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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Part14

乐笑帮着前辈在院里摆好桌椅,又拿起笤帚把周围扫干净,洗了手又去拿碗筷。

冯孝周在她背后对着镜头比了个大拇指。

吃饭过程中,几人又开始聊天。

冯孝周:“乐笑最近,我听佩拉说你在准备新专辑,准备得怎么样?”

乐笑一下就塌了肩膀,叹了口气,觉得在节目上不应该太消极,又心虚地往摄像机后面看,惹得三位前辈又大笑起来,陈丽玲笑着搂住她。冯孝周:“我发现你真的好真诚。”

雷磊朝她摇了摇头,意思是没关系。

乐笑继续说:“就是主打曲有点犹豫,找不到合适的那首,总觉得我的才华不够。”

陈丽玲:“灵感是急也急不来的,该有的时候就有了。”

冯孝周:“不要谦虚,你才华不够的话,佩拉也不会签你了。”

贝儿:“就是,你写的那些新歌,我在佩拉姐那里听过,已经都很好听,是你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

冯孝周:“下午你说White Soul,是有在玩乐队吗?”

乐笑点点头,“嗯。不过不是我的乐队,我自己没有组乐队,是大学乐器社认识的学长有组,多谢他们,缺乐手的时候我会去帮忙,后来认识的乐队多了,他们缺人我有时间也会去帮忙这样。”

陈丽玲:“那很好啊,我出道之前也有组过乐队,后来就各奔东西了。其实很多矛盾现在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当年大家都年轻,谁也不愿意退步,就那么解散了。所以我就很羡慕日出和向晚他们,大家吵吵闹闹地一直在一起,多好!”

贝儿也表示赞同,“我和阿姐一样,我也很羡慕,不为别的,就为好啊坏啊的时候,身边总有人能商量。”

冯孝周问乐笑:“你怎么不组个乐队来玩玩?你救场是做主唱?”

乐笑:“吉他、键盘、鼓这三种,但是也就吉他更能拿得出手,贝斯才刚刚开始学。不组乐队是因为还是没办法更大程度地去和别人展示自己,一起做音乐的时候是要把想法说干净,好像还没办法做到,而且不太想让别人去干涉我的创作过程。我不太会说话也不太说话,而且做音乐的时候比较自我,不会向别人妥协,同样不希望别人对我妥协,就不太适合组乐队。”

冯孝周:“说实话,不想向别人妥协的人很多,不希望别人妥协的人好少哦。”

睡前,乐笑得到准许用客厅的钢琴弹了一曲巴赫的“C大调前奏曲”。恬静舒缓的音乐从她的指尖流淌而出,就算是不懂音乐的人此刻也能感受到那份美好。

关门时,乐笑看到那只小鸡居然趴在鸡窝门口,看到她就起身张着翅膀飞奔过来。乐笑担心前辈们会介意,不敢把它放进屋里,只能蹲下摸摸它,告诉它“明天见”。乐笑关门的时候,小鸡还在原地。乐笑不忍心看它失落的神态,闭着眼关上了门。

乐笑和贝儿住一个房间,两人洗漱完面对面地躺在一起说话,当然是没有摄像机在拍的情况下。

贝儿:“你会不会觉得佩拉姐有些强势?”

乐笑:“有一点,但是是因为我太笨拙了,所以佩拉姐需要这样带我。”

贝儿轻轻掐了下她饱满的脸颊,“不要总贬低自己啊。不过你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你知道佩拉姐以前也是歌手吗?”

乐笑:“知道。”

贝儿:“她和你讲的?”

乐笑:“不是,是我上网查到的,佩拉姐没有和我说过,所以我也没有敢问。”

贝儿叹了口气,转身躺平,“她不到二十就出道了,也发了几张唱片,可是怎么都不算太火,为人又正直,公司让她炒CP也不做,让她去陪大佬喝酒也不做。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她就转行做了经纪人。佩拉姐人聪明又不怕累,没几年就做到了金牌经纪人这个位置。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不甘心,但是我想是不甘心的吧,她把一切都归结为自己没有足够的才华,所以她对待艺人就是只要你有才华,其它都不必考虑。她对你也是这么想的。”

乐笑点点头。

贝儿又转过来面对乐笑,用手摸着乐笑的脸,“她真的很喜欢你,你签在她手里,她特别开心,我都很多年没见她那么开心过了。她大概也憋着一股劲,要帮你把才华变现。如果她有哪里太强硬,别怪她好吗?”

“不会的贝儿姐,”乐笑郑重其事地承诺道,“我一定会尽力不让佩拉姐失望。”

贝儿笑了,“乖孩子。”

片刻,贝儿又略带打趣地问道:“你喜欢凌夕吗?”

乐笑点点头,“喜欢。”

她如此坦然,贝儿知道两人所言的喜欢并不全是一个意思。

贝儿:“那这段时间和他熟起来了没有?”

乐笑觉得应该还不算熟起来,凌夕就是很好的人,所以才会为自己解围,为自己解决困难。那是一位的前辈高尚真诚的前辈对同在一家公司的愚笨后辈的关怀,并不能说是凌夕对乐笑这个人有多么的在意。

于是,乐笑按照内心所想摇了摇头。

贝儿:“你想和他熟起来吗?”

乐笑稍加思索,还是摇了摇头。她对凌夕的崇拜,类似于近乡情怯一样的情感,越靠近越会不知所措,倒不如保持着远一点的距离。

贝儿懂了乐笑的意思,也愈发觉得乐笑珍贵。美好的女孩子崇拜着另一个人,提到他会用眼睛微笑,但又自持地与他保持距离。两种可能,一种是理智大于崇拜,不允许自己沦陷得太深,所以在一开始就杜绝了亲近的可能;一种是喜欢得不得了,保持距离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害。乐笑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旁观人也说不清,有时候感情就是无从分辨的。

第二天,乐笑起得很早,或者说她压根没怎么睡。贝儿关于陈佩拉的话让她思绪良多,外面那只不合群的小鸡也令她牵挂。在公鸡叫了第一声的时候,她就悄悄地下床去洗手间换好衣服。不到凌晨四点,山里气温有点低,乐笑又多穿了件外套,然后写了张字条放在贝儿的手机上。

她轻手轻脚地打开一楼客厅的门。果然,那只小鸡就在门外台阶上等她,一见她出来立刻兴奋地在她脚边跳来跳去。

乐笑的眼泪一下涌出了眼眶,她蹲下把小鸡抱起来。小鸡的身体冻得有些僵硬,缩在她怀里发抖。乐笑摸摸它的头,然后抱着它进杂物间去拿鸡食。喂完鸡窝里的鸡群,乐笑还是给它单独倒了一碗,把它放在地上守着它吃,看它吃得比较安稳,就起身去打扫院子。可她刚一走远,小鸡就不吃了,撒腿追上去在她身边转着去啄地上的土块。乐笑走回去,她也跟着飞速再吃几口。乐笑再走开,她又不吃了跟着跑远。来回几次,乐笑干脆蹲在她旁边等着它吃完。

乐笑打扫完院子里的碎屑和落叶,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有些昏暗,但初夏这个季节很快就会放晴。乐笑打开手机屏幕查看时间,觉得还早就带着小鸡出了院门。摄影团队和雷磊在后面跟着她们,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导演和摄影就起来去拍这只病弱的小鸡,乐笑爱护小动物的表现完全可以成为这期节目的一大看点,以前来的嘉宾也有对它表示同情的,可是像乐笑这样难以掩饰地流眼泪的只有乐笑一人。

小鸡从来没有踏足过院子以外的地方,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两边放眼望去尽是绿色的庄稼地,它连蹦带跳地十分欢快地跟着对它过于友好的“大人物”前进。

乐笑在上大学之前,逢寒暑假会去农村的姥姥家,她很喜欢乡野,脸上的表情都放松下来。

导演在旁边问:“乐笑以前来过农村吗?”

乐笑笑眼弯弯地看向镜头后面,“经常,不上学的时候就会去,上大学就没什么机会了。”

导演:“那有过做农活的经历吗?”这节目叫“田园之歌”,除了拍摄地点在田园里,还真没有多少关于农作的内容。不过是天王歌后的名气地位在,来参与录制的也都是明星,再加上播出时间不在黄金档,所以一直在播。现在高科技水平发达,农田都采用机械化耕种,人力的用处不大,另外两位大腕用陈佩拉的话来评价就是“矫情”,才举着耙头犁地一个多钟头,就因为腰痛发作卧床修养一个多月,连后面嘉宾来,他都是躺着接待的,节目组也就不敢再在这方面多做要求了。

乐笑:“有跟着家里人去过田里,但是我就在边上玩儿了。也有摘过棉花,但是有时候掰开外面的硬壳,会有蜘蛛藏在棉花里,它就顺着手往身上爬,还挺吓人的。”

导演:“如果给这一段配个背景音乐的话,你希望是哪首歌或者哪首曲子呢?”

乐笑往远处的天际线望了望,月亮还挂在天边,不过只剩雾白色的浅影,微凉的温度仿佛是残月的余温。“凌夕前辈的《晨昏线》……或者日出前辈的《The First Second》。马上天就要亮了。”

导演:“说不定等会儿也能看到晨昏线呢?”

乐笑笑起来,“看不到的吧?得到地球上方才能看到,在月亮上说不定就能看到了。”乐笑走了两步又转向镜头后说,“而且月球也有晨昏线,用大口径望远镜就能看到。我们可以在地球上看月亮的晨昏线。”

导演也笑了,“你家里有吗?”

乐笑摇摇头,“没有。”

导演:“以后赚钱了会买一架吗?”

乐笑很认真地想了想,“可能……也不会,买了的话就会一直看一直看,没准儿什么事都不做,每天就盯着宇宙看。”

说完,大家都笑了。

太阳光将远处的天与地的交界处,染成了橙红色,向下是浓厚的黑,向上是黄青蓝渐变。镜头从美景转到乐笑的脸上,她看得很安静,睫毛轻颤,明亮的大眼睛里反射着美丽的光,乐笑深呼吸,闭上眼睛,须臾复睁开,天光已呈大亮之势。

乐笑安静地看了一段时间,然后低头和小鸡说:“我们回去吧。”

有时候,人真的用心在看时,是说不出话的。快到院子的时候,导演姐姐和乐笑说:“很浪漫不是吗?”

乐笑点点头,又回头看了一眼日出,才微笑着说:“感觉到浪漫的话,人就会变得虔诚。”

雷磊觉得乐笑很棒。她足够善良、足够真诚,所以能做出很了不起的音乐。雷磊和陈佩拉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经常就乐笑进行讨论,雷磊从不否认,Perla是很厉害的经纪人,也是很好的人。但是她设计的发展方向真的适合乐笑吗,或者说,纯洁的乐笑真的适合这一行吗。雷磊忽然感到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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