命。
但我不能接受无底线的,在我控制范围外的欺骗,陈乐乐更是不行。
用他的话来讲,就是我抛弃了他。
确实,我不能接受他继续留在我身边,我不要他了。
像一只小鸡仔发怒,从那之后事事都跟我对着干,时不时要来啄我一下。
陈乐乐本事比我想象中要大得多,仅一年就在芬利沃西码头成了事,变成人人敬畏的陈总。
我再一次见到他是一次大型恐怖活动。
绑匪控制了棉质布料制作的大型工厂,里面一共364名员工,连带着高层,方圆一公里的老少妇孺,枪声伴着哭声,震天动地。
主使是我手下的一个叛徒,徐记观,因为私自贩卖药品被我打断了双腿,后来逃到了陈乐乐那里求情寻求庇护。
这种大规模恐怖袭击一定不能成功,芬利沃近些年本就民心不稳,权势分裂,如果成功了,那高层就会彻底失去威信力,人人成为惊弓之鸟,我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恰逢此时,陈乐乐找到我,要和我谈一笔交易。
他可以放弃西码头的事业,将所有人都派遣到我这里,条件是,芬利沃北方的控制权。
这并不够诱人,我把合同推还给他,施以提醒。
“就算有控制权也没有作用,他们看人不看规矩,如果你想要,最好的办法是杀了他,或者……杀了我。”
陈乐乐闻言并没有说话,反而以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片刻后,他说,“我没有想让徐记观这样做……”
“你只是想用他们的命来威胁我。”我点名,“沉默和同意没有区别。”
一个码头的小手下,残着腿,没有主子的授意,又怎么会有如此庞大的号召力。
“那你把我们以前住的那栋别墅给我。”
“那片土地整改,房子早拆了。”
“那你就把你的命给我吧。”陈乐乐说着又哭了,不同寻常,这次只是眼泪不停往下流,表情却是冰冷的,“我们两个和他们一起死掉。”
我没有回答,沉默地看着他,试图理解这句话。
最后气极反笑,说,“陈乐乐,用你的命威胁我,这已经不管用了。”
我只当这是他的气话,却是真的没想到,陈乐乐是真的,想杀了我。
我有关注过他的精神情况,医生说他有很严重的人格分裂和毁灭倾向,所以平常的小打小闹我从未放在心上,也根本不会去理会。
他闹够了,自己就会安静下来。
我从不认为他会对我构成威胁。
所以当真正爆炸声来临时,我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热浪翻滚,火光冲天。
无数人的惨叫哀嚎,崩溃痛哭,都变成再也拼不起来的血肉残肢,泯灭在明天的国际新闻里。
这是我从未想过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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