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晨。
阳光透过薄薄的纱帘照进来,调皮地栖息在公主们的小脸上。
云思雨翻了个身,不安分的小手拍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发出“啪”的一声。但好像也没有那么硬,她睡眼朦胧地捏了一下,发现其实还挺软的。
小雨点迷迷糊糊睁开双眼,循着手臂的方向望去。
原来那一巴掌结结实实地拍到言之手臂上了。
怪不得又软又硬的。
显然是被那一巴掌给呼醒了,言之揉揉眼。但她脾性极好,并没有生气。她轻轻拉了拉身上的小被子,准备继续睡去。忽然感受到几缕软软柔柔的安抚,她迷瞪着睁开一只眼。
是刚睡醒的小雨点在用小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手臂。大概是在为刚刚那一巴掌“料理后事”。
只睁开了一只的眼睛与迷离的小猫眼对上,两个人咯咯笑起来,稚嫩的笑声中还带着刚睡醒的轻微的鼻音。
阳光正对着言之照耀,那汪碧蓝的湖水在云思雨的眼中一闪一闪。
云思雨的小手戳在言之的脸颊上,“之之姐姐,你的眼睛好像宝石呀。”
“你的眼睛也像宝石呀,大大的。”言之也伸出一只手指放在云思雨的小脸上。
两个人又嘿嘿笑着打闹起来。大早上八点,云家就上演了一出“从卧室到书香琴房”的健康晨练追逐战。
一开始是云思雨追着言之说“你的眼睛更像宝石”,抓住了之后又换成言之追着云思雨说“你的更像”。到了后来已经分不清是谁在捉拿谁,两个人类幼崽光着小脚丫在地上奔跑,搂搂抱抱说着些无厘头的话。
虽然她们自己都不清楚在玩些什么,但是依旧乐此不疲地把脚底跑到黢黑。
“猴孩子们出来吃早饭了!”黄谦和打开一条门缝喊道。
“我不是猴孩子!我是美猴王!”云思雨不服气地一叉腰。
“那我是齐天大圣!”
两个小豆丁欢天喜地地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云澜女士走进来,神秘兮兮地说着,“不乖乖出来吃早饭的都会变成……六-耳-猕-猴!”
于是小团子们欢乐地冲出,争先恐后地坐到餐桌前吃饭。
在一个偶然相遇的午后,一个热闹非凡的晚间,言云两家就这么快速相熟了起来。
言之还是十分崇拜云澜,但不再像是小粉丝与偶像之间总是隔着一层紧张又激动的距离,她们变得愈发熟稔起来。
两个家庭就差合并在一块,关系好得小言之和小雨点就像同时拥有了两对父母一般。
有时云澜和黄谦和同时不在家,云思雨就会跑到言之家去睡觉,反之,言之也是如此。
因着两个孩子念的是同一所学校,家长们干脆就让她们一起结伴着上下学。
刚开始还不放心,四个人轮流躲在后面,偷偷摸摸跟了好几天。后面发现这俩孩子都挺聪明的,周边的路摸得很清楚。有一次七拐八拐地居然猫到了一条小吃街去买烧烤和辣条,让人哭笑不得。
熟络起来后,家长们对孩子们的奇怪昵称也是层出不穷,代表人物就是言荟女士。
刚见面时云思雨以为她是一个典雅的温柔女神,接触多了才发现,那会儿对她会有这种误解,是因为言荟女士被太阳晒得电量不足了,没别的力气多做动作。
现在见面就得先捏捏她的脸,然后再蹦跶出一堆奇奇怪怪的称呼,什么小雨点、小思雨、小小云的云思雨还能分辨得出来,后面不知道从哪里又冒出个rain宝,叫顺口了直接变成rainbow。
有时候云思雨都没反应过来这是在叫谁。
最后,在正义的言之公主的维护下,云思雨才避免了小脸被捏成包子的厄运。不过言之会自己偷摸戳两把。
并且在言之的整顿下,言荟女士只好妥协,从纷杂众多的小昵称中选取了“小思雨”这一个称呼。
“妈妈,老师说了,不能给别人取外号。”
“我没有给别人取外号呀?”无辜的言荟女士靠在沙发上和言之大眼瞪小眼。
“rainbow就是呀。”
“好好好,那我不喊这个。”
“还有小雨点、小思雨、小小云。”言之一本正经地掰着手指数。
“小脑袋瓜记性还挺好。但这些都是她的名字呀,哪里是外号了嘛?”
“不行,小雨点不算她的名字,你只能从后面两个选一个。”小言之坚定地看着言荟。其实她是受云思雨之托,因为每次她刚刚习惯言荟女士的一个称呼,马上又会出现一个新的,这让她感到有些小小的苦恼,因为她会一下反应不过来是不是在喊她。
“可是你也喊她小雨点啊,为什么我不能呢?”
没想到言荟女士会突然反驳,小言之绞尽了脑袋瓜,“因为……因为……因为这个是我对她的称呼,所以你不能喊这个!”
言荟噗嗤一声笑出来,“专属的是吧。行行行我不跟你抢。”她眼睛往上转,思索了一下,似乎正在艰难地抉择,“嗯……那就小思雨吧。”
然后言之才终于放心地去练习唱歌,她有在上儿童声乐课。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小雨点莫名其妙成为了她对云思雨的专属称呼。
不知道是否是巧合,反正从那以后她就没再听别人这么喊过。
言荟女士遵守约定,真的只喊云思雨“小思雨”,唐森先生则是喊她little rain,云爸和云妈一直都是唤作小雨。
两个孩子的友谊日渐升温。吸引言之去到云家的动力逐渐从“云澜”变成了“云思雨”。
拥有一个同龄的玩伴并不珍奇,值得宝贵的是,两个人拥有差不多的兴趣,也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
云思雨真的有在认真找言之学吉他。
虽然言之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三脚猫的功夫,但还是很认真地教学她。
两个人偶尔还会就钢琴方面切磋起来。一开始是一起弹同一首曲子,看谁错音多。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开始比谁弹得更快。
她们会在结伴上学的途中搀扶着睡眼惺忪的对方,也会在放学的路上一起去小吃街买东西。最好吃的就是三块钱一份的小麻糍,还有一块钱一根的淀粉肠。
两位大小姐心满意足地用地摊小吃解决了馋虫后还会记得擦一擦嘴角,并且让对方看看是否还有残余留在脸上。
在一切都确认无误后才会拉着小手回家。
但事实上,满身的油烟味在一进门就暴露了她们的行踪。但父母们都只是默默笑笑,没有责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假装从来没有发现过。
在相处中,不难发现,云思雨完全就是一个葡萄控。
她所有的东西都要吃葡萄味的,就连用的文具,也都是紫色的。
在这点上,两个小火象倒是达成了空前的一致,因为言之喜欢香草味的东西,也是这么狂热。
主要体现在一瓶可乐上。言之不喜欢喝汽水类的饮料,但一天放学,云思雨却发现她在喝可乐。而且这个可乐的包装,好像还不太一样。
“之之姐姐,你这个可乐瓶上,怎么还印了小花?”8岁的小雨点好奇道。
“因为这个是香草味的。”
“啊?香草味的可乐?”真的会好喝吗?云思雨不理解。
言之将瓶子递过来,“你要喝喝看吗?”
天真的小雨点接过瓶子,小口抿了一下。
这是一种奇妙的味道。其实还不错,感觉就是冰淇淋和可乐的味道混合在了一起。
但还是原味的比较好喝。云思雨默默想着。
一起长大的意义是生活的小习惯逐渐渗透进对方的缝隙里。
以后的玩伴没有机会比她更早知道自己的喜恶,以后的玩伴也无法令光阴倒转,回到小时候陪她一起成长。
练到破皮起了薄茧的小手先与她相握了,每日练琴6小时 的坚持先被她知晓了。
再如冬日,冻僵的手指按在小提琴上的痛苦,言之先看见了;想尝辣味但最后只能忍住不吃的难受,云思雨先见着了。
就连随口哼首《Let it go》,也能一人唱上半句,另一个人迅速地接住下半句。
好得就如同一起出生的连体婴似的。
有一次,云思雨拉琴的珍贵小手,不慎摔伤了。事实上,只蹭到了左手的食指和无名指。
从小到大没怎么受过伤的小雨点忧心极了,妈妈帮忙贴了创可贴,嘱咐她不要沾到水,她就真的比着一个“耶”的剪刀手姿势,在学校走了一天。
言之也很紧张,因为小雨点来找她哭诉的时候,说得就好像再也没有办法拿起小提琴了一样。
因此那一周,言之一下课就从四年级的楼层跑到二年级去,就为了保护云思雨不被她班上那群毛毛躁躁的男生撞到。
哪怕班主任老师严令禁止过,不许窜年级。
云思雨坐在靠窗的位置。言之不好进去坐别人的座位,毕竟她窜年级已经有被老师抓走的风险了,再大摇大摆走进人家班级里,不太好。
于是她就站在窗边,跟云思雨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言之的外貌在一群小不点中简直犹如“珍稀动物”,她第一天来的时候,有很多平日里在班级中和云思雨玩得好的小女孩就围了过来。
“这是你姐姐吗?她好漂亮啊,眼睛是蓝色的欸!她是外国人吗?”
“我知道我知道,我姐姐说过,这个是隐形眼镜!”
……
此时云思雨就会十分骄傲的说:“对啊,这就是我姐姐!”
并且欢欣雀跃地把言之介绍给她班上的其他好姐妹们。
每次这种时候云思雨都特别骄傲。她不是个爱炫耀的小孩,但她很喜欢向别人炫耀言之。尤其是当有人说她和言之是亲姐妹的时候,她就会更加卖力,仿佛是在夸耀她自己一样。
她不知道这是种什么心情,但就是乐于如此。
多年以后她才学到了一个词语,叫做:与有荣焉。
但这种心情在有一天言之照例过来“照顾”云思雨的时候被突然打破。
云思雨班上的一个小男生见言之来到窗外,便扭扭捏捏地出门,走近她。
言之奇怪地看他,一回头,教室里的云思雨忽然不见了,言之慌了一下,四处张望着。
忽然,她腰间传来一股力道,云思雨的小手从后面抱住她往后退,然后又跑到那个男生面前,推了他一把。
“走开!言之是我的!”
这是云思雨第一次直呼她的全名,那声响,如雷贯耳地环绕进言之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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