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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示弱

李琢圭一睁眼,是陌生的环境,她觉得自己大概是在做梦,又闭上了眼睛。

等等。

她惊跳起来,猛地回想起昨夜的事情,脸红得像颗石榴。

这里似乎好像是魏锡的家。

还好此时魏锡并不在家,不然的话,她非要把自己的脑袋埋进土里,一辈子也不出来不可。

卧房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白瓷瓶,瓷瓶底下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此药治疗擦伤有奇效,早晚一次涂在患处,可以好得快些。”

李琢圭看了看手上的伤,那处也已结痂,隐约还能嗅到伤药的味道,大概是魏锡趁她睡着帮忙上的药。

那真是个好大哥,真想……

她甩掉脑袋里的想法,继续看完纸条上的字:“另,家中有吃不完的吃食,分你一半。”

后面还画着个笑脸。

李琢圭看着桌子上一袋子满满的瓜子花生和水果,不禁临纸涕零,不知所言。

她怀着感恩的心将东西收下,又把纸条仔细折好,放了起来。

——

今日是李琢圭在书院的第三日。

书院的活要轻松许多,事少钱多,多劳多得,一旬三休,因是兼藏书与教学一体,故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

跟酒肆相比,这里根本是桃源!

不过这话她只在心里想想。

“李娘子,书院外头有人寻你。”门被叩了两下,有人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祁山书院的山长是位十分和蔼的老先生,因体恤她是女子,而书院里多为男子,还特意辟出了间屋子让她抄书。

算着时辰也差不多了,李琢圭收拾好桌案,背上书袋,推开门笑脸迎人:“多谢郎君相告。”

帮忙传话的是位穿着锦绣的郎君,书院学子大多非富即贵,这样装扮的人并不少见,少见的是他亲自来传话,而非派个小厮随意通告一声。

但这并不值得在意。

匆匆道过一声谢后,李琢圭转身便向书院门走。

书院外,便是集市。

祁山书院与寻常建在郊外山中的书院不同,其特意选址集市,取“大隐隐于市”之意。

书院门口,女子穿一身藏蓝缺胯袍,本是男装,却被她的身姿勾勒得别有一番滋味,好似这身衣裳天生就该她来穿。

和窦瞒那类明艳张扬的英气不同,她的英气不锐利外显,更像是由内而外散发的,还带着一丝温柔的气息。

李琢圭甫一出书院,便被这女子一错不错地看着。

“李娘子,”女子径直朝她走近,“我祁门立雪等了许久,终于等到你了。”

如今分明才夏末,可算不上立雪。

“你是窦娘子身边的宋弥娘子?”

李琢圭面露疑惑,只记得此人是上次和窦瞒比试时,窦瞒小队里那位“拖后腿”的左竿网:“宋娘子来寻我所为何事?可是窦娘子有什么说法?”

说起窦瞒,她就生气,那小人利用魏锡的头发骗她!太过分了!她迟早要讨要个说法!

最好窦瞒派人来是为跟她道歉的!

“与窦瞒无关,”宋弥否认了窦瞒的指使,道来了原由,“我是来感谢李娘子的。

“前几日那场比试,多亏李娘子从中斡旋,才让我躲过了窦瞒的责难。”

李琢圭和她并排走着:“宋娘子说的太过了,我不过做了一桩小事,何足挂齿。”

“要挂齿的,”宋弥摸摸鼻子,有些抱歉,“其实那日窦瞒分队,一开始我还很庆幸,没有分到你的队伍,因为我第一眼见你的时候,便以为你不过是个娇气的娘子,是我十分抵触的那类人。

“可是你后面的所作所为,不仅改变了我对你的看法,还让我觉得自惭形愧。”

说实话,娇气不该成为被人讨厌的理由,同理强悍也是,这些都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的个性。

不过能够得到这样的印象翻转,李琢圭还是由衷地感到高兴:“宋娘子谬赞了,你对我的初印象确实没错,我的确有些矫情。”

当时打算改变第三局的比法帮人是一方面;身上的伤疼得受不了也是一方面。

“宋娘子说自惭形愧,就太高看我了,”她抓着宋弥的袖子,“宋娘子身体不适还坚持参与比试,从始至终没有喊过一声疼,才令我心生敬意。”

她要是有什么头疼脑热,说不定连床都不愿意起,宋弥却能坚持上场,意志力高下立见。

“没你想的那么高尚,我不过不想示弱。”

宋弥任她牵着袖子,边走边说:“女子为兵上阵杀敌本,本就容易招致世人质疑,若是示弱,岂不坐实了某些人的想法,他们也就更能找到理由和机会嘲讽攻讦我们,我们的处境也会更难。”

那些或许一辈子都没机会摸刀枪剑戟的懦夫,却总喜欢把自己幻想成生不逢时的英雄,用高高在上的眼光审视远比他们胜过百倍的人。

“再强悍的人都会有弱点。”

李琢圭笑着开解她:“公侯王爵,哪怕是帝王,也会有弱点,同样不例外,所以他们才会广纳天下贤士,为他们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并非弱会成为被指摘的点,而是只要想,任何一个点都可能成为被指摘的理由。

弱,是人之常情。

示弱,并不可耻。

那不过是一群拎不清的乌合之众,明明主要矛盾是敌我矛盾,可总有蠢货把问题的关键通过三言两语转化为内部矛盾,心思不可谓不恶毒。

正说着,集市里忽然弥漫起一股恶臭。

味道的源头是一架板车,板车上躺着一具浮肿的人体,已呈现出巨人化,尸体仅用一些杂碎的干草覆盖,稍加留意便能看清状态。

从装束不难看出,那是个女子,还是年轻的未婚少女,她的身上生满了蛆虫,加上连日的放置已经高度**,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

李琢圭与人并行时,一惯喜欢走在外侧,由是还不等宋弥反应过来,就将一切都看进了眼里。

少女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衣服也经污水浸得褪了色,看不出本来颜色,独独她发上一根红色发带,鲜艳得与整身格格不入。

周遭议论纷纷。

“这也是在放生池没的?”

“又一个,这是第几个了?”

“就说有鬼!”

……

李琢圭盯着那根红发带出神,被宋弥猛地一拉,拉进了内侧的位置。

“李娘子,”宋弥为让她不再去观察那具女尸,刻意顾左右而言他,“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一些话实在大逆不道,可不要再说了。”

可等到板车驶远,李琢圭还在呆愣:“我听到他们在说鬼怪的事……”

放生池,鬼怪。

想起自己的亲身经历,她便觉这传闻似乎并非毫无原由,而是空穴来风。

宋弥摸着下巴思索一阵:“一个人身故,无外乎以下几个理由:病由、自尽、意外,还有就是**,鬼怪玄学之说,多半是为掩人耳目……”

她说了几句便不愿再说,拉起李琢圭的手往不远处的首饰铺子走:“总归事不关我们,说这些做什么?前头有家我常去的店,我带你去看看!”

铺子里的首饰都是最时新的样式,项圈璎珞手环玉佩,品类应有尽有。

李琢圭稍稍从方才的情绪中出来,拿起一对鸿雁佩把在手上。

两只玉雁一雌一雄,玉品材质不算极好,寓意却是极好,她望着东西痴笑。

“李娘子!”

宋弥从其身后拍了拍她的肩,指着自己挂上耳饰的耳朵:“你看我戴这个可还好看?”

耳坠大概有一指多长,镶着几个亮眼的珠宝,造型实在难恭维。

“好看是好看……”

李琢圭没有当面指出这难评的设计,转头挑起了另外一对:“这一对怎么样?我觉得更衬宋娘子一些!”

然而宋弥的眼神表示不是太赞同。

她又挑来挑去几对,宋弥皆不满意,最后宋弥干脆道:“圭娘子若是喜欢,我便买下来送给圭娘子如何?正好过几日便是女儿节,就当是我送给圭娘子的女儿节礼物。”

素来只听闻父母或是丈夫送女儿家女儿节礼物,倒是鲜少听说同辈女子相送的。

收了,便觉得占了人家的便宜。

不收,便是往人家头上浇了一盆凉水。

“怎么?”宋弥盯着她的耳朵看了一阵,“圭娘子长这么大,还没有穿过耳眼吗?”

大魏女子大多有穿耳眼的习惯,还多是极小的时候穿,以保证日后出嫁时能多带样首饰出门,以彰娘家疼爱,不至被婆家轻待。

李琢圭捂住耳朵,像是在掩饰什么罪证。

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应当要好好爱惜,不该随意破坏才对。

总不能说是因为怕疼。

“穿耳眼是勇气的象征,”宋弥搬出一套让人无法拒绝的说辞,“圭娘子要不要尝试一下?”

北地一些部落确实有勇士之耳的说法,甚至会在孩子出生时便给孩子早早穿上耳眼。

“是吗?”李琢圭有所动摇,可是主动让自己受苦的这种事,她还不愿意做。

一个人是否有勇气,并不取决于虚假的象征。

于是她严词拒绝:“我还是不用了。”

反正绝不是因为怕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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