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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太学

苏景同的目光太过火热,连努力装瞎的车夫都无法再忽略他的目光, “公子有事?”车夫问。

“我八卦个事呗。”苏景同说。

“八卦?”

苏景同托腮:“你和正卿,是怎么认识的?”

“正卿?”易容的车夫江天傻傻地重复,“这是谁?”左清,字正卿。普通车夫是不可能知道康宁侯的字的。

“行啦,跟我还来这套,他没告诉你我是他最好的朋友吗?”苏景同说。

最好的朋友?

放你丫的屁。

我才是!

你俩都他娘的当对手了!

江天在心里跳脚,嘴上却低调:“公子,小人叫王三六。”这是贫苦人常用的名字,把爹娘生他那年的年龄加起来,就是孩子名字。贫苦人多数不会加法,所以经常加错。

苏景同一只手托着腮:“顾朔都告诉我了,要让你过来。”

江天没被苏景同小小的试探打倒,顾朔只要不亲口说告知苏景同他的身份,他就不会在苏景同面前袒露,他结结巴巴磕磕绊绊道:“公子,避、避……”皇帝的名字,岂能直呼?

“没意思。”苏景同往后仰,躺在车上,随手翻出顾朔给他带的核桃酪,“你吃早饭了吗?来一块核桃酪吧。”

苏景同抬手将核桃酪飞出去,直冲江天的后背。

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反应灵敏,躲避暗器飞刀会渐渐形成自发反应,有时即便没看见没听见暗器,身体也会突然心生寒意随后火速躲开。

练武练到江天的程度,本能反应会很强大,不等他意识控制,手会先行挡回暗器。

但核桃酪不偏不倚直直砸到了江天背上——江天没有任何反应。

他只是回头从地毯捡起核桃酪,千恩万谢地吃了。

真不愧是禁军九卫中最好的兵器。

苏景同笑笑,没再逗他。

马车一路摇摇晃晃,向太学府而去。

太学府内此刻热闹非凡。凌云堂是博士们备课的地方,苏景同被分来伺候的博士名唤曲庐,在此处办公。

凌云堂前挤满了人,人群中围着几个活力四射的少年,众人眼睛一错不错地瞧着他们。

“快点,”一身着云锦的少年不耐烦地催促,“霍方你行不行,不行就下来,本世子弄!”

“别催!”霍方站在凌云堂门内,踩着一张矮凳,另有一人将一盆腥臭的血液递给他,霍方举起盆,将盆小心翼翼地放在半开的门上。

云锦少年道:“狗血加鸡血,光有血啊?要不放点黄白之物进去?”

人群顿时哄笑起来,“世子,咱们上哪弄黄白之物去。找几个书童现拉现尿?”

“去去去,”云锦少年谢永章额头直跳,“脏不脏?”

霍方从矮凳上下来,在屋内后退几步,端详他的杰作,片刻后摇头,“不行,万一他不推门呢?”

霍方是从人杰地灵的江南来的学子,在学子中声望第一,谢永章是新阳郡主的儿子。

各地学子和皇亲国戚不对付是老传统,这两人都性格尖锐要强,从入学开始,便针尖对麦芒。谢永章觉得霍方骄狂自大、看不清自己几斤几两,霍方觉得谢永章蠢猪成精招摇过市。

若不是为了一起对付苏景同,他俩万万不能如此和平共处。

在门上放盆腥臭血液,是谢永章的主意。谢永章一听霍方怀疑效果,轻蔑地扫视他,道:“由得他推不推门?苏景同区区一个太监,任本世子差遣,届时本世子差人把他叫进屋,他敢不进?”

霍方冷笑道:“世子爷未免太拿自个儿当根葱。苏景同当摄政王世子的时候,给他提鞋都轮不着你。他才当太监一天,世子爷指望他立刻就适应太监身份听你差遣?”

霍方阴阳怪气:“世子爷可别见到他就腿软,巴巴地把我们都交代出去。”

“你说谁提鞋呢!”谢永章大喝。

人群中有二十来个皇亲国戚勋贵子弟一起跟着嚷嚷出声:

“霍方说什么呢你?!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世子爷是正统皇家血脉,苏季徵反贼的儿子,也敢在此造次?”

霍方懒得跟这帮蠢货掰扯,霍方整苏景同,纯纯为了文人义气,谢永章嘛……霍方听他祖父提过,谢永章他娘新阳郡主从前很爱巴结苏景同,摄政王彼时权势滔天,巴结苏景同的人能从摄政王府排到建安外,苏景同没搭理过新阳郡主。

霍方心道:谁知道谢永章积极整苏景同,是不是为了出气?

“给我条绳子。”霍方对各地学子们道。

很快有人从半开的门中扔了条麻绳进来。霍方把绳子的一头系在门背后的铜环上,另一端手牵着,“等苏景同靠近门时,不管他要不要开门,你们从后面推他一把,我扯绳子。”

“好!”众学子附和。

时间不早了,苏景同很快就会来,谢永章指着霍方,恨恨道:“咱俩以后再算账。”谢永章转身,“水呢,准备好了没?”

苏景同被淋了一身狗血鸡血,定然要洗漱。

有学子将水提了过来,就放在隔壁的洗漱间内。

谢永章将一根手指探进水中,毫不意外摸到粘稠的质地,水里加了胶,粘他一层皮。

“帕子也备好了。”有学子用棍子挑着两条帕子,搭在盆上。帕子上喷了生姜汁,等苏景同擦眼睛,一抹帕子,啧。

“衣服呢?”谢永章问。

“也好了。”有人应声,指挥小厮将托盘盛过来。衣服细密的地方,扎着牛毛针。

“鞋!”

“到位了。”鞋里也扎着牛毛针。

谢永章一样一样检查过去,他们准备了一套组合拳。

他们先派人在门口围截博士,将博士们都引开此地,免得他们捣乱。

等苏景同进门,被狗血鸡血泼一身,急需洗漱,鸡血狗血会遮挡他的视线,难以清晰分辨水,于是被洗漱的胶糊一头一脸,他想用帕子擦干净,又擦了一脸姜汁,姜汁进了眼睛中,眼睛辣得直流泪,睁不开。不能洗,只能换,衣服和鞋子里全是牛毛针,扎他全身。

最后,胶糊过的头发洗不干净只能剃掉。

完美的计划。

江天的马车停在了太学府外。太学府的规矩,仆役不得进入。平常给博士们打下手的是各地有功名在身的人,苏景同是第一个“仆役”。

苏景同从车上下来,径自进入太学府。他对这里比绝大部分人都熟悉。

他原本在宫里读书,给十皇子当伴读——也可以说十皇子给他当伴读,准确来说,**十十一四个皇子,都是他伴读。他爹是把“本王要谋反”写在脸上的勇士,授课的大学士很清楚他们的学生只有一个——苏景同,皇子们都是顺带的。

后来他追顾朔的意图太明显,他爹嫌他倒贴丢人,把他拎回来,扔进太学。

苏景同轻车熟路,朝博士们备课的凌云堂而去。

他前行速度太快,谢永章的狗腿们险些没看到他。

“苏景同来了!”学子们发信号。他们的信号是一种口哨,吹出来像鸟叫。

听到鸟叫声,学子们严阵以待,除了要执行计划的几位还留着,躲在附近,其他人作鸟兽散,躲在稍远的地方,避免打草惊蛇。

江天停好马车,悄无声息跟在苏景同身后。

苏景同一路直奔凌云堂,凌云堂前空无一人。这个点本不该有人。离上课还有小半个时辰,博士们大约一炷香以后才会陆陆续续来太学府。

凌云堂门半开着,门旁有个柱子。

谢永章躲在柱子后面,打算等苏景同靠近,一把把他推进门。谢永章紧张地搓手,好久没干坏事,他心在打鼓。

他是头一回跟苏景同对上。他和苏景同差八岁,苏景同进太学的时候,他还在家读书。听他娘说过,苏景同是混世魔王,把太学搅得腥风血雨,得亏不是自个儿亲儿子,否则能把她气晕过去。

也不知苏景同是怎么个混账法。

霍方对他的方案质疑时,他心里是有不安的,万一不奏效呢?

“紧张呐?”苏景同探头问。

“有一点。”谢永章随口答了。

“!!!”谢永章僵住,谁特娘的在说话?

“一会儿就不紧张了。”苏景同一脚踹他屁股上,谢永章躲闪不及,被踹个正着,柱子和门太近,谢永章猝不及防之下扑到了门上,门被狠狠撞到墙上,狗血和鸡血被打翻,泼了下来,正正好好浇了谢永章一头一身。

“啊啊啊啊——”谢永章尖叫,于是喝了一口狗血鸡血,“呸呸呸——”

苏景同抱臂,好整以暇地欣赏他的惨状,啧啧摇头,十分同情,“真惨呐。”

霍方见第一步就被识破,本来想从窗户跑路,但一看到谢永章的惨状,忍不住多欣赏一会儿。

“哟,还有一个。”苏景同瞧见他手上的绳子,赞许道:“不错,你比他稍微多一点脑子。”

苏景同随手递给谢永章一瓢水,“洗洗吧。”

谢永章:……

苏景同没给他拒绝的机会,把他头摁进瓢中,“不用谢。”

谢永章嗷嗷惨叫起来。

同谢永章一起的皇亲国戚们,方才躲的时候站得有点远,又被突然的变故惊到,你看我我看你,没及时跑过来。等他们反应过来要来救谢永章,苏景同已经用姜汁帕子好好给谢永章擦了脸。

谢永章:“啊啊啊啊——”

霍方忍了又忍:噗嗤。

预收1《罪赎》

尚书令之子余惟卿是天上耀眼的星星,年少天纵,鲜妍明媚,眉梢间尽是春风。喜欢他的人从太学府排到城门口,他从中挑挑拣拣,选了太子阮珩。

“我只爱最爱我的人,”余惟卿训狗,“别指望我会因为你做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感动,这是你作为爱人该做的。”

“那你会为什么感动呢?”阮珩笑问。

“为千万件小事,为生活的一点一滴。一件小事不够,我要千千万万。”

“知道啦,”阮珩亲亲他,“坏脾气的小孩子。”

已经加冠的余惟卿臊红了脸,连连摆手,“不、不是小孩子。”

阮珩向来惯他。余惟卿也如他承诺的,只爱阮珩。

在阮珩最爱余惟卿的那年,余惟卿诬陷背叛阮珩,阮珩百口莫辩,被废圈禁,一朝落入尘泥。

余惟卿避之不见,从未看过阮珩一眼。

阮珩登基那天,余惟卿主动送上门,他头发枯黄、脸庞凹陷,嘴唇干裂,衣服空空荡荡,瘦到撑不起来,再不见从前的风采。

阮珩目光沉沉:“你胆子不小,还敢送上门,你知道朕不会放过你吧?”

“是我对不住你……”余惟卿声音干哑,“你怎样对我都可以,你出气就好。”

食用说明:

1.包容惯小孩攻阮珩X骄纵口是心非受余惟卿

2.本文酸甜口的,【非纯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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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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