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的间隙,岑桉去楼下买了杯咖啡,放在纪明月的桌前:“请你喝咖啡,昨天谢谢你啦。”
纪明月抬头,对她笑了笑:“举手之劳啦。”
她也没推辞,捧着咖啡喝了一口,她忽然问:“听你口音不像北方人,南方哪里的呀?”
岑桉的空椅上坐下:“我是南京人。”
“我也是!”纪明月眼睛一亮,语气都轻快了些,“你是南京哪的?鼓楼?秦淮?还是浦口?”
“鼓楼。”
“也太巧了吧,我家也在那边。”纪明月往椅背上靠了靠,语气里带上点怀念:“来北京之前我还特期待,想着终于能看看首都的春天,结果来了才发现,还是咱们南京好。春天的梧桐大道,阳光透过叶子洒下来,落一地碎金似的,多舒服,多美啊。”
岑桉被她的话勾得也有些想念南京,弯了弯嘴角:“北京也有它的好,天气不错的时候去玉渊潭看樱花,或者去颐和园走一走,也很舒服。”
“好啊,之前只听说过这两个地方,还没找着机会去。”
下周一就要换新的科室实习了。
起初,岑桉并没有把高教授那番话放在心上。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她周一转到心内科的时候,带她的老师真的是高教授。
岑桉在心外科实习的第二周,高教授亲自做了一台心脏搭桥的手术。
岑桉穿着略显宽大的绿色刷手服,站在手术间的角落,这是她第一次观摩心外科大拿做手术,心脏像揣了只兔子般砰砰直跳。
“岑桉,站到我这边来。”
被喊到名字,岑桉快步挪到高教授身侧的无菌区边缘。
高教授握着持针器的手稳如磐石,目光没离开术野,声音透过口罩传来:“看这里。”
他微微侧头,示意她看向暴露的血管吻合口:“搭桥的关键不是搭,是通。你看这两根血管的角度,差一度,血流阻力就会变。”
岑桉屏息点头,认真听着,不敢有片刻分神,眼睛盯着那两根在灯光下泛着淡粉色的血管。
忽然,高教授的动作顿了顿,对器械护士说:“给我一把精细镊。”
他接过护士递来的镊子,转而递给岑桉:“帮我把这边的组织轻轻牵开。”
岑桉连忙接过,抿了抿唇,手尽量保持稳妥。初入手,她因紧张而力度稍大,血管被轻轻压迫。
高教授在一旁轻声引导:“松一点点,对,就像这样,血管不能受压迫。”
她依言调整,渐渐地找到了那种感觉。
手术结束时,已是晚上。
高教授摘下口罩,对一旁的助手嘱托:“患者术后监护按一级护理,注意观察尿量和四肢末梢循环,有任何异常立刻通知我。”
“好的主任。”
交代完工作后,他才看向一直默默站在角落有些出神的岑桉,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条一次性温湿毛巾递给她。
岑桉从刚才的手术中回过神,双手接过毛巾,手心传来阵阵暖意。
“今天看得怎么样?回去写一份手术观摩总结,明天早上交给我。”
“好的,高教授。”
高教授像一个慈爱的长辈一样,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温声道:“第一次看大手术,没晕台,还能跟上节奏,很不错了小姑娘。”
听着他这番认可的话,岑桉轻轻地点了点头,鼻尖忽然有点发涩。
在接下来的实习,只要高教授有手术,都会带着她上台观摩。
遇到不懂的问题,岑桉会记下来,去楼下买上那么一杯咖啡,找准高教授不忙的间隙,虚心求教。
她心里清楚,学医这条路,能遇上一位好老师,能少走很多弯路,她格外珍惜这个机会。
晚上回学校,还没走到寝室门口,就听到了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声。
推开门,只见余诗诗坐在床沿,肩膀耸动得厉害,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两个舍友正围着她轻声安抚,却怎么也止不住那哭声。
见岑桉回来,两个舍友给她递了个眼神,寝室长叹了口气:“桉桉,你快劝劝诗诗吧,我两嘴皮子都说破了。”
岑桉走过去,她们悄悄退开,把空间留给了她。
“桉桉……”余诗诗抬起布满泪痕的脸,声音哽咽得几乎不成调,“我和蒋哲分手了,他根本就不爱我。”
“你别哭。”岑桉不会说安慰人的话,只能拍了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又抽了两张纸帮她擦眼泪。
“他肯定爱你,你好好睡一觉,一睁眼,说不定就到楼下等你了。”岑桉印象中,他们从大一就开始谈恋爱,一直到大四,吵架的次数细数也挺多的。
但一般情况下第二天蒋哲就会到宿舍楼下求复合,一手校花一手礼物,两人很快也就和好了。
“这次没有那么容易和好了。”余诗诗擦了擦眼泪,缓了缓,将他们这次争吵的矛盾说了出来,“我和他谈了整整四年的恋爱,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昨天他妈妈给他打电话,问他明年毕业了有什么打算,说北京压力太大,希望他回家乡发展。蒋哲一口就答应了,他根本没有想过我。”
余诗诗是北京人,家庭条件也十分不错,还是家里唯一的独生女,父母很疼她,毕业后自然是希望她留在北京的,不可能让她到别的城市去。
而蒋哲是浙江人,听说也是家里的独生子。
这种时候,只能看谁愿意为爱低头妥协了。
岑桉抿唇,她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也没办法感同身受,不知道该怎么给余诗诗出主意,只能口头安抚她的情绪。
一直到后半夜,余诗诗哭累了才睡下。
周末,岑桉空闲了一天,主动给陆淮洲发了消息,想请他吃个饭。
无关风月,只为“报恩”。
她知道自己成为高教授的学生不是巧合和运气,是那天陆淮洲随口的一句话,才让她得到了这个宝贵的机会。
或许对他而言,这只是一句话的事,可于她而言,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
她没忘记这份“恩情”,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岑桉挑的是一家日料店,这些日子她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进步,还点了两盅清酒庆祝。
席间,她喝了点酒,愈发兴奋,有些忘乎所以,滔滔不绝的和陆淮洲分享着自己在医院的进步,以及得到高教授赞扬时的喜悦,说得绘声绘色。
陆淮洲坐在对面,穿着一件领口微敞的黑衬衫,姿态慵懒。他没有多言,只是一直含笑看着她。
只是,他眼底有一种她读不懂的情绪。
是什么呢?
是温柔?是欣赏?还是她不敢细想的喜欢。
岑桉试图揣摩了一下,最终无果,她不由失笑,她好像看不透他。
温热的清酒渐渐上头,她的脸颊泛起了好看的红晕,望着他眼底盛着的笑意,忽然停下了话头,有那么一瞬间,她被他好看的笑容迷的失了神。
该怎么形容他,迷人的要命。
酒精放大了情绪,成功的喜悦、对他的感激,还有那压在心口迟迟未散的、因他而起的委屈,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她生出一种不管不顾的冲动。
也有那么一瞬间,岑桉心想:坏人放下屠刀立地就能成佛,好人要历经八十一难取得真经。
——我想做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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