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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第九十四章

如天气预报所说,今日的雪果然比昨日要大一点。

去往更偏僻之地的路远比别墅门前的要更陡峭崎岖,而保时捷的底盘又太低,没开多久两人就已不再能继续前进。刘卿柳下车看了一眼,车子边缘果不其然被路边的石子碎块剐蹭得斑驳,不过她不大在意这些,只自顾自地开了后备箱拿出锄头和铲子,示意沈遥岑跟上自己。

雪花落在沈遥岑的头上,不多时就积了薄薄的一层白霜,又顺着围巾的空隙滑进脖颈,不多时就化作微凉水珠,激得人皮肉一阵寒颤。

刘卿柳在他前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上,留下一个个脚印。雪地一片白茫茫,几乎让人辨不清东南西北,除了周遭的荒凉景色,沈遥岑看不出一丝一毫这里曾有人安睡的痕迹。

但刘卿柳的方向感很好,或者说有些……神奇?沈遥岑不知她朝什么地方走去,也不知道到底跟着她走了多久,渐渐地居然看到了一个破败的小木屋。

这小屋是由原木和水泥简单搭建而成,墙壁上还有些许植物生长过的痕迹,缝隙之间透露几分湿意,将原本结实的木头侵蚀得摇摇欲坠。沈遥岑看了一眼那被风吹得吱呀作响的木门,不由得怀疑是否只要北风再大几分,这木屋就会轰然倒塌,将他二人埋在里头动弹不得。

刘卿柳一边推开木门一边说:“这儿原本是一家猎户搭建来暂且歇脚用的,但那猎户上山打猎时不小心掉进山崖里摔死了,连尸体都没能找到,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路过的野兽给吃了。村里人都说死人住过的屋子不吉利,所以这儿就再也没人来过。”

她毫不介意地往屋子里面走了几步,伸手拉开那块用来遮挡天光、满是灰尘的破布,外面的光照进来,猝不及防地晃了一下沈遥岑的眼,等他回过神来想着观察屋内景色,刘卿柳已经一锄头砸在了硬土地的一个小鼓包上,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

“别愣着呀,过来帮一下忙。”刘卿柳说。

沈遥岑从没干过挖坟这档子事儿——该说世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没干过。他抿了抿唇,看着被冻僵的土地被一点点地掘开一个小坑,随后那个小坑越来越大,逐渐露出一个木箱的一角,他内心的罪恶感和抗拒感也直线上升,以至于他忍不住扭头捂住嘴强压呕吐**。

刘卿柳额角起了些薄汗,看着沈遥岑反应这么大,她也停下了动作,而后撑着锄头饶有兴致地看着沈遥岑,却半个字都没说,只等着人缓过劲,才继续忙碌起来。

随着时间的渐渐推移,箱子终于从冰山一角露出了全貌——沈遥岑有些意外,那个箱子的大小远比他想象得要小得多。

他一开始还以为,能够装下一个成年人尸骨的箱子应该至少有一个行李箱那么大,但刘卿柳蹲下身把剩下的土小心翼翼地给铲走,将那箱子从地上拎起来的时候,沈遥岑才发现那箱子也就比普通的手提箱要大一点儿,他估摸着尺寸,觉得那似乎堪堪只够一个两、三岁的小孩子放进去。

但当箱子被提起来的时候,沈遥岑显然听到了箱子里传来的哗啦啦的碰撞声。

刘卿柳挑了挑眉,满是恶趣味地问:“你是不是很好奇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要看看吗?”

沈遥岑觉得内心一阵恶寒,他别过头去,无言地表达了自己的拒绝。

“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就是几根骨头而已,”刘卿柳淡淡地说,“而且我都不知道那个死掉的女人到底是不是我妈。”

沈遥岑闻言有些惊讶:“你都不确定身份,怎么就敢把人带回来?”

刘卿柳耸耸肩,轻轻地笑了笑:“谁知道那就不是呢?那尸骨当时摔成了一块一块的,却穿着和我妈一样的衣服,但那就是烂大街的地摊货,或许也就是这么恰好死了这么一个可怜的女人。”

沈遥岑问:“怎么不去做个DNA鉴定?”

刘卿柳却说:“是她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说罢,她又浅浅地笑了起来,只是这笑意始终不达眼底,看样子如同逢场作戏一般。

沈遥岑沉默片刻,到底没能回复她这个问题。

想要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刘卿柳的亲生母亲——这其实不是一个多么艰难的事情。现在技术这么发达,刘卿柳也不是那个囊中羞涩的孩子,只要她想,她随时都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可时间过去这么久,刘卿柳却一直没能去主动面对。

说白了,她既希望箱子里的这几根白骨就是属于她母亲的,又希望不是。

人就是这么矛盾的一个生物。

但还有一种可能:刘卿柳其实知道问题的答案,只是她刻意没有告诉沈遥岑而已。

这件事情是不是刘卿柳的心结沈遥岑不知道,但亲自挖坟刨坟这件事却快成了他的心结,以至于他一路上都面色苍白,大有闷闷不乐之感——更不要说那装着白骨的箱子就放在他的不远处,以至于他稍一低头就能看到那古朴老旧的箱子,能听到箱子里因充满空隙而发出的骨头碰撞声响。

等回到别墅,他才总算知道刘卿柳特地在花园前预留的一块空地是做什么的了。

他帮着挖了个坑,把那箱子重新埋了进去。刘卿柳从玻璃房里拿出了一块木板,沈遥岑问她要写什么,刘卿柳却摇摇头,表示不用,就只是简简单单地把木牌插在了那个鼓起来的小土包上,假装是个墓碑。

沈遥岑一开始还以为刘卿柳是想效仿武则天立个无字碑,但细问之下,才无语地发现原来是刘卿柳也不知道她妈妈到底叫什么,生卒年几何,于是只能草草作罢。

刘卿柳说起往事的时候脸上并没有太多的神情,甚至挖坟埋坑反应也远不如沈遥岑大,活像个毫无感情的冷血动物,像是司空见惯似的。直到要开别墅密码门的时候,刘卿柳站在门前愣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慢吞吞地按照顺序摁下密码,带着沈遥岑重新回了暖烘烘的屋子。

结果一转头,刘卿柳就皱起了眉,又语出惊人:“你是……”她神情恍惚了一下,但很快又露出了沈遥岑习惯的那种坦然神色,“哦!沈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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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照例吃了午饭晚饭,临到准备洗漱入睡之前,也许是一些古怪的心理作用——那衣服上分明没粘上什么脏东西,但沈遥岑把今日穿的衣服里里外外都脱下来丢进了洗衣机里按了个精细,自己则赤条条地走进浴室,打开淋浴喷头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搓了个遍。

等把皮肤都搓得通红,沈遥岑才终于从满是雾气的浴室出来,他洗得太久,大有腾云驾雾、头昏脑涨之感,出来接触到些许凉气后才算好上一点。擦干净身上水渍,再倒到耳中积水,耳边是洗衣机冲水时发出的声响。

沈遥岑猛地反应过来,伸手按停了机器,把已经浸饱了水的外套从机子里拽出来,混着洗衣液泡沫的水滴滴答答地顺着他的指节往下淌,在地上汇成一座小小的泡沫山。

沈遥岑顺着衣服的裁边摸下去找到了口袋,本来干燥的手掌戳进摸一下就能榨出水来的口袋里,发出“咕叽”的一声响——这感觉说起来很奇妙,就像是摁在了一块软绵绵又吸饱了水的海绵上。

在不知道是左还是右的口袋里,他很幸运地摸到了那个小小硬硬的三角形,而边缘依旧顺滑的触感也告诉他一个值得庆幸的事实:这张被塑料薄膜包裹着的符纸并没有在水流的作用下被冲得七零八落以至于糊满整个口袋。

如果这样的话,那会有点可惜。沈遥岑莫名其妙地胡思乱想着,把这枚刘卿柳白天随意塞给他的符纸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拿了出来。

沈遥岑趿拉着拖鞋回到了房间,在桌子前一点点拆开已经进了水的塑料薄膜,把湿了一角的符纸慢慢展开,令其最终能全须全尾地摊开在桌子上准备晾干大计。

看着黄色纸张上用红色朱笔绘着龙飞凤舞的字体,沈遥岑不由得陷入沉思——虽然他不认识这符纸上到底写着什么,但符纸是道家用的东西,这个他还是清楚的。可刘老爷子向来是个虔诚的佛教信众,又怎么会特地去求道家的东西呢?

但刘卿柳也说过,她向来不信神佛。

可世事无绝对,又怎知这向来决绝之人是否会有一个万不得已的“除非”?

其中缘由,沈遥岑已经不想再深究。说来还要多亏了刘卿柳,他在这短短几日已经做够了“沈遥岑”这个人几乎一辈子都不会去做的事情,要是让父亲知道,还不知要怎么数落自己。

沈遥岑把自己摔在床上,伸手拉过被子,把自己一股脑儿地给包了起来,在外头看着活像个圆鼓鼓的大粽子。

就这么几天,沈遥岑闭着眼,在黑暗里默默地想,就这么短短一段时间,不去做什么沈家的大少爷,不做沈氏集团的好员工,也不想当沈凌云的好哥哥……嗯,不当沈遥岑了。就做刘卿柳的小弟,什么都不用想,就好。

沈遥岑几乎要被自己幼稚的想法给逗笑了。

也许是他的胡思乱想放松催眠效果太好,又也许是因为今日实在是做了太多太累的工作——他没有来得及想到收起桌上的符纸,甚至没能把被子整理好,就彻彻底底进入了一片漆黑的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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