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克你?!!你没事儿吧,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搞老封建那一套呢,醒醒吧我的大小姐。”方清毫不留情吐槽,两腿晃晃悠悠来回荡。
陶夭安详平躺在地毯,随手在茶几上扒拉瓶可乐,咕咚咕咚两口喝完,横臂一抹,继续躺尸。
方清小嘴巴淬了毒似的,“搞得好像你两口干完一瓶白的一样。”
“没办法,我有预感,如果喝醉了一定会碰上她然后接连不断出丑,我可是个女明星!再不济也是个大小姐,怎么能每天出丑,还次次不同花样。”
一琢磨好像也是这个理儿,方清说对对对,规避风险嘛。
陶夭说看把你能的,给我掉书袋呢,肚子里有点墨水净使在我身上。
两人打闹好一阵,方清突然发难:“哼,现在当我是朋友,高中的时候有了对象忘了娘,那个粘人劲儿,啧,看了都塞牙,现在成孤寡老人了终于想起我了。”
陶夭赶着去顺毛,大叫冤枉,“哪有!你永远在我心里第一位!”
好嘛,当时为美色所惑,可那又怎样!谁还能对美色无动于衷吗!她又没有烽火戏诸侯,最多戏一下方清这个二傻子,而且方清原话咋说来着?
“便宜你了!”陶夭模仿得惟妙惟肖,那痛心加嫉妒的表情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方清恨得牙痒痒,“瞧你那出息,被人迷得走不动路,硬拉你也不走,不知道哪来这么大力气,哼。”
陶夭歪了歪脑袋细细想,我以前有这么好色吗?
得意晃晃脑瓜子上两根翘起的呆毛,方清打趣道:“你忘啦?”
“你忘啦?你居然忘了,你怎么能忘呢!”姜安全身上下汗毛根根竖立,手里葱也不掐了,和着泥巴一块儿扔符简脸上,拍拍手,两手叉腰,“出去十年真以为自己是海龟啦?我呸,你忘本哦!”
符简把葱苗往水槽一丢,暗暗戳人肺管子,“海龟总比捏泥巴强。”
姜安真在玩儿泥巴,谁让她学的农业!
first kill.
姜安真要毛了,她小手向前一指,小嘴一开一合就要开始骂娘,“小兔崽子老娘当初那么帮你,你和鸡仔似的躲我身上哭,你就这么报答我!”
水龙头拧开哗哗出水,撩开碎发捧一掬水泼脸上,符简闷闷开大招,“又不是我缠着你,你忘了你三天两头来招惹我,又是送水又是送香铛铛猪宝贝的,我说不吃你还哭。”
还真是,这段友情是姜安死皮赖脸缠来的。
double kill.
磨了磨牙,姜安继续当喷子,“你看,回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巴巴跑去别个剧组,理都不带理你的!”
空气安静一瞬。
悄咪咪掀起眼皮观察敌方,额前碎发沾湿,眼皮子焉了吧唧垂着,皮肤白到病态,袖管裤管空空,一副骷髅骨架子似的,可怜见。
好吧,她认输,好像敌人更可怜。
“我认——”
“你单28年快奔三了,白纸一张,至少我还有过一段,哪像你……”符简上下打量她,眼神轻飘飘,嘴角勾起撇过头去。
triple kill.
“还有,我真不爱吃香铛铛和猪宝贝,你也别吃了,真成猪了脱不了单可别怪我。”
Ko.
“怎么了怎么了!猪宝贝惹你了!我就爱吃我就爱吃,哼哧哼哧,我就是猪咋了!”
就你能说,就你能说!气死了!
想惯例耍心机假装要走等人来哄,又怕符简根本不会挽留最后活儿没少干灰溜溜饿着肚子走,心机深沉的姜安最后还是老老实实掐葱苗摘香菜。
蹲垃圾桶前择菜,嘴皮子溜溜的,声儿又大又硬气嘀嘀咕咕,“就你会说,就压着我,跑陶夭那儿去就不敢了,欺软怕硬的狗东西,忘恩负义!”
“你和香菜有仇?”
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地上,手里菜一不留神摔进垃圾桶,符简瞅一眼,“果然和香菜有仇。”
“你是不是要死!走路没声是不是!”
“香菜反正死了。”
香菜香菜,就知道香菜,吃死你得了。
脚步一拐到沙发坐下,兜里一震一震,符简摸出来,“李乐栖”三个大字正在跳动,像张催命符。
心情跌落为负,毫不犹豫挂断,鲜艳的大红色后边儿紧跟“八个未接电话”,符简后知后觉客厅白织灯过于明亮,掌心捂住眼睛遮挡刺眼白光,符简在一阵眩晕里回到十年前。
怎么会不记得呢。
所有所有都像是装在密不透风的沙漏计时器里,慢慢倾泻,上边儿空出来,再倒转,翻来覆去倒,沙子一粒流不出,密封在记忆里,她一直有好好保存。
如果连记忆都没有,那她也太悲惨了。
李乐栖是符简同父异母的妹妹,她们同龄,一个年头一个年尾,按理说符简应该和家里一块儿叫声“乐乐”,但她从来没主动找她说过一句话,哪怕是在一个家里碰见,也只会低头错身避开,所谓“你好”“嗨”“吃了吗”对两人来说都奢侈不已。
然而符简不搭理,不代表李乐栖不纠缠。
印象中的李乐栖,热情、大胆、乐观,小脾气多,常年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搞破坏,会是指着月亮说“你来割我耳朵呀”的小孩儿,也是上了高中还会嚷嚷让爸妈一起抱抱的大人,还是整个家里上上下下的掌中宝,当然,符简除外。
还有,掌中宝真的很难吃。
符简不喜欢李乐栖,从她十岁被接到母亲身边开始。
即使那时她甚至没见过这个所谓的妹妹,母亲只给她看过一张照片,照片里小女孩儿马尾梳得高高,粉嫩公主裙弧度蓬松,符简猜裙面肯定不止五层,外婆带她买过一条也是粉色,但群面撑不起来,焉巴巴耷拉。女孩儿手里攥只冰淇淋舔,另一只手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握着,一个漂亮阿姨蹲下用纸巾为她擦拭嘴巴。
母亲接符简回城里的第一天,没有外婆说的玉米炖排骨,没有刷成粉色贴上HelloKitty贴纸的小房间,没有嘘寒问暖、思念的倾诉,只有这张照片和母亲的一句“是她们抢走了我们的家。”
符简的心脏变成皮带,这一天的记忆是皮带上的尖针扣,牢牢把她扣紧。
时间来到高三某个平凡得灰扑扑的一天。
教室沉闷,空气昏沉,符简余光扫到窗外空调机一角,大片大片玫红色三角梅开得轰轰烈烈,瀑布似的倾泻而下,缠绕上铁丝网。等符简反应过来时,艳色已经占据她的双眼,她这才回头盯住黑板,试图清空大脑。
然而一时的惊艳难以消除,符简烦躁捏捏额角,和风莽撞吹翻书页,她啪的一下关上,还剩一分钟,干脆不听课。
视线落在前方高高的马尾辫一秒,随即立马移开。
搞不懂李国华到底要做什么。
把她和小三生的女儿放在一个班,甚至不惜动用关系让位置靠得更近,这算什么?
她甚至有种错觉,自己像是丰收时的玉米棒子,李国华正用解放鞋鞋底不断摩擦她的脸,玉米粒剥下来,她的脸也褪层皮,露出猩红的血肉。
下课铃响,不想过多纠缠,符简起身要去露台躲躲,撑在桌面上的手却蓦地被摁住。
垂眼看鞋面上的褶皱纹路,默不作声抽手,阻力却更重,上方终于开口,“姐姐——”
“别叫我姐。”
“不是,那个,我……”李乐栖睁着一双水洗过的清澈眼睛卖乖,“我有件事想拜托你。”
符简静静停下。
“我喜欢陶夭。”她小声道,眼睛闪烁,面带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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