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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5章 费宸

从葛然的花房风波里走出来时,林晚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 玻璃花房的阳光再透亮,也照不进人心的褶皱。她卖掉了工作室的部分设备,揣着一笔不算多的积蓄,在西安城墙根下转了半个月,终于找到一间老房子:灰瓦白墙,门口有棵老槐树,二楼还有个小露台,最妙的是,临街的窗户正对着城墙,抬头就能看见青砖上的斑驳纹路。林晚站在空荡的屋子里,突然想在这里开一家书店 —— 不用太大,能装下喜欢的书,能让自己在墨香里慢慢平复,就够了。

装修书店的日子,林晚几乎是 “任性” 的:书架选了最朴素的原木款,没刷油漆,保留着木头的原始纹路;灯光用了暖黄色的吊灯,每盏灯的亮度都调得很低,避免晃眼;靠窗的位置摆了一张旧藤椅,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椅面有些磨损,却透着一股子踏实的暖意。她还在露台种了一盆小小的向日葵 —— 不是 “阳光少女” 品种,是最普通的观赏葵,花盘小,却格外耐活,像她此刻想 “慢慢来” 的心思。

开业前一天,林晚蹲在书架前摆书,从《百年孤独》到《红楼梦》,从《诗经》到《人间词话》,每一本书都按自己的喜好分类,没按常规的 “文学类”“历史类” 划分。朋友来帮忙,吐槽她 “太随心所欲”,林晚却笑着说:“我开书店,就是想让来的人像在自己家书架上找书一样,说不定能撞见意外的喜欢。” 那天晚上,她在书店留到很晚,点了一盏小台灯,坐在藤椅上翻着一本旧书,窗外的城墙在夜色里泛着淡影,书页翻动的沙沙声混着槐树叶的轻响,心里的焦躁竟慢慢沉了下去 —— 原来比起玻璃花房的 “刻意明亮”,这种不慌不忙的安静,才是她真正需要的避风港。

书店取名 “晚读”,开业那天没有搞仪式,只在门口挂了块木牌,写着 “今日开业,进店赠茶”。林晚穿着简单的棉麻衬衫,坐在桌后,手里捏着一本没看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却总忍不住抬头看门口 —— 她怕没人来,又怕来人太多,打乱这份好不容易寻来的平静。

第一个走进书店的,是个拄着拐杖的老大爷,手里拎着刚买的青菜。他在书架前转了两圈,拿起一本《西安旧事》,笑着对林晚说:“姑娘,我就住隔壁胡同,以后常来给你‘撑场子’。” 林晚慌忙泡了杯菊花茶递过去,大爷接过茶杯时,指了指露台的向日葵:“这花好,接地气,比那些娇贵的花耐看。”

慢慢的,书店有了固定的客人:小学生放学后来借漫画书,会乖乖把作业放在吧台旁,等林晚帮他们找书时,还会分享口袋里的糖;隔壁裁缝铺的阿姨,总在下午来翻烹饪书,偶尔会带一块刚烤的饼干;还有个退休的老教师,每周三都会来,坐在藤椅上读《史记》,临走前会给林晚讲一段书里的故事。林晚的话渐渐多了起来 —— 会跟大爷聊西安的老故事,会帮小学生在漫画书里夹一张 “看完要放回原位” 的小画,会听阿姨说新学的菜谱。她发现,当注意力从 “受伤的自己” 转移到 “书与人的小事” 上时,心里的那块冰,竟在墨香与烟火气里,悄悄化了。

有天晚上关店时,林晚站在门口锁门,抬头看见城墙的灯光映在窗户上,书架的影子落在墙上,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钥匙,突然觉得这间小书店不再是 “临时的避风港”—— 它成了她的 “心之栖处”,成了她愿意重新对生活抱有期待的小角落。

费宸出现的那天,西安下着小雨。林晚正趴在收银台旁画插画 —— 画的是书店的小露台,向日葵在雨里微微低着头,藤椅上搭着一条干毛巾。门帘被轻轻掀开,带进一阵雨丝,林晚抬头,看见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生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伞,伞面上还滴着水。

“请问…… 有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吗?要南海出版公司的那个译本。” 男生的声音很温和,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小心翼翼,像怕惊扰了书店的安静。林晚指了指靠窗的书架:“第三层,从左数第五本,书脊上有个小小的‘马’字标记。”

男生走过去找书时,林晚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他的衬衫袖口挽到小臂,手腕上戴着一块旧手表,找书时动作很轻,指尖碰到其他书时,会轻轻扶一下,避免碰乱。没过多久,他拿着书走回来,脸上带着一点惊喜:“真的有!我找了好几家书店,都没找到这个译本。”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林晚画纸上的向日葵上,“你画的是露台的那盆向日葵吧?我刚才在门口看到了,雨里看着很可爱。”

林晚的心轻轻动了一下 —— 很少有人会注意到露台的小向日葵,更不会把它画进画里的细节说出来。她递过打包袋,笑着说:“这译本是我自己珍藏的,后来特意多进了几本,觉得马尔克斯的文字,还是这个译本最有味道。”

“你也喜欢马尔克斯?” 费宸的眼睛亮了起来,忘了要走,拉过旁边的小凳子坐下,“我最喜欢书里‘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句话,总觉得能戳中人心最软的地方。”

林晚没想到,自己随口的一句话,竟引来了一场长达两个小时的聊天。他们从《百年孤独》聊到《霍乱时期的爱情》,从马尔克斯的 “魔幻现实主义” 聊到卡夫卡的 “荒诞”,从诗歌聊到插画 —— 费宸说他是自由撰稿人,写的大多是短篇故事,主角多是 “城市里的普通人”;林晚说自己是插画师,最喜欢画 “有温度的日常”。雨停的时候,费宸看了看手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聊得太投入,耽误你关店了。” 他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以后要是想聊书,或者需要帮忙整理书架,都可以找我。”

林晚捏着纸条,看着费宸撑伞离开的背影,突然觉得书店的空气里,好像多了一点不一样的味道 —— 不是墨香,不是茶香,是一种 “遇到同频的人” 的微妙悸动。

那之后,费宸成了书店的 “常客”。每天下午,他都会准时来,手里拿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坐在靠窗的藤椅上写稿。累了就站起来找书看,或者帮林晚整理书架 —— 他整理书架很 “较真”,会按书的出版年份排序,还会在每本书的书脊上贴一张小小的便签,写上 “推荐理由”:《红楼梦》的便签上写着 “黛玉葬花那章,适合雨天读”;《人间词话》的便签上写着 “‘人生三境界’那段,适合迷茫时读”。

林晚渐渐习惯了他的存在:会提前泡好他喜欢的碧螺春,放在藤椅旁的小桌上;会在他写稿时,悄悄把台灯调亮一点,避免他伤眼睛;会在他找某本书找不到时,准确说出 “在二楼露台的小书架上,你上次说喜欢的那本《边城》旁边”。

有次林晚整理旧书,翻出一本民国时期的诗集,书页都泛黄了,还有几处虫蛀的痕迹。费宸看到了,主动说:“我会一点古籍修复的基础,帮你补补吧?” 他从家里带来了糨糊、楮树皮纸和细镊子,坐在收银台旁,一点一点地修补虫蛀的地方。林晚蹲在旁边看,看着他专注的侧脸,看着他指尖轻轻捏着镊子的样子,突然想起在成都古镇时,马哲修复古籍的模样 —— 但不一样的是,费宸的眼神里没有 “古籍的厚重感”,反而带着 “怕弄坏书的温柔”,这种温柔,让她心里的防备,悄悄松了一点。

修复完诗集的那天,费宸在诗集的扉页写了一句诗:“愿你有书可读,有人可念,有温柔可栖。” 林晚把诗集放在书店的 “珍藏角”,每次看到这句话,心里都会暖暖的。

他们的互动越来越多。书店打烊后,费辰陪林晚一起锁门,走在城墙根下的小路上,聊当天读的书,聊遇到的有趣客人;费宸熬夜写稿时,林晚煮一碗银耳莲子羹,送到他的出租屋 —— 他的出租屋就在书店附近,很小,却堆满了书,书桌上还放着林晚画的 “书店露台向日葵” 小画;费宸会记住林晚喜欢的作家,每次出新书,都会提前买好,放在她的吧台旁,书里还会夹一张手写的短诗;林晚会在费宸的稿子发表后,把他的文字画成插画,贴在书店的 “读者分享墙” 上,旁边写着 “这是我们书店的撰稿人费宸的作品,很温暖”。

生日,林晚心里有阴影,原本没打算过。可那天下午,费宸来书店时,手里拎着一个牛皮纸包,放在收银台上,笑着说:“给你的生日礼物,不过要等下班后再看。”

关店后,林晚坐在藤椅上,打开牛皮纸包,里面是一本手工装订的书:封面是费宸自己画的,画的是 “晚读” 书店的门口,老槐树、小向日葵、暖黄的灯光,还有两个模糊的身影 —— 一个蹲在书架前摆书,一个坐在藤椅上写稿。书名是《晚读记:写给林晚的小故事》。

林晚翻开书,里面是费宸写的十二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的主角都叫 “晚晚”,故事的发生地都是“晚读”书店:有“晚晚帮小学生找漫画书,发现孩子的作业本上画着书店的向日葵”的故事;有“晚晚和客人聊《红楼梦》,聊到深夜”的故事;有“晚晚在露台种向日葵,看着它开花的” 故事…… 每个故事的结尾,都有一句手写的话。最后一页的结尾,写着:“林晚,我原以为写作是孤独的事,直到遇见你,遇见‘晚读’书店,我才发现,原来有人一起聊书、一起看向日葵、一起等雨停,是这么幸福的事。我不想只做你的‘读者’,想做陪你守店,守着这份温暖的人,你愿意吗?”

林晚握着书,指尖一遍遍摩挲着封面的画,眼泪不知不觉落了下来 —— 从江屿的誓言到葛然的自私,她很久没收到过这样“用心”的告白了。不是昂贵的礼物,不是华丽的誓言,是一本写满了 “她的日常”、“他们的回忆” 的小说集,是把她的喜好、她的书店、她的小情绪,都装进文字里的温柔。

她走到露台,看着那盆已经开花的向日葵,费宸也跟了过来,站在她身后,声音带着一点紧张:“我知道你之前受过伤,我不敢保证自己有多好,但我会像守着喜欢的书一样,守着你,守着这家书店。”

林晚转身,看着费宸眼里的真诚,突然觉得心里的那道 “墙” 塌了 —— 她伸手抱了抱费宸,声音带着哭腔:“我愿意。” 晚风拂过,向日葵的花瓣轻轻晃动,书店的暖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落在两人身上,像一层温柔的纱。那天之后,“晚读” 书店的藤椅上,常常能看到两个人的身影:一个写稿,一个画画,偶尔抬头相视一笑,书页翻动的沙沙声里,都藏着心动的暖意。林晚甚至开始规划:等冬天来了,在露台搭个小棚子,放上取暖器,和费宸一起在棚子里看雪、读诗。

她以为,这份书页间的温柔,能抵过所有的世俗风雨,能让她终于拥有一份 “不被辜负” 的爱情。

急性阑尾炎发作那天,林晚疼得蜷缩在沙发上。她挣扎着给费宸打电话,声音虚弱:“阿宸,我肚子疼得厉害,你能不能送我去医院?” 电话那头,费宸的声音带着犹豫:“晚晚,我明天有个很重要的签售会,正在彩排,要不你叫苏杨陪你去?我彩排结束就去看你。” 林晚愣住了,她看着窗外的雨,突然觉得书店里的暖光也变得冰冷。她挂了电话,自己叫了救护车,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手里还攥着费宸写的小说,只是书页上的字迹,好像再也不温暖了。

费宸的签售会很成功,他在台上拿着小说集,笑着说:“这本书写给我最爱的人,是她让我有了写作的灵感。” 可他不知道,那天林晚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他签售会的直播,默默把那本书放进了抽屉最深处。出院后,林晚把书店的钥匙还给费宸:“阿宸,你的书里写了很多深情,可你却忘了,真正的深情,是在爱人需要时,放下一切陪在她身边。” 费宸想解释,说自己是为了 “两人的未来”,可看着林晚眼底的失望,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林晚转身离开时,书店门上的风铃叮当作响,像是在为这段始于书籍的爱情,唱一首无声的挽歌。

酒吧里,林晚看着酒杯里自己的倒影,突然觉得很可笑 —— 她以为以书为媒的爱情会格外纯粹,却忘了再浪漫的文字,也抵不过现实里的缺席。当 “我连你是谁都不想认识” 的歌词落下时,她闭上了眼睛,再次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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