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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章

傍晚,没有灿烂的火烧云,而是阴沉如同铅灰的天空,黑压压一片,在潮湿的空气中,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

维里斯的身影出现在阿尔比恩的大门口,然后直奔佣兵协会。

纳尔森在前厅坐着,沉稳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焦躁的神情,只有反复揉搓的大拇指和食指,可以窥见他躁动的内心。

暴风雨即将到来,天气说变就变,佣兵们回到这里后很快就往自己房间去了,这个时候,佣兵协会的前厅只有纳尔森和负责登记招待的前台。

维里斯进来的时候,他脸上明显出现了放松,吟游诗人也没打算卖关子,朝着纳尔森点头,然后走过去,把自己的东西拿起来。

“你确定吗?要不要再去看看……”纳尔森脸色不太好,但还是问维里斯要不要再去比对一下阿诺德的脚印。

“不用,我确定是他。”维里斯说着,往外看了看,“我要回去了,先等教会那边的消息吧。”

毕竟调查安伯里魔兽暴动的,不止他们,真要算起来,教会的人员才是主力。

把墨水干透的手稿卷好放进随身的小包里,维里斯走出佣兵协会,脚步比平时快了不少,他已经感觉到了远处大雨落在田野的声音,今晚酒馆估计是没什么客人的了,雨夜不上班是惯例,维里斯心不在焉,脑内的思绪也有些纷乱。

他一会想到酒馆的事情,一会又在思考安伯里魔兽的问题,但是很快,又在纠结如果自己的猜测——即七大神明复苏,如果是真的话,那么接下来的麻烦可以说是数百年来从未有过的难缠。

厚鞋底踩在石子路上,雨水打着叶子,维里斯赶在大雨倾盆前,拉开了小阁楼的门。

然后把潮湿和吵闹关在门外。

屋内依旧昏暗一片,外头暴风雨的声音传入,电光一闪,这逼狭的空间内顿时多了几分惊悚。

维里斯叹了口气,破天荒地点起灯,两盏灯好歹是把阁楼内照的亮堂了些。

需要工作的时候,他还是很认真的。

夜晚才刚开始,外头的暴风雨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

维里斯将纸铺开,羽毛笔的阴影落在泛黄的纸张上,杂货店的纸张其实质量并不好,经常墨水晕开一块块,很是难看。

很早的时候,维里斯就有意控制羽毛笔的轻缓。

但是今夜,他盯着那肉眼可见木质纹路的粗糙纸张,捏着笔,迟迟没有写下一个符号。

吟游诗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在奥兰多纪元前,他们就存在于世上了。

那时候的伊卡洛斯还不是现在的安宁,到处都是割据的势力,种族混战,神明之间互相攻讦,玩弄命运,战争和饥饿,才是那个时代的主题曲。

但在那时候,吟游诗人就已经存在。

有的人选择居无定所地流浪,但更多的诗人会有目的地停留在某个势力,为那里的大人物歌功颂德,换得生存下去的资源。

没有纸笔,也没有记录的想法。

口口相传,代代相承,那些古老的故事能流传数百年,这群如同野草般的怪人,功不可没。

维里斯在少年时候,就听过海神波塞冬的传说,后来经历种种事情,新纪年开启,整个大陆百废待兴,过去了数十年后,他偶然外出,却仍听到海神波塞冬的故事。

故事中海神宫殿的剔透宏伟犹如一整颗水晶雕琢而成,人鱼族举着庞大的贝壳穿梭期间,珊瑚在角落堆积蔓延,一如百年前,他第一次听到的那样。

在洛瑟兰王国建立前,人类的信仰被七大神明所掌控,现在虽然大家信奉奥兰多教,但维里斯还是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

准确来说,他还没找到他想要的那个东西。

统摄人们的信仰,是为了方便战争后的重建,鼓舞人们的信心。

外头的暴风雨愈发猖狂,维里斯修长的指间夹着那支羽毛笔,指腹轻轻点了下桌面,在巨大雷鸣的烘托下,整个阁楼安静无比。

大概还有灯台那,火焰舔舐灯油时候,偶尔的毕剥声。

维里斯收敛了心神,重新提起笔,顺畅无比地写下了第一行。

他还是控制着羽毛笔,落在粗糙纸上的字体依旧漂亮整齐,一行行列下来,完全是视觉上的享受。

从药剂师杀人事件写起,维里斯写一会就会停下,他在思考着药剂师是如何实施罪恶的,在他杀死的人中,又有什么出奇的地方。

除了酒馆那位游手好闲的伙计,其他都是外来者。

在阿尔比恩住的最久的那位,也不过一年多。

药剂师是专杀外来者。

想通这一点后,维里斯接下来就写的相当顺畅了,从某些观察到的蛛丝马迹来推测,一个完整的杀人故事出现在纸上。

这当然不是他平时所写的诗,维里斯看着自己写下的内容,字里行间还因为习惯,增添了不少场景的描写,不过这些无伤大雅。

这一页是写来交给负责调查安伯里魔兽暴乱事件的那些教会人员的。

维里斯一口气写完后,将纸张拿起,施了个小魔法,上面的墨水转眼间就干了,在他为数不多能记住的日常类型魔法中,这是最实用的。

指尖捏着的纸张实在是脆弱,维里斯从来不敢太用力,他开始思考,王都里面卖的纸是否也是这种质量。

纸笔在这个王国中,最常出现在教会和朝廷大臣家中,其次就是贵族家,但实际上,贵族家也不见得多上心识字之类的,祖上的爵位能够保证一辈子吃喝不愁,因为贵族难以在朝廷中有大作为,很多人选择得过且过。

骑马打猎,去听歌剧,或者是举办一场场舞会,乃至听吟游诗人们给他们讲述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高兴起来就打赏一番,真要叫他们去看那些字句,是万万不乐意的。

整个王国,在这百年的过渡中,大部分地区已经走向了安宁,生活蒸蒸日上,但是文盲的占比仍然是惊人的数字。

实际上,就连维里斯的同事,其他的吟游诗人,识的字也不多——当然他们中间很少有文盲,无论怎么样,总会写几个字记录所唱的诗。

教会的慈善识字班遍布整个大陆,好歹是有一些成效的,但是学习这回事,太久没有接触就会忘记,小时候在识字班待过,却没成为牧师,孩子们长大后渐渐忘却了识字班的经历。

维里斯在洛瑟兰建立后一百年的时间里,一直在思考,洛瑟兰在日后,或许是一千年,或许是几百年,在后人眼中是否作为奥兰多纪年前文明一样,成为洛瑟兰文明。

文明是会随着时间土崩瓦解的。

在长生种中,维里斯实在是年轻,但是他早已经窥见历史的残酷,所以他一直在寻找让文明传续下去的办法。

暴风雨拍打着禁闭的窗户,窗户上有魔法阵封印着,是少年西尔万练手的产物,却已经胜过了绝大多数魔法师。

维里斯把那泛黄的纸张放下,黑色字体写就的故事,并非以行诗的形式呈现,他敲了敲桌面,心脏开始加速跳动。

有一个什么东西,很快,很快就要被他发现了。

史官的记载,商人的游记,吟游诗人的华丽长诗,一个个字符好似活了过来,在他的桌面上起舞。

维里斯往后一靠,后背抵上坚硬的椅子,他闭上眼,耳边是狂风骤雨,电闪雷鸣,他的脑子却是许久没有如此活跃过了。

阁楼里无数的书本和卷轴,记录的东西繁多复杂,维里斯在脑海中细细数过,发现从来没有哪一本书,写的是完整的故事。

他重新看向自己刚才写的东西,那双异色的眼眸中,突然爆发出奇异的色彩。

“不着急……”在风雨的嘈杂声中,这位吟游诗人自言自语道,“首先,总得把纸的质量弄好一些。”

和教会那些牧师的故事集不一样,他想,大众或许还需要一些,不掺杂任何宗教信仰,更贴近他们生活的故事。

那也绝非吟游诗人们对权贵量身定做的故事。

维里斯意识到,也许他的信徒们需要他们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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