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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晨春晚》(7)

常见春把东西全部整好塞进书袋里,背着往外走,迎面撞上来送晚饭的奶娘。

“常少爷。”“嗯,辛苦。”

擦肩而过。

走到檐下时,奶娘下意识的准备停下来点灯,低头暂时让漆案在边上歇一下,却意外地见地上放着两本开页很大的旧书。

“唉?”她回过头想叫住常见春询问,却发现人早走远了,只得先点了灯,然后把书捡进屋里去。

许晨莺这几天开始配合吃饭了,奶娘此时有些松了心弦,往床边走时随口和她说话:“门口丢着两本书,也不知道是不是常少爷忘记了呀。”

她将漆案搁在矮桌上,顺手拿起书翻一翻,一张字条飘落。

“许晨莺……一……”这两年许晨莺没少写字给奶娘看,但她没进脑子记过,整张字条只认得莺莺的名字和一个“一”字,她颠来倒去皱着眉瞧了又瞧,字条被一只小手抓走。

-这些书给许晨莺,本就是她的,她若不来我留着无用,刚刚听她发脾气,怕一股脑都给她会让她弄坏,先留两本,睡够了可以读。

字是铅笔写的,平时她不敢削笔,铅笔又实在比毛笔好控制,所以她总是用钝掉的铅笔,写出来的字抹一把就糊了,放久了又会变浅,但这张字条上的字是用削磨匀称的笔尖落下的,色沉又凌厉,和常见春的毛笔字很不一样,又能看出是出自一人之手。

见过他的字,多过见人,字便也是熟识。

这行字……莺莺看了半晌,将纸揉成团扔得老远,“什么东西?看的人眼睛疼。”

她紧紧蹙起眉,顺手揉了把眼睛,将眼睛揉得通红。

然后倒回被子里,连晚饭一起拒了。

之后每日晨读、功课,常见春都在这间屋外的廊道上铺摊子,甚至第一日来忘记带火柴而没有点上的檐下小灯,后来的每日都不再需要许府里的人管掌熄。

或晴或雨,影子总是窸窸窣窣的来,读几遍书,声音大小无妨,反正也不是读给屋里的人听的;再写字作业。

静的时间长,刚开始几天常见春来去还会告知,后来就一句话也不说。

但有人在时常有动静,所以每天几时来回,那个不太准却又差不多的一时半刻,莺莺总是下意识看一眼门的方向,有无人影晃动。

禁闭的床幔在某一天,不知是谁送饭换药时绑起忘记放下,后面就再也没有放下。

日子漫长又静谧,原本每日都是一模一样的,却因为读书声里不同的字句有了今日和明日间区别的实感。

阿娘来给莺莺加被子的那天是大雪日的前夜里。

“今日午时你容娘给你洗过头了吧?这次洗过今年就歇歇了,明日大雪,今夜外边又凉了许多。”阿娘抖开被子铺开,膝盖压上榻边,倾身过去给女儿掖被子,“来,头发拢一下。”

莺莺听话的把散乱的发丝抱进怀里。

回身时,汝意视线掠过女儿小脸时顿了一下,她的乌瞳直直对着自己,一瞬间如同灼烧的刺烫,让她不得不退远逃避。

这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女儿的突然转变实在是明显得让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出,仿佛一个甜软可爱的孩子突然长出了尖刺,味道也苦如未熟的半生,如染上青霉菌的甜橙,一夜之间变得让人不敢碰。

“你……”不像以前那么亲我了。

汝意抿住唇把差点冲动说出的话咽了下去,因为“以前”这两个字有些太过隔世,而莺莺为什么不和任何人亲热的原因她也心知肚明。

就现在她看向自己的瞳仁还是黑黑的,也算最好的了。

“什么?”莺莺出声问询,这个声音一直喜欢把任何话都说得欢脱吵闹,现在却是惜字如金、能省则省。

轻轻细细的。

“明日让我,或者容娘扶着踩一下棉花行吗?后面要练着在软垫上站,定……定型了还是要下地的。”

她自己生在汝家,没经历过这一遭,此前一直尽力了解,想好了怎么逃避,却没想过阻止,因为她出嫁前她的爹爹和许秉元一带而过的那个姨娘,就认为自己是因为折了足才得以进汝家的。

汝家后院高嫁进去的姨娘都是一样的,身生姨娘汝意没见过,但带她大的几个姨娘都这么和她说。

这让她没有阻拦的意识。

可为什么第一反应是逃避而不是理所当然呢?她也不知道。

莺莺抱着身前一大把头发,翻过身,“嗯”了下当做回应。

大雪那天没下雪,直到真正入了冬月,冬至日的更声敲下去的前一刻才落了。

彼时她踩了很厚的软垫,刚刚扒上窗框。

明日晨时外头要白了,常见春应该不会来的。

她这样想,然后仰头看了许久。

身子重心全放在手臂和胸口,久了就麻麻的,奶娘过来关窗,伸手要抱她上床,被她躲开,硬是自己走了回去。

练习走路好些天了,每次下地前,心里总是想着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可实际上针扎刀割,比当年已有七岁的姚丹林差得太多太多。

许守贞说折足就是要在四五岁的年纪,那年姚姐姐七岁,少说习惯了两年,都还是摇摇晃晃,她该如何?

马上又要过年了呀。

拜年的话多是见爹爹那边的亲戚,她跟堂兄姐更熟,却更怕表兄姐的看法,去外公家只有一天,要不……不去了?

可汝钰阿姐有喜了,她是真的想见她,前些日子通了消息,她还闹了要去看的。

莺莺拉起被子团了一个角,埋进脸去,嘴角抑制不住的下撇。

牙齿轻颤。

就保持这个姿势慢慢睡去。

雪在整个京城下,雪在窗户外面下。

屋里暖烘烘的,第二日门外生了个小灯炉,去上学前,常见春还在炉子上重新烧了一会儿手炉。

然后这个炉子就在屋外生了根,甚至在立春那天发了芽。

许晨莺悄悄在独自逛屋子时推开了一点门,那炉子脚边的地缝中有一根细溜溜的,刚展开四瓣叶子的风车草。

她没忍住蹲下去,伸手偷偷拔了进来。

草下方的茎是顶着炉脚长出来的,因此弯出一个结,不明显,但细看能知道。

看了一阵儿,她就随手扔在一边。

近两个月这间屋子打扫的特别干净,所以她可以随意的走动,随意的坐倒,或是躺在铺了地毯的地方。

“叩叩。”屋门被敲了两下,常见春靠着门坐下,“许晨莺。”

他这么久以来,除了第一天,再没和她说过话,今天怎么突然敲门?还叫她的名字。

莺莺没应,只是注意力全去了门外。

“风车草即使被我刻意用灯炉压住,伤了根茎,也还是长出来了,是吗?”

常见春靠在门上,没关紧的门哗啦一声卡进对应的槽中:“它的茎受过伤害和压迫,但它只是改变原本顺畅的理想状态,没有就此中断长出叶子的规划。”

但它不还是被她顺手给拔了?

许晨莺坐在地上,两条腿笔直的伸在前方,她此时看不见自己的脚,但能看见变化以后的袜子形状。

他的视线掠过原本风车草的地方,那里空了,于是他顺手把灯炉拿起来放在另一边,刚刚的位置其实有些挡路,能放着几天没被过路人踢倒,还是因为他特意和容娘还有汝意商量过。

她们知道那棵草是他注意到以后特意压着的,刻意避开不去动,而它的方向正朝着门内,许晨莺只要打开过门多半会注意到它,至少也会发现这个碍事的灯炉。

“欻。”火柴破空燃起,他点亮了灯炉里的棉芯,顺便起来把檐下的灯也拉下来点了。

“给你带了好几次书了,是不是都没看过?”他问,依旧没有回应,像是自言自语,“今日睡前翻一翻吧,你独自一人待着都做什么呢?不无趣吗?

“下次给你带……”

话到一半常见春又摇摇头,“算了,过不了几天是小年了,糖葫芦你自己年里去买吧,你到时怎么也得出门了。”

许晨莺真的已经在这间屋子里待了太久太久了,正常来说一间屋子这样放置,时间长了都要坏掉,何况是一个人。

“许晨莺。”常见春又叫了她一声,这次许晨莺“嗯”了一下,声音不大,不确定隔着这点距离还能不能被听见。

不过这并不影响常见春继续说话:“其实我才来的那几天,你阿娘找过我,叫我不要浪费时间再来了,你知道我来不高兴,又发脾气又不吃东西的,我没答应,你知道为什么吗?”

依然没有应声,莺莺以为他还会自己答了,等了半晌却没有。

常见春说:“你不理我,我便不和你说话了吧,放假好些日子了,我晚上不用作业才和你多嘴,你实在是不识好歹。”

莺莺特别想朝他挥一拳头。

以前她叽叽喳喳和他说话,现在换他说几句没回应就成自己不识好歹了?

离了她谁还和他说那么多话?

哦,常词说他同学里朋友很多,那当她没说。

后面照例是常见春读读文章,莺莺听多了有些懒得分注意去辨别字句,正走神,听到一句“很久很久以前”。

白话?故事?

于是她开始聚精会神听。

然后,常见春站起来,拍拍衣裤,走了。

莺莺:“?”

听动静确实是走远了。

那个小精灵说了什么?为什么读一半?

[尼美尼美未猜得,我的名字叫——]

叫什么啊喂!

等了许久,莺莺终于忍不住去开了条门缝。

冷风陌生的涌入怀里,迷住她的眼。

她抬手揉搓眼皮,忽的被拍了一下发顶。

“没编头发啦?”

常见春忽的出现,挡住了呼呼的干燥的风。

莺莺眼睛被揉得发红,时隔半个秋天及一整个冬天,再次看见常见春时竟然对他的长相都有些陌生。

“……它叫什么?”

“嗯?”常见春扬声。

少年少见的笑了起来,然后把一本封面印着骑马飞奔将军的故事集递给她:“自己看。”

书名《荧火童话故事选》。

他食指拦着其中一页,她指甲扣住拿过来,对着那一页翻开,发现书页左侧是她看不懂的文字,右侧才是方块字,也不是她熟悉的右开本,而是左开。

字小而纸面光滑,看排布是相互对应的。

她看过去,小声念出小精灵哼唱的词:

“我的名字叫……

“汤姆·蒂特·托特?”

这本故事集是有的,是一本几十年前的双语书,叫《英国童话故事选》(好像)

我小学的时候看它就很旧很旧了,是我爸爸小时候看了一直留到我手里的,但小学和初中那几年,我搬了很多次家,我爸爸搬了也有几次吧,真的不知道书到哪里去了,很遗憾,我现在想再看却没有了

书里的每个故事都是以“很久很久以前”为第一句话,左英右中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篇《汤姆·蒂特·托特》

内容是一个农妇在河边纺纱,但她的女儿不会纺纱也不愿意学,所以农妇一边纺一边唱“我的女儿一天能纺五匹纱”,结果被路过的国王听到了

国王说如果她的女儿能连续一个月每天纺五匹纱,自己就让她当王后,农妇很怕国王觉得自己撒谎,就真的把女儿送去了

女儿被关在一间堆满了麻料的屋子里,被要求每天交五匹纱,哪天交不出来就被杀掉,但她根本不会,就急得要死

结果一个尾巴像螺旋桨一样转动的黑色小怪物从窗户飞进来,跟她说自己能帮她纺纱,但她每天要猜三次它的名字,如果到最后一天还没猜到女儿就会属于小怪物,女儿没办法,答应了

然后她每天都猜不出来,直到最后一天,国王来取走纱的时候很高兴,于是留下来和她一起吃饭,恭喜她还有最后一天就成功了,然后就说起了他白天去打猎的奇遇

他看见一个树洞里一个小黑怪物尾巴转得飞快,一边纺纱一边唱:

“尼美尼美未猜得,我的名字是汤姆·蒂特·托特!”

女儿听到惊喜得差点露馅,然后故事最后就是她说出了正确的名字,小怪物被气跑了,她当上了国王的王后

这个故事不知道为什么在网上搜不到,这本书也找不到,甚至内容一样的都找不到,虽然故事内容很莫名其妙,但是有生之年我能再看一遍它就好了[合十][合十][合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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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晨春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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