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梦远书城!手机版

您的位置 : 梦远书城 > 宫斗宅斗 > 白昼与锈 > 第14章 刑警日记(一)

第14章 刑警日记(一)

8月17日 阴

今天是我被调来刑侦支队的第37天,接手了一桩18年前的悬案,刘璇林副局长命我立刻展开调查。

这将是我成为刑警后全权负责的第一桩案件,而且,此案件疑点重重、错综复杂,我感到十分紧张。

下面,我将在这篇日记中详细记述我接手这桩案件的全过程。

上午九点半左右,刑侦大楼一楼大厅来了一位情绪激动的老人,我不在现场,是后来听同事描述的。

老人已经快八十岁了,皮肤黝黑,佝偻着脊背,嘴里一直在嚷嚷:“让你们赵队长来见我!我不服判!”

赵捷是刑侦支队前任支队长,最近被调到局里去当局长了,刘局刚来不久,这位老人还不知道。

接待警员认为他是年纪大了,头脑不清醒,半推半哄地把他往外面赶,他却死活赖着不走。

警员没办法,找来了刘局。

刘局下楼去了解情况,不一会儿竟然打电话让我下去。

我很感恩刘局,要不是他坚持把我调来,我现在还只是一个整日调节邻里关系的小民警。

“孩子,现在有一桩疑难案件,我想把它交给你。你能不能胜任?”他拍着我的肩膀。

我一时间有些害怕。

这一个多月我一直都是跟着经验丰富的前辈办案,从未单独行动过,突然让我独当一面,我真的可以吗?

我向他表达了我的担忧。

“孩子,每一位经验丰富的刑警都有第一次,不踏出这第一步怎么成功?

“你在警校上学时刑侦科成绩是全校第一,而且……在一些事上,我认为你比别人更有觉悟。”

刘局说得很隐晦,我感谢他没有揭开我的伤疤。

当我见到这位老人,我突然发现接待警员说他是不是老年痴呆了简直是鬼扯。

老人虽然总是蜷缩着身体,看上去一副多病的样子,但他黝黑的面容上镶嵌着的眼睛却闪闪发光、炯炯有神。

我与他对视时,就被其中的执着、毅力、坚定给震撼到了。

老人说他叫李守安,今天来是为了一桩发生在18年前的悬案。

我和刘局将他带到接待室,他突然情绪崩溃,伏在刘局脚下就大哭起来。

“十八年了啊……我女儿已经含着冤屈在地狱里呆了十八年!我来了无数次,每一次都被拒之门外!

“队长啊……我们村里都说,人死后若在世的亲人不能知道死亡的真正原因,就无法超脱啊!队长,请你一定要帮帮我们!”

刘局赶忙把他扶起来,我给他倒了杯水他才勉强冷静下来。

老人说话慢,很多时候有些情绪激动、前言不搭后语,添加了一些无关痛痒的细节,我在这里就总结一下。

李守安生活在农村,家里世世代代都是种田的,在村里已经算是富裕人家。

他有个女儿,起名李凌霄。

农村人重男轻女,这本是个给男孩准备的名字。

家里人说女孩没什么用,想尽早送给别人做个童养媳。

但是李守安坚决反对,坚持一定要把女儿养大,告诉全村人李凌霄将来一定会有出息。

在农村出生的孩子,大多上完小学之后就不再继续了,留在家里帮忙干活,但李守安认为李凌霄就不是下田的料,她值得更广阔的世界。

省吃俭用,李守安供女儿读完了小学、初中、高中。

李凌霄也争气,一直成绩都名列前茅。城市去支教的老师都说,李凌霄想考上一所好一点的211大学根本不是问题。

姑娘长得也好看,水灵得很,大眼睛、皮肤白,完全不像农村人。

村里好多人上门提亲,让李守安把李凌霄留下,在村里找个好人家嫁了。

李守安不应,李凌霄是他们家的骄傲,“怎么能让一头猪拱了”。

李凌霄不负众望,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大学学习法律,学业蒸蒸日上。

李守安对女儿的生活从不多问,只是希望她能每学期回一趟家,看看爸妈。

她刚离家那两年,确实经常回家,还给家里人带了很多城里的东西。

那时李守安逢人就炫耀自己的女儿,不仅优秀,还孝顺。

但是渐渐的,李凌霄就很少回家了,寄回家的信里总是说学业忙、要找工作、工作太忙等等。

一开始,李守安并不介意,他觉得只要女儿过得好就行了,没必要经常回来。

但是村里人喜欢嚼舌根。

说什么李凌霄忘本了,在大城市混得好了就把生她养她的父母都忘了;还说李凌霄肯定在城市里勾三搭四,说不定都成什么陪酒小姐了。

这些东西听多了,李守安难免会多想,也觉得有些不放心,于是在李凌霄27岁那年,李守安借给她过生日的理由去城里看她。

李凌霄没有推辞,爽快地见了父亲一面。

据李守安回忆,当时女儿状态还不错,除了更加消瘦之外精神气还挺足。

她说自己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工资很高,身边同事都对自己挺好的。

当李守安跟她谈到婚恋之事时,她却表示自己整专注于事业,还没有时间找对象,之后遇到合适的自然就会结婚了。

见过女儿后李守安就打道回府,只是他没想到那是他与李凌霄见的最后一面。

三年后,李凌霄失踪了。

电话不回,每个月一直往家里寄的钱也断了。

李守安一个从未在城市里生活过的农村人,连夜赶到李凌霄生活的城市。

先去李凌霄之前跟他说过的出租屋,房东说李凌霄确实在这里租房子,但人已经很久没回来过来,房租还一直在付。

李守安又去李凌霄工作的律所,律所的人说李凌霄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没有请假,打电话也不接。

没办法,李守安就去报警。

警察立案后找了七天七夜,终于在一条偏僻的运河边发现了李凌霄的尸体。

尸体在水里泡了一周,全身已经极度膨胀、甚至开始腐烂,但李守安见到她的第一眼,就立刻认出这就是自己的女儿。

讲到这时,这个八十岁的老人又开始掩面哭泣,声音嘶哑悲壮,让我听得无比痛心。

法医验尸后,在尸体体内发现了多个男人残留的□□,再加上在尸体被发现时呈□□状态,身上并未发现勒痕、刀伤等致命伤,警察们一致认为:

李凌霄是在河边散步时失足落入河中淹死,尸体随着河飘,被岸边的一群混混发现,捞起来凌辱一番又接着放回河中,继续随着河走,直到被警察发现。

警察用□□中的DNA进行比对,确实发现了五名长期在那片区域游荡的无业游民。

五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最终,法院以“侮辱尸体罪”的罪名,各判他们五年有期徒刑。

事件从尸体被发现到判决下来,不过二十天。

警察草率地结案,一句“默哀”就要把李守安打发回去。

但是李守安认为事情不对劲,李凌霄一定是被人杀害的。

理由是李凌霄从小就特别怕水,哪怕是水稻田她都要躲着走,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到一条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的河边散步?

他向警察陈述了自己的想法,却无人理会。

警察们都希望他能快点回去,但他坚持自己的观点,在这座城市一呆就是十八年。

他告诉我们,之前还是赵队的时候,自己是无论如何都进不来的。

李守安握住刘局的手:“刘队长,你是好人啊,你是顶天的好人!你一定是能还我公道的英雄!”

没想到刘局却笑着将他的手放在了我的手上。

“老李,以后就是这位年轻人负责你的案件。后面有任何问题,麻烦你配合他调查。”

李守安在我面前千恩万谢,就这么被委以重任,我一时觉得头晕眼花。

十八年的努力,终于换来了警方的重视,李守安满意地离开了。

刘局把我叫到档案室,让我先熟悉一下当年的案件。

每一桩案件都用黄色的牛皮纸信封封好,这一桩案件的牛皮纸已经泛着褐色,布满灰尘。

信封里有法律程序文书、证据材料、言词证据、侦察工作报告等纸质文件。

我拿出现场勘查记录和验尸报告进行查看。

照片中,在水中浸泡一周的尸体已经处于高度**的“巨人观”阶段,全身肿胀,皮肤严重脱落,个人外貌特征几乎消失。

对比着看李凌霄的证件照,我简直难以想象这具尸体,和照片中那个笑起来嘴边有酒窝的姑娘是同一个人。

我感觉浑身起鸡皮疙瘩。

当刑警这些天,跟着别的前辈也不是没看过恐怖的尸体。

但一想到这具十八年前的尸体将由我来负责,我就觉得胃里翻滚。

再看验尸报告(此处记录了部分报告内容)。

整体状态:尸体呈高度**巨人观,胸腹腔显著膨隆,头面部肿胀变形。

尸绿弥漫分布于颈、腹及大腿,伴广泛性**水泡,部分水泡破裂露出暗红色真皮。

双拳紧握,手掌手指遮挡以外部分及足底表皮大片状脱落。

法医学结论:

1、死者系溺水导致窒息死亡(生前入水);

2、死亡事件距检验日约7日;

3、在死者体内发现部分男性残留□□。

乍一看,这些报告与警察所下结论并无太大出入,但李守安坚持声称李凌霄不可能独自一人前往水边,那还会有什么可能性呢?

我一边看着档案记录一边思考。

刘局突然长叹一声,转身拍了拍我的肩膀:“唉,年轻人,你要小心呐。这可不是一件单纯的案子啊,其中牵扯到的东西,可能超出你的想象。”

我当时有些疑惑:“有人死了,这本身就不单纯,刘局您为什么这么说?”

他无奈地笑笑:“倘若真的是一起单纯的谋杀案就好了。

“这桩案子,悬了十八年,最了解受害者的人一再申请重新调查未果,你猜是为什么?”

他停顿了一下,好像为了给我留下悬念。

“那个赵捷,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不愿意受理,想必有更深层的原因。

“唉,我现在都有些后悔把这个案子交给你了。你这么年轻,万一把自己性命搭上可怎么办啊。调查的时候,一定要千万小心谨慎。”

我应下了,回来之后觉得这件事细思极恐。

一些警察,他们拿着人民的钱,却不给人民办事,与那些老奸巨猾的商人结党营私。

这起案件,会不会与他有关?

又会不会,与她的死有关?

刘局说的对,我比别人更有觉悟。

这个觉悟源自于,我比别人有更多的谜团,想要解开。

前段时间刚开的脑洞觉得可以这样写试试

不知道怎么就演变成刑侦小说了哈哈(手动狗头)

支线与主线是有很大关联的!

支线里有几个人非常重要,大家可以猜猜都是谁但是先别说?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4章 刑警日记(一)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

狩心游戏

错嫁给年代文大佬后

朕真的不会开机甲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歌剧魅影]

在星际开密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