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后,我的步伐很慢,甚至可以说是挪不动脚。
走了两步,便想转身看闫桉。
转过身后,我有点没想到,他此刻居然也在看着我,,他的眼神望向我就像是在鼓舞着我,我心跳愈加剧烈了,像是要冲破胸膛。
视线的碰撞有点暧昧,我赶紧抬起手朝他挥挥,脸上的笑容止不住的放大。
闫桉在车窗里抬手示意我快进去,我看懂了,但是还是舍不得走,磨磨蹭蹭的,咬着唇点了点头,最后还是快步走进了楼中。
闫桉在车上看着田也背影消失后才启动车,准备离开。
我走进门后,并没有立刻进电梯,而是悄悄地躲在一旁,慢慢地探出头,看着闫桉开车离开后,才恋恋不舍的上楼。
“这怎么好像男朋友送女友回家,嘿嘿。”我有些止不住的幻想,既是作为桉桉公主梦女的自知,也是一位作为一位作家的基操,想象就是要大胆些嘿嘿。
忍不住的,走路的步伐有些雀跃,嘴里也哼起了歌。
回到家,打开门,立刻踢掉鞋子,奔向沙发躺下,拿出手机打开相册开始仔细的放大看闫桉的照片。
凌乱的头发显得有几分可爱,冒出了一些胡茬,又多了几分成熟,眼神又像是大学生般清澈,越看越喜欢。
我直接一个设置成壁纸的大动作。
放下手机又忍不住回想起今天一整天发生的事情,虽然很尴尬,但是我很满意!
“啊!!!!!”忍不住的发出土拨鼠尖叫,在沙发上乱滚,好激动好激动好激动!!!
“这是我人生最激动的一天!而且,我还有很多个今天,我爱助理,我爱助理!!!老板我爱你,谢谢你让我做助理,感恩!!!!”
微信。
田豆沙啦:老板老板,我爱你,你就是我此生唯一的板!!
小范围知名帅哥:有病吃药,谢。
闫桉回到家,坐到沙发上休息了会,拿出手机翻看了田也今天给他拍的照片。
很居家,很有生活气息的照片,不像是一个很遥远的明星,反而像是个邻家大哥哥。
闫桉开始编辑微博,准备发营业照片。
#不定时桉排更新 我来给你们交作业啦,今天生病了,有些憔悴。
后面附上了两张照片。
发完微博后,闫桉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发呆,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他有点懵,因为今天的发生的事情比他这一个月来还要精彩。
“新来的助理,挺有意思的。”
兴奋过后,我平静的窝在沙发上,不想动,懒病突然发作。
忽然手机的一条提醒,我顺手就点进去。
“!!!我我我我,我的天爷啊,真的发了!!!”
我立刻点赞,立刻评论。
【田豆沙啦:宝宝抱抱你,生病了要多休息哦「糖果」】
呵呵,姐这次名列前茅,我就不信还不翻我!!
我不停的刷新着,看着如洪水般汹涌起来的点赞评论,不祥的预感愈来越强烈。
不是,这是不是有什么玄学在里面?
微博,我恨你。
我依旧不死心的翻着,直到闫桉下线。
好了,心已死。
死之前我还是决定进超话看看,毕竟我现在已经是一个超话签到三天?还是四天来着的超级小粉丝了。
熟练的点进名人动态,看闫桉回复粉丝的每一条帖子。
“宝宝,你真的值得,好温油哦~”
咦?诶??
这个人说的话咋和我那么像?
田豆沙啦????
诶嘿?
“这不是我的ID吗?”
我诧异,震惊,激动的颤抖的点进去,“这这,这是我?”
心跳一百六了铁铁们。
说不出话,说不出一句话,激动的我原地蹬脚捶床。
“我被回复?”
“是我,啊啊啊啊啊啊啊!!!!!!我被回复啦!!!!!”
“我要截图,截图!!我要把你裱起来!!!桉桉,妈妈爱你!!!”
帖子。
【田豆沙啦:桉桉好棒!今晚等不到你的糖也没关系啦,我给你发糖!!「抱抱」「糖果」@闫桉】
【闫桉:收到啦,我也给你「糖果」】
“我要,立刻!发朋友圈,发微博,发小红书,发抖音,我要昭告全世界我被回复了!!!”启动启动,全部启动,所有软件全部启动。
微博。
【你怎么知道我被闫桉回复了?】
网友。
【豆,我不知道,网卡了,看不懂,不识字。「流泪」】
【只要你不说没人知道的,大大。】
【炫耀意味太明显,拖下去糟蹋了。「刀」】
【开心吗?开心了就快开文,饿饿,饭饭。】
“天,救命我现在好兴奋,这是正常的吗?这就是追星女吗?”
“不行,姐现在有点灵感大爆发,写文!!我要赚钱养桉桉,姐要做冲在前线的大粉丝!”
我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直冲书房,今夜我要和电脑共存!
次日。
昨晚睡得很早,闫桉今天早早的便起来了,还不到七点。
平常的他有点起床气,还是个起床困难户,今天有些令人意外。
闫桉准备去骑车。
穿好衣服装备,闫桉推着自行车出门。
夏日的早晨是凉爽的,闫桉骑车穿梭在其中,一边看着沿途的景色,一边看着路上的行人。
他喜欢观察行人,喜欢猜想他们去干什么。
一个人呆着不知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只能这样打发时间。
当我睁开眼时,已经上午十点了。
本来昨晚抱着和电脑大战通宵的想法,奈何实在是太困了,敲了半小时键盘就困了。
十点不到就睡了。
本来定了八点的闹钟,笑死,根本听不见。
我现在严重怀疑昨晚不是睡觉,是昏迷。
我躺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才磨磨蹭蹭的摸手机,既然已经这个点了,再晚晚也没关系。
“好好好,一条消息没有,难道就没人找我吗?”打开微信开着一片死寂的页面,心情有点down。
“我现在可是闫桉助理!”
“不找我算了,那我找你吧嘿嘿。”
微信。
我:hi~桉,在干嘛呢?醒了吗?
等了半小时都没有回复。
我有点疑惑:“难道还没醒?”
那就再等等。
十一点。
闫桉终于回复:怎么了?刚才在骑车。
听到微信提示音,我立刻秒回。
我:没事呀,就是想问问你在干嘛。
我:你是在骑自行车吗?
闫桉:嗯。
我:我也想骑车,我可以去找你吗?我社恐,买了车都一直没敢出去骑过,一个人骑车害怕。
闫桉:可是我已经准备回来了,中午太阳太大了,这个时候出来骑车不太好。
我:那好吧。
我:那下次可以一起吗,我是真的很喜欢骑车的。
闫桉:好的。
yesyes!下次再约就多了一个理由耶。
但是现在,我看着没有了下题的聊天界面,又开始头脑风暴。
然后呢?那今天还有什么话题啊。
约吃个饭?
怎么开口呢?
闫桉喜欢吃汉堡,辣的,让我来看看。
星期四?今天星期四?!
我:今天星期四耶。
闫桉:星期四怎么了?
我:你没听说吗!!!最近vivo和kfc联名出了一款手机!
闫桉:我不太关注这些。
我:没事我告诉你。
闫桉:那。。。他们出了什么手机?
我:肯德基疯狂星期四vivo50。
闫桉:这。。。
闫桉:确定是手机?
我拿着手机,有点后悔,忘记桉公主网速不太快了呜呜。
我:要不你读一下呢?
闫桉:「发来一条语音」。
诧异了啊,我不是这个意思呀。
但是还是点开了,闫桉软软糯糯的声音响起:“肯德基疯狂星期四vivo50。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然后姐的心为你沉沦。
不装了,直接摊开说。
我:然后就是能不能邀请你和我一起吃午饭,肯德基疯狂星期四,我们一起呀,不然我一个人,点太多吃不完。
闫桉:你为什么不找朋友一起?
我:你不是朋友吗?
手比脑子快,发出去后我有些后悔,这会不会有点太快了。
我:我的意思是,我想和你成为朋友。
闫桉:好吧,在哪里?
我思考两秒,首先pass掉店里。
那就只能是在我家或者闫桉家里二选一了。
“我要是开口说去他家里的话,会不会有点太那啥了,而且昨天才去了,会不会频率有些高?可是我是助理诶,很正常的好吧,可是,哎呀,烦死,要不我家?”我抬起眼扫视了一圈,有点惨不忍睹,昨天为了找衣服,现在家里乱的像垃圾场,衣服裤子满房都是,心里默默拒绝,“这个家还是拿不出手。”
我:要不去你家?
闫桉:可以,那我现在回去,差不多十二点到。
我:好滴~那我待会就过去。
闫桉:我来接你。
我:不用,我那个,我自己开车去。
闫桉:好吧,路上小心。
还是有点羞涩,虽然想坐公主副驾,但是还是不想太麻烦他,自己能做的就自己做,来日方长!
现在11:12。要是自己开车的话,那不得现在就准备出发!!
可是,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大背心加大短裤,好家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位兄弟。
“不行不行,不能开车,还是打车过去吧,我得拾掇拾掇。”
十二点整。
我站在闫桉门外,有些感叹:姐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准时过,辛苦了。
正想敲门时,手机微信响了。
是谢真发来的消息,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回复一下,毕竟我和桉桉公主的二人时光不能被打扰嘿嘿。
谢真:中午一起吃个饭,有事说。
我:不约,谢谢。
谢真:??你敢拒绝老板?
我:最近练了胆,不怕哈。
谢真:你是不是皮痒。
我:今天中午我要和闫桉一起吃饭,没空搭理你,你找你宝贝去。
谢真:???
谢真:你牛。
谢真:亏我还担心你做不好,给你对接了他经纪人。
谢真:本来想中午吃饭给你说闫桉接下来的行程安排的,结果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你到底是在工作还是打着工作的幌子借机撩帅哥啊??
我:对不起,我错。
我:但是不改,我才不是在撩,我实在心疼闫桉,我要保护他。
我:你手机上发给我说吧,我待会看,我忙着吃饭呢,今天可是疯狂星期四。
说罢,我把手机揣进兜里,敲了敲门。
闫桉穿着黑色短袖,头上搭着一块毛巾擦着头发来开门,看来是刚洗了澡。
我心里有点小窃喜,他今天穿的黑色短袖耶,我也是,这怎么不算是一种默契呢~
我率先开口,举起手道:“hi~又见面啦。”笑得很是灿烂。
闫桉身体往后退了两步,笑笑,“进来吧,热不热。”
“还好还好。”我一边往里进一边说。
已经是有点熟悉了,我低下头就开始寻找昨天穿过的宽大拖鞋,看了一圈没有,疑惑开口,“咦?昨天穿过的拖鞋呢。”
我以为可能是踢到鞋柜下面了,想要蹲下去看看时,闫桉一把拉住我往下的身体。
有点不好意思的开口,“那个我,我收起来了,你,你穿这个吧。”说罢将头上的帕子搭在脖颈后,弯身打开一侧鞋柜,拿出一双粉色的拖鞋。
我看着放在脚下的可爱拖鞋,不可思议,“这个,你是专门给我买的吗?”
闫桉脸色瞬间染上慌乱,又开始了结结巴巴的毛病,“我我,我是,那个昨天,昨天你摔跤,我就觉得应该买一个,毕竟,你,你在我这摔伤了,我也有责任的。”
我脑子里浮现回家后看到的自己两个青紫的膝盖,虽然宝贝你说的有道理,但是我不听,我就当是你专门给我买的。
“这样啊~那还是要谢谢你呀,闫桉。”
宝子们,这章听了评论的宝宝意见修改了第三人称,改用第一人称,不知道能不能行,希望大家多给一点意见,是喜欢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继续写下去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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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约你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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