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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四)

(一)

“嘿,提姆。”

“嗯哼?”

沉迷工作的提姆身体微微倾侧,头稍微转向我这边,但还是没把视线从电脑上分我一点。尽管如此,他带着鼻音应的这一声,已让我心跳忍不住加快了一点。

是的,我心动了,我很没出息,对不起。

而且从这个角度看,屏幕的蓝光映在他的侧脸上,五官比平常更为深邃,那双认真专注蓝眼也比平常还要透亮。如果有这种宝石,也许我倾家荡产也会买下来。

不,我收回这句话,满身上下穷得只有脂肪的我,哪怕耗尽存款也买不起那么漂亮的宝石。

蓦地,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往我身上看过来了。我下意识脚一蹬,人就往身后的靠枕撞上去了。

我坐在床上真的太好了。

提姆有先见之明地让我往背上放些靠枕,真的太好了。

而这时候,完美预测了我夸张反应的提姆似乎感到无奈又好笑。他放下笔记本电脑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把我拉了起来,往我发顶上看。

“有没有受伤?”

太靠近了,太近了,你敢信吗?我整个人靠在他怀里!我要死了!

自小我被教育,别人跟你讲话你一定得回应,因此我本着最后的理智,回他说:“没事!”

我的声音在发抖,我听得很清楚。

我好没出息。

从拉着他衬衫的手掌,我能感觉提姆肩膀一抽一抽地抖动。

看,我这份没出息看来还是有用的,都把他逗笑了。

他强忍笑声,但哼哼的声音还是源源不绝地从喉咙挤出,加上我的头正靠在他心脏,那细细碎碎的震动把我震得脑子都不清醒了。

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生物,物极必反,羞过头了,反而就冷静下来了。

“你是被按了什么开关吗?不会笑太久了吗?”

他用手挡在唇边,但却掩不住他上扬的嘴角,“咳嗯,没有,我是指,笑够了。”

我才不信呢。

但他笑起来太好看了……不,是我不忍心拆穿他,因此我手指往上一戳,正好戳中他压抑不住笑意的脸颊,同时喊他一声:“提姆。”

他应了一声,低下头,这次那双蓝眼注视的对象换成了我,让我脸上刚消褪的热度又上升回来了。

我揪着他的衬衫,直视着他双眼,我不移开眼,我不害羞!

“我好钟意你呀。”

这是粤语,意思是“我很喜欢你”,我猜他能听懂,因为我们初次见面就是在香港。

不过他应该不知道,我知道那时候见着的是他呢。

听到我的话,他又笑起来了,但这一次不是忍俊不禁,而是温柔又有一点让我心跳再次加速的强势。

不要再散发魅力了,我这已经不能用“心头小鹿乱撞”来形容,而是“心头小鹿坐上法拉利跑车在市里乱飙撞向交警”了啊!

此时,他的吻轻轻落在我额上。

我听见他说:“Me too.”

好的,法拉利上的小鹿被蝙蝠侠给拦下来,关到动物园去了。

而我?

我捂住脸倒在床上,觉得自己心脏跳没了。

(二)

事实证明,我的心脏还是很强壮,它又回来了。

我维持倒在床上的姿态,伸手捏起他的手指,修长却不纤瘦,跟他的手臂一样带着结实有力魅力。

好看的人连手指都这么好看的吗?

他抽了抽手指,却被我攥住。我抿起唇,抬头朝他一笑,但没打算放开。

他挑了挑眉,弯唇一笑,轻而易举地抽出手指。

但这难不到前阵子还是母单花的我……不对,是日常开坑写小段子就是不更新的我,我手速可快呢!

我换了一只,继续抓他手指,左手失败换右手,右手失败换双手。

就这样幼稚地玩耍了一会儿,手腕上忽然一紧,我吓了一跳,低头一看,两只手都被他握住了。

“提姆?”

挣扎了下,没扯动。

他无视了我示意他放手的眼神,就这样看着我问:“所以,你刚才喊我是想干什么?”

我会告诉他,我一直把他当创作灵感在写作吗?我会告诉他,我喊他是因为卡文了想他给我点刺激吗?

我不会,我不敢,我至今没告诉他我到底是写什么的。你懂的吧,自己的网络创作被身边的人看到,还是被喜欢的人看到,社会性死亡的程度就堪比在大都会说超人内裤穿在外时,超人刚好在身后;或是在大喊“我爱'美国靓臀' !”时,发现美国队长跟夜翼就在你面前。

那场面之尴尬,让人离当场去世就差那么一点。

但我知道任何谎话在提姆面前都是徒劳,他可是世界最伟大侦探“ 蝙蝠侠”的弟子,一个擅于观察、推理、分析和找出真相的蒙面义警。当然,我没告诉他我知道。

同时,他也是我男朋友。

每当想到这个,我都禁不住脸红,我是脸上容易充血的类型。

正如现在,我看到自己在他眼中的倒影——故作镇定却把心虚写在眼里的脸。

要骗他吗?

瞒不过吧!

他突然笑出了声,松开了手,一脸轻松地跟我说:“放松点,你心跳太快了。”

他刚才握住我的手腕,难道是在感觉我的脉搏吗?他是人肉测谎机吗?

连这种地方都该死地迷人!

我鼓起勇气,趁他还没收回手,右手扣住他的指间,跟他十指紧扣。

我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我可以,没问题的。

“因为我想你看看我。

你一看着我,我觉得我写什么都文思泉涌,

你一对我笑,我就觉得我是世上最幸运的人了。 ”

我不敢抬头看他,他为什么保持沉默,是被我肉麻到了吗?好吧,也许会有一点恶心……我不想看到他脸上的窘态!

换个话题吧,我想想……平日用来写作那么词藻,一定有能缓和这种氛围的。

“提姆,我觉得你的眼睛像一种宝石,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往上一看,幸好没看到他为难的表情。提姆像平常一样,顺着我的话问道:“是什么?”

“海水蓝宝,因为那种蓝色就像一片海。”以免他被土味情话惊到,我很快又接着说:“你知道我最想在那片海做什么吗?”

“什么?”

别以为我听不出你在憋笑!但自己开的话题,怎么也得讲完。

“我想在那片海里游泳,但我失败了,你又知道为什么吗?”

这时候,他反而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回答我说:“也许是因为,你不那么擅长……水上运动?”

都忘了他知道我不会游泳了,但我很有自信,我至少会浮。

“不是。”我扣着他手掌的手用了点力气,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因为那海水一样的眼睛其实连着亚特兰蒂斯,我一个人类误闯海底帝国被抓走了。所以你眼睛像藏着宇宙,让我穿越了!”

比土味情话更惊人的是什么?

是沙雕土味情话!

没错,其实我是一个喜欢超级英雄的沙雕同人写手。

(三)

我预想的是,提姆笑出声,又或许会形容“是个有趣的故事”。但如果他不喜欢这个结局,他就会无可奈何敲下我的头。

万万没想到,他轻叹一声,就在我想揉揉被弄得发麻的耳朵时,他忽然把头埋在我颈窝,还把我抱在怀里。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是这种反应,但这不影响我被他主动拥抱时的愉快心情。

因为其实我很迷惘,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答应我的告白。

他是多么优秀的人啊。

他大学的科目能全科满分,而我只为GPA能拼在3.5上就高兴。他头脑也很好,看到数字瞬间就能运算出答案,而我一个数学白痴,就算即时点开手机里的计算机,也还是可能算错答案。

外貌就不用说,怎么都不可能比他好看。我也不比他家有钱,他不靠家里,哪怕是自己赚的,也肯定能比我多。

他还在从事夜间的蒙面义警活动,他很能打,就算被十个猛男包围,长棍一挥,相信也绝不成问题。而我,只是个跑八百米都不及格、在家玩健身环都满身大汗的废柴。

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我老是这么想。

但我没敢问。

做着美梦的人是不会想醒来的,对吧?

“格蕾。”他喊了我的英文名,声音好好听。

“嗯?”我应了他一声,与此同时,我双手环上他的腰,让自己与他跟贴近一点,这个动作令我感到很满足,嘿嘿。

“我爱你。”

……犯规!

这人犯规,裁判,他犯规!不需要赶他出场,给他惩罚就可以了!

我是被偷袭的受害者,也是即将给予他惩罚的裁判。我从他怀里退开了一点,额头抵上他的,看着他宝石般晶莹的蓝眼。

房间光线不算明亮,床侧窗边的日光穿透窗帘落下,他双眼成为我眼中唯一的光源,泛着柔光。不算清透,因为这个人总是藏着很多复杂心思,也不灰暗,因为这个人心怀信念,一往无前。

在他心中,我一定不是最靠前的,一段与普通女孩的恋爱,怎么也比不上他对打击犯罪、守护人们的终生追求。

纵使如此,这一刻,我在他眼中看到我自己。

他眼中有我,一个在笑的我。

对了,提姆这个人,不只眼睛漂亮,

唇也凉凉的,很柔软。

(四)

记得我初次跟提姆见面时,是前几年的夏天。

那是我第一次出国,有点紧张。更令我紧张的是,我得在手机上不断编出谎言,让我的家人以为我去的是纽约。

他们一定想不到,我下了飞机后,去的不是热闹繁华的纽约,而是被称为“犯罪之都”的哥谭市。

我跟着大学交流团去美国,而更重要的是,我要去见一个人,一个在我生命中占有很重要一席位的朋友。

在我对自己创作没自信时,在我畅写对最喜欢的超级英雄的喜爱时,只有那个网友每次都在粉丝论坛上回覆我,乐意聆听,还一直鼓励我。

我下了车,站在哥谭的韦恩酒店前有点忐忑不安。

那个网友会不会认不出我呢?我发的照片是美颜相机拍的,应、应该没跟现实差很远吧?

我深呼吸,然后吸了一大口潮湿混浊的空气。

“咳咳咳!”

说真的,这城市的人肺部都还好吗?

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距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两分钟,好吧外国礼仪好像是守时,我这种太早来以至早了近一小时出现在等的,也许不是太好。

我承认我是太兴奋了。

这时候,有人喊了喊我的名字,我满心期待地转身一看——

是一个黑发蓝眼的少年。

我的期待就像一枝箭,发了出去,还没落地就邻家小孩的模型飞机给撞开了。

我估计我脸上的表情都僵住了。

但是……我那么一大个芭芭拉呢?我温柔又体贴的芭芭拉大姐姐呢!

我维持着尴尬又不失礼的笑容,往后退了一步。

对着这个帅气得过份的少年,我是怎么都拿不出倾诉最喜欢的超英“神奇少女”那种兴奋来,也摆不出跟网友面基的高兴表情。

还有一个坏消息。

平日在网上我可以滔滔不绝地说上一整天,也可以跟陌生网友打个招呼就开始聊起本命。

但放现实里,是真的不太行。

非本义兼用夸张的方式来说,实际上,我觉得我有一点点社交恐惧。

还有,一点点恐男。

尤其是长得好看的那种,令我又羞又害怕。

对不起,我该听大家说的,

我觉得哥谭果然很危险。

对不起我又开坑了。 【跪】

这文跟隔壁《梦里》没半点关系,不是同一时空,这里的红罗宾是卤蛋提。

不是我想双开,我在刷红罗宾刊给自己找灵感时,被里面的提姆苏到了,然后再看新52少坦,简直,灵魂暴击。我想写糖,想写得不行!

但《梦里》是剧情向的,根本没到写糖的进度,而且斯瓦娜也不沙雕,我看漫画时那堆彩虹屁根本用不上!

本章某段就改自我看完漫画尖叫时的沙雕情话:“我觉得提姆的眼睛是海水蓝宝!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会溺进去吗?因为那片海连通了异世界,让我看到溺亡冤魂,就被溺毙了呜呜呜!他眼中一定有宇宙!”

由此,这文就诞生了,纯粹小甜饼,不长,只要我不手贱加东西,应该是最多几万字的短篇。

如有错字之后改。

另外文中第一人称女主取材自作者本人,本名没设,英文名取自作者名,叫“Grayson(Gray, Son=灰,子)”,因为提宝觉得像叫大少,所以叫她“格蕾”。

主更还是隔壁,这文就是我想写糖时用的。除非很多人想看,不然写哪篇看灵感,就这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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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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