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雷阿公带着陈秃子离开死牢后,花错才从西丑房的阴暗角落走出来,问道:“玉蘅交给你的任务是什么?”
“把童无厌带出去。”
花错疑道:“仅此?”
逢春点点头:“姑姑说童无厌若继续留在死牢,必死无疑。其实……”他犹疑了一会,才终于下定决心道,“我也有点奇怪,姑姑平常从不参与这些事情。而且她和童无厌,也没什么私交。”
“或许,你姑姑真正想救的,另有其人呢。”花错说着,率先向童无厌所在的牢房走去。
逢春一呆,心里打了个突,喃喃道:“这化骨厂,还有什么人值得姑姑费神出手相助?”他总觉得这次任务,总是透着一种不合常理的诡异。
——大相公借小夫人无故失踪,将童无厌下了死牢,司马昭之心,帮里都知。
——但帮主没有反对,大管家置身事外,按姑姑的性子和处事原则,更不可能搅合到其中。
——但现在小夫人看着有心救人,却不是去找帮主求情,反而莫名其妙装疯卖傻。而一直秉承不问他人是非的姑姑,又光明正大的派他来救人。
——至于这个小夫人找的花错……
逢春看着蹲在童无厌身边摆弄铁链的花错,静了下来。
或者答案应该快要揭晓了。
花错将手中的铁链提了提,饶有兴味问道:“你来的时候,你那位放眼天下,手最巧的伙伴没有给你钥匙?”
童无厌对两人的到来,即没有意料之喜,也没有意外的惊讶。
从听到两人对话开始,他除了一开始向两人的方向横了一眼,一直到现在,都是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如今也只是皱了皱那张又干又瘦又瘪,还蜡渣儿黄的地瓜脸,不紧不慢道:“这可是打造出无骨针的妙手公输做的东西,没有雷人杰身上的原配钥匙,谁来都打不开。洛秋是有双巧手,但毕竟嫩了点。”
逢春啧了一声,从兜囊中掏出一把形制很是古怪的钥匙,边插入锁孔左右拧动,边嘟囔道:“秋哥儿说,‘无孔不入’能开天下锁,那就必定、一定、肯定……能开!”
话音刚落,就听‘咔嚓’一声,他将打开的钢箍举在脸侧晃了晃,很为自己的小伙伴神驰飞扬:“看!”
童无厌被锁得久了,扶着墙壁站了两次才站起身。
他身体被钢箍箍住的部位早已被磨损的皮肉翻绽,钢箍取下时,甚至可见模糊筋血。
但他好似感受不到疼痛,毫不动容,反而有点惬意地伸了伸筋骨,扶了扶腰身,才看向逢春,声音一如既往,好似生了锈的金铁交鸣:“我童大欠你们藏春坞一个人情。玉蘅想知道什么?”
“姑姑只说带你出化骨厂。”逢春耸一耸肩,语音有点懒散,“她若想知道什么,自会来问你。”
童无厌也不多言语,点点头道:“那走吧,这地方多呆一息都晦气。”
“稍等。”花错一伸手,拦住童无厌。
原本修长、白皙的手指在这昏暗的灯光下,像是镀上了一层柔光,有种名玉碾花枝般的好看。
他悠悠道:“我倒是有个问题。”
童无厌居然率先问道:“这位小郎君,怎么称呼?”
“花错。”
“花小郎君,又为何来救老夫?”
“我不是来救你的。”花错说得更明白,“我受窦元僖所托,帮她寻几个人。”
“谁?”
“沈莳商和她儿子。”
逢春在旁截道:“沈莳商?沈帮主??”
语音惊讶。
童无厌则镇定自若:“窦元僖为什么要找帮主?”
“这就是我要问的问题。”花错看着他,目光淡然,“还有一个问题,酩酊派全帮上下都在说她疯了。你觉得她疯了吗?”
童无厌终于笑起来。
一笑,那张地瓜干一样的黄脸上,如棋盘般纵横交错的皱纹,随着他嘎嘎的笑声,好似都活泛了起来。
好半响,童无厌才歇了大笑,沉声道:“她可能没疯,但花郎君估计疯了。要不,怎么问得出这么疯癫的问题?”
“也许吧。”花错长睫一霎,对是否能得到答案浑不在意。他不待逢春和童无厌有其他反应,已劈手取过逢春手中的‘无孔不入’,打开了隔壁的东丙房。
逢春抗声道:“姓花的,你干什么?”
花错全不理会他的抗议,径直闪身进入牢房,并吩咐道:“把风灯拿过来。”
“你……”逢春深吸口气,提着灯笼走到花错身侧,即便戴着面罩都能感觉到,幽暗灯光投影下,他那暮天霜月般的寒脸,“我提醒你,雷阿公快回来了。”
东丙房内,混合了血腥和腐臭味的角落,躺着一个人,瘦得皮包骨头,瞪着眼睛,眼珠都快凸出眼眶外了,人没死,但一动不动,显然就是雷阿公口中的丁老九。
花错就蹲在他边上,忽问道:“逢春,在酩酊派,勾结外帮船队,吃里扒外,是什么下场?”
“死。”
“化骨厂有对犯人施虐的传统?”
逢春抬眼看了一下童无厌,摇头道:“那倒没有。”
童无厌冷不丁插嘴:“这里的人犯,原也是酩酊派弟子。若真罪大恶极,杀了也就杀了。何至于将人当成畜牲一样虐待。”
花错在丁老九身上仔细探查一通,才起身指着对方的手腕脚腕道:“人是活着,但武功被彻底废了不说,手筋脚筋均被挑断,龙骨也被打断了。”又捏住丁老九的下巴,微一用力,“敲掉了满嘴牙,还割掉了舌头。甚至,”他沉默了一会,才道,“他被阉了。”
“……”
“在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身上弄这么多花样,不是有私仇,就是想他吐口招供点什么。”花错盯着嘴巴虽然张着,但发不出任何声音,就眼珠子能稍微转动的男人,沉吟道,“丁老九贪财,人若有了贪念,一念起,便是万念起。一念动,百千万亿念都牵动其中,说有一切有,说空一切空。贪财就会贪生,贪生就怕死,这种人,一套杀威棒就能让他吐得干干净净!何至于要动用那么多酷刑?这太矛盾了……”
童无厌原本让逢春在替他包扎伤口,听到花错的低喃,突然浑身一震,疾行几步,一把扯开丁老九的衣服,又翻起他的裤腿,甚至抓过他的脚掌,显然在找些什么能证明眼前人身份的证据。
但他显然失望了。
——丁老九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跟被活扒了皮一般。
“他……”童无厌深吸几口气,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雷人杰那人,原本性情就很是乖戾,睚眦必报。自从残废来到这化骨厂后,更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或许,丁老九曾得罪过他……”
花错无可无不可地轻‘哦’一声,又拿过风灯,蹲在丁老九脸侧,细细观察一通,而后突然道:“你若是能听到我们说话,就眨一下眼睛。”等丁老九闻言真地眨了一下眼睛后,他倾身,附到他耳侧,非常小声又快速地说了几句话。
“想好了?不是就眨一下眼睛,是就眨两下。”
一个人一生中,能看到很多人哭。
有人哭起来,梨花带雨,凄楚又凄美,十足惹人怜惜。
有人哭起来,挟风带雨,汹涌嚎啕,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完全不顾形象。
有人光掉泪不出声,颊上一串珍珠,似悲又无言,如六朝山水,堪诗堪画。
也有人光干嚎不掉泪。
更有人猫哭耗子假慈悲。
但像丁老九这般,眼睛一闭一睁间,血丝就溅到了眼眶外。再一闭一睁间,连眼角滑落的那一串殷红,都分不清是眼泪还是血滴,恐怕很多人都不愿意看到。
太过触目惊心!
好在此刻站在他身侧的是花错,因为自家小妹是医者,自认看遍各种伤痕。又因为曾在江湖上风里来雨里去,踩过火炭爬过刀山,饱经世故,人情历遍,但仍保有一点善意的花错。
“既然被我看到了,倒也不好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他站起身,微颔首道,“权当日行一善了。”
逢春看看一动不动的丁老九,又看着准备将人背起的花错,若有所思道:“你确定要带上这个活死人?”
“怎么?”花错突然笑了一下,“外面的人不是你安排的帮手?”
逢春解释道:“我只是让李环带人假装救人,好让我们浑水摸鱼溜出去,不是真让他劫囚。”他没好气道,“即便今天化骨厂留守的人不多,要硬碰硬,李环手上那几颗歪瓜裂枣,也不够看的。更何况,谁能想到,雷阿公居然在厂里。”
花错脚步不停,神色不变,边走边道:“你不是早就做好苦战一番的准备了吗?”
“若如此,你就更不能带上他了。”逢春倒也不是真的要阻扰,只是就事论事道,“不带他,我们还有七分把握能出去,带上他,估计五分都没了。”
“不,我有预感,带上他,我们或许有十分把握能出去。”
“什么?”逢春呆了一下,几步蹿到花错身侧,“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等下你就知道了。”
花错背着丁老九,从阴暗潮腐的死牢回到杳无人声的北牢,又穿过两侧院墙黝黑高耸,规则挂着两排风灯的细石甬道,最后来到虚廖空旷,但灯火通明的马厩院,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一句自嘲:“还想瓮中捉鳖,结果被别人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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