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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从易礼诗家离开后,段凯峰一直有些闷闷不乐,晚上训练的时候投丢了很多不该丢的球。

教练允许他下学期重返赛场,所以暑假给他安排了很多场加训。他休学了大半年,体能有些落后,为了赶上他以前的水平,他必须牺牲整个暑假来面对空旷无人的赛场,只为了把那颗他其实并不是特别喜欢的球扔进篮筐里。

是的,他从小就很讨厌打篮球。

他的爸爸是一位典型的严师型家长,公务繁忙,满世界赚钱。段凯峰记得在他小时候,爸爸每次出差都会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那时候想要的礼物无非是一些糖果、巧克力、玩具之类的东西,或者是一门有关昆虫的书籍,但他的爸爸每次都对他的答案不满意——他期待他能说出一点跟篮球和运动有关的东西。

久而久之,他就不愿意再说了,反正他想要什么从来都不重要,爸爸只会送他愿意送的东西。

他爸爸年轻的时候是一名篮球运动员,个子比他要高,一米九多,可是伤病导致了他爸爸没办法继续在赛场拼搏,所以他将他的梦想倾注在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但段凯峰小时候其实更想当一名昆虫学家。

他的性格一直偏内向,他记得幼年时期,自己最喜欢去爷爷家里玩。爷爷家是一座三进的院子,还有一个特别大的园子,园子里种满了草木。他喜欢一个人躲在园子里捉昆虫,或者就光在大树底下睡觉也行,只要不和人交流。他那时或许不知道那些昆虫们的名字用汉字怎么写,但他知道自己手里抓到的天牛触须有几个节,蝴蝶翅膀上有什么花纹。

他更小一点的时候,应该是没有现在这么沉默的,而且很黏他妈妈。但妈妈有自己的世界,对于养小孩这件事兴趣不大,平时也不太爱搭理他。

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不爱说话了呢?

应该是有一次听到妈妈和大姨在交流育儿经验,她们说孕妇怀女胎会越怀越好看,怀男胎会越怀越丑。妈妈说,就是因为她怀了个儿子,所以那时候颜值下降了很多,每次照镜子都恨不得把小孩打掉。

她说她很羡慕大姨生的是个女儿。

大人们总觉得小孩子听不懂话,所以说话的时候从没想着要避着他。

但他其实都能听懂。

大姨的女儿,也就是他表姐,那段时间迷上了星座,算了一下他的出生日期,说他是摩羯座。

摩羯座的守护神是牧神。

“牧神是什么神?”他问。

表姐说:“希腊神话里没什么法力的一个很弱的神,长得很丑,出生的时候他妈都想把他扔掉。”

他晚上回到房间在房里大哭了一场,后来他就渐渐地和妈妈也不太亲近了。

他刚开始接触篮球的时候,爷爷很反对,但爸爸很固执,一心想把他送进体校来圆自己的篮球梦。爷爷气得用棍子打爸爸,直言体校根本就不是人去的地方。

后来应该是爷爷胜利了,因为他没有进体校。

但爸爸还是坚持让他打球,平时给他的奖励就是把他扔到美国去参加那些NBA球星办的篮球训练营,他在那群体格强壮的黑人小孩里,是优势最不明显的那一个。作为一个亚洲小孩,得分榜上他是常年的吊车尾。

他长到14岁的时候,他父母给他生了个弟弟,他觉得他们更想要给他生个妹妹,只是基因这种事,真的没办法。

或许是觉得他这个大儿子性格太沉闷,所以他们改变了教育方式,对煜其有求必应,事必躬亲,力求将煜其养得活泼一点。

虽然作为一个哥哥,这样想很不应该,但他有时候真的很羡慕煜其。煜其不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走的路,想学的东西,他还拥有妈妈对他的耐心与陪伴,甚至平时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待煜其时都很和颜悦色。

爷爷有时候会怪他们偏心,但妈妈总说凯峰是个大孩子了,他懂事了,不会吃弟弟的醋。

他有时候会想,他们是真的觉得他不会吃醋吗?还是他沉默惯了,所以才会以为他什么都不需要?他们将那些自以为对他好的东西一股脑塞给他,却从来都不会问他,那些东西他喜不喜欢,想不想要。

他的身高在高三的时候止步在了一米八八,没有爸爸高。他这个身高和体型在球场以外的地方算得上是完美,但在球场上就有点不够,只能靠技术和爆发力取胜。

爸爸很失望,因为他一直指望他的身高能蹿到两米,然后当个小前或者中锋,但他现在只能当个控球后卫。

段凯峰自己倒觉得挺庆幸,他不想长成爸爸满意的那个样子,他和爷爷都觉得他现在这样很好。

大一学期末的那场比赛,他在一次对抗中伤到了左脚脚踝,倒地的那瞬间他真的很疼,疼到全身冒汗,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种释然。

他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

脚踝的伤可轻可重,为了让他得到最好的康复,他爸爸联系了美国的医生,把他送到了美国养伤。

只是依旧是他一个人,因为爸爸工作还是很忙,而妈妈……煜其年纪太小了,离不开妈妈,所以妈妈会一个月来看他一次,带着煜其一起。

他在做完手术后的第二个月就可以拆石膏了,但是脚踝的伤势需要精心观察,所以后面的几个月他一直都在美国的家里进行康复训练,他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应该要知足,虽然他爸妈人不在他身边,但他高薪聘请的康复师和保姆却一直在照料他的生活起居。

他衣食无忧,实在不该这样无病呻吟。

他的社交软件不知道被谁泄露了出去,有段时间一直陆续有不认识的人试图加他好友,他以前从来不加陌生人,但康复的日子实在是太无聊,所以在那个星期之内他同意了很多人的添加请求,只是他从来都没回复过别人的消息。

他不喜欢和别人有过多的交流,聊天软件上那些代表着新消息进来的红色数字会让他莫名恐慌,所以他习惯性地会屏蔽所有人的消息,等到他想起来的时候再集中处理。

一个星期之后,他关闭了通过搜索他的手机号以及群聊等可以添加到他的方式,世界清净了不少。前面添加的“新朋友”他也没清理,因为觉得麻烦,就随便他们躺在列表里了。

那些人没得到他的回应,渐渐就不发了。

只有一个人一直契而不舍。

那个人的账号头像是一双大长腿穿着一双高跟鞋,一看就很符合他们这种直男的品味。开场也很直白,一上来就说他打篮球的样子很帅,是他的球迷。很没新意的开场,夹杂在一堆慰问消息当中,很快就被淹没。

作为一名体育生,他对于球迷的喜欢并不陌生,他的那些队友,中学时期便开始谈恋爱的人大有人在,因为打球的时候真的很容易吸引到迷妹,那些女孩儿们往往在了解他们的真实性格之前就一股脑地扎进了自己想象出来的光芒中,将他们这类群体赋予了某些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优秀品质,在得知他们的本性之后,又苦于幻想破灭继而分道扬镳。所以对他们来说,分分合合便成了家常便饭。

只是段凯峰自己并没有真正尝试过。从小他接触的最多的女性生物就是他的表姐,一个给他留下了深刻心理阴影的人,所以他根本就体会不到女孩子的可爱之处。

在他高中的时候,教练和爸爸对他寄予厚望,他没有进体校走选拔道路进CBA一直是他爸爸的一大遗憾,但他爸爸仍然寄希望于他能进一所厉害的大学打CUBA,所以那时候简直是严防死守一切能让他分心的人或事。直到上了大学,他才得到一丝喘息。

可惜,他还没找个人动下心思,就受伤了。

真正开始留意到那个人,是两个星期之后她发过来的消息霸占了他列表的第一位,点进对话框之后,他才发现她这些天给他发了不少消息,每天晨昏定省一样向他问安,只是她和他毕竟有时差,她的早安晚安和他的时间完全相反。

他以为这是她引起他注意的伎俩,也没有特地去纠正她。

他不回消息这件事对她来讲根本就没有任何影响,他从没见过像她这样沉得住气,又情绪稳定的人。

渐渐的,他的列表里只剩下她一个陌生人会给他发消息,每天鼓着劲引起他的注意。

在得不到他的回应后,她开始给他唱歌了。

各种歌她都能唱,巧合的是,她唱的每一首歌都是他喜欢的。

可能人有的时候真的讲究个时机吧,他承认,她靠耐力取胜了,在那一批他脑子一热全都同意邀请的那堆账号里,只有她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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