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羽书终于也感受到有一种乐趣是扒护栏。这里建筑宏伟,视野里总有一大群人。抬头有一小片天空,总是纯洁的样子。
可以这么说,这间高中的教学楼只有“一幢”,四千多名学生就清清楚楚地被堆放在各间教室。他们每天机械地被启动然后投入工作,到了夜间十一点再接收命令停机——有些机器故障,会自动启停不计使用寿命地加班。
不过在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中,这幢楼是非常耀眼的。它总体呈一个“日”字,三个年级各置一横,边缘由走廊连接。高一那栋六层楼,高二四层,高三四层。由于按起伏的地形建筑,这三栋楼的高度几乎一致。
初来时,丁羽书根本不知道高一在哪里。习惯了简单的建筑构造,稍微有点设计感就让人糊涂起来。他是硬起头皮逮着一个路过的学生问路才找到的。
现在他站在栏杆边上,右手扶着锃亮的黑铁管子,一只脚别在另一只脚后跟上,小幅度地转动。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烦恼。他的眼睛也没看向任何人。
有人从身后走过,从他眼前走过,难□□露几分关怜的神情。此刻,他是真正自由的。
胡晓霜远远地看着他,有点掩饰不住笑容。她就像看见一只小猴子在抓耳挠腮。
有时候不得不惊叹,第一印象给人带来的影响。譬如说在丁羽书身上,胡晓霜看到的是阳光,自由;张黎却觉得他勤恳,友善。
其实他的班主任也有第一印象。班主任余小强还记得,那是开课后第一次午休时间,学校还没规定此时段要闭门谢客。他独自走过静静的操场,走进大门,踏入教室。他本是想随便看看,顺手打理一下,进门却一眼看见丁羽书和刘昭在角落的旧书架上翻书。
丁羽书和刘昭从没养成午睡习惯,要让他们在某天正午突然宕机,实在困难。躺在床上,眼睛说什么也不肯闭合,而且也不便搭话影响别人休息,两个上下床的人感到百无聊赖。于是丁羽书提议道:“去教室,如何?”
“再合适不过了!”刘昭赞同道。
他们轻轻悄悄从四楼下来,离开宿舍楼庇荫之地,踏入一片悬浮着蒸气的地面。他们紧贴花坛里的高树行走,不愿放过任何一片可利用的阴影。
正阳下,房屋建筑都能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每辆车子肉眼可见蒙上了厚厚一层灰。大道上不见人影。墨绿色树叶竭力保持着光鲜亮丽的一面,淡绿色的叶子却早就焉了吧唧垂下头去。空中没有飞鸟,蝉鸣急躁紊乱。临街的大门方向传来嘈杂的生活噪声。
他们一个拿着水瓶,一个捏着纸扇,都在尽力找话题来度过漫长的几分钟。他们皱着额头,汗珠便沿着皱纹蠕动;脸皮松懈时,又顺着鼻梁滑下来。
他们弯腰驼背地爬上长阶梯,终于挺到了大门口。刘昭长吁一口气,望着门外遍布的恐怖光线,惊魂未定,心想:好险啊,差一点就晒死了!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活力。在他满腹牢骚无处发泄,正准备倾注给丁羽书的时候,突然从旁边溜进来一个女生,她穿着夏季校服,刘昭立即将目光聚集在了她身上。
女生径直从入口处上楼去。他的脚步也不由自主地挪动了半寸。
当余老师进门看见他们时,两人已经尝试过一次打盹了,几分钟后以失败告终的。
他们几乎同时向老师问声好,余小强则以一贯严肃的表情点头回应。然后他们继续翻书,他在教室里转了几圈,把阳台上曝晒着的花盆挪了挪,用两条能甩出沙尘暴的脏布在黑板上擦拭。丁羽书还看见他拿着铲子扫把出门去,片刻后依旧空着铲子回来。他拍了拍手,看着估计是满意了,才从容地离去。
班主任走开后他们如释重负,说话声恣意蔓延开来。
他们注意到操场上有一个黑色的人影。
他正在不知死活地奔跑。
当整片大地都在被炙烤,没有一点生命显得鲜活,突然凭空出现个人,奔跑在无遮盖的操场上,或许只能相信他们视野前有一层水汽似的膜,它给人带来误导,其实外面根本是凉风习习的阴天。
但外面的确热的出奇。丁羽书和刘昭刚踏出阳台门,就有一扇湿热的门罩盖在身上,不用细细品觉,手里就是变得汗津津了。
他们在阳台上眺望,那男生依旧奔跑。
“他是不是在寻死?”刘昭突然说。
丁羽书在微笑:“你说得对。不过我不同意你说的话。”
“什么?”刘昭惊奇道,“难道你会觉得他在训练?好吧,十有**是在训练,但我是觉得这样做不值得。他很快就会汗流浃背,眩晕,或者说他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他会中暑的!如果一会儿还没有人经过,那他就会死。他就是在寻死。”
“没错,他已经不知死活地在做了。这件事肯定是他不得不做的。我想正是他梦想要做好的事!所以,你有没有想到点什么?对的,我有,我会因为这件事而感慨的。你知道吗,我也希望自己能为梦想的事不知死活地拼一次,像他一样,时间能自己挤出来,不去挑剔环境。”
“你也有梦想?”刘昭绷着笑揶揄道,“还没听你说过,也许我真该听你讲讲。”
“好吧,容我想想,我已经很久没遇见过它了。”
“谁?”
“梦想。”
“你还真文雅。”刘昭怂了怂鼻子道,“还‘遇见’,我以为是人呢!”
他们一起看向外面,视野里只有一个动点,不过现在他移动得十分缓慢,像夜间停留在屏幕上的小虫子。
“看,你还不信我说的话吗?”
“嗯嗯。”丁羽书点了点头。
“没准是失恋了。”
“什么?”丁羽书莞尔,忍不住拍他的肩膀,“你行,想象力,丰富。”还比了个大拇指。
有句话是,生命在于运动,静止使人长寿。尽管名言都是归纳,实现起来往往理想化,若是想实际一点,从身边来对照,却又相当贴切。
丁羽书就记得,乡里最长寿的老人就不爱动,而且不讲究什么,能吃,八十几岁了冬天也能喝冰饮料;但是生来就苦的那些人,多数走得比别人快,各种凄凉的原因,令他叹息。
他们曾靠自己不知死活的奋斗换来十几年“辉煌”的年头,只是繁华过后,又被怪疾缠身。
更令旁人叹息的是,见证过这种结局的子子孙孙,他们眼里有泪,心里有伤,有的已不再相信奋斗能改变半生,会平淡如水,懒得站起来,过一种“不出息”的生活……
丁羽书觉得他和自己想到了同一句话,没有人会不想长寿的。他看见这男生停下来,坐到角落树荫下。他看不清他是在闭口调整呼吸,随手捡起一片广玉兰树叶扇风。
“对了,”刘昭问道,“你现在有没有想起,你那个失散多年的梦想?”
“没有,无影无踪了。”
“好,你说得好。”
“啊?”
“我懂你,我知道你的意思是这样:梦想之于生活是次要的。毕竟你那个梦想肯定飘渺了几分,不然你不会主动放下,而且如此之久。”
丁羽书忍俊不禁:“你还真有智慧!”
“过奖。”
“万一,我只是换了个梦想呢?”丁羽书笑着说。
“呵呵,我知道不会的。那可不是你的性格。”
丁羽书瞪着他,突然重重拍在大腿上,无比赞同地点了头。
“兄弟,好兄弟!”他指着刘昭说,“看来你确实懂我!”
他们指着对方嗨哟叫着,好像都在告诉对方:简直不能再同意了。
陆续有人进来,他们仍坐在阳台上。
他们也能看见到处有人往楼下聚拢。有的人会看见他们,有的一瞥而过,有的则凝视几秒。丁羽书不喜欢这种感觉,他想进教室。
刘昭说:你先进去吧。
“好。不过我觉得下次不用来这么早,你看来了也没做什么,倒是把老师碰着了。”丁羽书便起身离开。
“好。”刘昭应付道,眼睛仍盯着楼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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