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诘应了声是,看太师悠着步子,走出了议事堂。
九章府,在前虞年间是陪都行辕,建得十分雄伟壮观。翘角飞檐峥嵘,大大小小的灯楼对应天上紫微垣的星宿数量,人在复道穿行,就像行走在天河一样。
可惜没心思欣赏什么夜景,罗诘命两名护卫把偃人搬进密室,边走边问:“与真人有什么差别?”
护卫道:“手脚冰凉,分量倒和真人无异。”
罗诘有些纳罕,“凉的么?刚倒下那阵子分明是暖和的。这偃师到底有多大的神通,能把假人做成十分像。”
“肯定灌了热水。”护卫把人搬上床,照着自己的推测分析了一番,“关节处都有机簧,只要动起来,就能保水温常热。”
罗诘一哂,“你倒不如说机簧里有小灶,人活动,小灶就生火。”边说边谨慎地打量,喃喃自语着,“这些偃人做得天衣无缝,以后要分辨真假,怕是只有掀衣襟看胸口了……”
但毕竟这伪人是照着太师的样子制作的,直勾勾盯着看似乎也是一种冒犯。便取来布帘从头到脚盖起来,嘱咐护卫不许向外宣扬,等一切安顿好,方乘着夜色离开九章府。
城中护军搜查了一整夜,没有任何新发现,闹出的动静却不小。三更天时巷道里还有急来急去的脚步声,到了天光大亮的时候,一切反倒回归寻常了。过完了节要善后,耽误的工期要补上,东西市要照常开放,只有昨天亲眼目睹过变故的人,才能感觉到余波荡漾。
中侯安排留守的两名武侯,此时正撑腰站在陆宅大门前。昨晚天寒地冻,冷得够呛,今早太阳升起来,人浸泡在晨光里,终于感觉脚趾和手指都活过来了。
说起活过来,这陆宅晚上真是过分安静啊。没有人行走,也没有说话的声音,什么洗漱倒水、砍柴做饭,统统没有,要不是见过一大家人齐齐站在院子里的场景,简直要怀疑这宅子是不是个空宅,
高个子的武侯回头张望,试图从门缝里窥见些什么,嘴里嘀咕着:“真是不知礼,明知我们在外面,也不送些热水点心慰劳。”
矮个子背靠砖墙闭着眼,讥嘲他想得美,“人家可姓陆,就凭家主的脾气,没拿冷水泼咱们,已经很不错了。”
话说完,总算听见门内有人活动起来。就像商市的大门掐着时辰打开,挡在外面的巨贾小贩蜂拥入城,这时的陆宅才是鲜活的,像个柴米油盐的鼎食之家。
高个子充满期待,等里面的人醒悟,送口热食出来,矮个子却已经发现了巷口驶来的华辇。慌忙拿手肘顶顶同伴,一人上前迎接,一人回身敲开了陆宅的大门。
大门洞开,可情景出人意料,只有陆空山一个人,不卑不亢站在院子正中央。
车辇上下来的人迈进门槛,只消一眼就看出那是个偃人。即便五官身形长得一模一样,假的就是假的,无非是偃师的另一个炫技之作,放在这里图个热闹好看。
不过这偃人调理得还不错,至少懂得拱手引路。
陆悯提袍上台阶,身后的随从在阶前止住了步子。他独自跟着偃人走进深处,宅邸内别有洞天,前后两厅相连,挑高的屋顶下悬挂几重乌木隔断,落花流水式样的挡板顶天立地竖在两侧,日光透过窗棂,地面的水磨砖完整地倒映出了窗牖的形状。
只是走了一程,并未见到偃师的身影。前面四五丈远的地方摆放着一张荷花藕节方桌,他便不再往前了,驻足道:“费尽心机想见我,人来了,又为何避而不见?”
雕花挡板后,终于缓缓浮现出一个身影,轮廓模糊分不清男女,用低矮的嗓音揶揄:“都说想见太师一面不容易,如今看来,传闻不实。”
陆悯有雅量,也有耐心,并不因这一两句话动怒,退身在一张圈椅里坐了下来,“偃师的见面礼,我收下了,确实巧夺天工,想必废了不少工夫。”
偃师的语调没有起伏,“雕虫小技罢了,蒙太师不弃。要说工夫,敬献太师的东西,值得花两三个月打磨。”
“可惜只说了两句话,就倒地不起了。”他很有些遗憾。
“两句话邀得太师大驾光临,足够了。”
也算开门见山,既然来见这一面,总得弄清对方的目的。陆悯问,“偃师所求是什么?昨日安伞节,满城人心惶惶,偃师须得给我一个交代。”
挡板后的人态度很诚恳,“这是我的私心,行走江湖的无名小卒,想引大人物的注意,想在这世道闯出一点名堂,还望太师见谅。至于昨日的偃人,是我的投名状,代我向太师表决心。太师位高权重,却有燃眉之急,这燃眉之急除了我,无人能解,只是不知道,太师是否愿意给我一个机会。”
偃师嘴上说着,视线穿透薄薄的挡板,清晰落在圈椅里坐着的人身上。
这位当朝太师,实在是个内心强大的体面人,即便已经到了濒死的边缘,你也休想从他脸上发现半点病容和颓态。他的身板笔直,举手投足矜贵又清高,他有超出常人的定力和忍耐力,哪怕说起这等关乎生死的大事,无论他多动容,也绝不会失态,更不会向你展露他的渴求。
但偃师有信心,这红尘中没有真正超脱物外的凡人,他不松口,是因为还没放下他的骄傲。这时候缺一剂猛药推波助澜,便好心地提醒:“太师,你的时间不多了。”
椅中人神色如常,语调里带着几分试探,淡声道:“偃师这话,从何说起啊?”
不承认也没关系,揭开伤疤,露出血肉来就好。
偃师慢悠悠道:“你每日,都在忍受十倍于凌迟的痛,每当夜深人静时,你辗转反侧无法入睡,身上的骨头一分分一寸寸被捣烂,瘘管里吐出的碎骨让你触目惊心。你已经逐渐控制不了手脚,吸进的气也撑不起胸膛,你知道,用不了多久,就会粉身碎骨而亡了。于是你遍寻名医,但收效甚微,不是那些人医术不精,而是医者只能治病,治不了命──你其实没病,是中了一种名叫‘笛骨’的毒。”
就像算师破解天命,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暴露在光天化日下,无力遮掩时,也只有听天由命吧。
偃师模糊的剪影,慢慢附着在了挡板上,“这种毒没有解药,初时不痛不痒,十年毒发便迅速恶化,太师能撑到今天,实属不易。但天长日久,全身的骨骼终会长满孔洞,甚至不需要施加外力,一阵风就能吹垮你。年少成名的燕朝帝师,难道甘于这样凄惨地死去么?你有凌云壮志,很多理想没有实现,很多政事等着你去处理,不该被这残破的身躯拖累。莫如舍弃无用的皮囊,换个崭新的从头开始,你会发现风很轻柔,雨打在身上不疼,枕头垫高些脖子断不了,第二天醒来不必苦苦挣扎,即刻就能站起身……种种种种,尽是好处。”
极力地游说,为那人描绘出了可望不可即的生活。人活于世贪生怕死,这是本能,没什么可羞愧的。所以他不会拒绝,接下来不过是利益的角力,找见一个你好我好的中轴,各取所需就是了。
并没有考虑太久,圈椅里的人抬起了眼,“偃师要我拿什么交换?财富,还是权力?”
挡板后低沉的嗓音带上了几分玩味,“偃人我做了不少,至今只有一人肯把心放进去。太师是开国栋梁,新君倚重的股肱,十二岁能领千军万马荡平广武城,我想试试如此足智多谋的人,是否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掌控陌生的新皮囊。”
然而事实果真这么简单吗?陆悯听罢轻牵了下唇角,“偃人是阁下一手创造的,破绽和弱点阁下都知道。届时恐怕这具躯壳会变成行走的牢笼,我须得听命于你,受你摆布,除此之外恕我想不出其他的妙处,促使偃师帮我这个天大的忙。”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能登上高位者,大多是悲观的。偃师深知道他的顾虑,并未打算藏着掖着,“偃人无主时,和一把剑、一张弓没什么区别,都只是物件。可一旦有主,那就成了真人,皮囊和心合二为一,绝不会听命于我,更不会受我摆布。当然,若说与我再没有干系,倒也不是。制作偃人的过程每进行一步,都得以血养命,因此就算伪人转化成了真人,隔上十天半个月,也得来找我续命。换言之,就是太师有生之年须得保我平安,我若是死了,你也活不成。要说目的,这就是我的目的,太师倘或能接受,不妨考虑我的好意。”
圈椅里的人缓缓站起了身,“那么重塑前虞将领,偃师又想邀谁入瓮?”
挡板后的人挪了半步,菘蓝色的袍角露出一道滚边,曼声道:“保我性命可不是信口空谈,我要十足的把握。重安城是陪都,城中达官显贵云集,早前立下赫赫战功的将军们,染病或是年迈者不在少数。我虽最属意太师,却也不能把路走绝,强敌死而复生,众人才知道陪都有个偃师。于我来说,盐和卤是一样的,太师领情,我尽心尽力为太师闯出一条生路;太师不领情,那我就找个领情的,替人锦上添花。总之不仅要保得这门手艺平安地传承下去,还要发扬光大。太师若还犹豫,可以回去对着偃人再斟酌斟酌,不过时间不宜过长,万一被人捷足先登……我身上只有那么点血,一次喂不了三名生人。”
话说到这里,换了寻常人,早就急不可待了。但陆悯是办大事的,从不因一时情急随意下决断。身体的痛楚影响不了他的判断,他转身的动作照样优雅,要不是潜心观察了他两年,哪能想到他中了骨毒。
他朝着门前巨大的光瀑走去,偃师有把握,这次的离开,是为下次义无反顾的重合。于是冲着那背影追问:“太师有没有房中人?”
原本二十七岁,正是娶妻生子的年纪,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他二十三岁毒发至今,身体每况愈下,根本无心过问风月。
陆悯脚下未停,应了声“并无”。
偃师又发话:“要是下了决心,顺便把遐方娶走。你这身体娶别人不方便,娶她可以互相照应。”
所以遐方就是第一个自愿献心的人。
要想换下这副病体,得接受附加的条件,区区江湖术士,竟安排起他的命运来。
他的眼底浮起一层不屑,没有再理会,振振衣袖扬长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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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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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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