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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 最想忘记的人

午夜的北京到底长成什么样子?是传说里后海的“五光十色”,还是想象中三里屯的“夜夜笙歌”。对于一个在这里生活了五年的外地人来说,一切只能靠臆想似乎是不可思议的。或者电脑前面的她还可以凭着脑海中三年前残留的记忆闻到落幕后北京的味道——疯狂的孤独。

钱茈情拔下挽在头发上的签字笔,狠狠地戳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针刺般大小的痛点毫不犹豫的冲向大脑驱散了她最小心的遗忘。

五月初的北京早就有了夏天的模样,白天里夹着尘土飞扬的热浪一阵阵的裹在钱茈情身上,她就像一颗行走的活性炭吸附着城市角落里的每一粒尘埃。在这个汇集了全国最多样化媒体的城市中,想找到一个独家新闻,对于从事社会新闻工作的人来说简直比专家治理雾霾还难。

好在她手里握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卧底。白天的时候从郊区工厂里逃跑的窘态终于在她指尖轻轻敲击回车键之后,化成了脸上满意的微笑。她移开腿上放着的电脑,扯起身上的衣服闻了闻,半夜里赶稿子的记者味儿让她瞬间扭曲了眉头。

花洒的热水密密麻麻的打在身上,肩颈间那一小块儿颤抖酸痛的斜方肌就像干了很久的海绵,遇到水慢慢的舒展开。浴室里白雾袅袅,悠闲的缭绕在她身旁。不过片刻的恣意就被外面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打断。她急忙裹了一条浴巾,顾不得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刘翔附体似的一步跨到前面开了门。

一个身高一米有余,头发微卷,眼睛大大的小男孩儿,一只手揉着黑葡萄似的眼睛,一只手举着电话,嘴里喃喃的说:“妈妈,你的手机。”钱茈情换了双拖鞋蹲了下去,捏了捏男孩儿睡容不展的脸轻声说:“慕慕被电话吵醒了是不是?妈妈抱你去睡觉。”

她接过儿子手里的电话扫了一眼,看到上面又是一连串熟悉的座机号码便狠狠地按了一下电话旁边的按钮,音乐声终于停止在黑暗里。慕慕搂着她的脖子,轻轻的在她脸颊吻了一下,小声说:“妈妈,你又瘦了。我是男子汉,不怕黑,可以自己回去睡觉的。”

钱茈情看着慕慕跌跌撞撞的进了卧室,自己的手指还留在刚刚被儿子吻过的地方,那样满足的温暖,就像是极冷的冬天里吃上了一个热乎乎的烤地瓜,甜香甜香的。

也许是命中注定,所有属于钱茈情的甜蜜终将是一晃而过的遗憾。耳朵边上又响起了燥人的诺基亚专属铃声,她一边接起电话,一边回到浴室里。

“茈情姐,这次的暗访真是太赞了。妥妥的独家啊,编审室里的那些家伙看到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就连大魔头都赞不绝口!”

钱茈情忙上忙下的清理着浴室,紧绷的脸上并没有因为电话那端的赞美而有任何开心的表情,反倒是阴着口气问了一句:“总编也在?”

“在啊,你忘了,今天他值班啊!”电话那端叽叽喳喳的女孩儿忽然降低了音量略带忏悔的说:“我忘了,你为了跟这个新闻已经三天没来报社了。”

钱茈情看了看手机上面的电话号码,长吁了一口气问道:“寒语竹同学,你拿着总编室的电话三番五次的轰炸我,不会是为了专程向我道喜的吧?你不怕总编追杀你啊!”

总编室的电话是整个报社最金贵的,不是因为电话本身的价格,而是因为它存在的价值。它每天几乎承载了报社所有的业务往来和信息流通,要是被总编发现有谁拿着电话聊家常,肯定会死得很有节奏。

寒语竹是今年刚进报社实习的应届大学生,还未毕业就能获得这样的实习机会在钱茈情看来一定不是因为她足够的优秀。不过,从她进到报社里的表现来看却也不是什么资质平庸的人。钱茈情喜欢聪明的孩子,所以,总会在恰当的时候不吝啬的提点一二。一来二往两个人的关系也是亲密了许多,甚至于会用钱茈情曾经最不擅长的沟通方式交流——开玩笑。

电话那边咯咯的笑声在她说完话之后戛然而止,一种八股文的气质透过电话传了过来:“我可是拿着报社的命脉,说的当然是性命攸关的事情。你发过来的稿子末尾写着:钟漠。总编让我问问那是工厂老板的名字还是你的笔名?”

钱茈情顿了顿,这样的反应速度不是一个职业记者应该有的素质,她攥了攥手里的抹布笑着说:“要是老板的名字,他可不就遭殃了。该有多少家媒体朝他要广告费啊!”

“可是新闻稿件也不允许随便署笔名的呀。”

这份新闻稿要是通过了三审,明日全城几十万份的报纸上都会出现那个名字。一篇曝光文下面的寻人启事,也算是一种疯狂至极的浪漫。只可惜,这样的错误不会发生在刻板的纸媒上,也不会发生在理智专业的钱茈情身上。她用极轻的声音回了一句:“笔误,删除。”

寒语竹来不及说再见就匆忙的挂断了电话,钱茈情听着电话里的忙音就能想像到此刻编审室里的兵荒马乱。

她用手抹干了浴室里发白的镜子,一张面容姣好的脸上尽是疲累。自己还不到三十岁,可是眉眼间的忧愁却像是一个十足的更年期怨妇。记忆里还能想起当初大学时候在电视台工作的师兄回到学校演讲时说的最后一句话:“媒体工作就是把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牲口用。记得保持强健的体魄,别让梦想成为压垮你的最后一根稻草。”

演讲结束,台下掌声雷动,仿佛当时的每个人都乐于为梦想而累。一晃毕业五年,曾经的梦想和心中的激情早就随着时间消磨殆尽。那群励志要用口诛笔伐惩恶扬善的年轻人都奔向了各自的前程。考公务员的走了仕途,考老师的勤奋育人……

在文学院这种原本就阴盛阳衰的地方,如今还奋战在媒体一线岗位的女生就只剩下了自己。每每他们在群里聊的热火朝天的时候,钱茈情都是最后一个看见,躺在床上一刷到底都是对自己坚持梦想的钦佩。可没人知道她这样的坚持牺牲了什么,更没人知道她的坚持不是对梦想,只不过是心里一直有股不想输给某人的劲儿。

有人说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可她的青春却是用来祭奠的。每一个在青春里流逝的日子都成了她埋葬自己爱情的石子,终于爱情成冢,可惜的是她不在坟墓里,只好冷眼旁观。

吹干了头发她轻手轻脚的进到卧室,估计是儿子害怕黑又不想开灯让自己担心,所以悄悄的拉开了半面窗帘。半夜两点钟连路灯都已经熄灭了,只剩下微亮的月光像一层薄薄的白雾浮在他熟睡的脸上。小小的人儿除了脸上些许的婴儿肥和满头的自然卷,没有半点儿自己的模样。不过这副逞强的脾气却是像极了自己,这倒不是她所希望的。

对于一个经常工作到深夜的人,早起就好像是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任你内心如何崩溃却都要接受它不在回来的事实,毕竟到站了,你也不得不下车去继续你原本的生活。没有孩子之前,关于早起这件事,钱茈情也是拒绝的。可自从有了慕慕之后,她倒是在崩溃中习惯了。不管前一晚上睡得多晚,每每到早上六点钟,她都会准时睁开眼,这让她一度想做一个关于人体生物钟的社会调查。不过,这样的选题实在没什么经济价值,也就只能搁浅在她心里当作未解之谜封存起来。

做好早饭,钱茈情爬到床上学着巧虎动画片里的声音:“慕慕,起床了。迟到可不是好孩子哦。”

慕慕在被子里翻滚了两下,睡眼惺忪的看着她,还不忘做一个慵懒的微笑:“妈妈,早!”

这样闲庭信步的姿态和他嘴角扬起的弧度让手上还擎着慕慕衣服的钱茈情僵硬了一下,慕慕站在床上拍拍她的肩膀说:“我是不是太像爸爸了?”

“像……不过,还是像我多一点儿。”她故意朝儿子做了一个鬼脸来掩饰内心的虚弱。

“每次说起爸爸你都这么别扭。”

慕慕拿过衣服自己套了起来,钱茈情看着他一板一眼的比划着,除了讶异更多的是自责,她竟然不知道儿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学会自己穿衣服的。

“妈妈,你这么发呆我迟早会遗传的,到时候迟到可不怪我。”

“那怪我咯!”

吃过早饭,钱茈情抱着儿子冲向地下车库。北京的早高峰可是争分夺秒的差不得,一旦错过那么几分钟可真就要在立交桥上等到花儿都谢了。

刚毕业那会儿钱茈情别说开车,连坐车都发晕,和送上门的专属司机相比,她宁愿天天挤地铁。直到离开那个人,她才知道会开车也许不是炫富,而是在这个偌大的城市中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它可以让生活变得更随心所欲,尤其是在抢新闻的时候。可笑的是,她曾经对拥有这项技能的人嗤之以鼻。

直到多年以后钱茈情才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鄙夷一个人,不是因为他真的做错了什么。相反,可能是因为他此刻正拥有着你无法得到的东西。那样酸楚的心里总会激发一些自己羞于认可的不美好。

九点钟,她准时将车停在报社楼前。不过就是一辆起亚K5,可是从上面下来的人一身藏蓝色一步裙套装,优雅的迈着脚上那双五厘米黑色高跟鞋,如此精英范儿十足的人,实在很难和早起那个在地下车库里穿裙子抱孩子狂奔的女人联系在一起。不过,在钱茈情周围人看来,她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生活和工作都得心应手的人。甚至于,在这个虎狼的世界里,她不需要依赖雄性。

“茈情姐,你是不是哪不舒服怎么走路一缓一缓的?不像你平常的样子。”寒语竹在里面用自己的胸卡刷了一下门禁,才让忘带证件的钱茈情进了大楼。

“这么明显吗?”

“还好吧,只是我一来报社就觉得你是我见过穿高跟鞋走路最好看的女生,所以留心了些。”

“寒同学,做记者有观察力是好事,但要用在正确的地方上。”钱茈情推开玻璃门往自己的办公桌走,没两步就停下来转身说道:“还有,我早就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女生了。虽然听到这样的评价依然会觉得很美,谢谢。”

她继续向前走,寒语竹在后面跟着说:“茈情姐,有没有人说过你也是笑起来最好看的女生。”

“有。”淹没在无声里的回答不过是因为曾经说这句话的人,如今是她最想忘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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