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睡醒的洛颐度过了一段强烈自我怀疑的时间,他怀疑昨天晚上他其实醉得厉害,醉酒程度比那个落荒而逃的醉汉更加严重,他连逃跑都不会,相反,他闭着眼睛就冲进了危险中,毫无理智可言。
魏启元昨晚给他发了微信说将师妹平安送到宿舍楼下了,又说了晚安让他早点休息,但他现在才看到。
洛颐很尴尬,赶紧回一句,“不好意思,我昨晚一回宿舍就洗洗睡了,没看到你发的信息。”
几分钟后同样早起当科研民工的魏启元回复了,“没关系,你休息好了就行。下次有空见面吃饭。”
洛颐回个“OK”,想下次应该遥遥无期了,须得等到他的尴尬完全消退之后,他才有脸去见被昨晚的他当作实验对象的魏启元。
而实验结果,笼罩着一层厚厚的雾,洛颐知道它的大致形状,却看不清它的具体面貌,更遑论分析它、接受它。
洛颐洗脸时看了眼手背的伤口,轻轻叹气,洗完脸后给戚千慕发了条微信,“我今天很忙,可能没时间和你一起吃饭。”
他心情不佳,情绪混乱,满腔烦闷,却无处可宣泄,只好朝戚千慕耍点脾气。
他以为戚千慕会耍赖,会缠着他让他改变主意。
但戚千慕却出乎他的意料。
戚千慕在十一点左右才回复,“好的,那我们明天再见。”
看到这条回复的洛颐更加烦躁,他非常注重秩序,注重每天的安排,而戚千慕用一句话就将他今天的秩序和安排都破坏掉了。
戚千慕被洛颐无情地定为坏心情的始作俑者。
洛颐动作粗暴地从饲养箱捏出一只小白鼠,按着备皮,然后注射药物。
抓第二只小白鼠的时候,他后悔了,他想自己今早如果没有给戚千慕发信息就好了。
洛颐暗骂自己太任性,早上是,现在也是。
午饭时间,洛颐去储物柜拿泡面,正好撞见同组的师弟拿背包离开,师弟看了眼洛颐手里的泡面,好奇地问:“师兄不去饭堂吃饭吗?”
洛颐苦笑道:“不去,我今天特别想念泡面的味道。”
虽然不见面,但线上联系是不可少的,洛颐晚上九点多回到宿舍,洗完澡后不久接到戚千慕的电话。
洛颐看到戚千慕的名字就一肚子气,没接。
戚千慕过了十分钟又打第二通电话。
这回洛颐愿意接了,但没说话。
戚千慕唤了两遍洛颐,问:“你在洗澡吗?”
洛颐不情不愿地闷声回答:“……洗好了。”
戚千慕听出洛颐的情绪不对劲,说话语气小心了些:“你怎么了?”
“没怎么。”
“哦,我们明天一起吃午饭吗?”
“不吃。”
“那一起吃晚饭?”
“不吃。”
戚千慕顿了几秒,用更小心翼翼的语气问:“我是不是,做错事了?你在生我的气吗?”
“……”
“啊?”戚千慕很是纳闷,“真的呀?我做错什么了?”
洛颐听着戚千慕声音,突然想笑——他到底在唱什么矫情的独角戏,一整天都过得乱七八糟的,还打算连累戚千慕跟他一起乱,他怎么会变得这么不可理喻?
洛颐也真的笑了出来。
戚千慕听见了,听得一头雾水,对洛颐的情绪转变速度表示惊讶,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哄洛颐,洛颐却把自己哄好了。
洛颐缓了一会儿,收拾好自己的状态,同戚千慕说:“你没做错事,是我自己心里烦,所以情绪不太稳定,抱歉。”
戚千慕有点发愣,但尽量保持语气平和:“倒是不需要觉得抱歉,你烦什么?可以跟我说吗?是跟我有关的事吗?”
洛颐当即否认:“不是,是我自己的事。”想想又说,“明天一起吃晚饭吧,我预留多点时间,我们去外面吃。”
戚千慕也不纠缠,答应道:“好,去我们第一次一起吃饭的那家粤菜馆吧?那里的汤不错,不是味精汤。”
“可以。”
生气的事就算过去了,戚千慕和往常一样问:“你今天都做了什么?又是窝在实验室里不见天日吗?”
洛颐迟疑道:“今天就是……用各种药物将小白鼠打成注水鼠肉。”
戚千慕:“?”
仿佛已经许久不见,珍贵的见面机会值得期待。洛颐整个白天都盼着时间能过得快一些,每一个动作都加快速度,比平时更加不允许自己出错。
他的行为有了新的意义,他觉得他也正在努力向戚千慕靠近,而非只戚千慕一人长途跋涉不畏艰险。
洛颐再一次真切感受到,真实的见面是借助网络的线上联系不可比拟的。
戚千慕出现在他眼前,他那些矫情的独角戏就纷纷解体,风化,面目全非,不成样子。他立刻变回那个在和戚千慕正以某种目的为前提相处的洛颐,允许戚千慕的亲近,也允许自己的宽容接纳。他惊觉自己原来是这般模样,又暗暗放心,自己早就这么做了。
戚千慕看到洛颐手背的伤口,当即眉头紧锁一脸凝重:“这么长的伤口!要是动作用力一点或是这个什么物体再锋利一点,你整个手背都要开花了!”
洛颐坐进车里,抬手拒绝戚千慕要扯过他的手近看的动作,说:“你现在很像那种小孩摔一跤就哭哭啼啼说再严重点腿要瘸了的无理取闹的家长。”
戚千慕:“……”
“这都愈合了,明天就该完好如初了,你看。”洛颐将伤口边缘的血痂抠掉,给戚千慕看血痂下的泛红的皮肤,“已经愈合了,一点血都没有。”
戚千慕看得龇牙咧嘴,赶紧让洛颐别抠了。
“就是受伤不严重才要好好吸取教训,以后别再犯。你那晚肯定是喝了不少酒,上头了,才会不顾危险去和别人较劲。”戚千慕断定洛颐是个酒量极差的人,因而啰嗦了几句,“以后你要去参加饭局或是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的话,你就说自己酒精过敏,不要喝酒了,瞎喝什么,你一个读书人,把书读好就行了,喝什么酒。”
洛颐系好安全带,没理会戚千慕的啰嗦,让戚千慕赶紧出发。
戚千慕开车时不怎么说话,洛颐也安静,可心里安静不下来。
洛颐目光缥缥缈缈落在车窗外飞逝的街景,在与戚千慕相近的氛围里,想现在似乎到了一个他不得不正视戚千慕存在的时刻。
不管他是否能够理清头绪,是否能够接受自己走进这段感情中,但他必须认清现实——戚千慕已经存在于他的面前,参与了他的生活,走进了他的世界,成为了对他来说挺重要的人,能够牵动他的情绪,影响他的状态,左右他的某些选择。
他无法对此视而不见。
这次戚千慕让洛颐点菜,洛颐也不推脱,自己爱吃的和戚千慕爱吃的都点了。
洛颐吃饭时很反常,细嚼慢咽,一口吃完了再接着下一口,进食速度和戚千慕差不了多少,完全没有了平日里狼吞虎咽的豪迈气势。
戚千慕观察洛颐一小会儿,问他:“你不饿吗?下午吃了小零食?”
“实验室里哪里有小零食吃,自制鼠肉干和兔肉干吗?”
戚千慕笑笑,又问:“那你怎么一副没胃口的样子?”
洛颐没回答,放下筷子,带着点犹豫低声说:“过两天就是周日。”
“是呀。”
“我空出下午的时间。”
戚千慕了然:“好,到时候我过来接你。我想去看在市图书馆一楼办的某画家的画展,可以陪我去吗?酒吧其中一位合伙人的生日快到了,她喜欢那位画家,我想买一幅画当她的生日礼物。”
洛颐点头说可以,又吞吞吐吐:“那个……”
“嗯?你有想去的地方?”
“那天晚上去你的酒吧坐坐可以吗?”
戚千慕微微一愣,脸上挂着似有若无的笑,说:“可以是可以,但你不是不太喜欢嘈杂的环境吗?你又不喜欢酒吧,为什么要去?”
“也没有到完全不想进入的地步,我不能有想要喝两杯的时候吗?”
戚千慕笑得开怀:“好好好,陪你去喝两杯。”
洛颐瞄了眼戚千慕脸上的笑,旋即垂眸,佯装专注饭菜。
他隐约觉得戚千慕像一只奸计得逞正在捂嘴偷笑的猫。
周日下午洛颐和戚千慕一起去看了画展,挑了一幅两人都觉得不错的画,戚千慕向工作人员确认价格,签好购买合同,交了定金,给了工作人员一个地址,请他们包装好就直接寄出。
而后两人去吃了晚饭,接着就到“Passion”酒吧。
走过前台准备拐进宽阔的通道时,戚千慕还指指拐角处说:“你就在这里撞到我。”
洛颐玩笑道:“明明是你挡我的道了。”想想又问,“你那会儿为什么管我要身份证?我看你们酒吧也没有谁要管客人是否成年。”
“不可能不管,看到很像未成年的客人都会查一下身份证的。”戚千慕憋着笑看向洛颐,以及洛颐身上穿的白T恤和牛仔裤,说,“那会儿你看上去很像来春游的学生,现在也很像。”
“……”
洛颐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打扮,又抬头看向灯红酒绿处的人们,顿时耷拉着脸,嘀嘀咕咕:“糟糕,我忘了换身行头。我也有花里胡哨亮闪闪的衣服,真的有。”
戚千慕抬手搂着洛颐的肩往里走,安慰道:“没事,只要是穿了衣服的成年人,我们酒吧都很欢迎。”
洛颐:“……”
刚在吧台的一个小角落坐下没两分钟,一位留胡子戴金边眼镜的男士就走过来打招呼。洛颐好奇地多看了几眼,这位男士身高不算高,但身材很好,穿一件贴身的T恤,练得漂亮的肌肉在不明亮的灯光造成的光影中十分明显,洛颐想他练到了这种程度一定在健身房耗费了很多时间。
戚千慕高兴中略带一丝诧异:“哟,你也在啊?”
男士无甚波澜,应道:“顺路,进来看看。”
戚千慕坐在高脚椅上和那男士差不多高,亲昵地随便搭着男士的肩,向洛颐介绍道:“这是酒吧的老板之一,我的好朋友,温晓睿。”
戚千慕似乎是曾经和温晓睿说起过洛颐,此时只简单地同温晓睿说了句:“这位是洛颐。”没有更多的介绍。
温晓睿挺有礼貌地和洛颐握手打招呼,但没和洛颐说话,只和戚千慕聊。
交谈几句,温晓睿就告辞了,洛颐扭头看温晓睿的背影,心生困惑。
洛颐忽然想起戚千慕说过朋友很多,可每次外出基本是由戚千慕主导的相处模式持续这么久都没见过,温晓睿是他见到的第一个戚千慕的朋友。
戚千慕大概不想介绍朋友给他认识。洛颐猜想原因可能是不方便介绍,毕竟他至今都算不上他们圈子里的人。
洛颐等温晓睿走远了,凑近戚千慕迟疑着问:“他也是……”
戚千慕肯定地应道:“嗯。”
洛颐迟疑中带着满满的诧异:“那你和他……”
戚千慕笑着摆摆手:“我们不是那种关系,纯粹是朋友,交情很深的普通朋友。”
洛颐看着戚千慕,轻微点了点头。
戚千慕强调道:“我说的是真话,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发展不下去。”
“哦……那……”
“他也有男朋友。他是哪一方我不方便告诉你,而且你又不打算追他,没必要知道。”
洛颐不好意思地给自己找补:“我没问这个。”
戚千慕挑眉笑笑:“你满脸都写着想知道。”
洛颐撇撇嘴,安静了一会儿。
但闯入一个新的世界,总归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他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全都挤在他的嘴里,他关不住。
洛颐扭扭捏捏又凑近戚千慕,问:“像他那种类型的……多吗?”
“挺多的。”
“哇。”洛颐干巴巴地感叹一声,对全不在他意料之中的新世界大众审美不知作何反应。
“很多人就是喜欢比较壮的对象。”戚千慕轻咳一下,不太自在,“别打听这么多,跟你说了又怕尴尬。”
“倒也不会觉得尴尬……”洛颐小声说。
即便要尴尬,也不是因为温晓睿。
洛颐上次来时没注意,这次能看出来了,酒吧里的同性情侣很多,几乎占了客人的三分之二。一眼望过去,有大胆展示爱恋的,有躲在角落亲热的,有偷偷亲手亲脸颊的,也有正在发动攻势即将要成为情侣的,大家都毫不避讳,尽情欢乐,洛颐觉得自己仿佛加入到由酒神精神引领的群体中。
洛颐凑近戚千慕,一边手拢在嘴边问:“这间酒吧是专门招待同性恋的吗?”
戚千慕说:“不是,但因为我和温晓睿的缘故,蛮多同性恋过来玩。我们还有一位合伙人是女生,也是我多年的朋友,我们刚才挑的画就是准备送给她的。她的生意做得多,做得大,这间酒吧她只是出钱,没时间管,从开业到现在我和温晓睿花的心思比较多,尤其是我,起初几乎是一天在这里上班二十小时,所以那会儿吸引来的客人大多都是同性恋。后来名声经过这些客人传开,也是传到同为同性恋的人耳里。”
洛颐很惊讶:“上班二十小时?”
“嗯,吃饭睡觉大多数都在这里。回家就是洗个澡换身衣服,看看我奶奶。”
“工作内容是什么?管理各种事务吗?”
“什么都做,行政、人事、后勤、宣传、公关等等,我都负责。不过你也别觉得我太辛苦,不累的,边玩边工作,晚上和朋友们喝酒,白天睡一觉,醒了就给员工分配一下任务,很多事情不需要我亲自去做。我跟你说,创业的重中之重是找到得力的帮手,员工找对了,这业就创成功一半了。酒吧里的大大小小员工都是我和温晓睿精心挑选的,把事情交给他们,我很放心,他们也从来没有辜负过我的期望,将每件事都完成得很好。”
洛颐听不懂生意经,对怎么精心挑选员工也没多少兴趣,只认可地笑笑点点头。又看了眼戚千慕给他点的红橙相间度数极低的、味道和果汁差不多的鸡尾酒,想起刚才调酒师向戚千慕投去的戏谑眼神,问道:“你的酒量是不是很好。”
戚千慕颇为自得地承认:“算不错的,基本上可以喝到早上也保持清醒。”
洛颐却深深叹气,皱着眉头老气横秋:“啧啧,你要定期去体检啊,查查肝功能,做做腹部彩超,又是经常喝酒又是日夜颠倒,还要不要你的肝了,你现在还不到三十,如果背着一个六十岁的肝就不得了了。”
以为酒量好能得到夸奖的戚千慕:“……”
在戚千慕的地方就不可能不碰到他的朋友了,陆陆续续有好些人过来找戚千慕说话,戚千慕皆是起身将他们带到不远处去,站着交流几句,喝几口酒。
有人的目光落在洛颐的身上,洛颐察觉到了,但他没有特别的反应,装作不知道,低头喝他的酒。
且洛颐是真不适应酒吧里那些不曾中断一秒的激情舞曲,鼓点正在攻击他的心脏和大脑,DJ弄出来的擦碟音效简直要将他的魂魄硬生生往外扯,他浑身上下都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难受感觉,加上五颜六色的灯光、周围各种或乐极忘形或挥霍无度的画面,他逐渐对一切产生排斥,就像第一次来这里时那样。
洛颐托腮闷坐,暗暗叹气,想戚千慕在这种环境里一待就是好几年,太难为他了,每个感官大概都得被这么密集的鼓点震到退化了。
转念一想,又觉得这里可能才是适合戚千慕的环境,大家都能比较放肆的地方或许就是如此,没有上级,没有长辈,没有负担,没有规训,也不会有节制,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解释。用来享受的东西多得泛滥,对大部分人来说是值得向往的,而像他这样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才会不知所措。
他希望能够多了解戚千慕一些,就必须了解戚千慕长期生活的环境,如果可以的话,尽量融入。
洛颐端起面前酸酸甜甜的鸡尾酒喝一大口,皱了皱鼻子。可惜他就是书呆子,对他来说这环境和酒一样,味道直白到肤浅,根本不需要了解。
戚千慕和朋友聊完回来,不等洛颐发问就先开口说:“都是酒吧里的熟客,打声招呼,不是很重要的朋友,没必要让你认识,省得浪费你的表情。”
洛颐淡淡地应道:“哦,你还挺受欢迎的。”
“呵,这是自然,我顶着一张这么好看的脸,又是这么开朗活泼自然熟的性格,能不受欢迎吗?”
“……”
戚千慕看了眼洛颐面前的酒杯,将桌上的花生米、薯片、牛肉干、各种炸物和卤味都推到洛颐手边,说:“吃点东西,别光喝酒。”
“哦。”洛颐用小叉子叉了一块卤鸡胗塞进嘴里,这里的卤味做得很好,比他点的外卖美味十倍。
戚千慕似记起什么,问洛颐:“对了,下周日晚上我们酒吧会办一个变装晚会,挺热闹的,你要不要来玩?我本来有点犹豫是不是要告诉你的,毕竟你不喜欢太嘈杂的环境,但你现在好像不是很抗拒了是吗?想不想去再热闹一下?”
洛颐已经吃了第三块卤鸡胗,在戚千慕的询问中时刻谨记自己只是初来乍到的新人,不太确定地问:“我可以参加吗?”
“可以呀,十分欢迎。”
“这晚会是……谁都能参加吗?”
“当然不是,只有我们酒吧的会员可以参加。”
“怎么才算是会员?”
“在我们酒吧消费累计到足够金额就能当会员,很多客人为了够得上会员标准去参加变装晚会,正加紧消费,最近的营业额都快创新高了。但这标准不是给你设的,放心,你想去就去,一句话的事。”
洛颐:“……”果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万恶的资本家绝不会自掏腰包办什么晚会。
洛颐吃完了一小碟卤鸡胗,开始吃很香又很有嚼劲的牛肉干,边嚼边考虑,而后苦着脸向戚千慕提问:“我应该变成什么?我没参加过这种晚会,不知道要做什么。参加的客人们都会很用心打扮自己的吧?我对此是一窍不通。”
戚千慕摸着下巴端详洛颐好一会儿,说:“你扮成哈利波特吧。”
“……”好没意思的答案,妄想自己可以大变身的洛颐给了戚千慕一个质疑的眼神。
戚千慕赶紧为自己的想法护航:“哈利波特多适合你呀,还方便,你的发型和眼镜都不用改变,虽然你的眼镜不是圆形的,但和哈利一样都是黑框的,差不多就好,你到时直接戴领带和穿斗篷就可以完成变装了,方便又快捷。变装只是个玩闹的噱头,我们酒吧去年也办过一次变装晚会,有些客人甚至不搭理变装的事,穿着平时的衣服就去了,换个地方跳舞喝酒罢了。”
“这天穿斗篷,我不得热死?”
“找材质轻薄些的斗篷嘛,衣服方面不用你费心,我来办,你只需要当天晚上抽空赴会就行。”
“好吧。”没有任何变装思路的洛颐妥协答应了,又问,“你打算变成谁?”
戚千慕竖起一根指头,笑道:“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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