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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初遇(上)

德州地处南部,隶属南安郡王管辖。南边相邻的几个附属国这几年并不安稳,朝廷特地派了南安郡王过来镇守边境。

德州临海不沿边,但距离边境线并不远,又常有海外船只停靠贸易,人流复杂,虽没有被战火波及,但百姓的生活也不如金陵、京都那边安稳,时常搜个人,抓个贼。

薛文起带着薛妈、宝钗来德州不足一月,罐头厂所在的村庄就来过三次官兵,一次征兵役,一次搜人,一次衙门下来告诫百姓注意外来的陌生人口。

这几年旱涝不定,百姓食不果腹,加之为了和附属国打仗而加重的兵役、徭役、各种赋税,百姓怨声载道。薛文起对管辖南边的南安郡王没有一点儿好感。

而且,红楼读者有哪个会喜欢打了败仗就指望靠女人和亲,舍不得自己家的女孩就去认别人家女孩做义女远嫁和亲的南安王府?

这里归南安郡王管辖,上梁不正下梁歪,南安郡王派出的兵未必就是好人,抓的人也未必就是坏人。薛文起对官兵抓人本是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隔岸观虎斗的心态,但看戏、看热闹的前提是这个被抓的贼人没有伤害到自己!

这贼人是什么时候躲到他车上的?!

薛文起连懊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人像条死狗似的、面朝下按在车厢地板上。男人小山一样骑在他后腰上,铁钳一样的手爪几乎要将他下半张脸的骨头捏碎。

薛文起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下子就被男人按在地板上的,这是遇上练家子了,专业的。

薛文起涨红着脸,拼命挣扎,却被男人钳制的动弹不得。

街上乱哄哄的吵闹,马车行驶起来的车轮声本来就不小,赶车的钱旺根本注意不到车里的情形。

薛文起突然闻到车里浓厚的血腥味儿,既然是官兵抓的贼人,那这肯定不会是鸡血、猪血——

一想到钳制自己的人身上可能有命案,甚至才杀了人,血都没有干,薛文起登时头皮发麻。

“你老实点,我不伤你性命。”

男人阴沉低哑的声音从后响起,好像从牙齿里挤出来的,紧贴着他的耳朵,说话间温热的气息好像无数冰冷的银针,透过皮肤毛孔,直刺心脏、大脑。薛文起呼吸一屏,连气都不敢喘了。

草包一个。

这样的草包、纨绔,他以前见的多了。

施兰亭剑眉紧拧,咬紧牙关,眼里的轻蔑嫌恶一闪而过,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深邃狠厉,额头的汗珠流进眼里,刺的他睁不开眼,看东西都是重影的。

施兰亭随手从旁边的柜子上拿了块布巾,团成一团塞进薛文起嘴里。怕他发出声音,施兰亭毫不留情,他本就不喜斗鹰走马的纨绔,手上更没个怜惜,布团塞得极深。薛文起本能的要吐,却连反胃呕吐的声音都被噎在嗓子眼里,红着眼睛抻着脖子,生理性的泪水瞬间盈了满脸。

泪水打在手背上,施兰亭的手一顿,到底没再往薛文起嘴里塞。他只是想借这人掩护,并没有想要这人的命。

施兰亭一手钳着薛文起,将薛文起双手反剪在背后,让他背对着自己。施兰亭从薛文起身上起来,寻了个轻松的姿势,再一把将薛文起拽到眼前。这一拽,让他腹部一阵黏热,瞬间白了脸,额头的汗水比薛文起脸上的泪水还多。

施兰亭咬紧后槽牙,死死盯着面前模糊的人影儿,再要找什么东西把人绑起来已经力不从心,万一他晕过去,这个人必然会逃出去把官兵叫过来。

因为失血过多,施兰亭的手开始控制不住的发抖,他憋着一口气,将手伸向人影儿的脖颈,只要将这纤细的脖颈轻轻一折——

薛文起刚被人从地板上拽起来,从趴着变成了跪着,就被人突然握住了脖子,那人粗糙的手指紧压着脖颈上的动脉。脉搏每跳动一次,那感觉愈发清晰一次。

身上最脆弱的部位被人攥在手里,薛文起的心脏几乎要跳出嗓子眼儿,撞破胸腔,死亡的恐惧犹如一盆冷水从头顶浇灌下来。

突然,身后一股温热的重量直直落在他背上,薛文起一个狗吃屎,身体前倾,又被压趴在车厢的地板上。握着他脖子的手臂好像面条一样滑了下来,背后的人整个罩在他身上,被子一样,严严实实的把他压在下面。

薛文起一愣,后知后觉,不由得兴奋起来,这是威胁他的人晕了过去?死过去了?

他就说他命不该绝,退一万步,月老辛辛苦苦把他和薛蟠互换了灵魂,把他拽到这个世界,跨界追妻(月老原话是追夫),总不能让他连媳妇的面都没见着,就去见阎王吧,月老的KPI不要了吗。

薛文起左右蛄蛹两下,打算从“人形被子”下面钻出来,动了两下,愣是没爬起来。这贼人手长腿长,练家子,身上硬邦邦的,跟块温热的假山石头似的盖在他身上。

薛文起用了些力气才从贼人身下爬了出来,刚刚过度的惊险和刺激让他腿脚有些发软,薛文起瘫坐在车厢地板上,吸了口气,这才发现嘴里还塞着布巾。

那布巾是车里的抹布。好在是干净的。

薛文起脸色一黑,赶紧把嘴里的布巾扯出来,也不知道是被抹布恶心的,还是布巾塞的太狠,薛文起抻着脖子一阵干呕,愤怒地朝着一旁晕死过去的人就是一脚。

他这一脚带着十分的力气,踢在那人肩头,一脚便把人踢成了半仰面的姿势。想到自己被这乞丐骑在身上,掐着脖子威胁,薛文起恨不得把这乞丐的脑袋当球踢。他两辈子为人,何曾受过这份气!

薛文起咬牙切齿,此仇不报非君子,他非得先把这乞丐打个九成死,折磨的只剩一口气,再送官府牢狱里!喝血吃肉也难解他心头之恨!

薛文起抬脚就要往这人脸上踩,忽然一怔,连忙收住脚,马车一颠,单脚站着的薛文起“噗通”一声摔在宽敞柔软的椅子上。

赶车的钱旺终于听到车厢里的动静了,抻着脖子向后问,“大爷,没事吧?刚刚路不好。”

“没事!”薛文起声音沙哑,气急败坏,谁家乞丐长这么一张美人脸啊!这是丐帮少帮主吧!

地上的男人身材高大,目测一米九往上,无处安放的大长腿蜷缩在车厢地板上,一身打着补丁的藏蓝短打干干净净,头发披散着,也就这点像乞丐了。

说是男人,细看,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正是白马纵歌,意气风发的年纪。

额头饱满,鼻梁高挺,五官轮廓立体清晰,如雕如琢。剑眉浓黑如黛,锐利锋芒,双目紧闭,细长的眼线内勾外翘,不用睁眼便知道是一双极漂亮的眼睛,密黑的睫毛鸦羽扇一样,又卷又翘,配上那双硬朗的眉,妩媚又不失英气。

极品中的极品。

薛文起喉结微动,不争气地咽了口口水。这不怪他,他只是犯了全天下所有男人、女人都容易犯的错。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没有被美色所迷,那只能说明性别不对,或者美色不够美。

这人简直长在他心尖上了。穿过来这么久,他头一次想感谢月老。不管月老把他的红线牵哪儿去了,他都只认这个,这就是他媳妇儿了。

虽然,可能、大概和他幻想的选媳妇儿的温柔贤惠小0的标准不太符,但只脸这一项就已经爆表了,其余的还求什么呢,做人不能太贪心。

薛文起信誓旦旦,心潮澎湃,如果这人是乞丐,那他就出资建济善堂,为天下所有的乞丐遮风挡雨,如果这人是杀手,他就去江湖,建个什么阁、什么帮,妇唱夫随,这是他们老薛家刻在基因里的传统。

至于身高、体型上的差距,那没关系,他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五,再长个四五年,不超过这人也差不多了,再说,谁说1就得比0高呢,他上辈子186,四舍五入也算190了。

薛文起今天心脏工作量远超负荷。

心口小鹿跳,平复了几个呼吸才把心头、脸上的喜意压了下去,开始盘算怎么把这个人弄到手。他薛文起想要的就没有办不到的!

眼前这人性子怕是有些烈,有些硬,得哄着、软着来。

而且——

薛文起从头到脚扫了眼未来媳妇儿,他至少得把自己养个四、五年,等两人体型差不多了再圆房。

既然决定娶人当媳妇儿,那自然不可能再把人往官府大牢送,还得想办法给媳妇儿弄个合法的身份。三观跟着五官走,往后媳妇抢劫他销赃,媳妇杀人他递刀。

薛文起轻手轻脚地去抱蜷在地板上的人,打算把人挪到椅子上。

手臂往劲瘦的腰上一搂,怀里人突然极痛苦地闷哼一声,几乎同时,薛文起抓了满手湿黏,一手通红的血。

薛文起大脑轰一声,心脏跟着揪疼起来,只见那人藏蓝短打的肚腹之处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血晕染成了黑红色。

之前闻到的血腥味儿不是别人的,竟是这人受伤了!

薛文起的脸色和雀跃的心情一起沉了下来,当务之急是救人,看病治伤,官府正在通缉,看大夫之前得先给人过了明路,换个身份。

薛文起掀了马车窗帘一看,这条街前面拐弯的地方有两家布庄,布庄里有成衣。

“钱旺,前面布庄停车。今天街上乱,让妹妹他们先回去。”薛文起冷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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