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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熊大”长脑子了?

从前有座山,名曰青云。

这是座光听名字就很有理想、很有抱负的山。此山三面环崖,云雾缭绕,仅有一条蜿蜒的石阶小路可达山顶。这条路,在道上还有个颇具敬畏之意的匪号“阎王愁”。

顾名思义,就是阎王爷来了,都得一边抹着辛酸泪,一边扶着腰,一步三喘地往上爬。

青云寨,取“青云之志”“平步青云”之意,就坐落在这“阎王愁”的尽头,占尽了天险地利,易守难攻,是个干山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的绝佳风水宝地。

然而此刻,青云寨的聚义堂里,气氛却跟“青云之志”这四个字半点不沾边,反而……有点像赶集的菜市场,还是快收摊甩卖的那种。

“姝爷!那帮万兽岗的孙子又在山下骂街了!指名道姓让您下去跟他们‘友好切磋’!”

二当家雷猛一巴掌拍在由千年古树桩打磨而成的巨大圆桌上,震得桌上的土豆和萝卜们都集体蹦跶了一下。

这些插着各色小旗的红皮土豆和白皮萝卜,正是青云寨最高规格的军事沙盘。红皮土豆代表他们自己,白皮萝卜代表敌人。此刻,那颗代表着死对头万兽岗的,最大最壮的白萝卜,被雷猛这一巴掌拍得东倒西歪,头顶的小黑旗都歪了,仿佛已经预示了它凄惨的命运。

被称为“姝爷”的,是懒洋洋靠坐在主位上的一位年轻姑娘。

她叫燕静姝,青云寨的大当家,一个名字听起来岁月静好,实际上却能一拳打死一头牛的狠角色。

今天她穿了一身利落的青色劲装,鸦羽般的长发用一根简单的木簪高高束起,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一双不怒自威的凤眼,此刻正百无聊赖地盯着桌上的沙盘,她手里捏着一根小木棍,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代表自家山头的,最大号的那颗红皮土豆。

听到雷猛的禀报,她眼皮都没抬一下,声音里带着刚睡醒的慵懒:“他们今天骂的什么词儿?有新意吗?”

雷猛一张黑脸憋得通红:“……还是那几句,说您是‘缩头乌龟’,‘不敢见人’,还说……还说我们青云寨是‘娘们当家,房倒屋塌’……”

“哦,”燕静姝终于舍得抬起头,精致的眉梢微微挑起,她歪头用小指掏了掏耳朵,然后将那点可以忽略不计的耳垢轻轻一吹,凤眼微眯,嘴角勾起一抹凉薄的笑意,“没创意。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耳朵都听得起茧子了。”

“姝爷,不能再忍了!这帮孙子最近是越来越嚣张,简直是在咱们青云寨的底线上反复横跳!给我三百弟兄,我这就下山把熊霸天那厮的络腮胡给拔了!”雷猛人如其名,雷厉风行,勇猛过人。

说罢雷猛就撸胳膊挽袖子,一副随时准备下山干仗的模样。他就是典型的行动派,信奉“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的人间正道。

角落里,一个抱着算盘的白面书生幽幽地开了口。他叫杜文远,青云寨的三当家,前朝落第的书生,山寨里唯一的文化人,是被燕静姝她那对不靠谱的爹娘捡上山的。

如今,正是他含辛茹苦地肩负着山寨的文化建设和财务审计,日常工作就是拉高山寨的平均文化水平,以及阻止雷猛的各种败家行为。

此刻,他正试图用他那套之乎者也来挽救一下山寨岌岌可危的文明形象。

“二当家此言差矣。依我之见,万兽岗屡次三番前来挑衅,其行可鄙,其心可诛。然,我等乃仁义之师,当先礼后兵。不若派遣一能言善辩之士下山,义正辞严地予以谴责,宣扬我方之严正立场,以彰显我青云寨之气度与风范。此举,既能占据道德高地,又能令敌军……”

燕静姝一个眼刀飞过去,精准地打断了他的长篇大论,嘴角一抽:“杜先生,停。你是不是又看了一宿的《礼记》?跟你说了多少遍,少看点那些玩意儿,脑子都看坏了。还谴责?你当这是两国交战,互相递国书呢?咱们是山贼,山贼要有山贼的样子,专业点好吗?”

杜文远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脸涨得通红,只能默默地低下头,拨了一下算盘珠子,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小声嘀咕:“至少……至少能显得我们比较有文化……有文化怎么了……有文化又不犯法……”

燕静姝压根没理会他的碎碎念,她可不管什么文化不文化的,她的脑子里只有“做大做强,再创辉煌”这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在滚动播放。

至于她一个年方十八正值花样年华的姑娘家,为何会有如此爷们的追求,这事儿还得从她的原生家庭说起。

燕静姝她爹娘,青云寨的在逃寨主和叛逆夫人,他们简直是行走的爱情故事,不朽的江湖上传说,当然也是逼得燕静姝年纪轻轻就扛起整个山寨的罪魁祸首。

她爹燕南天,一代奇侠,武功盖世,但他的人生追求从来不是称霸武林,唯我独尊。他毕生所求唯有两样:一是追求极致浪漫,二是让夫人开心。山寨于他,不过是和爱妻浪迹天涯时,一个不小心搞来的豪华歇脚点。

她娘苏晚音,出身书香门第,江南望族,是真正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和爱情,她毅然与家族决裂,跟着燕南天浪迹天涯。

两人是在她娘离家出走时相遇的,他们一见钟情,天雷勾地火,从此便开始了你负责打打杀杀,我负责风花雪月的二人世界。他们游遍大江南北,无意中来到了青云山,并凭借燕南天的绝世武功,稀里糊涂地成了当时一盘散沙的山寨的新主人。

在他们接管山寨的第二年,一个美丽的意外降临了,苏晚音怀孕了。

这彻底打乱了他们原本再玩十年就去东海看日出的计划,只能暂且放下诗和远方,专注眼前的苟且。

女儿出生后,苏晚音翻遍了所有她带在身边的诗集,最终在《诗经》中,为女儿定下了“静姝”这个名字。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她抱着襁褓中的女儿,对燕南天柔声说:“南天,你看,我们的女儿,将来一定会是这世上最娴静美好的姑娘。”

燕南天看着妻子幸福的侧脸,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夫人说的是!谁敢让她不安静,我第一个不同意!”

然而,基因这东西,是不会骗人的。

燕静姝从小就在爹娘那甜到发腻的恋爱光波辐射下野蛮生长。可天不遂人愿,娘亲的琴棋书画她是半点没学会,却把爹爹的拳脚功夫学了个十成十。她没学会如何娴静美好,却在耳濡目染下,与那群被她爹放养的糙汉子打成一片。

当燕静姝长到十五岁,已经能把偌大的山寨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比她爹管理的更有章法。

燕南天和苏晚音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熟悉的,那名为自由的,蠢蠢欲动的不安分光芒。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他们给女儿留下了一封信,然后潇洒的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家出走了。

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我亲爱的姝儿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和你娘已经踏上了寻找诗与远方的新旅途。

见你已能独当一面,将青云寨管理得欣欣向荣,颇有你爹我当年的风范,我与你娘甚是欣慰。所谓能者多劳,青云寨这个小摊子,就全权交给你了。

切记,按时给兄弟们发月钱,后山的猪要喂好,杜先生的《五年规划三年完成》报告记得审批。

你是我们的骄傲,也是我们继续潇洒的底气。

勿念,有缘自会相见。

永远爱你的爹和娘

另:勿要派人寻找,否则下次离家,我们会顺便带走你藏在床底下那坛最爱的青云酿。

就这样,她的爹娘抛下她双宿双飞了,并把这偌大的山寨甩给了她。她小小年纪便被自己这对堪称史诗级恋爱脑的父母,硬生生坑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事业脑。

也是从那天起,燕静姝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家,没她,得散!

“万兽岗最近,很不对劲。”燕静姝终于放下了手里的小木棍,站起身来,走到了巨大的沙盘前。

她的目光落在代表万兽岗的那颗白萝卜旁边,那里,最近被插上了好几颗小萝卜。

“以前的熊霸天,就是个绣花枕头,一包草。除了嗓门大点,胡子翘点,一无是处。他手底下那帮人,更是歪瓜裂枣,自称‘万兽’,我看叫‘万菜’还差不多。跟咱们斗了三年,连咱们山门朝哪开都没摸清楚。”

燕静姝的手指,点在了那些小萝卜上。

“但是,就这一个月。他们不仅抢了我们南边三个村子的孝敬,还一口吞了隔壁黄龙帮的地盘。出手快、准、狠,这根本不像熊霸天那个草包的手笔。”

雷猛也凑了过来,铜铃大的眼睛里满是困惑,瓮声瓮气地说:“是啊姝爷!我派人去打探了,消息都传疯了!据说他们寨子里来了个高人!那家伙,神机妙算,算无遗策!熊霸天现在对他简直是言听计计计……”

“言听计从。”杜文远在旁边抱着算盘,尽职尽责地小声提醒。

“对!言听计从!”雷猛一拍大腿,声音洪亮,“熊霸天那个蠢货,现在出门要看黄历,吃饭要看时辰,连上茅房都要算一卦吉凶!据说,全都是那个高人教的!”

“高人?”燕静姝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不屑,“我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能把一头狗熊,教成一只狐狸。”

她顿了顿,环视了一圈聚义堂里的兄弟们,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传我命令!所有兄弟,吃饱喝足!今天下午,咱们就去会会这个‘高人’,顺便……把咱们的场子,找回来!”

“好嘞!”雷猛兴奋地一嗓子吼出去,转身就要去传令,整个聚义堂都为之一振。

“等等。”燕静姝清冷的声音再次响起,叫住了他。

雷猛猛地回头,一脸纯真的疑惑:“姝爷,还有啥吩咐?”

燕静姝的目光施施然地落在了墙角,那里码放着昨天刚从山下王铁匠那儿当保护费收上来的几口锃亮的大铁锅。她慢悠悠地,一字一顿地补充了一句:

“把锅也带上。万一打赢了,咱们就地取材,正好用他们的柴火,开个庆功宴。我听说,万兽岗后山养的溜达鸡,特别肥。”

杜文远:“……”

他觉得,青云寨的素质培养和文化建设之路,道阻且长,前途未卜。从前有座山,名曰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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