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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林羡鱼说的不错,狸奴当真很乖,在他手下一动不动,完全不见半点怕生的迹象。

谢丹青摸着狸奴的背,那只狸奴似乎还很喜欢他的触碰,在他手底下动了一动,活泼又温热的触感,让谢丹青觉得很是陌生。

林羡鱼不知道的是,在谢丹青九岁那年,他也曾经有过一只狸奴。

他是从街上把那只灰扑扑的狸奴捡回家去的,那只狸奴很懒惰,又嗜睡,整日除了吃喝就是睡觉,完全不爱动弹。

而那时的谢丹青已经跟着阿娘相依为命好一段时日了,阿娘每一日都要喝酒打牌,她喜欢喝得醉醺醺的,在半醉半醒之间追忆往昔。可只要一想起谢丹青的父亲,她就会顿时陷入暴怒之中,连带着谢丹青也会遭殃。

他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可那只狸奴却没有,分明懒得只会窝成一团,却在他阿娘教训他的时候,跑出来挡在了他的身前。

阿娘彻底动了怒,将那只狸奴给卖了出去,谢丹青第一次体会失去的滋味,他央求阿娘不要这样做,可是阿娘还是卖掉了狸奴,染着一身的酒气冲他冷笑道:“不是我要将它卖掉的,谁叫你要把它捡回家来,我养你一个就已经够难捱的了……”

后面阿娘究竟还说了些什么,谢丹青已经不记得了,只是那时候心中钝痛的感觉,过去许多年还是难以忘怀。

而在那之后,谢丹青每每遇上街头巷尾的流浪狸奴,总是想投喂它们,然而它们却仿佛都清楚前一只狸奴的前车之鉴,从来不与他亲近。

有一次,谢丹青见了一只狸奴,与他养过的那只性情相似,都喜欢懒懒地趴在草地上晒太阳,他便忍不住摸了一下。

而那只疏懒的狸奴却像是受了什么惊吓,一跃而起咬破了他的食指,旋即窜进草丛里消失不见了。

谢丹青捂着伤口,在原地呆站了很久,才终于醒转过来,回家去了。

而这一只狸奴却分外地乖巧,好像一点也不知怕人。

林羡鱼观察着谢丹青的神色,发现这人就是口是心非而已,分明喜欢狸奴还不肯承认,非得自己费尽心思地给他台阶下才肯摸。

这不?

她就说没有人能拒绝得了可爱猫咪的魅力。

这时一道稚嫩的童声响起:“姐姐,这是我的狸奴。”

林羡鱼顺着声音望去,那原是一个冰雪可爱的小姑娘,扎着两只麻花辫,扑棱着眼望向她。

林羡鱼顿觉心都快要化了,她指了指狸奴:“这是你养的吗?”

小姑娘点点头,继续道:“是的,秀秀它太顽皮了,我才把它带上街,它就自己跑掉了,还好没有出事。”

原来这只猫叫秀秀,林羡鱼也就没有多想,将狸奴还给了小姑娘。

林羡鱼和谢丹青继续往前走,行经一处蔚蓝湖泊,湖边站着不少百姓,盖都手里捧着一盏莲花灯,再弯下腰把灯送进水里,顺水而下。

林羡鱼见了只觉十分新奇,恰好她身旁有一位上了年纪的大娘见她面善,主动同她搭话道:“小姑娘,你也是来放花灯的?怎么没有带莲花灯呢?”

林羡鱼好奇地道:“我不是这里的人,不知道你们放花灯是怎么做的?”

大娘热心地为她解释道:“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在花灯灯芯里塞上一张纸条,写上你的心愿,求一个心安罢了。”

“要说真有神灵的话,听见这么多祈福,只怕看也看不过来。”

林羡鱼扑哧一笑,没想到这位大娘竟然还是一个唯物主义战士,思想先进。

但是她连穿越这种事情都遇上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不如宁可信其有。

林羡鱼向那大娘要了两盏莲花灯,将其中一盏递给谢丹青,眼眸清亮明净:“你要不要许几个愿望?”

谢丹青本来从不信这些的,不过却不想扫林羡鱼的兴,方才接了莲花灯。

他们取了笔纸,又各自写下心愿,放了花灯,看它晃晃悠悠地汇入花灯流之中,如同盏盏明灯,照彻这一溪湖水。

林羡鱼随口问:“你许了什么愿望?”

谢丹青也顺口答她:“只是一些寻常的愿望而已。”

林羡鱼想想也是,据说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她也就不再追问。

他们这厢散着步,突然从街头冲过来一个青衣的身影,他一路拔足狂奔,直撞到了林羡鱼跟前,刚维持好平衡,就又想接着跑。

此人便正是方士微了。

然而他抬眼一张望,发现是林羡鱼,当即喜道:“林姑娘,谢兄!你们是在逛街吗?倒是很有闲情逸致,不过可否帮在下一个小忙!”

他语速快如连珠,便说便大喘气,显然是遇到了极为棘手的事情。

林羡鱼道:“方公子,我知道你很急,但是你先别急,你碰上了什么麻烦事,说来听听,我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

方士微把他们两个都一同拉入小巷深处,又鬼鬼祟祟地往外张望了几眼,确认暂时无人追上来之后,他才压低声音道:“就是……说来话长。”

谢丹青道:“还是为着那一件事,李大人又来找你了?”

方士微喘着粗气,闭了闭眼,实在不想面对,半晌,幽幽道:“是的,就是为那一件事。”

他对上林羡鱼的目光,才歉然一笑,从头开始解释道:“林姑娘,此事说来也是一点小乌龙。”

青州人杰地灵,自古以来便是朝中宰相名臣的出产地,所以朝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每隔两年,朝中便会有大臣来青州微服私访,尤其是去挑那些年纪轻轻却才华过人的士子,大力培养,也怀着一点希望,把这些天赋异禀的士子培养成自己的门客,自然好处只多不少。

林羡鱼听明白了,这是古代科举版的“星探”吧。

方士微继续道,他小时候好死不死地就有那么一点机灵劲,在当时的礼部侍郎李颐面前,就别出心裁地写了一篇《观止赋》,大意便是批驳朝中的浮华奢靡之气,用词新奇了点,立意高尚了点,就这么在李颐面前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林羡鱼困惑地道:“这样说来,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方公子你有机会入李大人的法眼,这不是寻常读书人都求之不得的事吗?怎么你倒偏偏方寸大乱?”

方士微苦笑,悠长地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是如此以为的,毕竟我那时年纪轻轻,就觉得自己果真是不世出的天才,拿着那篇赋在青州四处张扬,受人追捧,被大家捧成天上有地下无的神童,活像是飘在云端。”

“飘得久了,也就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几斤几两了。后来青州诗会,已是三年以后的事了。我还沉浸在当年的成就里,只觉得自己肯定能技惊四座,将其他人都衬得黯淡无光。”

林羡鱼没忍住,笑了出来,谢丹青倒是不言不语,眉眼间不见半点欣喜。

方士微道:“林姑娘,你别笑我……笑笑也无妨吧,只是我那时太过年轻,不知道才华这种东西,也不见得有了一次便能一辈子都留在身上。不管是因为什么,总之那一场诗会上,我一首诗也没能做出来。”

林羡鱼顿时敛起了笑容,不解地道:“怎么会这样,可是方公子,你就算是状态再不好,也不至于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吧,你可是读过那么多书的。”

方士微云淡风轻地道:“是的,可我的确就是写不出来。那时候,我的脑子就是一片空白,越是着急地想要凑出一首诗来,就越是力不从心……”

“这原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那时候,恰好跟我一向不对付的宋晔也在席上,而他文如泉涌,下笔成章,轻而易举地写出了五六首好诗,然后还狠狠地嘲笑了我一通。偏生我压根没办法还嘴。”

方士微再叹了口气,他道:“这些年过去,我倒也渐渐看开了,心知上天总是不会偏爱于某一人的,我也不外如是。但李大人……”

他一说起此事就无比头疼:“李大人实在是爱才如命,他比我更看不开。这些年就每每劝我去参加科举,说我一定是被埋没了的璞玉,只要肯努力,早晚会出人头地的。”

他露出一个难看的笑来:“可是我心里明白得很,别人不清楚,我却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自从那场诗会过后,我就连读诗集也读不下去了。只要一翻开书,眼前就全是那些人嘲讽我‘青州神童’的画面。”

“我已经写不出来任何东西了,去参加科举只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我也很想顺着李大人的意,干脆考一次让他死心,但是只要一想到我去考了之后,又免不了被人拿来与宋晔比较,我就觉得望而却步了。”

林羡鱼心中不免惋惜,她想了想,宽慰道:“但方公子你家境也不差,即便不科举入仕,那也是能做个富贵闲人的,这也没什么不好的。”

方士微道:“若真能如此,便再好不过了。”

副本灵感来源于《伤仲永》,但私设众多。[竖耳兔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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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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