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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起始

7月底,滨宁县终于迎来了一场大雨。

自入夏开始,这座北方沿海小城的气温便如同春笋一般节节攀升只高不下,空气里的热浪几乎有了实感,柏油路被晒出了软骨病,伸手一戳就软塌塌地黏上你的指头。

知了在树上拼了命控诉这炼丹炉一样的温度,长相甜美的天气预报员每日在电视频道里重复频率最高的台词就是——

“预计未来一周我省大部分地区将持续高温,体感温度或达到43℃以上。天气炎热,请广大居民做好防暑措施,尽量避免室外活动。”

雨是傍晚来的,刚好在美女气象员结束播报之后。

这场雨来的猝不及防,上一秒云霞万里,天与云与海共成一色,如油画般美不胜收。下一秒一阵狂风拔地而起,从南边飘过来一阵厚重的积雨云,霎时间整个滨宁被笼罩得密不透风,豆大的雨点紧跟着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

滨宁昼夜温差大,因此人们的夜生活更丰富些。白天因高温而窝在室内的人们大多选择在天将黑时出门,玩到夜幕低垂时再回家休息。

于是此刻公园里、广场上到处是放了学三三两两玩闹一团的孩子,热恋期手拉手如胶似漆的小情侣,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娘在此时刚刚支好了音响,一片祥和之派就这样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冲散了。

雨水倾盆而下,此刻所有带棚的设施都成了受人青睐的宝地,小凉亭、公交车站、门市房檐、咖啡厅门口的遮阳伞,能避雨的地方全部乌压压站满了人,时不时地传出几声抱怨。

“咋会这样呢?我特地守着看完天气预报的才出门的,明明报的一周都是晴天啊。”

“得了吧!”人群中一个大婶哼了中气十足的一声,“现在的天气预报还没有我家老头对马桶尿得准!”

荆蔚半个身子倚在二楼阳台上百无聊赖地往下看,自家店门口挤着一个又一个躲雨的脑袋,正絮絮叨叨地埋怨着影响他们度过美好周末的鬼天气。

她的美甲店一到阴雨天气必停业,这是荆蔚的老主顾心照不宣的事情,哪怕提前预约了也没用。

今天她便没开门。

所有人都没想到今天这场大雨,荆蔚的左膝盖却从昨天半夜就开始痛感明显,因此她一早就爬起来就挂了“暂停营业”的牌子。

这是她几年前因为意外留下的病根,左膝当时动了手术,术后又恢复的不够好,此后每到阴雨天气她的膝盖就会刺刺地痛,最厉害的时候整条左腿都疼得发麻。

所以五年了,荆蔚仍旧最讨厌也最畏惧下雨天,因为她的腿再也好不了了。

思绪随着雨幕弥漫开来,荆蔚抽出一支香烟含在唇边,轻轻吐出一口烟雾。

与此同时楼下的人们逐渐失去耐心,这场雨看起来完全没有减弱的迹象,反倒越演越烈。

有人披件衣服冒雨冲了出去,还有人拦下了过路的出租车,慢慢的,店门口的人走光了。

荆蔚没了热闹看觉得没劲,她掐了烟,正准备回去给自己弄点吃的,余光却瞟到一个看起来有些笨拙的身影。

她家门口往左一百多米的地方有个汽车站台,平时从村里通到县城和市区的城乡公交会在那里靠站,有的外地来的大巴也会把那里当成站点截客。

那身影就是从站台的方向来的。

那人走得很慢,速度比起蜗牛也快不了多少,身后用一个两轮小拖车拖着一个大号的袋子,那袋子有他半个人那么高,边走边抬头不知在张望着什么。

荆蔚这才看清那是个孩子的身形,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他浑身都被雨水淋透了,背后大蛇皮袋里不知装着什么,拉起来很费劲。这小孩身形偏瘦,两片肩膀透过薄薄的衬衫布料看起来就像只有两根骨头在那支着,饶是如此背后还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包,他就这样形单影只地在滂沱大雨中缓缓前行着。

荆蔚忽然起了一点兴致,她支着下巴,耷拉着眼皮想看看这个离家出走的小孩的目的地是哪里,心里还在猜测这个叛逆少年会不会后悔自己选了这么个倒霉日子出逃。眼看着“蜗牛”离自己越来越近,那双慢吞吞的脚最终在“云彩美甲美睫”的招牌下面站定。

这个角度荆蔚看不到他的样貌,只看得见一片瘦削的后背和黑漆漆的后脑勺。

他像是抬头确认了好几遍云彩美甲美睫这六个字,这才认定自己没有找错地方。

男孩小心翼翼地放下蛇皮袋,低下头把两只手凑到眼前看,接着使劲儿在裤腿上蹭了蹭,然后上前一步轻轻敲了两下已经上锁的玻璃门。

他最开始一边敲门一边问了句什么,风大雨大荆蔚并没听清。

半晌,无人应答。男孩等了一会,明明站在雨中浑身湿透,他却毫无察觉似的,只用那双擦了又擦的手再次敲响那扇玻璃门:“我从江阳来的。”

“有人在家吗?”

江阳,荆蔚现在一听到江阳两个字心里就极度厌烦焦虑,左脚开始无意识在地上轻轻地跺,那少年每次敲门都像是在给她下催命符。

就这样过去了二十几分钟,男孩终于敲不动了,也说不动了,宝贝似的又拉起自己带来那个蛇皮袋,荆蔚还以为他要走,实则人一屁股坐在了荆蔚店门口摆着的小马扎上,一只胳膊紧搂着那只袋子。

荆蔚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自从伤了腿,她就已发过毒誓这辈子和江阳彻底决裂再不往来,当时唯一知道她去向的只有姨妈,她曾偷偷联系过的人也只有姨妈。

而这个小王八蛋,一旦她给他开了门,那就相当于荆蔚给了过去的自己最响亮的一耳光。

……

江阳是荆蔚的故乡,她老家在江阳市边上一座大山脚下的村庄里。那是一片宁静美丽、依山傍水的江南水乡。

温润的风土养人,荆蔚自小就长了一张白净漂亮的脸蛋,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偏她性格也活泼,一口小白牙笑起来明晃晃地特别讨人喜欢。村里无人见了不夸,都说她以后是做电影明星的料子。

小小的荆蔚每次听了心里都得意极了,那时候的电影明星哎,带着大墨镜穿着皮衣走路带风,光是想想都觉得气派的不行。

她在那里出生,生命中迄今为止的十七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荆蔚特别小的时候调皮得紧,上树掏鸟下河摸鱼没有她不敢干的。论起捣蛋来简直是村里一霸。

荆蔚的父母她从未见过,听说是一直在北都打工,她跟着姨妈生活。

姨妈是她母亲表了八百个弯的表妹,从小在母亲家里养大的。她也是苦命人,自己是抱养的,小小年纪死了养父母,过了好几年寄人篱下的日子,刚结婚没两年又带着肚子里的遗腹子守了寡,拼了半条命给亡夫生下个儿子。

即便如此她也不肯改嫁,一个人孤零零守着荆蔚父母留下的老房子,村里多少人介绍过她也不同意,娘仨就一直这样相依为命地过日子。

九十年代的时候,上学对普通人来说还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是姨妈身体弱,做不了什么重活。

家中本就收入微薄,大的又眼看着快到了入学的年龄,别家的孩子天天背着书包蹦跳着上学去,村口的小学也总传来朗朗读书声,男孩子虽然嘴上不说,但姨妈知道他是羡慕的,每到深夜,荆蔚总能迷糊中听到姨妈叹气的声音。

家里倒是偶尔能收到荆蔚父母的抚养费,可一年也能收到那么一两次,勉强够三人吃饱穿暖,想供家里两个孩子上学,这费用还远远不够。

时间又过去两三年,表哥渐渐大了,他是个懂事的,这些年早明白了家里给不了他什么扶持,于是收拾了行李,准备到外面打工去了。

表哥离家的前一天晚上和荆蔚说大话,他说自己再回来的时候肯定开着最气派的小轿车,然后把姨妈和妹妹都接到城里去享清福。

荆蔚笑嘻嘻地那说自己要坐奥迪牌的,还要穿亮闪闪的公主裙。表哥知道那是她之前去村里队长家蹭电视机看从那里面学到的,被荆蔚人小鬼大的模样逗得前仰后合,伸出手在她头顶揉了一圈,神情格外认真。

“好,别说公主裙了,哥还给你买你动画片里看过的那种水晶鞋,用整块水晶做成的那种。”

两个小小的孩子当时依偎着坐在院子里,一边数星星一边咯咯地笑。

临走的那天清晨,姨妈带着荆蔚一直送表哥送到了离村子四五里地外的汽车站,姨妈还不到四十岁,腰却早就弯了。

这个贫苦了半辈子却始终要强的女人拉着自己儿子的手一直哭一直哭,边哭边说着抱歉的话,荆蔚那时候还不懂姨妈的眼泪代表什么意思,欢快的围着表哥绕圈,要他去城里给自己买当时最时兴的棒棒糖。

那天是个阴沉沉的坏天气,雨要来不来似的,风吹起来擦过皮肤的都是闷热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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