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初辞还发愣着,身边突然闪过一个人影。
法渊以最快的速度穿过青铜栅栏,蹿到“扈合”面前,单手钳制住了他的脖子。
他的手有力地收紧,掐得那人双目充血猩红,脸上迅速涨红。
作为系统,他本来是摸不到世界里面的人的。
这个“扈合”,显然已经不是他们所熟知的扈合了。
一道淡蓝色的光闪过,深红的掐痕和淡蓝色的颈圈出现在了“扈合”脖子上。
法渊终于松了手,如往常一样冷眼瞧着眼前的人。
“你是谁?”
那人摔倒在地上,捂着脖子咳嗽,瞪了法渊一眼。
“下手真狠。”
他许久才喘过气,咧嘴一笑。
“档案馆被毁的罪魁祸首。”
“当然,也是和以往一样,污染人类,杀死宿主的恶灵。”
扈合那张属于人类的脸变得扭曲狰狞,被掐得濒死之后勉强缓过神来的样子。
即使有着正常的五官,却越看越不对劲。
温初辞往后退了一步,只觉得落在自己身上不怀好意的目光变得很阴冷。
不由得脊背发凉。
“这次也不例外,我会杀掉他的。”
“它”笑得猖狂,咧开的嘴快要不是人类的弧度。
“我会像杀掉以前的法律人一样杀掉他!”
“杀掉……他……”
法渊眼疾手快地转过身,捂住了温初辞的眼睛,没让他瞧见“它”离开时寄生体扈合的样子。
他的另一只手搭在温初辞的肩膀上,用力地捏了捏。
等到身后已经没有了声音,扈合也正常地躺在地上,法渊才松开了手。
法渊垂头沉默着,眉头拧着,久久没有说话。
「哇塞什么情况?」
「刚刚黑屏了,但是我听见了好恐怖的声音,是出故障了吗?」
「完了,这下真成规则怪谈了」
「啊啊啊我说法学就像一个巨大的规则怪谈,没让你真的怪谈啊!!」
“我没事。”
温初辞干涩的嗓音欲盖弥彰地说道。
他见法渊面色沉重,拍了拍对方的手臂。
他本来就很嘴笨,平时安慰朋友也只会说些很笨拙的车轱辘话。
“我会想办法的,我不会让你出事,一定不会。”
法渊严肃地说着,一字一顿的说法方式字正腔圆。
温初辞笑笑,强行放松语气说道:
“其实我觉得他说得挺有道理的,我确实先入为主了。”
“作为一个判官,在没有证据之前,应该保持中立才对,我这样的做法或许确实是不对的。”
【触发知识点-无罪推定原则】[1]
仪表盘突然的声音一下将低沉丧气的氛围收拾得干干净净。
「不是,这也能学吗?」
「原来对付恐怖的最好方法是学习啊……」
「谢谢,一下子冷静了,下次去鬼屋我会带一本刑法典的」
「笑死,鬼突脸的时候直接一本法典砸过去,让它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这才是真的活阎王,你去给鬼怪判死刑。」
温初辞也跟着感叹了一声:“好敬业的学习通……”
【^_^】
温初辞/法渊:“?”
弹幕:「?」
一群人盯着半空出现的笑脸发愣。
恐怖感彻底消失了,直播间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有罪以前,应推定为无罪。】【1】
【无罪推定原则共有三个要求】【2】
【1.被追诉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这个我会!证明一个人做过某件事远比证明一个人没有做过某件事容易」
【2.疑罪从无】
【3.被追诉人在被依法正式有罪之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温初辞开口道:“所以,我也不应该先入为主地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为扈合实施了犯罪行为。”
“‘它’提醒得很对啊。”
「如果‘它’知道自己的威胁让小辞思考进步,应该也会气急败坏的吧?」
「小辞做得好!」
但是,污染值却没有就这样降下去。
看起来是不可逆的。
夜晚,温初辞躺在床上,总是会想起被附身之后扈合的样子。
明明是人类的样子,却因为恶灵笑得毛骨悚然。
他打了个哆嗦,用被子将自己捂得很紧。
这种渗进骨头缝里的阴森最吓人了,温初辞反倒不害怕突脸的血腥恐怖,更害怕这种暗暗的头皮发麻。
他根本不敢闭上眼睛睡觉。
“哥……”
温初辞喊了一声站在窗边的法渊。
“我睡不着啊,回想起来好恐怖。”
法渊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红色的册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哇靠你……”
温初辞硬是接过来,有种唯物主义爆杀妖魔鬼怪的荒谬感。
“听弹幕胡言乱语,你也真是……”
“哪怕给我一把桃木剑,我也是可以理解的,你给我一本刑法典。”
“你需要吗?”
法渊一本正经地问道。
温初辞叹了口气,将刑法典的册子放在了枕边。
“我跟你这人机真的没话讲。”
他转过身去,突然就觉得一身正气压住了邪祟。
法渊坐在木椅上,吹熄了油灯。
“别担心,我不需要睡觉,我会守着你的。”
果真一夜安眠。
关于扈合的宫刑行刑结束,温初辞在大堂见了岑落。
女孩的肩膀上背着一个不大的粗布包袱,头发也整洁地束起来。
她的身上没有穿什么华丽的衣服,简洁的装扮却显得她落落大方。
她向大理官行礼,再次抬头时,眼眶却红了。
“谢大人明鉴,我是来告别的。”
“我想离开这里,另寻出路。”
“娘亲有一手厉害的裁缝手技,我年少时也向她学得一二,想另寻地方谋一条生路。”
她攥着手中的包袱,垂头接着说道:
“若非大人明察,我或许便会向那渣滓寻私仇,要了他的命。”
“还好有大人明辨是非。”
岑落拒绝了温初辞送来的钱财,只拿了几块干粮放进包袱里,离开了官府。
“还给你,她没有要。”
温初辞把钱还给了法渊。
他身无分文,但是好像又在快穿世界成功暴富了……
扈合身死的消息传到了温初辞的耳朵里。
夏朝不太发达的医学技术处理不了宫刑之后带来的严重伤痕,伤口很容易就感染,就算不死,也是一个废人。
“宫刑被称为死刑之后最重的肉刑也是有原因的,这不仅是身上缺了一块,也是对尊严的一种打击。”[2]
温初辞感叹道。
即使温初辞这次没有触发仪表盘,法渊还是把这句话也记进了笔记本里。
温初辞没有放弃四处寻找逃窜的伯允,打听着这人的消息。
他还惦记着这个死刑没判,该刀的人还没刀完。
一个瘸腿的人敲响了官府门口的大鼓,震耳欲聋的声音唤回了温初辞出神思考的思绪。
“传。”
来人名叫愧离,是一个小有田产的农民。
他虽算不上贵族,但也在剩余财产积累中攒下不少家产,是这个区域很有名声的人。
温初辞看着他的腿,免了他行礼,派人拿了木椅来。
愧离谢过之后,开始讲述自己的事。
“大人,我昨日田耕归家,却遇一歹人意图抢我钱财。”
“那人将口鼻捂住,只留一双凶神恶煞的眼睛。”
“我担心他害我命,便将他领到家中,寻了些钱财宝物给他。”
“未曾想到,这人谋财之后,竟用棍棒殴打我的左膝,直至断骨。”
“后来,村里人听见我的惨叫,循声前来,他未能拿走钱财,落荒而逃。”
愧离卷起裤腿,露出血肉模糊的左膝。
“大夫已查过伤势,说我膝盖已碎,再无修复可能,一辈子只能当个断腿。”
他双手作揖,恳求道:
“草民求大人明察,还草民一个公道!”
这事完全是无妄之灾啊。
温初辞应了下来,跟着愧离一起去到他的家中。
还好愧离报案及时,很多证据都还能留存。
比如田埂处踩下的脚印,大院里沾着泥土的脚印,还有没来得及收拾的房间。
温初辞问道:
“除了面带黑巾,你还记得什么特证吗?”
“比如声音、身高、体型,眼睛的形状等等。”
“他很高大,应是个年轻人,声音比较稚嫩。”
“他那双眼睛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眼睛里有很多血丝,不像个正常人。”
愧离说完,又思考了一阵。
“我想起,他的腰间有一根绸质腰带,瞧着是上好的珍品,价值不菲。”
“寻常人家定是买不起丝绸的,不知是否也是从别家抢来的。”
温初辞点点头,拿了一块薄布,将地上的泥脚印拓印在布上。
还好他看的刑侦片不少,这种程度的证据搜查,他还能应付。
一根价值不菲的腰带成为重要的突破口,到底是匪人本就是落魄的大户人家,还是从别处抢来,得好好排查。
回城的路上,温初辞说道:
“落魄的大户人家范围不会很大,我打算先从这里查。”
法渊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
城内的裁缝店里,加工丝绸的店很少。
在物质贫乏的夏朝,丝绸是绝对的贵族才能用上的珍品,就连愧离这种只是饱腹之后少有钱财剩余的小户人家,也用不起丝绸腰带。
温初辞决定从城内的店铺排查。
绸缎这样的珍品,布料店也没有资格对外出售,只有极少数手法精湛的绣娘有机会做加工。
温初辞细细排查过去,花了好几天才锁定了当地几个有资本使用绸缎的贵族。
直接去问他们家中有无物品丢失,可能会打草惊蛇,温初辞决定先问问周围的人关于这几家的近况。
但是,要从哪里开始问这件事,温初辞又犯了难。
一个家族的落魄不会一开始就兴师动众,闹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温初辞读过红楼梦,贾府的衰败也是逐渐从奢侈的衣食住行收简,直到彻底落败。
但至少,一个家族需要靠打劫偷盗来维持表面的繁荣,内核一定早就被腐蚀殆尽。
“我想到从哪里开始查了!”
温初辞激动地说道。
一个家族需要靠打劫维持生计,那它的家产一定变卖得所剩无几。
温初辞来到了夏朝的当铺,询问起最近有无新的珍品。
店长上下打量着温初辞平平无奇的便衣,脸上难免嫌弃。
他经常和贵族打交道,当然看不起温初辞这种看起来不太富裕的人。
“我有钱,尽管介绍。”
温初辞底气十足地说道。
法渊见状,微微皱了一下眉。
感觉钱包凉凉的。
刚找主神要的钱,好像又要不够用了。
店长摆出不少珍宝,对近些时候收到的珍品夸夸其谈。
温初辞很认真地听着,时不时捧着人感叹一两句。
等到店长终于介绍到口干舌燥的地步,他才突然挑衅般开口道:
“这些,当真是贵族孤品?”
店长一听便不乐意了,立刻说道:
“当然是!都是从己氏寻来的,样样保真!”
温初辞捕捉到了关键词,暗暗勾起嘴角。
「主播好帅……」
「就这样给套出来了啊,好聪明」
“谢啦,嗯,那就把这条红色绸带给我吧。”
温初辞随便选了一个,往后拽了一把一直站在身后的系统哥。
“……”
法渊默默地把钱财塞进温初辞的手心里。
店长收了钱,高高兴兴地把绸缎交给了温初辞。
己氏,外人看起来并无明显变化,只是他们被迫低价贱卖自己的家产,遣散奴隶,高阁之内已然是空洞的内核。
温初辞拿着令牌,寻了几个守卫,前往己氏家族。
迎客的人毕恭毕敬,家主上了些年纪,瞧着彬彬有礼。
“大人大驾光临,实在有失远迎。”
“不必客气,本官此次前来,是来寻人的。”
温初辞展示的夏王给他的令牌,吩咐道:
“还请您将己氏上下所有人到这大堂来,一一试过布上的脚印。”
己氏家主显然是有些诧异的,他不太明白温初辞的意图,但也只能看在令牌的份上,将家族的人都寻来。
脚印明显是成年男子的大小,很快就锁定在了己氏几个成年的小辈身上。
温初辞向下属招了招手。
“去,将愧离请来。”
瘸腿的愧离从外面走进来,站在温初辞身侧。
他不会忘记那日那双通红的眼睛是什么形状,也不会忘记歹人的声音。
“就是他。”
愧离指着一个年轻的男子。
那人往后退了一步,眉头紧皱着。
己氏家主不明所以,询问道:
“大人,请问您寻己氏小辈己正,所谓何事?”
温初辞看向那个神色慌张的男人,问道:
“要自己说说吗?”
那人双腿一颤,“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罪人己正,无言面对家父!”
己氏家主眉头紧锁,瞧了瞧愧离的膝盖,厉声质问道:
“你与此等平民无冤无仇,为何要做伤人之事?”
己正跪坐在地上,眼眶已经通红。
“是伯允!”
熟悉的名字让温初辞身体一颤。
“家中值钱的东西已经悉数给他,我已经没有钱还他了。”
“我只好去偷、去抢,那日输了钱出来,我便寻得一户有钱人家,想抢些钱财来。”
“当时输空了所有当出去的钱,心烦意乱,看到这人家中殷实,便心生怨恨,对他殴打……”
己氏家主拎起己正的衣领,一拳就往他的脸上砸过去。
“你又去赌?你说过你再不会和伯允有任何关系,戒赌戒躁,我才将家产变卖,为你还了债!”
己正哭喊出声:
“可是,只需要一次,只需要一次我就能赢回来。”
“我能把所有输出去的赢回来,所有!所有的都可以……”
「哇靠……」
「这个伯允怎么……」
「好经典的赌徒思路,伯允也太精明了吧?」
「这人不仅出老千的手法一流,甚至精通人性啊,他想干什么啊?」
己氏家主把人扔到地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既是如此,那边自己承担做歹事的后果。”
“来人,将他逐出族谱,赶出家门。”
“此后,此人与我己氏,再无瓜葛。”
他的目光落在其他几个小辈身上。
“立下家规,若有人再沾染此等风气,家法处置!”
下属押走了己正,带去了圜台。
“伯允告知我,如果赢了这场,我就能将以前输给他的所有东西,都赢回来。”
“这个赌注诱惑力太大了……我拒绝不了……”
己正再怎么悔不当初,都无法改变家族因他而落败,受害者愧离因他失去一条腿的事实。
“但是,伯允他能受神眷顾,甚至每次都能在最终局扭转胜负。”
他抓住青铜栅栏,恳切地问道:
“大人,伯允他是不是真的是神明眷顾的天命之子?”
“传闻,夏王也是虹光贯日,天命所选,所以伯允是不是……”
温初辞有种莫名被点了一下的尴尬感。
不知道为什么,从这人嘴里听到自己当初装神弄鬼做的事情,多少有点尴尬。
“怎么?你也信他能掌控胜负,是天命所选?”
“我们都信……只要信他,我们就能赢。”
「啧,邪/教。」
「抓起来,把这人抓起来!!」
如果不是温初辞亲自体验,他也完全不会相信伯允有这样的能力。
但他不信什么鬼神,坚定地认为,不过是伯允出老千的手法过于精湛,不会被人看出来而已。
他现在都还没有想明白,当初伯允是怎么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将骰子换了个面。
己正指认了一处山野之地,说是他们开展赌局的地方。
等温初辞赶去,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他第二次和伯允擦肩而过。
温初辞气愤地砸了一下树干,将不少散叶打落下来。
“这里有一块龟甲。”
法渊从院落的地面上捡起一块留有刻痕的龟甲。
上面刻着的是夏朝才有的甲骨文。
“他说什么?”
温初辞问道。
“大人,有缘再会。”
“……”
温初辞气得又砸了一下树干。
「太嚣张了,这也太嚣张了」
「有种明知道小辞在身后追着他查,但是他游刃有余地逃跑的感觉。」
「啊啊啊这人真的好让人生气!!」
他们俩把这处地方搜查了一个底朝天,却一无所获。
伯允逃离这里的时候,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得干净,甚至一块布料都没有留下。
温初辞不得不回到官府,除了拿到了一块挑衅他的龟甲,没有什么别的收获。
他所能知道的是,伯允在此处当差的时候,将贵族和平民都卷入赌局之中,靠着自己精湛的技术,收敛钱财,买通人心。
至少,真的有人开始信服于他,将他视为天命之子。
古代的人习惯将无法解释的事情归咎于神明降世,恐怕有的人已经成为了他的信徒。
温初辞无法理解伯允的动机。
除了钱财,这人到底还想要什么?
己正的案件已经调查清楚,又到了该法律适用的环节。
“这算什么?故意伤害?”
温初辞翻着那本他拿来镇邪的刑法典,顺带学习一下“如果这个案件放在现代应该如何判案”?
熟悉法条的法渊帮他翻了页码,充当起全自动查法条工具。
【故意伤害罪】[2]
【基础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加重刑】
【第一档:致人重伤的;】
【第二档: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3】
“一共有三档啊,那愧离这种断了一只腿是重伤吗?”
温初辞问道。
法渊顿了一下,接着查询道: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致一足完全缺失或足跟骨、距骨等主要骨骼破坏导致行走功能丧失,属于重伤。”【4】
「不儿,法典哥你有点太好用了」
「这个规定是冷门到法考都不会提供的程度。」
「太细了,学完刑法都不知道还有这个东西」
温初辞也跟着弹幕笑,夸着法渊哥是最好用的“北**宝”。
“也行……”
法渊淡淡地回答道。
“那在夏朝,这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温初辞问道。
“在早期社会刑罚中,主要采取的是‘复仇主义’和‘报应主义’。”
“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种质朴的价值观。”
[3]【5】
温初辞立刻抢答道:
“这个我明白,那就是同样的,也砍掉己正的腿是吧?”
【刖刑,又叫腓刑,膑刑,髌刑,四/大肉刑之一,稍弱于宫刑。】
【是指,断人之足,或者剔去膝盖骨,使人丧失行走能力。】
[4]【6】
温初辞突然感叹道:“哇这居然还是按照顺序触发的,最严重的刑罚是死刑,然后是宫刑,再之后是刖刑。”
“那你记住了吗?”
法渊问道。
“当然,记得清清楚楚。”
【恭喜宿主完成判案】
【获得提示1点,现有3点】
提示点也逐渐积攒了起来,温初辞那点小小的囤物癖也被好好满足,被伯允弄坏的心情也稍微好了一些。
*相当于二合一啦
【法渊的笔记】
1.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有罪以前,应推定为无罪。
无罪推定原则共有三个要求
(1)被追诉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2)疑罪从无
(3)被追诉人在被依法正式有罪之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引注:
【1】《刑事诉讼法学》,孙长永
【2】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第32号一般性意见
2.故意伤害罪
基础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加重刑
第一档:致人重伤的;
第二档: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引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
【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6条
3.在早期社会刑罚中,主要采取的是‘复仇主义’和‘报应主义’。
答案整理自:
【5】2026觉晓法硕-法制史,龚成思
4.刖刑,又叫腓刑,膑刑,髌刑,四/大肉刑之一,稍弱于宫刑。
是指,断人之足,或者剔去膝盖骨,使人丧失行走能力。
答案整理自:
【6】2026觉晓法硕-法制史,龚成思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8章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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