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姜家少爷凶神恶煞的恐吓下,装晕的潘民安最后把所有事情从头交代了一遍。
他虽免于命丧犬口,但姜天成着实恨他恨得牙痒。
所以人被带去衙门之前,姜天成当着他的面吩咐家丁,“请余知县多关照他,别让他在大牢里过得太舒服”。
把潘民安骇得屁滚尿流,倒是巴不得自己已然死了……
姜天成处理完人气还是不顺,冷着脸在方屿跟前坐下。
“看到了吗?这就是欺骗我的下场。少爷我不是那种会心慈手软的人,要是有什么狐狸尾巴,赶紧给我藏好了,被我发现可别想有好果子吃。”
他眼睛一错不错盯着方屿,一脸“我很凶别惹我”的表情。
怕了吗?怕了就别在我面前戴那副伪善的面具。
因为我最讨厌有人骗我了。
——方屿怎么会害怕。
他只觉得这小少爷真真长得玉雪可爱,发怒时就像只炸毛的小波斯猫,连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珠子也十分神似,一股子灵气。
他抱拳朝姜天成弯腰:“少爷英明。那潘民安为了长期被姜家雇佣,拿高额工钱,不惜持续伤害少爷的狗,好让少爷以为它们一直需要训犬师,实在是罪大恶极。只是坐牢便宜他了,少爷没将他拉去喂狗,是少爷的仁慈。”
姜天成:“……”这是什么品种的马屁精?
方屿看着他一脸哑巴吃黄连的表情,没忍住弯了弯嘴角,然后正色道:“少爷,那我赢了吗?”
狗的反常完全是因为潘民安在背后作怪,如今罪魁祸首伏法,当然可以证明他的训狗是有效的。
姜天成一跺脚站起来:“谁说你赢了?!我还没见过它们的坐卧行止,没见过它们大、大小便……也不确定它们是不是从此都不咬人了!”
“那……”
“你给我继续训,赌约延长到你的二十一日之期为准。届时再议!”姜天成说完,也不管方屿同不同意,踢着靴子自顾自走了。
就这样,方屿彻底接管了犬舍,每日地里狗窝两头奔忙。
因为怕他顾不过来耽误少爷的事,得知情况的姜管家还特地给他配了两个打杂的小工。
小工会替他做一些犬舍的杂务,扫洒配食遛遛狗,到了真正训练的时候,还是要方屿亲自上阵的。方屿心情不错的时候,也会偶尔教他们一些简单的训狗知识。
两个小工都还是半大的孩子,为此简直拿方屿当大哥崇拜。
李一树笑称他可能是全乡唯一有自己跟班儿的长工了。
郎中后来又来了几次,给方屿的伤口换药。
虽然他一直担忧着疯狗病的事,但也不得不承认,年轻力壮的小子身体就是好,伤口恢复得很快,只是留下了隆起的疤痕,看着有些吓人。
潘民安的事之后,姜天成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再来过庄子里。
有几个长工饭后蹲在一起讲闲话,说是姜小少爷逃学堂的事被姜老爷发现了,带回家里好一顿打,打得他几天没下来床,只能歇在房里将养。
听到这里方屿皱了皱眉。
他想富户人家怎么也不会养小孩呢?不懂讲理,只会动粗,跟他们这些庄稼汉有什么区别?而且就小少爷那细胳膊细腿儿,这姜老爷竟也真舍得。
那闲聊的人又说,养好伤以后小少爷就天天被人逼着去念书,现在哪儿也不能去,这混世小魔王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咯……
后面的话方屿就没有再听,知道姜天成的伤养好了,他也稍微放下心,不再关注姜家的家事,一心一意训起狗来。
忙碌起来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直到姜家小少爷再次盛气凌人地出现在犬舍门口时,方屿才恍然发觉,他居然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就已经平安度过了疯狗病二十一日的危险期。
“真好,你的命保住了。”姜天成摸摸大黄的头,表情绷着,语气却惊喜得很明显。
金黄色的大型犬如今乖巧地冲他摇尾巴,柔软的毛在腿边扫来扫去,再也不龇牙了。
“多谢少爷挂心,”方屿说。
姜天成噎了一下:“我、我在说大黄!”
方屿笑道:“嗯,我也在说大黄。”
姜天成从鼻腔里挤出一声冷哼。
他还是喜欢狗,不喜欢人。至少狗在想什么,都表现得很明显。不会像人一样,话里有话,心里想的却不见得和面上做的一回事。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方屿训狗的确有一套。
他今天特意趁着方屿没在狗舍,提前跑过来验收成果。
大部分简单的命令犬舍里的狗都能听懂,表现得训练有素。到了要排泄时,也会跑到固定的地方。
可以说,和过去判若两狗了。
“少爷,赌约可算我赢了?”方屿问姜天成。
姜天成两瓣嘴唇往下撇,明显不乐意承认,支支吾吾半天,道:“可是……可是你要跟着我去了姜家,狗怎么办?没人管它们了……多可怜。”
姜天成不仅仅是不想输,他对方屿给他做贴身小厮这件事也很抗拒。
方屿对他的态度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如果放在自己身边,会让他更加觉得心里不安。
他还不能完全信任这个人。
他不能完全信任任何人。
方屿其实也并不是真看上了贴身小厮的位置,他只不过想借机替他做点事。
看姜天成一脸为难,他主动道:“那这样吧,我再替少爷先训着它们。如果到了合适的时机,可以放它们去放放羊,打打猎,或是少爷带回去看家护院也行。”
狗不适合圈养,还是需要敞跑撒野的地方,这样也能最大地发挥它们的作用,一举多得。
姜天成大大松了一口气,连忙答应:“那太好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因为惊喜来得太突然,他甚至罕见地弯起眼睛对方屿粲然一笑。
方屿挠了挠后脑勺,头一回升起一点不好意思的情绪。
*
秋忙过去后,姜家的几个庄子大丰收,原本空旷的地上晒满了豆子、高粱、小麦。
长工们忙了一个秋天,总算能稍稍歇一口气。
白日里的活不多,李一树没一会儿就把自己这块地的苞米掰完了,跑到田埂上坐着看太阳掉下山那头。
“屿子!你去哪儿了?”他坐了一会儿,见方屿穿过林立的苞谷杆走过来,手里攥着一大把绿色的植物,“过来歇会儿。”
方屿在他身边坐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把手中的东西递到他面前,“你闻闻。”
李一树凑过去:“什么?嚯,真香!这什么草啊?看着怪割手的。”
方屿手里拿出叶子是长条状的,边缘长着锯齿,明明闻着一股沁人的清香,却长了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李一树有点香迷糊了,不信任地看着这草,“哪儿来的?能吃吗?不会有毒吧?”
“那边摘的,”方屿努努嘴,“这是野香菜。回头给厨房,扯碎了淋点香油辣椒拌一拌,配着馒头吃,唔。”
姜家的这处庄子紧邻着门头山,玉米地往外走不到一里,就是山下的树林。他遛狗的时候,在林子边发现了这东西。
他上辈子跟着一个卖山货的货郎在深山的河沟旁见过,还以为这东西只能生在潮湿的地方。
李一树听方屿这么一说,感觉口水都要流下来,被那香味勾得肚子咕咕直叫。
方屿听笑了:“走,回去贴秋膘。”
傍晚,长工瓦房前的地里架起了柴火。
管事的说这几天地里的苞米他们可以随便吃,方屿他们就去抱了不少一堆回来。
碗里装着厨房借来的香油和盐,剥□□米外面的叶子,拿刷子蘸着油和盐往上刷,刷完把叶子裹回去,然后扔进下面的炭火堆里。
等差不多有六七分熟了,再扒出来撕掉叶子,放火上小心翻烤半刻,苞米就开始散发出带着烟熏味的奇香。
香油被火烤干,只留下一股焦香,盐的味道愈发激出苞米的清甜,咬上一口,苞米粒霎时在唇齿间炸开。
旁边的海碗里还装着凉拌野香菜,一样来一口,香得人恨不得把舌头吞进去。
跟方屿相熟的长工都来了,连犬舍的两个小孩儿也在,每人捧着一根苞米棒子啃,啃得满脸黑灰也不在乎。
正当大伙儿对方屿的手艺赞不绝口时,忽然有人在背后拍了一下方屿。
方屿扭头一看,是姜天成身边的小厮来福。
方屿站起来:“怎么了?少爷找我吗?”
“不……不是,少爷有东西落狗舍了,让我过来取。狗舍门锁了,我来找你拿钥匙。”
来福跟方屿说着话,眼睛却直溜溜地看着火堆和众人手中的苞米,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显然是馋了。
方屿有点想笑,先去取了钥匙给他,又找干净的苞米叶给他包了几个刚烤好的。
“拿去,回去吃。”
“谢谢方大哥!”来福眼睛噌地亮了,“不过我吃不了这么多,一个就行了……”
“给你家少爷带两个回去尝尝,”方屿说。
这种上不得台面又脏兮兮的吃食,那小孩儿肯定没试过,可怜巴儿的。
不料来福居然摇摇头:“少爷这段时间胃口不好,老生病,什么都吃不下,带回去也浪费了。”
方屿的眉头又皱起来。
前段时间秋收,庄子上的活儿多得做不过来,他也没怎么见过姜天成,还以为他在学堂念书,没时间来和狗玩……怎的又病了?
别是又挨打了吧?
方屿这么想着,但没再说什么,照来福的话只给他留了一个苞米,让他赶紧拿了钥匙直接回去,明天再给他送过来。
来福高兴地应下,揣着香气扑鼻的苞米兴冲冲跑了。
第二天,来福过来还钥匙的时候,方屿拉住他,塞给他整整一包袱的野香菜。
“回去把这个交给你们的厨房,跟他们说可以凉拌,也可以做菜的时候放点在里头,炖牛肉、炒辣椒鸡丝……都行。”方屿解释,“这东西开胃,兴许吃了你们家少爷能多吃点饭。”
来福“啊”了一声,先是开心了几秒,而后表情变得有点迟疑。
方屿看穿他的心思,拿出一片擦了擦,放进嘴里嚼了咽下去,“没毒,这叫野香菜,回头你可以拿到药铺找大夫问问也成,应该有人认识。”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方大哥……”来福涨红了脸,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
“这有什么,来福你是好孩子,这些事本就当替少爷考虑的。”方屿拍拍他的肩。
来福郑重朝方屿道了谢,方屿连连摆手。
他刚要走,又被方屿叫住:“对了,你记得偷偷给厨房,就说是你自己找来的,别提我的名字。”
来福不解:“啊?为啥啊?”这不是白白把功劳让给他吗?
“你家少爷不是不喜欢我嘛,要是叫他知道,说不定就不吃了,”方屿笑道。
来福看着他,欲言又止半晌,还是点点头答应了。
可他明明瞧着,少爷跟这方大哥说过的话,比跟别的人可多多了,也不像不喜欢的样子啊?
来福:方大哥真好,就是爹味有点重。(明明没大几岁干嘛叫人家好孩子)
方屿(皱眉头版):老婆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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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活上的讲究实在很难全部搞懂,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多多谅解,鞠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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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香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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