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做你的朋友吧,秦封。】
孟诩宸没有把这句话对秦封说出来。说不上是为什么,总感觉很难以启齿。
如果秦封是个有求于他的人,像孟诩宸以往遇到过的那些人一样他可以从容应对对方的一切机锋与试探。
孟诩宸习惯了人类社会里的利益交换,等到了要触及剖开表象的深层血肉时,他反而不敢看,更不敢碰。
他们行走在草莓园。
这片草莓园很大,分了许多采摘区域。
孟诩宸起先还疑惑为什么秦封约他来这里却不清场,等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后他就发现,不需要清场,因为来到这里的人,没有谁会在意别人。
他们只在意自己摘到的草莓大不大,甜不甜,或者,够没够回本。
孟诩宸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吗?谁会在意他。
等他真到了无人在意的场合时,偏生有个人,在意他。
一只新的竹篮被放到孟诩宸手上。
孟诩宸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秦封从自己手里那个已经装成了草莓小山的篮子里,正一颗一颗挑选出漂亮又大颗的草莓往孟诩宸篮子里放。
秦封放了小半篮才恍然孟诩宸在看他,他动作有条不紊,对孟诩宸说:“做草莓酱不需要太甜的草莓,这些更好的我们留着自己吃。”
【这些更好的我们留着自己吃。】
【我们。】
他如此自然而然地把他与孟诩宸,同那个只在秦封口中出场过的朋友给划分出了临时的阵营。
即使孟诩宸心里清楚,既然是朋友,秦封会更在意那个人。
但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孟诩宸心里那股不上不下的郁气顷刻间便消散殆尽。
他说话真好听。孟诩宸想。
此刻他已经不想用任何恶意去揣测这个人。
因为他们在同一个阵营。
甜草莓小队。
真不好听。
……也不难听。
因为多了一个竹篮,他们又继续摘了好一会儿草莓。
带着满满的收获离开草莓园时,他们走在小路上,正好看到悬于地平线上的夕阳。
橘红色的暖光照着柏油马路,将一排排停在路边的车辆照出各式各样的剪影,此刻它们看不出品牌和型号,只有身为载具本身的形状。
这是无比轻松的一天,即使这一天他们一直在走路,弯腰,抬手,下蹲。但从大脑到心脏,都有一种放空一切的松快。
草莓很甜。孟诩宸看到秦封一边欣赏夕阳,一边吃掉一颗草莓,好不自在。
孟诩宸便也和秦封一样,倚在自己车旁吃草莓。
是非常甜。
太阳像被吃掉一半的草莓,沉入西北方的地平线。
孟诩宸抬起头,在天色渐暗的天幕间,看到一颗亮起的星辰。
逐日之星,像极了一个个挣破头也要扎根于首都城的人。
可它要足够庞大,幸运,才能在太阳的光辉下,也拥有闪耀光芒的机会。
孟诩宸没有那个能力,他此生也没有机会超越他的兄长。他存在的价值,是辅佐,是替补。
他看向秦封,这个在私下里与人相处时看上去不争不抢的人。
他不像逐日的星,而是温柔的月。
月有圆时,也具锋芒。
车行在回城的路上,他们又共同经历了昼夜交替的蓝调时刻。
草莓园建在远离城市喧嚣的郊外,这条路很长,没有太多城市化建筑,有着返璞归真的自然。
但只要再多往前开一公里,就会出现大大小小的机械化工厂。这是不可避免的,人终是要在方块建筑中磨砺,挣扎。
蓝调的冷光终会覆盖夕阳的暖色。
孟诩宸跟着秦封的车,跟着他从郊外到城市,从梦境到现实。
然后,停在一片狼藉前。
“砰——”
这是场发生在他们眼前的车祸。
周围人声嘈杂,秦封下车以后走到安全的距离,观察事故车辆是否有漏油漏电现象。
确定没有后,他走到事故车旁观察人员伤亡情况,并拨打急救电话,与随他下车跟来的孟诩宸对视一眼。
“这里最近的医院是……”孟诩宸熟练说出号码,精准拨号能省去很多时间。与此同时,他也拨出附近的交通管理局的电话,车辆受损程度有些限制路人救援,还得让专业的救援团队过来。
简要说明当前情况并得到答复后,孟诩宸放下手机,看向不顾形象趴在驾驶位窗前和司机说话,同时及时向医院急救方传达关键信息的人。
因为需要及时传达关键信息,秦封的语速略快,但吐字很清晰,声音沉着有力。
比起一个见义勇为的路人,他更像是个专业的施救者。
他用词很精准,适当的安抚与提醒,将周遭本来紧张混乱的气氛驱逐在外围,受助者的目光一直追随着秦封,每当要闭上,秦封便叫他睁开眼睛。
在对生命可能会逝去而度秒如年的恐惧中,一双眼睛一次又一次睁开,直到那个身影退开,橙黄与白色制服的身影来到车前。
救援很顺利,秦封和孟诩宸也在专业人员来了简单回答几个问题以后便离开。
他们不是第一目击者,头顶的电子眼会将一切反馈给需要答案的人。
他们把车停在某个广场的停车场,秦封的衣服上沾了些血迹,借商场的卫生间清洗一下。
孟诩宸无声跟在秦封身边,看他。
今天在草莓园的时候孟诩宸还问秦封:“怎么穿上了围裙。”
当时秦封先是问他:“奇怪吗?”
得到否定答案后,秦封才说:“因为不想弄脏衣服。”
于是孟诩宸就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当时秦封因为帮他换车胎被不小心弄脏了衣服。
秦封说这话自然不是在抱怨,而是借着这个话题,和孟诩宸聊起了为什么要孟诩宸为他推荐制衣店。
那段时间秦封突然有些过敏,身上的衣服换了好几种布料都不行,而他又有必须参加的一些正式场合要去,因此一件合身的衬衫便很重要。
孟诩宸推荐给他的那件店,从挑选适合的布料到加急裁制出来刚好赶上秦封前往需要的场合,让他不至于因为身体的不适而干扰到工作状态。
他说孟诩宸帮了他的忙,所以请孟诩宸吃饭。
又因为从那家饭店收到的给每一位顾客的礼品水果忘了交给孟诩宸,时隔多日后也不好再拿不新鲜的送到孟诩宸面前,便邀请孟诩宸一同采摘草莓。
秦封不想弄脏衣服,虽然过敏症状已经好得差不多,但他还是尽量避免身上沾到东西。
但现在他身上沾了血。
血是比许多污染物还要脏的东西。
这真是个矛盾的人。孟诩宸想。
皮肤那么娇气,力气却大,支顶、卸胎、换胎的动作行云流水,汗都没掉一滴。
长了张惊艳世人的美人脸,却偏偏总做着热心市民的工作。
和秦封做朋友一定很有趣。他是一个温柔体贴又热心,同时又沉着且敏锐的人。
聊天也好,共事也好,跟他待在一起,很轻松。
孟诩宸想来想去,也才想到一个形容——人。
好像这才是人,有理想有野望,同时具备了应有的友善,温情和对势弱者的同理心。
孟诩宸脑海中回想起秦封在事故中沉着冷静地说出一个个人体损伤上的专有名词,他用词那样精准,是学医出身?
不是,秦封说过他是在首都大学学工程的。
那就是自身受过同样的伤,还是经历过同样的事?
又或者,他重视的人,经历过这样的事,所以他可以以旁观者的角度审视,观察,并精准指出亟待解决的关键伤情。
秦封经历过什么,遭遇过什么,是什么造就了如此的他。
孟诩宸对这个相识不到一个月的人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心。
他太好奇了。
这种好奇让他不想再看到秦封浮于表面的温和从容,他想了解更多。
他想得到更多。
想得到不用出现就被记挂的草莓蛋糕原料。
想得到,最大,最甜的那颗草莓。
“秦封。”孟诩宸站在洗手池前,从镜中望着那个低头处理衣服上血迹的人。
孟诩宸问他:“你有没有什么,必须要得到的东西?”
像是没想到孟诩宸会忽然这么问,秦封有一瞬惊讶,但很快,他就恢复了平常的那副温柔的表情。
他停下手里清洗的动作,静静思索片刻,抬眼,自镜中与孟诩宸对视。
“东西,暂时没有。”秦封说,眼神像是雾里看花,隔着模糊的一层纱,让人看不太分明。
“但有一个人,我想靠近他。”
爱上秦封就像呼吸一样简单。
宝们假期愉快~[撒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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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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