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陛下放过信芳!”
状元郎冲到宫中,这回没有被避而不见,皇帝正一脸趣味挑拣新购入的面具。
“杜卿何意?楚卿不是好好在天牢等候审判吗?”
皇帝佯作不懂。
状元郎暗骂皇帝可恶,将话说了明白:“黄门呈了毒酒,不是陛下的意思,谁能劳动他?”
皇帝放下手中的白玉面具,笑道:“杜卿年少,到底是沉不住气。不过,却与玉禾郡主很是般配。长公主一直怪罪孤把玉禾惯得太单纯,求着要朕找个好女婿呢。”
状元郎脑子转了一转,立刻应对:“陛下大喜。玉禾郡主与郑大人佳偶天成,自是一门好姻缘。想来青梅竹马,一定日日不分,时时相伴。”
状元郎意有所指,就同你跟东方一样。
皇帝自然听出了他的意思,顿时冷了神色:“杜卿不肯?那你所求注定要落空了。”
狗皇帝!竟然逼迫他一个断袖去毁女儿家的姻缘!真是造孽。
真这么害怕郑氏势大,科举时为何不直接将郑探花的卷子下掉,凭白惹这么多麻烦!与郑氏这只大虎谋皮,真乃昏君!
“臣……”
他不能答应,他不能毁了无辜女儿家的幸福,更不能违背本心做陛下的棋子……
“臣愿……”
可他若不答应,信芳怎么办?
状元郎始终无法答应。
“陛下,罪臣楚信芳已经畏罪自尽。”
状元郎猛地回过头,天使在他的身后一步处,叩首回话。
畏罪……自尽……
楚信芳,你可知,你的身后名竟然如此难听?
状元郎喉中一阵腥甜,他立起身,将玉冠一把摘下,狠狠掷在地上。
“臣身上有孝,陛下见谅。”
“放肆!”
皇帝被状元郎的无礼行径气得发抖,手指着状元郎一句话都说不出。
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皇帝的杀意已经呼之欲出了。
得亏东方及时赶到,令小黄门赶紧把披头散发的状元郎带了出去,不然真就合乎了他与楚信芳殉情的念头。
别人都以为状元郎疯了,只有他知道,他此刻十分清醒。
状元郎出了宫门,直奔棺材铺,抢了一户富商定制的顶好双人棺,拉着车马跑去天牢接信芳……的尸身。
起先提刑官并不肯给,还是郑探花跑来,拿陛下的令牌才让状元郎进去。
“楚信芳那厮死了?”
郑相已经疯了,全然没了初见的从容和睦。不过几日时光,变得尖瘦刻薄,硬靠底子尚可撑起两分英俊,不然实在辣眼。
状元郎竟然有心思同他玩笑:“急什么?你也快死了。”
这话不可谓不绝杀,郑相一个疯子都无言以对。
“你们害我,还咒我死?我造反碍着你们谁了?”
郑相嘀嘀咕咕:“说不准我当皇帝,还能把馥郎赐给你做男妻。罢了……”
郑相自人窝里扒拉出个脏兮兮的小矮个,使劲往门口一推,发出一声巨响,那小矮个的小臂似乎断了,发出凄厉的惨叫。
郑相笑眯眯道:“把香官赔给你一样的。”
状元郎骂道:“疯子。”
骂完一刻不留,踉跄着身子离去。只留郑相讨价还价的声音:“你真不要啊?馥郎、香官一听就知道是一样的……”
郑探花跟在一侧,目睹了这场闹剧,叫来牢头放出了名唤“香官”的小矮个。
“好侄子。”
郑相赞了一声:“有眼光。”
郑探花将呆呆傻傻的香官扶在怀里,若有所思看了眼他伯父。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郑相的眼底似乎有泪意。
状元郎接了信芳出狱,又用剩下的钱租了一处宅邸,并给朝中所有臣子送了帖子,要他们来参加信芳的丧礼。
朝臣在权衡新科状元与已经死了的罪臣后,还是选择了给他一个面子。
只是来到灵堂,才知道什么叫悔不当初……
偌大的灵堂内,除了双人棺木,便是一个巨大的匾额,上书四个大字——忠臣已死。
朝臣们盯了盯眼前疯疯癫癫的新科状元,还是忍下了争辩之言。
很快到了下葬的日子,榜眼弟兄四人陪同状元郎送了楚信芳最后一程,不远不近跟着他,生怕他想不开做傻事。
状元郎还没看到罪魁祸首的下场,一定要硬撑着一口气。
只是多日来水米难进的身子,到底是撑不住……
状元郎大病一场,能起身时,已经到了陛下绶职之期。
“你不稀罕做朝堂官员,那孤便把你发配蛮荒之地做县令。”
皇帝还压着往日的火,见状元郎得官职都没个好脸色,披头散发一身缟素,实在不成体统!当即改了旨意,将他发配到南荒的一个县城里。
山高皇帝远,万里无人烟,与流放全然没有区别。
状元郎坦然接受了。
几日后,驿站外,身着素衣的状元郎竟遇到一个不速之客。
“冲冠一怒毁了前程,均齐兄是否后悔?”
郑探花与他对面饮茶,隐约试探。
“我不会回京都,你放心。”
郑探花得了御史一职,是众进士中官职最高的,竟然还对他如此警惕。
有病。
不过状元郎还是好奇:“你与郑相同根同源,为何丝毫不受牵连?”
“郑氏有四条分支,伯父得了族中举幸,却只为本家捞财压权。我等并没得到多少好处,却同担了不少恶名。承蒙陛下青眼,在下颇有几分文采,能上得庙堂为君王所用,如何不尽心?”
郑探花敬了敬茶,面带惬意。
“你压根就是喜欢玉禾郡主吧。”
状元郎语出惊人:“为了娶得心上人,自毁家族根基,甘做皇朝走狗。你猜猜,你同玉禾郡主的后代,会不会出下一个郑恩?”
“……胡言乱语。”
郑探花呛了口茶,几乎憋红了脸。
状元郎幽幽盯着他,直盯得郑探花的脸由红转白。
郑探花终于不堪承受,一脚踢倒长凳,匆匆遁去。
走前大骂:“梳梳你那疯子头吧!小心真成了疯子。”
状元郎并不睬他,只是自顾自喝着茶,等着……
“均齐兄!”
榜眼兄弟四人,并一个带着长长帷帽的男子策马而来。
状元郎近来总是恍惚,他已经瞧见许多长得像信芳的人了,如今竟连不露脸的男子都会叫他分神。
“这位是我的同窗,方信初。他伤了面,无缘科考,却十分有才华,自信能做出一番事业。前日听见均齐兄要去南荒做县令,求了我许久,要我为你引荐一番做个师爷。”
榜眼说得恳切,状元郎却摇了摇头:“我习惯了孤身一人。南荒险峻,怎能让方兄跟着受累?”
榜眼再三劝解,状元郎再三推拒。方信初立在一侧一言不发,仿佛这二人并不是在讨论他的去向,而是在讨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旁人倒还好,偏柴胡作怪,顶着个紫色的口唇冲到状元郎面前,揪住了他的衣领。
“我告诉你,姓杜的,这人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不然我咬死你!”
“我就不……”
状元郎拧着眉也偏要拒绝。
忽然一阵风吹过,方信初的帷帽被吹开一角,日思夜想的桃花就这么绽放在眼前。状元郎当即瞳孔一震,硬是克制着自己没有扑上去。
“你说什么?”
柴胡龇着牙,像是真要咬人了,衬着紫色的唇,当真有几分吓人。
状元郎拽开柴胡的手,改口道:“我就不拒绝诸位的好意了。”
高人行事真是严密,竟也不早些透个风声。他如今披头散发胡子满面,一定丑极了。
状元郎伸出袖子遮住面容,对覆着帷帽的方公子柔声道:“公子上车吧,咱们这就走了。”
方信初一把捉住状元郎的小臂,将他紧紧扶住。
“是,大人。”
方信初隔着长袖,捏了捏状元郎的手,轻声道:“大人如今实在有碍观瞻,南荒百姓胆小,不如属下为您整理一番,万不可吓到人。”
状元郎反客为主握住方信初的手,硬压下面上的笑意,挤出声:“好。”
二人旁若无人上了马车,马不停蹄朝着外放地匆匆而去。
甚至,都没顾得上跟榜眼四人告声别。
“真是见色忘友。”
榜眼气得发笑。
一转身,却听到远处传来好友隐约的声音。
“有缘再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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