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期呆坐了半宿才重新躺下。
可喜可贺,他没再做什么不该做的梦。
但也没怎么睡好,村里的鸡刚打鸣他就醒了。
人类醒后的第一件事是摸手机。
手机屏幕亮起,魏期惺忪双眼一滞,耳朵瞬间烧得通红。
……要死。
他慌忙丢开比烫手山芋还烫的手机,整个人带着烫到不行的耳朵往枕头下一缩。
被丢到枕头边上的手机屏幕荧荧亮着,屏保图正是昨晚他发现的疑似拍到了大妖的那张照片。
直等闹钟响起,呼唤着人类必须起床了,魏期才把脑袋从枕头下面拔出来,两只耳朵仍红彤彤的,脸和脖子也都是红的。
他长长呼出口气,双眼紧闭,反手摸索着去够手机。
够来手机,他先按照记忆中大妖所处的位置盖住上半截屏幕,以免自己不小心贴脸,而后才谨慎地睁开一只眼睛,以眯缝的高难度动作进行解锁屏幕、点击相册、图片设置等一系列举措。
到更换屏保的最后一步,是否确认时,魏期手指顿住,久久没能按下去。
“叮铃铃!”
闹钟再次响起,打断了魏期纠结成乱麻的思绪。
他不禁再次呼出口气,关闭闹钟,确认更换。
更换成功。
这下两只眼睛全部睁开,魏期认真查看,确定大妖的那张屏保被换掉,他转而未作任何停顿地点进聊天软件,把聊天背景换成大妖。
换完立马退出软件,手机也立刻熄屏。
他做贼一样,重重呼出第三口气。
这下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纵观和不归认识以来,他无论是使用相机还是手机之类的电子产品,抑或是手电筒、安全带、急救包等近现代才有的工具,不归都没问他借去把玩,可见不归是多有礼貌一妖。
想来就算不归真借了他的手机,也不会那么恰好地点进聊天软件里的界面吧?
当然就算点进去也没关系,不归不懂手机。
换个角度想,假使不归问了他为什么要用祂的照片,他也能解释成拍到祂的影像太过兴奋,想在最顺手的工具里时时刻刻看到大妖的影像。
毕竟是搞艺术的嘛,他们干这行的多多少少有点怪癖。
嗯,这个理由简直完美。
——所以他为什么要换屏保?
照这么想不换也没事的啊?
魏期怀疑自己刚才的智商被鸡给吃了。
随后起床,收拾打扮,在向导欲言又止的目送下,赶去赴约。
熟悉的天窗,江衍已静立在那。
和前两次见面不同,这次江衍一上来就给了魏期开幕雷击。
祂说:“你昨天没回答我的问题。”
魏期一愣:“问题?”
他开始回忆。
应该是回想起来了,他耳朵倏地一红。
紧跟着他手速飞快地戴上速干衣的帽子,直接把两只耳朵全挡住,速度快到仿佛那红只是错觉。
但江衍知道,那并不是错觉。
大妖怎么会看错。
江衍不由重复了遍昨天的问题。
“你想交.配?”
“……”
魏期又开始痛恨自己语言贫乏了。
想起昨天就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回答索性逃跑,原以为一夜过去,这茬算是自动揭过了,没承想今天又被贴脸问了遍。
该说不愧是大妖,记性就是比凡人好吗?
魏期一边在心里默念不归祂不是人,不归祂不懂人类的社死,不归祂不会把他的社死告诉别人,一边努力思索要怎样回答才能显得不那么……
不行。
还是好社死啊。
这难道就是和大妖相处必须付出的代价吗?
因为原型是动物,还是四千多年前诞生的上古种,那个时代,光人类社会就文明与野蛮共存,更不用提妖了,魏期觉着不归目睹自己逃跑后还能如约在这等,已经是足够礼貌的体现。
这么想想,顶多偶尔语出惊人了点,不归还是很好相处的。
强行压下想逃跑的冲动,魏期咽了咽,答道:“交.配这个……人之常情……很正常。”
“正常?”
江衍轻声念了句。
魏期重重点头:“非常正常!”
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魏期声音都不自觉变大了:“人类法律规定十八岁成年,基本上成年就可以,可以交.配了。我早过了十八岁,我已经很成熟了,我想交.配是很正常的事!”
顶多他想交.配的对象不太正常。
但这又如何,他不说,谁还能猜到他对一个妖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吗?
所以他的说法完全没问题!
江衍道:“是吗。”
魏期更重地点头:“绝对是!”
江衍目光在他身上游移一阵,不说话了。
魏期直觉有哪里不对。
大妖口中的交.配,和他以为的或许不是同一个意思。
但魏期再怎么绞尽脑汁,也不会想到江衍不仅先他一步察觉他发情了想交.配,还一并察觉到他想交.配的对象正是江衍自己。
这要是被他知道了,他恐怕能连夜飞去外太空。
魏期只得压下心里的不对劲,换了个新话题。
“不归,你以前有过伴侣吗?”
江衍答:“没有。”
“那你以前有喜欢谁吗?”
“没有。”
“你一直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妖?”
“嗯。”
“太好了。”
“哪里好?”
听到江衍反问,魏期这才惊觉自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他连忙找补:“我意思是,假如你有伴侣的话,你看你被封印这么久,见不到伴侣肯定很难受……有喜欢的妖也是,长久见不到面实在太痛苦了,所以我说你一个妖挺好的。”
天知道他其实在想,没有伴侣,也没有喜欢的妖,即表明不归心里的位置是空的。
有没有那个可能,他有朝一日可以住进去呢?
就是不知道祂能不能接受人类伴侣。
从古至今妖凡恋不算罕见吧?
魏期想着,又问祂以前见没见过妖凡恋。
江衍说:“见过。”
“结局怎么样?”
“有好有坏。”
“坏是指其中一方最终还是接受不了伴侣非同类的身份,分开了,或者背刺了?”
江衍摇头:“这很正常,不算坏结局。”
魏期想也是。
分手背叛不管搁哪都是极其常见的戏码,的确不算。
便问:“那什么样才算?”
江衍:“一方死了,另一方还活着。”
魏期愣住。
而江衍还在说:“‘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妖寿命悠久,不碰到劫难,完全可以活几百上千年。人类却至多只能活一百岁。”
祂目光落在人类摄影师的脸上。
目光本该是毫无重量的。
可魏期却觉得,仿佛有座大山突然压到他身上,让他一下喘不过气来。
他只能茫然地听江衍继续说:“除非天性使然,否则妖终其一生只会认定一个伴侣。”
如此,人类死后,被留在原地独活的妖呢,该怎么办?
这才是真正的坏结局。
魏期张张嘴:“……那好结局是什么样的?”
江衍:“双方同死。”
魏期哑然。
片刻,才说:“殉情吗?”
江衍微微垂眸,算是默认。
魏期突然不想深聊这个话题了。
太沉重了。
他可才刚刚确认自己对不归的妄想,还什么都没表示呢,就挨了当头一棒。
妖凡恋真就这么难嘛?
魏期心下忿忿,嘴上却又找了个新话题:“我昨天好像拍到你了。你要不要看看?”
江衍颔首。
魏期点开手机相册,给江衍指照片上那道即使放到最大,也不太能看得出轮廓的影子。
江衍点评:“看来确实有希望。”
“昨天我拍了好多张,但只有这一张上面有你,这应该就是你之前说的时机刚好吧?”魏期思忖着道,“天时地利人和,地没变人也没变……占了天时?”
话落,他仰头看天窗口。
天晴,又是中午,日头高高挂着,瀑布水声未歇。
一人一妖所在的位置很好,魏期一眼就望见丁达尔效应形成的光束,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实在美得让人惊叹。
魏期下意识举起相机拍了几张,又把镜头转向江衍。
和之前试验的一样,镜头里根本看不到江衍。
魏期没失落,这倒是验证了他刚才提出的天时:“可能要下雨才会拍到你……你喜欢下雨吗?”
江衍说:“还好。”
“下雪呢?”
“也还好。”
“春夏秋冬,你最喜欢哪个季节?”
“没有特别喜欢的。”
“那你喜欢人间吗?”
“不记得了。”
“为什么不记得,是忘记了吗?”
江衍说是。
魏期心里一动。
他没法从已经遗忘了的大妖口中得知祂过去的经历,他只能凭借祂话语中偶尔透露出的微末细节去想象,曾经的祂或许很喜欢人间。
祂或许会四处游历,就像他采风一样。
祂或许也结识好友,就像他此刻一样。
只是他并不想成为祂的好友。
这大抵就是人类的劣根性。
我的一生在你漫长岁月中不过一隅,可我果然还是想……
又或者,除了殉情,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魏期喃喃出声。
“不归。你说,有没有那种可能……”
“嗯?”
“有没有可能,你会重新喜欢上人间?”
“或许。”江衍说,“这就要看你够不够努力,能让我喜欢上了。”
魏期一怔。
这句话是指,他对祂还算重要?
应该是重要的吧。
他是祂封印这么久以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他理应是特殊的。
没错,他对祂是重要的。
这时大妖抬眸看来,类人的琥珀色瞳眸里映了他的身影,仿佛正深深注视着他。
他几乎要溺毙在那片琥珀色里。
不自觉的,他开口了。
“那你,会喜欢上人类吗?”
会喜欢……我吗?
我也属于人间啊。
影帝:就要搞人外!疯狂想搞。
作者:请。
——
好喜欢最后那句[害羞]
“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左传·宣公十五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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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有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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