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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天上月

四年前,北城盛夏。

林荞跟着母亲纪向兰下了飞机。行李转盘旁的人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她刚拎起传送带上的箱子,往到达口的方向看去,就精准捕捉到了父亲的身影。

林伟民早已等候多时。他今日穿的便装,此刻双手背在身后,笑眯眯地看着远道而来的闺女和妻子。

“嘿!老爸!”林荞冲林伟民挥挥手。她的马尾一晃一晃,刘海别在耳后,整个人素面朝天。但她的笑容干净明亮,她小跑着冲向人群,把行李箱交给一旁的司机,顺手挽上父亲坚实的臂弯。

那时距林伟民调任北城,已六年有余。北城虽早已不是地图上冉冉升起的那颗新星,可它的荣光永远被写进了历史里,也刻进了灰扑扑的一砖一瓦间。当火车沿着年久的铁轨穿越城市的腹地,轰隆隆的声音是在向世人宣告它曾经的辉煌。

林荞觉得,北城是个既适合看雪,也适合避暑的好地方。

这里的冬天是凌厉的。北风裹着雪粒子呼啸而来,打在皮肤上像针扎一样痛。雪常常下得很厚,一脚踩下去能没到膝盖,走起路来像是跟谁在较劲。可林荞偏偏就喜欢这股子痛快,冷得干脆,冷得明明白白。

这里的夏天虽然是温吞的。但让所有来这躲避燥热的人,都收获了想要的清净自在,林荞自然也不是那个例外。太阳慢悠悠升起,又缓缓落下,风在高楼大厦间打个转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吹散了蒸腾的暑气。

就这样,林荞无条件偏爱着北城的所有。所以近几年的寒暑假就成了她一年中最盼望,也最快乐的时光。

纪向兰在宜大执教多年,工作清闲稳定。而林伟民则因职务所需,常年奔波各地。为了不打乱林荞的学业轨迹,也为了给她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这个家在深思熟虑后,选择把牵挂悄悄藏进漫长的异地生活里。

就这样,三口之家始终留了在宜市。

而林荞的人生地图,却在每个寒暑假亮起一块又一块新的地方。

她从此比任何同龄人都更盼望放假。

去年年底,一场流感来袭,所有的计划仿佛都被按下暂停键。正兴致勃勃准备出国读书的林荞,被父母一致按在家中,他们说在所有风波未平息之前,她哪都不许去。

林荞向往的大学生活一拖再拖,虽然眼下似乎风平浪静,她也被允许在国内小范围活动,但护照依旧被父母藏得严严实实。

她最近可在宜市闷坏了。

既然又来到喜欢的城市过暑假,那她可打定主意要玩个痛快。

林伟民适时开口:“荞荞,这次来爸爸这,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没有啊,等你安排呢。”车子开上高速,林荞望着窗外的风景,随口答道。

一排排挺拔的树在她眼前快速倒退着,高大,又严肃。

这就是她喜欢的北方。

只是那时的她,吃饭时连盘子里摆的绿叶蔬菜是菠菜油菜还是空心菜都分不清,还闹出过指着碗里的芥兰梗说是瓜的笑话。所以自然也不知道,窗外就是曾在课本里出现过的白杨。

林伟民问话的语气里带着点试探:“那咱一会儿,直接去吃饭啊。”

“没问题,正好饿了!”话刚落下,她敏锐地察觉到父亲语气里那点遮掩,立刻追问道:“还有别人吗?”

林伟民点点头,目光落在只穿着宽松T恤和运动裤的女儿身上。他一脸欣慰地说出一句足够让林荞立刻炸毛的话——

“嗯,带你认识一个哥哥。”

他又转头看向妻子:“老靳的儿子,上回你见过的。那次荞荞没来。”

她没来,她为什么没来!

自然是林荞一向不喜欢跟着林伟民去他们的聚会。杯盏交错之间,尽是她叫不出具体职务却懵懂知道是来头不小的人。男人们围坐在沙发区,烟雾缭绕。他们话语声压得低,不时传来几声短促的笑。林荞觉得那些笑声缺了尊重的味道,却轻而易举地决定了哪些项目的生与死。他们聊的事情,她只能听个皮毛,什么宏观经济,国际局势,政策走向……一个个名词在她耳边飘过去,像政治课本一样枯燥。林荞觉得好笑,她可是高中就理直气壮地丢了文科书的人。

她大多数时候只能坐在桌边,扮演一个乖巧懂事的小公主。等林伟民把她夸得天花乱坠时,她就得立马挂上一个“受宠若惊”的笑容,朝那些叔叔伯伯们点头致意,跟个吉祥物似的。

林荞曾向父亲抱怨过自己的不喜欢与不舒服,她不想被迫成为不符合实际身份的“大人”,但符合实际身份的大人却没当回事。

林伟民总说,她虽是个小姑娘,可也是家里唯一的宝贝,迟早得适应那些社交场合。早点习惯,才好早点出色。仿佛女儿的别扭不过是成长前的小题大做,或是一种独属于青春期小女孩幼稚的“无病呻吟”。

十次有五次推脱不掉,林荞只好被迫应下。

等下,这次……

哥哥?

那差不多,算是同龄人了?

她的心突然慌了,因为这听起来更完蛋。

后车窗倒影里映出此刻邋遢的自己——

她昨夜熬夜打游戏,脸色略微暗沉,眼皮浮着肿。刘海和两侧的碎发因为懒得洗头,全部梳了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和左侧脸颊临时冒出来的两颗青春痘。及腰的头发被她随手用发绳拧了两圈,松松垮垮,好像下一秒就要滑下来。

为了赶飞机,林荞随手套了件白色T恤和一条舒适的五分裤,衣角皱巴巴的没熨过,整个人透着股凌乱感,糟糕到像是回到了备战中考的那几年。

偏偏,这是长辈们最喜欢的造型。所谓“返璞归真”“大道至简”,这样子在他们眼里比什么都好看。

林荞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询问妈妈的意见,纪向兰的温柔刀扎得她脑仁疼——“宝贝儿,妈妈觉得你这样最好看,比以往那些花里胡哨要美多了!”

还不如不问。

她只好把幽怨的目光投向窗外。

十九岁的少女,正是骄傲的,是要仰起下巴看人的。可没有人从天而降来拯救这个少女,一个被没收了魔仙棒,无法迅速变身的少女。

一路上她听林伟民说,那位哥哥刚学成归国,在科研领域已小有成就,一回来就引得国内几家顶尖互联网公司纷纷向他抛去橄榄枝。只是都被他拒绝了。

“他为什么拒绝?”

“那孩子心气可不低。”林伟民笑了笑,“人家自身有实力,也踏实努力,估计想自己再深造,然后再干出点名堂吧。老爸上次听他说想往科技医疗方面发展,应该也是想帮更多的人吧。”

“哦。”

“这不和你的观念不谋而合?”

“才没有,我可没他这么伟大!”

有什么了不起的,林荞不屑地撇撇嘴。她已经把对方自动归类进了“纨绔子弟”行列。二代海归创业,这几年多得是,她最烦那种动不动就把“情怀”“理想”挂在嘴边的人。说是为了理想,干的却全是逐利的活儿,说白了,还是奔着钱和权去的。真那么在乎情怀,就别拿它当遮羞布。为名为利没什么可羞耻的,但拿理想当包装,反倒让人反感。

她实在是疲于应付这些人。只好在心里暗自祈祷,即将要见的那个哥哥,最好和她只见这一面,最好两个人再也不见!

-

推开大厅门,林荞皱了皱眉。

她近视,但经常忘记带隐形眼镜。除此之外,她还有着即使自己十米外男女不分,也绝不戴框架眼镜的执着。再加上散光,每一次从室外转到室内时,光线的变化会让她看东西有点模糊。所以林伟民带她来到一楼大厅的圆桌旁时,林荞脸上那点不情不愿里还带着几分茫然。

靠窗桌子的里侧,坐着一个人。

那人远远看见他们,便先站起身来。

“伯伯好,阿姨好。”

男声干净清润,带着大方的笑意。

“好好好,我来介绍一下——”林伟民嗓门大,提起女儿总是格外骄傲,“你阿姨之前见过,这是荞荞,我女儿!”

林荞耳根一热,整个人恨不能立刻钻进地缝。

“这是你靳杨哥,刚从国外毕业。”林伟民说完,又戳了戳失神的女儿,提醒道:“荞荞,喊哥哥。”

她抬头。

那双眼清亮而沉稳,唇角似有若无地带着笑,却又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疏离。

那张未施粉黛的小脸上瞬间布满局促和尴尬。

“哥哥好,我是林荞。”

她低下头,伸出手。

“你好,靳杨。”

他略微弯腰,轻轻握住她的手。

林荞的不情不愿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像波子汽水的玻璃弹珠压进瓶口的那一秒,林荞心底有无数细密气泡翻涌上来。拿起玻璃瓶的那一刻,瓶身的凉意沿着她指尖钻进身体里。心里那股闷热被击散,取而代之的,是不知从何而来的清甜。

林伟民的包厢在楼上。

他便将两人介绍完毕,不由分说地交代一句“你们先坐”,就匆匆上楼了。

偌大的圆桌旁,只剩三个人。

纪向兰率先开口,打破了这份初见的沉默:“上次见面都没好好和你聊,靳杨今年多大了呀?”

“二十五,阿姨。刚毕业,九月打算去美国读研。”

林荞一顿饭几乎没怎么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妈妈与他不紧不慢的交谈。纪老师似乎很喜欢他,她很快就看出来了。

她试图去抓他们对话的关键信息——

他的名字好听,声音也好听。

他人很稳重,很踏实,也很聪明。

他在国外念的是理科,主修她最头疼的数学。

他研究生要去美国读生物科技。

……

听着听着,她心里只剩五个字:确实很厉害。

只是上天给予的巧合总是玄之又玄,让林荞时常分不清,自己是该感恩馈赠,还是该遗憾错过。

几个月前,林伟民曾兴致勃勃向她提过,他隔壁单位新调来的领导居然和他是同乡。林伟民说真巧啊,他们都在宜市扎根多年,却因为各自的工作,让两家竟从未打过照面。

那人,正是靳杨的父亲靳文礼。

靳杨和林荞,从小在一个地方长大。再追溯的细致一点儿,连家的位置也属于同一片街区。只因那片寸土寸金的地,藏着宜市最早一批的家属楼。

不过可惜那片区域有两所重点小学。隔着一条街,两道围墙,却分别通往省里最有声望的两所初中。一南一北,针锋相对,培养出一代又一代人对名校的执念。

更何况他们之间,还隔了六年。

靳杨穿着校服,在高考考场上奋笔疾书的那个六月,林荞扎着高高的马尾,身穿大红色的蓬蓬裙,浓妆艳抹着在操场上参加小学毕业典礼。

那年盛夏炽热,蝉鸣聒噪。

男孩答完高考的最后一道大题,放下了手里的笔。

女孩举着班牌,一脸稚嫩地在那片欢笑与告别中挥手。

最后一天阳光格外刺眼,他走出考场,看着他的家人站在送考人群中间,捧着一束向日葵。他们对他寄予厚望,他的未来光明又灿烂。他接过,阳光洒在那抹金黄上,像是在为他即将展开的人生路铺上一层闪闪的金光。

而她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泡泡袖上别了个塑料片,白底上面印着三道红色的杠。她把怀里的康乃馨分给来参加她毕业典礼的爸爸妈妈,她仰起头,笑得甜甜的。那是属于小女孩的骄傲与谢意,也是童年的最后一场,带着欢喜基调的盛大告别。

她与他,从小就被命运拨进了相似却又完全不同的轨道里。他们走过相同的操场,踏上相同的跑道,站在永远无法相交的起跑线上,同时为各自刚刚走完的一段成长而振臂高呼。

窗外忽然炸起电闪雷鸣,打断林荞的思绪。

“带伞了吗?”靳杨问。

她摇摇头:“这雨下得太突然了。”

“这个点伯伯估计让司机先回了,一会儿我打车送你和阿姨。”

“谢谢哥哥。”

“和我客气什么。”

靳杨今天是林伟民叫来的。

靳文礼临时有事,他本想在家随便糊弄口饭吃,直到接到电话。父亲问他晚上怎么打算,要不要跟着他好友去蹭个饭。靳杨本来懒得动,后面听靳文礼说,“是你林伯伯,你阿姨和妹妹下午刚到,他那肯定有饭吃”。

他不知怎的,改了主意。

他说好。

于是命运一声令下。

他们各自落笔。

有一段未完的故事,在两本命书上拥有了相同的序章。

林荞看着窗外倾盆而下的大雨冲刷着地上松散的泥土,青草的味道顺着墙缝和窗隙钻进来,在他们四周渐渐弥漫开来。

有些东西在心里迅速破土而出——

忽然有些后悔。

她今天为什么没有打扮漂亮一点儿。

修修改改删删减减,不知道有没有人品出我们林荞的小情绪[撒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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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天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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