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必先引着孟寻真走在前面,陆南和徐歌后脚跟着出了门。
“你是怎么来的?”梁必先殷勤地问道。
孟寻真将碎发别在耳后:“我坐公交车来的。”
“噢!那你正好坐我的车。”梁必先瞥了一眼陆南,然后从兜里掏出车钥匙,夸张地摁了一下。
“滴滴——”不远处传来了汽车解锁的声音。
徐歌顺着看过去,要知道买一辆车的费用是很高的,在太平村只有村长家有一辆年岁很大的面包车,她还没怎么近距离见过这种私家车。
“你想过来一起吗?”梁必先自得地看向徐歌。
陆南对此有些诧异,毕竟孟寻算真是远近闻名的舞女,连他这个不怎么翻看娱乐帖子的用户都听说过她,这样一个人应该是不会缺钱的,但作为公众人物,却选择了公交车这种私密性差的交通工具。
陆南也见徐歌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辆车,低声宽慰道:“你也去坐吧,跟着他们先到那里说不定能多调查到一些情报。”
徐歌耸了耸肩收回了视线:“我就不了,这么热的天,车里一定很闷,我就是没怎么见过私家车觉得新鲜,我还是喜欢自行车骑起来风嗖嗖刮在脸上的感觉。”
说完后,徐歌就主动地把自行车推了过来,示意陆南赶紧上路。
其实在闹市区,开车的速度远比不上自行车,陆南带着徐歌慢悠悠地跟在梁必先的车后,遇上拥堵的路段甚至还要停下来等他们。
不过梁必先在车上应该也很享受和偶像独处的时光,所以一向刻薄不饶人的他面对两旁嘈扰的集市,一次也没摁过喇叭。
闹市区人声嘈杂,徐歌从后座上站起来,以便获得更好的视野去看那些有趣的店铺。
而陆南在感觉到徐歌的兴趣后,就会停在店铺前和徐歌简单地进去逛逛,然后坚持掏钱给徐歌买点东西。
陆南没买车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没钱。虽然他收入高,但绝大多数都被他用来置办法器了,一枚好的铜钱就能要到成千上万的价格,剩下的钱再汇向家里,自己根本剩不下几块钱,更别说去买车买房了。
好在他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很低,一日三餐甚至都吃的不规律,自己只要干干净净的整洁一点,怎么过日子都是过。
把买的东西放到车筐里,前方的道路依旧很拥堵,梁必先的车在那里龟速前进,一时半会儿还是走不动。
“诶——!常言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过不留名不知张三李四,雁过不留声不知春夏秋冬,今儿个我黄冲主要是传个好名声,不赚你们一分钱!”
旁边的一个的摊位发出洪亮的吆喝声,紧接着是一阵铜锣喧闹的敲打声,马上吸引了徐歌的注意。
声音的来源是一个戏台,上面站着一个光膀子大汉,他的身上贴着两块膏药,在台上耍着花枪。
不过他耍枪的手法很没有章法,而且整个人有些浮肿,啤酒肚也微微凸出来一条曲线。
徐歌一眼就看出,这是挂门的演出,而且,台上的人是腥本事行的。
腥本事翻译过来就是假把式,他们主要靠骗术去博眼球挣钱,而徐歌出身的挂门,是正儿八经的尖本事行,实打实的会拳脚功夫。
尤其是在挂门,之前尖本事行的人都是不屑于在街上表演的,他们通常做镖师或者去保家护院。之前水陆交通都不便利,运送货物离不开镖师,不过现代有了铁路货车,对这些需求都少了,挂门也不可避免地没落下去。
不过她并不觉得腥本事是一个坏事,现在挣钱难,同样是谋生的手段,只要不做害人的事,让观众看开心了,自己也能捞俩钱儿,两全其美。
陆南见此把自行车停在戏台子附近,和徐歌去凑了个热闹。
只见那壮汉把枪一插,从台子上拿起一个弹弓和一个茶壶,茶壶嘴上放着一个铜钱,铜钱上又有一个泥球。
他把茶壶放在几米开外,又把一个茶碗倒扣过来,那碗底也放了一个泥球。
他用手指着茶壶和茶碗说道:“今天我这手功夫,是先用弹弓去打这个茶碗上的球,不打碎茶碗,这飞起来的球儿,能把茶壶嘴上的球儿再打掉,而且茶壶嘴不碎,茶壶嘴上的大铜子儿还不能打下来!”
这个叫黄冲的壮汉没有立即开始表演,而是在戏台上边转边吆喝起来,目的是吸引更多的观众:
“诸位如果看得尽兴了,有钱就捧个钱场,没钱也没关系,只要回去有人问‘谁打的弹弓最好?’,您回答‘恒盛的黄冲!’就成!
我们这一行的,就是靠一个名声吃饭,这名声呐,可比金银重要呀!”
直到台下的观众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根本就不会拉弹弓时,黄冲拿捏着他们仅剩的耐心,马上拉紧了弹弓:“光是我自己说好不算,卖瓜的不说瓜苦,卖酒的不说酒薄。众位如果不信,咱们当面试验!”
啪——!
泥球成功被打飞了,而且茶壶的嘴的的确确是完好的。
台下陆陆续续响起了掌声,有几枚硬币被抛上了台子,见大部分人都没有赏钱,他也不恼,只是在台上活动起了肩膀。
“俺们这行练久了,难免岔气,拉伤,腰酸背痛,我啊,是多亏了我贴着的这两贴膏药!”
此时有不少人往他贴的膏药上看去,“要说这膏药的神力,就是那药仙儿来了也不得不服气!”黄冲拿出几贴膏药,用火柴划了火烤开给他们看,膏药里乌漆嘛黑看起来也和一般的也没什么区别。
黄冲却突然将茶碗啪地打碎,捡起一块碎片包在了膏药里:“这瓷片啊,就好比我们身体顽固的病灶,诸位且看这贴膏药——!”
他又把膏药撕开,只见那瓷片化成了白色粉末在那膏药里。黄冲举着膏药绕着台子展示给观众,不少人都叹服着掏钱买了他的膏药。
其实这是一种叫“海螵蛸”的药粉,和瓷粉非常相似,黄冲只是提前用药粉替换了这个瓷片,借此吹嘘膏药的功效。
不过那膏药五毛钱一片也不贵,虽说没有那神通,却也有普通膏药活血化瘀的功效,所以这种骗术也一直半真半假地流传到现在。
一场下来,黄冲挣了得有个七八块的样子,已经是收益颇丰了。
此时前方的人流散开,梁必先的车也终于走得动了,两人也骑上自行车跟了上去。
跟车走了一段距离,他们就看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焦点舞厅的招牌十分高大惹眼,此时舞厅已经因为灵异事件暂时歇业了,据孟寻真说,老板为此急得团团转。毕竟这种事越是无法尽快解决,以后对舞厅的声誉影响就越大。
待梁必先找地方停好车,陆南和徐歌已经在舞厅门口等着了。舞厅四五米高的大门也同样气派,即使是歇业状态,气势上也压周围的店一头。
孟寻真将钥匙插进大门的锁孔,手腕灵巧一扭,看似沉重的舞厅门就被打开了。
因为白天会削弱怨魂的能力,它们通常不会在白天出现,所以白天提前来踩点是很有必要的。
走进舞厅,一楼是个宽阔而空旷的空间,孟寻真说他们跳舞主要就是在一楼。与此同时,吊顶上的巨大灯球十分惹眼。陆南在灯球下停下来,问孟寻真:“你能具体描述一下这个灯球当时是怎么出现异常的吗?”
孟寻真道:“这个灯球主要是用来在跳舞时渲染气氛,所以它一般发出的光都是彩色的。起先,一切都很正常,在一阵奇怪的咯吱声后,它突然开始疯狂地闪烁,发出的光也变成了纯红色。”
“红光出现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孟寻真仔细回想:“……只记得当时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大红色,然后心里就开始没来由地害怕,非常害怕,但我也不知道当时到底在害怕什么。”
梁必先抢着问道:“舞厅里有没有发生过命案?”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是后面才来的焦点舞厅,”孟寻真回答道,“不过,我们老板是个很注重风水的人,如果发生过这种事情,舞厅应该早就搬迁了。”
“这么大的地方都被照成了红色?”徐歌突然开口道,“刚刚听你说这个灯球的主要作用只是烘托氛围,而且我看见天花板也有其他负责照明的灯泡,仅凭灯球发出的红光就能照满整间屋子也很奇怪。”
梁必先听后说道:“你的意思是,红光可能不是灯球发出来的?”
陆南对着徐歌点点头表示肯定:“这的确是个疑点,说不定下周的行动就可以从这里切入。”
梁必先拿出手机,用相机拍下了一楼的布局,这些照片会被后勤部整理成文件交给徐歌。
拍完后,梁必先看了一眼手表:“说起来,你们老板不是说也要来吗?怎么现在还没到?”
话音刚落,一个身穿精致西装的中年男人挺着肚子从门口进来,孟寻真一见到他就轻快地跑过去攀上了他的肩膀。
“马老板~这就是那三位大师了,”孟寻真从中介绍着,“这是舞厅老板马慈,马老板。”
马慈头上抹着厚重的发胶,眼角的皱纹在笑起来的时候挤作一团:“三位大师,我这小破舞厅就交托付给你们了呀!”
他的笑令陆南觉得很违和,就像是清水上浮着的油星,尽管如此,陆南还是礼貌地回应道:“马老板哪里的话。”
梁必先抢过话头,伸手作势和马慈握手:“这个舞厅福运很强,此等小风小浪不过是为了舞厅后面更大的回报啊!”
“大师这么说,我可就放心啦,”马慈并没有理会梁必先伸过去的手,而是亲昵地用手拍了拍孟寻真的腰肢,“小真呐,带贵客们去二楼,我请酒!”
梁必先尴尬地收回了伸在半空中的手,眼神中闪过一丝狠戾。徐歌见马慈的手腕上戴着一串不凡的珠子,但她不认得那具体是什么材质。
“就知道吩咐人家~”不顾他人在场,孟寻真娇俏地嗔怒了一句,然后带着众人前往二楼。
“二楼是饮酒休息区,”孟寻真一边上楼一边介绍道,“那个人影,通常就出现在这一层。”
“你能看清楚那个人影的体貌特征吗?”陆南问道。
“个子不高,像是个老人。”
“不知马老板有没有头绪?舞厅建成之前,这块地上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徐歌对走在前面的马慈问道。
“这块地皮上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一家人,后来他们卖了房子搬去了别处,没听说过他家横死过什么人,如果真有,我也肯定不会包下这块地皮啊!”马慈说完后还伸手摸了摸腕子上的串珠。
一行人上到了二楼,这一层分区摆着各种形状的酒桌和座椅,其他的摆设也比一楼多得多。
马慈带着众人到皮质沙发上坐下,然后取下手腕上的串珠,递到了陆南眼前:“大师,我见你手上也缠着珠子,你认得我这是什么吗?”
徐歌见此也看过去,那是一串单珠,直径很大,上面还有圆圈似的纹路。
陆南没有去接,只是瞥了一眼便道:“马老板好本事,去哪里弄到的太生木?”
“哈哈哈哈,大师不愧是大师,好眼力!”马慈笑着把串珠戴回去,然后他压低声音,用手指指了指天,“我这是从仙坛上请下来的,法力大着呢!”
马慈饶有兴趣地接着问道:“敢问大师手上缠的是什么独特的材质?”
陆南笑笑:“就是普通的朱砂和六道木,不比老板的珠串。”
这时,孟寻真用托盘端来酒杯和酒,依次给众人满上:“这是陈年琥珀光,各位一定尝尝~”
“别客气,来来来!”马慈率先举起酒杯,热情招呼道。
“我开车来的,遵纪守法就不喝了,谢老板好意。”梁必先起身去拍二楼的布局。
陆南也礼貌地推辞道:“我不喝酒。”
徐歌没怎么喝过酒,抱着尝尝鲜的心态拿起抿了一小口,琥珀酒辛辣的味道直冲鼻腔,把她呛得直冒眼泪。喝不惯喝不惯,她果断放弃了。
只有马慈熟练地将酒一饮而尽,孟寻真给他再满上的时候,他还笑盈盈地趁机摸了一把孟寻真的手。
“马老板知不知道,这间房子原本的人家搬去了什么地方?”陆南问道。
马慈取下手串在手里把玩:“我想想啊……应该是踢英园吧,搬去了好些年了,具体住在哪楼我就不知道了。”
这时梁必先拍完照示意陆南和徐歌回撤,可能是因为马慈的加入,梁必先和孟寻真相处的兴致已经所剩无几。
“那好,我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吧,”陆南起身和马慈作别,“马老板下周等我们的消息就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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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庙老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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