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黎静静站在摊铺前等死。
“呆子,快闪开!”
还未看清声音的出处,一支箭擦过宋黎耳畔,直直扎进地砖的缝隙里。
宋黎晃了晃神,人潮中忽地闯入一匹马,眼看就要撞上她。
银色长鞭一闪而过,皮肉破开的同时,身子往后倒了倒。
恍惚间,眼前浮现出宋黎日夜思念的身影,只是此刻他骑在马上,头发乱糟糟的,身上也没一块儿好布。
不同于屏幕前看到的那般光鲜诱人,此刻的魏寻稍显狼狈。
不,应该说是十分狼狈,像极了亡命天涯之人。
或许应该叫他邬寻,毕竟这是在他的世界里。
宋黎身上这一鞭子,也是出自他手,不过片刻邬寻便驾马扬长而去,只留下一行持弓箭追赶的人。
街道闭塞,他们声势浩大,本以为能好好吓一吓那逃奴,反倒给了邬寻逃脱的机会......
一点感觉也没有,鞭子抽打的地方血迹已凝固,碎裂的衣物隐隐与血肉融合。
宋黎扯下沾着血肉的衣衫,随手拍了拍衣衫上的灰,索性靠墙坐下。
这时脑中突然响起尖锐的机械音:“警告——警告——”
“宿主本次的任务对象已经逃脱,宿主任务失败,即将读档重来——”
下一瞬,宋黎又回到了刚刚的位置,等着邬寻再次驾马而来。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
没错,宋黎穿书了,穿的还是她两年前写的一本扑街小说。
那时宋黎刚迷上一个南国的神颜爱豆,便以他为原型写下了一篇志怪修仙小说——《寻游记》。
讲的是男主人公邬寻从矿场逃亡后,与女主宋鹤龄结识,相依为命,一同升级打怪,最终逆袭成寻鹤仙人的故事。
新人作者,俗套的设定和题材,不出意外,宋黎的这篇小说扑街了。
宋黎不信邪,总觉得自己该是天降紫微星才对。
于是宋黎奋起勃发,这两年来先后写下三本小说,可每一本都是惨淡收尾,扑得惊天地泣鬼神。
看着一动不动的点击,无人问津的评论区,还有瘦身成功的荷包,昨晚宋黎万念俱灰,引起心脏痉挛,气都喘不上来。
躺在一米二的单人床上,宋黎又一次向老天祈祷:死吧,就让我死吧,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没有爱、没有钱、没有自由,真没劲。
宋黎没有经历过校园霸凌,职场霸凌更是没有,她也没有吃过爱情的苦。
没错,宋黎是个母胎单身,而且已经母单二十九年了。
宋黎的小半生,平凡、普通。
大专毕业后,宋黎先后不知道换了多少份工作,可惜从来没有一份工作能坚持一年。
不适合自己的圈子,不必硬融,或许她就是没有打工的命吧,宋黎这么安慰自己。
好在宋黎还有些存款,便安心躺平了一阵,直到迷上魏寻之后。
沉寂已久的那颗心,第一次无缘无故地颤动。
是因为魏寻的颜值吗?或许吧,毕竟他那张脸确实无可替代。
不过娱圈长得帅的艺人多了去了,而且宋黎也不是第一天认识魏寻,早在十几年前,魏寻就火遍大江南北了。
为什么偏偏现在才喜欢上魏寻?而且只对他有心魂颤动的感觉?
宋黎也不知道。
宋黎只知道,她很想见他一面,冥冥之中,心底总有一个声音在指引她,她这辈子,总要见魏寻一次。
无奈魏寻远在大洋彼岸,以宋黎如今的情形,也没有资本去线下追他。
她决心以魏寻为原型,创作一篇小说帮自己圆梦。
故事的女主宋鹤龄本是侯府嫡女,因威远侯被设计陷害,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侯府女眷一一发配岭南,充作军妓。
眼看就要抵达岭南军营,宋鹤龄提前服下龟息丸假死脱身,此时流落到了百越,与从百越南山矿场私逃的邬寻碰了面。
宋鹤龄难忍饥饿,鼓足勇气偷了个包子,就被包子铺老板追着遍街跑。
宋鹤龄将包子整个儿吞下,边顺气边逃跑,恰好邬寻此时驾马闯入闹市。
这才有了他们第一次相见。
画面一转,邬寻又踏马而来,宋黎后肩的鞭伤也消失不见。
书里宋鹤龄一眼就认出邬寻是矿场逃奴,毕竟邬寻一出场就浑身脏污,隐有矿石污迹,身上还错落着鞭痕,多是被监工磋磨所致,身后还有一大波官兵追赶。
此时宋鹤龄应该拦马威胁邬寻,带她一起离开。
只是,宋黎不是宋鹤龄,她不会按照剧情去走。
尤其,这剧情还是她自己所作。
眼看邬寻就要从身旁经过,包子铺老板探出的手就在宋黎身后一尺,她却一动不动,任由邬寻离开。
只是这一次宋黎没那么好运。
就在邬寻与她错身之时,包子铺老板一把抓过宋黎,想象中的殴打还没落下,一支弓箭穿心而出,周遭瞬间静止。
宋黎摸了摸心口,感觉有冷风灌入。
“任务失败,即将重启——”
机械音再度出现,下一瞬又是一样的场景,马蹄声急速逼近,她听到那人大喊:“快闪开!”
宋黎却是一动不动,闭上了眼,等着邬寻驾马撞上她,只是比烈马先到来的,是一条银色长鞭。
“啪”的一声,宋黎左肩的衣服瞬间裂开,这一次她不为所动,没有因鞭子的力道挪动分毫。
“吁——”
马儿停在宋黎一拳之前,邬寻大骂了声:“哪儿来的疯子?”
眼见追兵就要赶来,邬寻抽鞭一卷,将宋黎席卷上马。
随后二人驾马而去,追兵也被人流牵制,邬寻得以成功逃脱。
宋黎被鞭子困住手脚,整个儿横在马上,一颠一簸间,不由嗤笑起来,还以为能卡BUG呢,反正她也不想活了。
只是在现实世界里,要让宋黎自己结束生命,那还是有点难度的。
毕竟她也没遭受过什么苦难,只是个浑浑噩噩的普通人罢了。
但正是“普通”这两个字,最让宋黎难以接受。
宋黎渴望有人能热烈地爱她,不计得失、至死不渝,她想要体会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
她清楚的知道,爱和死一样强大。
只是宋黎没有经历过爱,像她这样的普通人,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尝试爱,但她总会死。
没有爱又没有钱,甚至一辈子都能一眼望到头,找个差不多的人,过差不多的日子,生差不多的孩子。
如果这一辈子都是差不多的活,那不如现在就去死。
日复一日机械般的日子,宋黎早就过够了,反正活着也没什么盼头。
可惜,宋黎是个平庸、普通的人,就连死,她都无法付诸行动。
哪怕曾在心里想过千次万次,可她还是下不了手......
所幸《寻游记》开篇,女主便身临险境。
宋黎就一直卡在那儿,顺便多尝尝死的滋味儿。
只可惜,她终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即便被鞭打、被刺穿,这具身体也毫无感觉。
身下马儿还在剧烈奔跑,宋黎脑子里的东西也被颠散。
顺着视线,宋黎仰头看着邬寻,不愧是皮骨俱佳的顶级门面,仰看一百八十度,居然还这么能打。
这马这么颠,他脸上的肉也是紧贴着,没有丝毫多余地抖动。
反观宋黎自己,算了,还是不观了。
宋黎颇有些自暴自弃。
为了更好的代入,女主宋鹤龄的样貌,贴近了宋黎。
不同于精致的瓜子脸,也不是百搭的鹅蛋脸,宋鹤龄长了一张圆润小巧、说不清形状的脸,身上很瘦,脸上却有些肉嘟嘟。
一双窄版狭长的瑞凤眼,鼻头圆润有肉,好在鼻梁高挺,嘴唇也是丰润饱满。
明明该是可爱的长相,组合起来却是有些凌厉,看起来不近人情。
宋黎摇了摇头,没想到,还是和邬寻骑上了同一匹马。
“恭喜宿主完成阶段任务。”机械音又起。
“温馨提示,接下来宿主的任务是进入主线,和邬寻一起到昆仑山拜师修行。”
宋黎听到了,只是她凭什么按照系统说的去做?
这是宋黎写的小说,这是她创造的世界,系统算个什么东西?
“识别到宿主心声,若宿主继续消极应对,将无法回到现实世界。”
这是在威胁她?宋黎笑了,她巴不得再也回不去呢。
现实世界有什么好?她早已没有眷恋,活着也没了盼头。
她一个一心求死之人,系统竟然用这个来威胁她?
可笑至极!
“宕机警告——”
“宕机警告——”
“若宿主执意消极应对,留在书中世界,书中世界便会因你而毁——”
“因我而毁?”宋黎笑意更盛。
一直以来,宋黎都在向上天祈求世界毁灭。
她无法决然选择去死,就只能暗自祈祷世界毁灭,公平一点,大家一起死。
宋黎坚信,按照如今的发展程度,地球迟早血崩,无法再承载生灵万物,人类也终将灭绝。
只是宋黎怕她等不到那一天,在现实世界,她只是一个平庸、普通、碌碌无为的人。
做不到报复社会,只能暗自在心里完成这阴暗的祈祷。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那她便想要很多很多的钱。
如果两样都没有,要是能亲眼见证世界毁灭,那宋黎来人间一趟,也不算白来。
既现实世界无法实现,如今在书中世界,能圆梦也不错。
毁灭世界?正中宋黎下怀。
哪怕只是书中世界。
“宕机——宕机——”
识别到宋黎心声,系统自知无法操控宋黎,就此宕机。
往后宋黎想怎样便怎样,谁让这是宋黎所创的世界,系统也奈何不了她。
宋黎真的想死么,我不这样认为,我很喜欢史铁生的一段话:“天天把死挂在嘴边的人,并不是在期待死,而是在渴望爱。”
文中有代入当代英国作家珍妮特·温特森的作品《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中的一段话,如下:
“我渴望有人至死都暴烈地爱我,明白爱和死一样强大。我渴望有人毁灭我,也被我毁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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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开篇就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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