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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春雷动

靠山村的春天,是被一声沉闷的春雷惊醒的。

雷声滚过沉寂一冬的山峦,冰封的溪流在深处发出细微而令人心悸的碎裂声。

屋檐下的冰溜子滴滴答答。

湿润的泥土气息混杂着草木萌发的新鲜味道,霸道地驱散了残冬最后一丝凛冽。

积雪消融,裸露出大片大片褐色的土地,如同大地褪去冬衣,展露亟待书写的胸膛。

这个春天,注定不会平静。

春节刚过,由沈厌暗中串联、凌战冷眼默许。

最终在几位受够王富贵盘剥的年轻后生带头下爆发的祠堂“暴动”,如同投入死水的巨石。

当王富贵和他那几个只会溜须拍马的本家侄子。

被愤怒的村民堵在祠堂角落的开堂日。

平日积攒的怨气化作实实在在的拳头和唾沫时,靠山村头顶那片无形的、腐朽的天,被彻底捅破了窟窿。

年轻力壮、读过几年书、为人公道又肯实干的李青山,被推举成了新里正。

黑虎帮在临山县覆灭,大多数村民没了对王富贵财势的恐惧,自然坚定地支持了这场改变。

消息传到村西头小院时。

凌战正坐在门槛上,迎着初春微寒却清亮的阳光,细细擦拭着她那柄新打的短刃。

幽冷的青光在刃口流淌,映着她专注而平静的眼眸。

旁边地上,斜倚着之前缴获自黑虎帮头目那把花哨的长剑——

剑鞘镶着几颗劣质宝石,剑柄缠着褪色的红绸,透着一股暴发户的土气。

这剑如今成了沈厌的新宠。

此刻,他正站在院子中央那棵光秃秃的老枣树下。

单手握着那把对他而言略显沉重的长剑,努力摆出一个自认为潇洒不羁的姿势。

他左脚前踏,右脚后蹬,身体微微后仰,下巴高抬,试图模仿戏台上名将亮相的风采。

可惜重心不稳,脚下被一块凸起的石头硌了一下,整个人晃了晃,差点来个趔趄。

“咳!”

他稳住身形,强装镇定,手腕笨拙地一翻,试图挽个剑花。

剑身沉重,他手腕力道不足,那“花”挽得七扭八歪,剑尖差点戳到自己新换的绸缎衣襟下摆。

“啧,这破剑,忒不趁手!”

沈厌低声抱怨一句,但立刻又挺直腰板,清了清嗓子,对着凌战的背影朗声。

“呔!尔等宵小,见了本公子手中这‘青锋’宝剑,还不速速……呃,纳头便拜!”

他本想用“引颈就戮”,觉得杀气太重不符合自己玉树临风的形象,临时改了口。

凌战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指腹专注地拂过短刃冰冷的锋口,仿佛在确认它的每一分锐利。

沈厌见唯一的观众毫无反应,也不气馁,或者说,他的表演欲已经压过了尴尬。

他收了那蹩脚的姿势,将长剑杵在地上当拐杖,三步并作两步窜到凌战面前,眉飞色舞。

“娘子!娘子!你猜怎么着?成了!咱们的大事成了!”

他激动地手舞足蹈,手里的剑跟着乱晃。

“你是没瞧见祠堂里那场面!王富贵那老狗,脸都吓绿了!他那几个狗腿子侄子,平时不是挺横吗?在咱们团结起来的靠山村父老面前,那就是纸糊的老虎!一戳就破!”

他深吸一口气,挺起胸膛,脸上写满了“快问我细节”的得意:

“关键时候,还得看你家夫君我啊!你是不知道,当时那气氛,僵持不下,眼看就要坏事!是我!沈厌!一个箭步冲上前去,舌战群……呃,舌战王富贵!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引经据典!从盘古开天说到大胤律法,从他们欺男霸女说到苛捐杂税!句句在理,字字诛心!说得那老狗是哑口无言,面如死灰!村民们听得是热血沸腾,群情激愤!啧啧,不是我吹,当时那场面,就差给我鼓掌了!”

他越说越兴奋,仿佛自己真是那力挽狂澜的盖世英雄,桃花眼里闪着“快夸我机智神勇”的光芒。

“怎么样?娘子,是不是觉得为夫我运筹帷幄之中,决胜祠堂之外?这口才,这胆识,这……嗯?”

他正说到兴头上,等着凌战哪怕给个惊讶的眼神,却只听到一声极其平淡的:

“嗯。”

凌战终于停下了擦拭的动作,但目光依旧停留在短刃上,指腹再次拂过刃口,眼神平静得像结了冰的湖面,不起一丝波澜。

沈厌脸上那刚刚还神采飞扬、仿佛自带光芒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那股子滔滔不绝、指点江山的劲头,如同被兜头浇了一盆带着冰碴子的冷水,哗啦一下,熄得透透的。

他挺起的胸膛慢慢塌了下去,举着当“拐杖”的剑也“哐当”一声歪倒在脚边。

整个人像是被戳破的气球,肉眼可见地蔫了下来,连精心梳理的鬓角似乎都耷拉了几分。

小声嘟囔着:“……不识货。”

蔫头耷脑地挪到一边去了。

春雷响,万物生。靠山村苏醒的土地带来了最现实的问题——春耕。

凌战家名下的那两块薄田,位置偏僻,土层贫瘠,石头多得像地里长的瘤子。

经过去年种冬麦子的收拾,勉强能出产些糊口的粮食。

但二十多张嗷嗷待哺的嘴等着填饱,粮食自给自足至关重要。

这日天刚蒙蒙亮,薄雾如纱,笼罩着湿润的田野。

凌战、沈厌带着几个年纪稍大的孩子,站在自家那两块冬麦已冒出新绿的田埂上。

“就这?!”

沈厌用脚尖踢了踢一块顽固凸出地面的青石,一脸嫌弃,“这破地,种金子都嫌硌得慌!累死累活刨一年,收的粮食够塞牙缝吗?”他看向凌战,桃花眼里满是“你若想在这里开荒,这日子就没法过”的控诉。

凌战没理他,蹲下身,抓起一把泥土在指间捻了捻。

土质干硬粗粝,带着一股贫瘠的微酸气息。她抬头,目光投向远处山坡上在晨雾中若隐若现的新翻开的深褐色沃土——那是村里其他人家播种希望的良田。再收回目光,落在脚下这片如同得了癞痢般的荒地上。

“不种粮。”她站起身,拍掉手上的泥土,声音清晰果断。

“啥?”沈厌以为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反问,“不种粮?喝西北风啊?孩子们吃啥?”

“种药。”

凌战吐出两个字,目光扫过田埂边几株刚冒头的不起眼绿苗。

“紫苏,益母草,车前草,蒲公英。”

她报出的都是田间地头常见、生命力顽强的草药。

“还有,”她指向山坡背阴处一小片湿润洼地,“那里,开出来,种薄荷。”

沈厌目瞪口呆:“种…种草?凌战,你饿疯了还是被雷劈傻了?这玩意儿能当饭吃?卖钱?谁要啊?”

凌战终于给了他一个正眼。

那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却让沈厌后面的话自动消音。

“卖药铺,换粮。”她言简意赅,“比种粮划算。”顿了顿,补充道:“村里人刚换了里正,人心思定,有余粮。用钱,或用药换。”

沈厌张着嘴,半天没合上。

脑子飞快转动:草药…药铺…换粮…好像…是条路子?混迹市井时,他确实知道这些野草晒干了能卖钱,价格比粮食还略高些,只是以前没人专门种。

再看看这破地,种粮确实没指望……

他眼珠子骨碌一转,市井的机灵劲儿又冒了出来。“行!种草就种草!”

他一拍大腿,脸上瞬间多云转晴,甚至带上算计的精光,“这事儿交给我!保证把这些‘金叶子草’伺候得比花还娇贵!”他自动忽略了凌战那句“换粮”的后续,满脑子都是“卖钱”的金光。

计划敲定,行动雷厉风行。

凌战带着孩子们花了三天,将两块薄田里能搬动的石头全部清理出来,垒成了田埂。翻地,碎土,将贫瘠的土壤尽量弄得疏松。沈厌则充分发挥了他那张俊脸和油滑嘴皮子的优势,精心梳理好金簪固定的发型,开始在村里“招摇过市”。

“张婶!忙着呢?哎呦这麦苗长得真精神!一看就是您伺候得好!”

沈厌蹲在张猎头家地头,嘴甜似蜜,“跟您商量个事儿呗?您家去年那紫苏长得可真好!那味儿,香!我家娘子想种点,您给匀点种子?不多,就一小把!我用新编的竹篓跟您换!您看这篓子,多结实!装山货保管不散架!”他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编得歪歪扭扭但厚实的竹篓。

张婶被他夸得心花怒放,又被“凌娘子”的名头唬住,乐呵呵地抓了一大把紫苏籽塞给他:

“拿去拿去!替我谢谢凌娘子啊!”

“李大哥!您这地翻得可真深!今年收成准差不了!”沈厌又溜达到村东李木匠家新开的地里,“听说您家老屋后头那片益母草长得旺?我家孩子们有点小毛病,娘子想采点备着,您看……?”

老实巴交的李木匠被沈厌的热情又迷人的笑容晃晕,念着凌战帮修房子的情分,二话不说带沈厌去屋后,连根带苗挖了一大捆给他,还附赠了几句种植心得。

靠着这张脸、三寸舌,加上适时隐晦地提一提“新里正李青山家也种了些草药”,李青山确实被凌战说服在田埂试种,沈厌没几天就凑齐了清单上所有草药的种子和幼苗,还多弄了些薄荷根茎。代价是送出去七八个奇形怪状的竹篓草筐,以及承诺自家娘子会帮王婶家挑三天水。

种子幼苗到位。

凌战毫不含糊,每日清早给王婶家挑满一大缸水后,亲自带几个大孩子下田。她示范点种紫苏籽,分栽益母草苗,埋下薄荷根茎。动作精准利落,如同布置微缩战阵。

孩子们学得认真,小脸沾泥,眼神晶亮。

沈厌也难得没偷懒,挽起袖子,露出那双养尊处优,连做饭都要戴细棉布手套、翻几下土就磨出红痕的手,笨拙地跟在后面有样学样,嘴里不住念叨:

“轻点轻点!我的小祖宗们!这可是咱家的‘钱串子’!脚下留情啊!”

小院西侧背阴的洼地被开垦出来,整整齐齐埋下了喜湿的薄荷根茎。

看着田里一片片刚冒嫩芽、在春风中微微摇曳的绿色希望,沈厌叉着腰,对着孩子们自得吹嘘:“瞧见没?爹爹我出马,一个顶俩!这药园子,指日可待!到时候卖了钱……”

他仿佛已看到自己揣着鼓鼓钱袋在镇上招摇的模样,桃花眼弯成了月牙。

凌战一盆冷水泼下:“钱,买粮,买油盐,买布匹,若有余买牛买马。”

她目光扫过院子里穿着打补丁旧春衣、欢快跑闹的孩子们,加了几个字,“再有余,存着。”

——休想挥霍出去。

沈厌笑容一僵,撇撇嘴小声嘀咕:“知道啦知道啦,管家婆……”

发财梦被戳破,悻悻然。

药田刚步入正轨,凌战的目光便再次投向云雾缭绕、层峦叠嶂的西山深处——村民轻易不敢深入的禁区。

那里,她的云田才是真正适合庄稼或药材的肥地。

这天傍晚,夕阳将天边染成瑰丽的橙红。

凌战将沈厌叫到院外,指向远处如巨兽脊背般沉默耸立的西山主峰。

“我进山,一段。”语气平淡,如同说去邻家串门。

沈厌正用小树枝刮新缎面靴上的泥点,闻言猛地抬头,眼神掠过一丝复杂,飞快地瞥了眼孩子堆里的小金宝:“啥?又进山?这刚开春,山里雪都没化透,饿了一冬的畜生正凶呢!你去干嘛?”

语气带着不解和不易察觉的紧张。

“有事。”凌战言简意赅,无意解释。

沈厌看着她深不见底、毫无波澜的眼睛,知道问也白问。

烦躁地扔掉树枝,连靴子上的泥点也懒得管了:“行行行,你是家主!你说了算!”他赌气扭过头看着院里追逐打闹的孩子,没好气道:“那这群小崽子怎么办?还有那几块新开出来的宝贝‘药田’?总不能都丢给我吧?”

“你带。”凌战理所当然,“继续开荒。”

她指向院子东边杂草丛生、布满碎石的缓坡,“种菜。”

“我?!”

沈厌指着自己鼻子,声音拔高,“一个人?带二十多个拖油瓶!洗衣做饭!还要开荒种菜?凌战,你搞错了吧?我是谁?我是沈厌!靠山村,不,整个大胤第一美男子!你让我当泥腿子?!”

他真跳脚了,那身崭新的绸缎外袍仿佛跟着主人一起炸了毛。

凌战对他的抗议置若罔闻,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袋递过去:“金叶子,买粮,买种。”

又补充了一句,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看好家,带好孩子。别惹事。累,可请人。”

沈厌接过沉甸甸的钱袋,一时愣住。金叶子!

看在钱的份上,再看看凌战那张毫无商量余地的脸,以及院子里那群眼巴巴望着他们、脸上已无苦难的小萝卜头,一股巨大的无力感和被“委以重任”的荒诞感交织涌上心头。

他最终认命般一把抓过钱袋塞进怀里,咬牙切齿:“行!我‘带’!我‘看’!娘子您就放心去吧!最好被山里的狐狸精抓去做压寨夫人!省得回来祸害我!”

他气呼呼转身,背影悲愤,“这些钱除了过日子,我想花就花!你少管!”

凌战看着他气冲冲的背影,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只是在他即将踏入院门时,低沉的声音清晰地追了上去:“水渠,继续挖。引后山水。”

沈厌脚步一顿,没回头,肩膀却垮得更厉害,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知道!”

第二天,天光未破晓,凌战的身影已消失在通往西山深处的小径。

她背着一个不大的行囊,腰间挂着短刃和一把特制的、分量不轻的鹤嘴锄。

小金宝安静地蜷在她背上的竹筐里。

步伐沉稳,很快融入莽莽山林,如同水滴汇入大海。

次日。

小院里,失去了“定海神针”的沈厌,在短暂的茫然和怨念之后,捏着怀里沉甸甸的钱袋,一股久违的、如释重负的快乐混合着“作妖”的本能,如同开春的野草,开始疯狂滋长。

他精心梳理好一头丝滑长发,穿上最体面的绸缎外袍……

干活?那是不可能的!

叉着腰,他站在堂屋门口,对着还在热炕上赖床的孩子们,中气十足地吼道:

“都给我起来!太阳晒屁股了!”

孩子们揉着惺忪睡眼,懵懵懂懂爬起来。

“都听好了!”沈厌清了清嗓子,找回几分“一家之主”的派头,指着院子东边那片杂草乱石坡,命令道,“从今天起,那里!就是咱们的新地盘!开垦出来!种上绿油油的青菜!黄瓜!大茄子!”

他描绘着美好蓝图,“想想看,夏天到了,吃不完的新鲜菜!再不用啃咸菜疙瘩,漫山挖野菜了!”

孩子们被“吃不完的菜”吸引,小脸上露出向往。

“现在!拿起你们的武器!”

沈厌变戏法似的拿出几把小锄头和小铲子——之前软磨硬泡让王木匠赶工的。

“目标!碎石坡!冲锋!”他振臂一呼,颇有将军点兵架势。

孩子们被他的情绪感染,兴奋地嗷嗷叫着,拿起小工具,像一群刚放出笼的小鸭子。

扑腾扑腾冲向那片乱石坡。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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