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ever our souls are made of, his and mine are the same."
“不论我们的灵魂是由什么铸成的,他的与我的是完全一样的。”
飞机落地H市时天已晚,但德国现在还是下午。代晴岚一手推着箱子一手拿出手机给方士谦发消息说自己回国啦。也许他还在上课,企鹅没有显示上线,也没有回复她的消息。
代晴岚在德国待的时间不算长,大概是因为这个国家的天性严谨又稳重,给她一种“铅灰色”的印象,不明艳不跳脱,秩序感刻画在骨子里,和代晴岚有点相性不合。同样有这种不适应感的不止她一个。刚到德国是秋季,某一天,代晴岚搭乘德铁,上车后半天没见发车,一看要晚点半小时,整车人都坐车上硬等。代晴岚坐不住啊,看时间还早就溜出去买点东西吃。结果等她特意提前十分钟慢悠悠上扶梯回去,却听见广播说要发车了。代晴岚狂奔回去,最后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车门“嘀嘀嘀”地关上。
啊——德国。说好的严谨呢?
旁边站着个同样没来得及上车的人,一头张扬的白发在风中凌乱,背着个书包愣愣地瞪着那车毅然决然离开的背影,看来和代晴岚一样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她心情调节很快,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当下只觉得好笑,噗嗤一下笑出声,抬头看向这个同病相怜的老兄,惊讶地发现他竟是个亚洲面孔。
白毛打扮得潮潮的,目测二十岁出头,模样俊俏。代晴岚颜控属性再犯,主动用德语搭话说你好啊,我们都错过这班车啦,朋友你哪国的?白毛低头看她,回答,你好,我们真倒霉,我中国的。
老乡啊!代晴岚高兴地切换回母语感慨,然后叽里呱啦接着喊,我已经很久没遇到老乡啦,交个朋友如何?
代晴岚就和方士谦成了朋友。方士谦是个德国在读大学生,总是很忙,偶尔有空他们会聚在一起出去玩,没有计划,漫无目的,常常是两个人线下碰了面,代晴岚才一拍手说今天去哪里哪里看看吧、去哪里哪里随便走走吧,然后方士谦就说,好啊好啊。有时他们逛一下午都没遇到什么有意思的,但是代晴岚乐在其中,方士谦也从来不会觉得无聊。
看来我们就是命中注定的绝世好朋友啊。代晴岚笑嘻嘻地给他们的关系定论。冬天走在德国街头还很要风度不要温度地穿着薄风衣的方士谦含糊地嗯嗯两声,低头掩饰性地喝了口热咖啡。
方士谦很自豪地提到过他在苦逼留学之前是个电竞选手,还拿了两个冠军,粉丝无数。代晴岚听到他打的游戏叫荣耀,有些迟疑地说,好熟悉的名字啊。
代晴岚眨了眨眼睛,一边回忆一边不确定的开口:“我之前有两个很好的朋友,好像也玩过荣耀?他们天赋可高啦!”
是吗?方士谦哼哼两声,不置可否,只是问代晴岚她朋友叫什么,说不定他认识。代晴岚却摇摇头,遗憾地说,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她已经记不清了。
已经记不清了。十年前代晴岚16岁,那时H市的秋冬春夏是什么风景的呢?她第一次打工的奶茶店叫什么呢?她偶然结交的三个小伙伴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呢?她通通记不清,太久没有与那些回忆里的人和物产生交集了。记忆尘封太久不去翻看就会泛黄、模糊,只让人某一天突然想起时淡淡怀恋。
记不清,那就随便回去看看吧!26岁的代晴岚仍然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从不瞻前顾后有所犹豫,落地H市后才想起来还没告诉一下方士谦。
方士谦不在线,代晴岚就放下手机。冬夜H市还是很冷的,代晴岚呼吸间都氤氲着融融白气。她拦下一辆车,司机问她去哪里,代晴岚说不知道啊,没等莫名其妙的司机想发火,她摸头,说,师傅有没有什么推荐的?比如啥H市知名打卡景点?
司机一愣,突然拍了下大腿,激动说,有啊!姑娘你知道荣耀吗?职业联盟豪门俱乐部嘉世!就在这附近不远!你想去看看吗?
代晴岚在嘉世俱乐部旁边下了车。H市即使是深夜也是灯火通明的。这附近开了好几家网吧,夜晚正是热闹的时候。代晴岚就着各种霓虹灯光端详了一会儿嘉世的字样和队徽,心里念叨,国内电竞领域真是欣欣向荣啊,不知道当初那两个朋友有没有去当电竞选手呢?天赋那么高,要是真做电竞选手,应该都已成大明星了吧?那样的话,他们就不用再挤在那个温馨但实在狭小的房子里,妹妹想喝奶茶吃冰淇淋也不会担心零钱不够啦!
大半夜她一个无关人员不可能进嘉世俱乐部里参观打卡,代晴岚看了一会,就在路对面随便找了一家网吧走进去。她决定做得太急,忘记订酒店,打算在网吧熬夜打一晚游戏。
“你好,我要上机。”代晴岚朝前台坐着的网管招呼,同时在包里翻找着自己的身份证。
等她终于翻出身份证抬手递出去,却见前台电脑后坐着的那个面容清秀、但是脸色苍白的网管正怔愣地看着自己,连身份证都没反应过来拿。
代晴岚疑惑地和他对视了两秒,捏着身份证的手晃了晃,提醒他:“小哥?不用查身份证吗?”
“……查啊。”网管小哥终于慢吞吞地开口。他接过身份证,一晃而过的是一双白净修长、好看到让人想要落泪的手。小哥扫了一眼代晴岚的身份证,又给她递回去,同时报出机器位置:“B区26号。”
他露出笑,眉眼弯出弧度,像只狐狸,无端就让代晴岚突然觉得好面熟。他不闪不避地和代晴岚对视,开口喊了她的名字,只是情绪很平淡,好像只是看到身份证上的名字后随口一念。
他喊“代晴岚”,于是一种预感击中了她。脑海里像有潮湿的雾气遮蔽,代晴岚努力拨开,想要去寻觅。头脑风暴间她下意识朝着网吧里走了好几步,网管小哥没叫住她,已经低头看向了电脑。在什么都想不清楚时,代晴岚愿意盲从自己的直觉。她倒回去,手轻轻敲了敲前台的桌子,一句话没经过思考就脱口而出:
“你怎么叫我名字呀?”
叶修乐了。他刚刚情绪还五味杂陈着呢,又震惊又怀念又高兴又感伤,是不是还翻涌着多年来对此人远走高飞且杳无音讯的委屈和怨念?坦白来讲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是一听到这失联多年、再见已经不记得自己的人问的这话,心脏就像是被狠狠攥了一下,他直接气笑了。
叶修问:“不能叫名字吗?那你想我怎么叫你?”
代晴岚仔细辨认小哥的脸:“不是不是,我是想问,你认识我吗?”
叶修坦然地回答:我认识一个16岁在奶茶店打工、17岁生日许愿要永远爱这个世界、18岁突然跑去法国说兴起要去看世界的人。
那好像是我诶!代晴岚收回盯着他的视线,心虚地点头。她还是没记起这个人的名字,但是逐渐把他和记忆中三个小伙伴之一的身份给对上了。
代晴岚松开行李箱拉杆,伏在桌台上,微微歪头,冲叶修笑,酒窝浅浅:“诶呀我记起来啦!我们之前是好朋友对不对?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对不对?对不起呀我记不太清了。我到法国没几天手机就被人偷了,不骗你哦。”
所以那个名叫“旅行青蛙”的企鹅号八年来再也没有上线过。代晴岚试图用真诚的双眼取得这个多年未见的朋友的信任。她挥了挥手,清了清嗓子,说,能不能重新认识一下嘞?我叫代晴岚。
叶修心里起伏不定的情绪突然像风止的水面一样平息了,他看着代晴岚一如当年灿烂的笑脸,原本萦绕不绝的郁闷丝丝缕缕地消散。于是叶修忍不住也笑起来,说,好啊,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叶修。
这就是代晴岚和叶修的重逢,尽管代晴岚已经对那段遥远的快乐时光没有多少印象。叶修记性倒是好,只是他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了,自己不会还保留着什么特殊情感。并不是没有想起过她的名字,在三个人还一起住在那个小家里时,在只剩下他和苏沐橙时,在他退役离开嘉世走入雪夜时。但曾经青涩的、让十几岁的他辗转反侧的喜欢已经被时间稀释的很淡,再提起时只剩对老朋友的怀念。
他不再喜欢代晴岚啦。至少在重逢之前叶修是这么以为的。
那为何他一听见那个被遗忘很久的声音心脏就复苏般狂跳?为何一见代晴岚就想笑?为何她一说要重新认识,自己就能释然那些不闻音讯时的担忧和煎熬?
这种蛮不讲理的情绪叶修已经好多年都没体会到了,而在曾经接触的日日夜夜,快乐的晕眩和愚笨的焦躁常常在他身上交织。15岁开始的心动和其它任何少年的心动别无二致,又热烈又懦弱。他习惯换着法地喊代晴岚的名字,她声声有回应,叶修就低头露出笑,隐蔽而不宣之于口的情愫代晴岚从不知道,但是苏沐秋总会无语又恶寒地盯住他。
苏沐秋挑衅:叶修你胆小鬼啊?怎么不去和阿岚表白?不敢?
叶修坦然点头:我不敢。你敢吗?
苏沐秋红着脸扭过头:我迟早会敢的!
回忆太多了。叶修想用理智判断一下他是不是还在喜欢代晴岚,然后感性和理性一起扯着他耳朵喊,叶修,毫无疑问,你还喜欢代晴岚。
“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而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摘自《呼啸山庄》)。代晴岚是风,席卷而来是晴日狂朗的风暴,猝不及防离去时才暴露出料峭锋锐。叶修被她的自由所伤:她心念一动就能毫不留恋地从世界一角轰隆隆刮去另一角。但谁说15岁一个人离家出走从B市跨越千里到H市的叶修不像自由的风?叶修钟情她为热情而不顾一切的天性,所以才在那一年,代晴岚17岁生日时,对着摇晃的烛火双手合十,许愿祝她自由。
叶修和代晴岚凑在前台聊了很久,聊以前、后来和现在。天光破晓的时候,代晴岚见到了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苏沐橙。摘下大墨镜的苏沐橙眼眶红红,代晴岚主动扑过去用力抱住她。苏沐橙沉默了好几秒,等代晴岚有些无措地喊了好几声,才回抱住她,说,我一直有想你哦,岚岚姐姐。
她们挑了一个阳光很暖的晴天去看望了苏沐秋,苏沐橙蹲下,把花摆在墓碑前,然后轻笑一声说,我们来看你啦哥哥,这次还有岚岚姐姐哦。你之前说再见到她一定要生她好几天气,但我猜你顶多置气几秒。放心吧,我已经帮你完成啦。
松柏树被风摇出“簌簌”的声响。
代晴岚留在了H市,并且兴致冲冲地开始复建荣耀。太久没玩,上一个号早丢了。她上个号职业是魔道学者,提着个扫帚就能飞天,代晴岚说好酷啊她想打魁地奇了。于是新建的号还是魔道学者。控诉代晴岚丢弃行为的方士谦知道她回坑荣耀的消息,自信地说要玩牧师带她,刚搜索到角色就有些沉默,竞技场2V2配合起来,魔道飞得随心所欲肆意妄为,方士谦咬着牙让自己不要幻视王杰希。
她的荣耀天赋很高。虽然对于电竞来说代晴岚的年龄已经太大,但手速什么的保持的很不错。一天她打着荣耀,冷不丁转头眼睛亮闪闪地看叶修,学着其他人那样恭敬喊他大神,问,大神,你说我有没有加入你战队的资质?
叶修惊讶地看着她,有点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脱口说,你只需要做你自己想做的事。
嗯?代晴岚疑惑地歪头,你怎么觉得当职业选手不是我想做的事?我做任何决定都很认真的好不好?我还没试过当过电竞选手呢。放心啦,我绝对配合训练!
于是代晴岚在H市留了几乎两年半,秋去冬去春去夏来,兴欣在第十赛季夺冠,荣耀加诸,万众瞩目。场上因为并非主场,庆祝比较有限,场下他们定了包厢,很是热烈地庆祝到凌晨。虽说职业选手少喝酒,但这种场合显然不需要忌讳太多。代晴岚的酒量很好,喝了不少回酒店的路上也神智清明。叶修面上看不出来醉意,只是走路却有些晃啊晃的。
乐于助人的代晴岚一路哼着歌扶着叶修。到叶修房前,她打开房门把他拉进来,却发现此人一直认真盯着她手上那枚刚获得的冠军戒指瞧。代晴岚少见叶修这副模样,直接笑出声,摇了摇他那只也还戴着戒指的手,提醒他,都是一样的啊。
“嗯,一样的。”叶修视线在两枚戒指上转来转去,半天才笑了下,点了点头。
你真是喝醉了啊,怎么反应这么迟缓。代晴岚哈哈哈地笑,她上前一步凑近,指尖点了点他的戒指,语气轻飘飘还带着笑意,毫无铺垫地直白开口:“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叶修七分醉意都要被吓没了。他大脑卡壳,有些弄不清现状。但是这个问题还会有第二个答案吗?他不是十五六岁的小孩子,不要再做胆小鬼了。于是叶修认认真真和代晴岚对视:
“嗯,我喜欢你。十五岁就开始喜欢了。”
哇塞——当事人竟然还发出这种惊叹的声音。叶修不免紧张,恋爱的威力就是如此巨大。他心跳得很快,还好面上看不出来什么。叶修安静等着代晴岚答复,却见她随便一伸手推上酒店房门,“咔嚓”落锁的声音像一个突兀抢跑的节拍。紧接着代晴岚踮脚贴近他,笑眯眯地问,那我可以亲你吗?
嗯?叶修都傻了,愣愣地发出疑问的声音。代晴岚耐心地解释,因为叶修喜欢她,她也喜欢叶修,所以他们是情侣,情侣就是可以亲亲的呀。
这一天起他们做情侣并接吻。初吻只是单纯的贴贴,不含太多暧昧的情绪,青涩稚嫩,浅尝辄止,但是一点也不温柔,代晴岚捧住叶修的脸就是猛亲一大口,确实符合她热烈的作风。回过神的叶修一只手搂住她的腰,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低头碰了碰她的鼻尖,呼吸交缠,然后主动亲上去,还是贴贴蹭蹭,这次很轻柔,同时辗转。
代晴岚接吻的时候也不闭眼,眼睛笑得像月牙,毫不羞涩地盯着叶修。她配合地侧了侧头,嘴张张合合,问叶修,咦,你不会伸进来的那种亲亲吗?
叶修忍不住轻咬了一下她的嘴唇。他退开一点呼吸的距离,双手捏捏揉揉代晴岚的耳朵,说,试一试我就会了。
荣耀之神学习能力果然强悍。代晴岚躺在床上,一只手搭在他肩膀,唇齿间依稀哼唧出的声音像破碎的小调。她终于在接吻时闭上眼睛,但也不是因为害羞,是因为舒服。肌肤之亲间热意攀升,她脸颊烫烫的,耳朵烫烫的,全身都烫烫的,这种感觉很稀奇。空调没调成睡眠模式,制冷的噪音稍微有点大。床单枕头还有周围的被子被体温带得热热潮潮的,代晴岚踢了叶修一下,喊着好热啊,把空调调低点。于是热源抽离,空调“滴滴滴”地响了几下,热源又很快回来,重新交缠住代晴岚的手,十指紧扣,两枚一样的戒指硌得略微发痛。
疼啊。代晴岚呜咽一声,想要抽回那只手。叶修没有放开,只是换了种交握方式。体温的交换让两只手手心都有些汗津津的,紧贴着的肌肤又湿又热。
后面就不疼了。叶修说想听她唱歌,代晴岚问他什么歌,他就在她耳边笑,说,要听她刚刚在唱的歌。代晴岚拖长声音哦了一声,轻轻揪了揪叶修的头发,胡乱唱:“叶修是只小狐狸~嗯……可爱的、狐狸……”旋律真的挺好听的。
为什么是狐狸?叶修问。代晴岚断断续续半天才回答完整:因为他笑的时候很像只狐狸。以后要是还分开好多年,就算不记得脸她也会靠他笑起来的样子记起来他啦。
会吗?还会分开吗?叶修抱住代晴岚,亲了亲她泛红的眼尾,轻声告诉她,不会的,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叶修承认自己时至今日仍然有些幼稚,他愿意相信承诺,相信永恒。也许“不会再分开”这种话太过绝对,轻易说出口就更显得易碎。但爱本就需要幼稚,需要盲从,需要不被理智接纳的冲动。爱能击穿一切义正辞严的高墙。
爱始于很多年前,H市,一家放着首西语歌的奶茶店,歌名是“爱情降临的一天”。那一天逐梦离家的少年遇到一阵无拘无束的风,从此一个自由的灵魂接纳了另一个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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