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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猫和茜尔

寒风直往路知旻脖子灌,本来刚打完球的赵希源不冷的,结果冷不丁被风一吹也有点哆嗦了,两人以对峙的姿态面对面,彼此的不适一览无遗。

“收款码,我把钱还你。”路知旻睨他,“我不欠人情。”

这句话在赵希源听来颇有些“大赦天下”的高高在上之感,他又想炸毛,一想到这确实是他弄出的问题,又熄火了,回道:“说是补偿就是补偿,那哥们说真的,我真不差你这点钱。”

还炫富上了!

路知旻一家从政清廉奉公,从小耳濡目染就瞧不得这种满身铜臭味的人,他不了解赵希源家境,但根据平日里同学们的只言片语也能拼凑出个大概,这是真富二代。

不过他应该也没这意思,只是路知旻看他不顺眼,于是他说什么都想挑刺。

既然赵希源都这样说了,时间用金钱可买不到,他浪费了他的时间,路知旻收他钱还是太便宜他,于是说:“算了,随便你吧。”越过赵希源就往前走。

什么态度啊这是,赵希源也看不惯他这副样子,感觉对方实在是很瞧不起他的样子,他又不是故意扔球的!原谅是美德啊,平时看他在教室看这么多书都读狗肚子里去了!

他愤愤抓了一把头发,在家定型好运动都没乱的头发被他撩得翘起,他转身看了眼和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心情慢慢平复下来。

路知旻身材清瘦,穿起厚厚的大衣也难抵出众的气质,赵希源想到他平时穿校服看似乖乖好学生的样子,忍不住给空气挥了几拳。

杨和锦推门出来,骂道:“你是不是有毛病,你跑我店里来扔什么球,砸坏了东西你赔我老板?”

赵希源冷不丁被他吓一跳,嘴硬得很:“不是,以我们俩的默契配合我以为你能接住的,谁知道往他方向去了,而且一开始我都根本没看见他!”

“你是不是缺心眼你,真想踹死你。”

自知理亏,赵希源嘀嘀咕咕地讲:“赔就赔呗,哥们有的是钱。”

杨和锦和他差不多高,气愤地用肩撞他:“你再给我炫富试试看呢!”

赵希源这个人实在乐天,被人撞也不恼,佯装揉着肩,笑嘻嘻的:“别说了,我有点事去办,你快换班了吧?球放你这,等下老地方见。”

“行。”

杨和锦看他汗涔涔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跟人组了野局刚结束,过会儿还和他约了加强练习,想到今晚还有队里的训练,他就对赵希源的精力感到无限的敬佩,这不,等下又不知道要蹦去哪里了。

街道上的人依旧稀少,和来时没有差别,路知旻的手冻得有些红,提着的纸袋沉甸甸的,书的重量压在手上,路知旻的心中也压着一座巍然屹立的巴别塔,奥妙引人入胜,也随时令人醉生梦死。

路知旻很能沉浸在文字给他搭建的世界里,所以他自从拿到书后心里就止不住地雀跃,刚才的事情破坏了他的计划,但也没有真的计较,二愣子骂也骂了,怒火也发泄出去,事情就到此为止,他一直都擅长让自己好过。

路知旻翘首以盼的新书《猫与茜尔》作者是国内著名儿童作家来汶,曾获国际菲尔特童话奖,是国内知名儿童文学和木成林奖金的设立者,他写作所得资金全部用以激励每一位有志于儿童文学的作家。

来汶是路知旻阅读和写作之路的启明星,他喜爱着这位文字饱含童真童趣却又犀利直言,呵护每一位儿童的大师。

这本新书写得很含蓄,讲的是一个叫茜尔的十二岁小男孩决心要去冒险,在充满艰难险阻的路上被猫神大人委以重任,那就是在冒险的征途中拯救每一只遇到危险的小猫,可茜尔的力量太弱小,他没有办法信守承诺救下每只小猫。

某天一只神秘的黑猫托梦给他,请他来到布尔什镇打开锁住它的牢笼,这里有他要找寻的东西。可布尔什镇是茜尔冒险的起点,他犹豫着要不要从头来过。

茜尔是个善良的男孩,即使求助似是虚无缥缈,他依旧相信了这只黑猫。回到自己的原点,他没有看见黑猫,却发现布尔什镇的小猫们一直都遭到围追捕捉,乡民们无法容纳它们。

茜尔终于幡然,远行冒险不是证明自己一头热血勇敢的方式,能留在原地守护好自己对生命的玻璃之心才是无畏的男子汉。

最后,茜尔在猫神大人的帮助下,让布尔什镇的小猫有了安身之地。

路知旻断断续续看了好些天,终于在开学前一个星期窝在书桌前看完这本书,海子就爬在他腿上蜷着睡觉。

他被感动得不行。书本的插画很是可爱温馨,文字深刻而悠远地点拨读者的灵魂,他感到周遭都变得暖洋洋起来,幸福的情绪溢满了他的大脑,一丝怅然若失的难过只一闪而过。

路知旻合上书本,嘴角还点着轻笑,轻抚着海子的头,小猫的鼻头湿润,圆润的身子有规律地起伏着。

银白色框的眼镜被他随手甩在桌子上,身体是一动也不敢动,怕吵到海子,于是他只是微微附身拿过自己的摘录本,他有很多想要写下来的想法——

勇气是生命里淌过的暖流

暖流是终年不冻港的春天

春天被期待着,冬天才不寒冷

《猫和茜尔》的故事终止在冬天,却让人期盼着春天的到来,路知旻揪出自己的难过,他希望自己也有呵护晶莹剔透的玻璃之心的能力,也在为此努力着。

海子忽然慢慢抬头,弓起身子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尖锐的小牙齿毫不设防,路知旻快速地用手指点过它的牙齿,刚清醒的海子喵的一声以示警告,路知旻被萌得哈哈大笑。

猫睡醒就不会再把它自己施舍给你了,海子跳走,路知旻可以自由活动了。他的精神依旧活跃,想到还有一部话剧还没看完,他又打开电脑某粉红影视软件,字幕还停留在他暂停前播到的那句话。

他马上就想到那天在书店碰到的那个玩排球的二愣子,看起来真的很傻,路知旻惊异自己会想到他这件事,那天的经历明明应该适合纯恨,呃好吧也没那么严重,反正路知旻看他真的很不顺眼,磁场绝对和他合不来!

路知旻和路小宣祖孙俩的作息完全错开,婆婆神出鬼没,不是去姐妹家打牌就是去二手市场各种淘书,那市植物园逛了千百遍还是不满足。

路小宣是市图书馆馆长退休下来,从小路知旻就跟着她,路小宣在行政大楼办公,路知旻就一个人跑去图书馆,从没有字的图画书看到童话书再到严肃文学,他就是这样在文字的世界里长大。

家里一般是路知旻做饭,冬日天黑得快,才六点钟天色就暗沉沉的,月亮早就冒了尖,屋子里有着一股清新的蒜香味,像是在炒青菜,“滋滋滋”的声音是属于路知旻的厨房交响乐。

婆婆今年六十三岁,身体倍棒,精气神特别充足,刚一进门闻到香味,她就知道大外孙开始张罗晚餐了,背着手清清嗓子:“哎呦,小旻做饭呢。”

“婆婆,你终于舍得回来了啊。”

切得整齐的排骨被倒入烧好的锅里,油溅到手上有轻微的灼烧感,路知旻不甚在意,手上是熟练的翻炒,听到婆婆的声音后露出了个无奈的笑,今天终于不用只和海子和太阳一起吃饭了。

六点半,月亮完全悬在天上,未满的圆弧被路知旻做的饭菜香味填补,他上好菜,给婆婆和自己盛了饭,又放了粮给海子和太阳。

“头发是不是又长了呀?”婆婆笑眯眯地看他。

路知旻眼睛向上瞟了瞟,刘海似乎又长了些许,柔顺地垂下来遮住眼镜的一角。

“头发长会不会好看一点?”路知旻也笑,逗人玩似的。

“嘿,我大外孙什么时候不好看。”婆婆语气夸张,让路知旻忍俊不禁,“今晚还是要去你那个什么吧唱歌啊?”婆婆问他。

“对啊,你外孙挣点钱不容易。”路知旻往嘴里塞了一块排骨,含糊道。

“干嘛这样辛苦哦,婆婆有钱啊。”

“体验生活嘛。”

婆婆说的“什么吧”是过年时路知旻跑去看电影的那家商场旁边叫亚当的清吧,规模不大,氛围主打微醺,门口立着牌说要招驻唱,每日两小时,工资可观且日结。

路知旻小时候学过钢琴和唱歌,有一定的声乐基础,平时听歌多也爱随便唱唱,他看着招聘牌上极富色彩的搞怪图案,内心纠结,鼓足勇气走了进去。

老板看着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出众的气质和浑身上下的名牌告诉路知旻他不是普通人,试听过他的歌之后,路知旻被光荣地录用了。

老板排班很良心,路知旻不需要天天上班。正巧今天就是他的班,他打算和老板说准备开学了,他要辞掉这份工作。

七点半钟,酒吧还没正式营业,但已经有零星的客人在吧台饮酒,服务员穿戴整齐在擦着桌子,灯光以暗红色调为主,晦明晦暗,整个空间都流转着若有若无的暧昧气息。

酒柜不规则摆着满满一柜的酒瓶,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五光十色的瑰丽光芒,小型舞台上摆着一架施坦威木纹三角钢琴,十分符合酒吧的色调。

其实路知旻在应聘上的时候对钢琴已经不太熟悉了,还诚恳地请求老板让他适应适应,太难的曲子可能弹不出来。老板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让他自由发挥就行,实在不行就摆pose唱歌。

路知旻平时注重保持形象的干净整洁,不怎么正式地打扮过,但酒吧驻唱这个活,老板特地嘱托他尽量收拾得帅气些。

亚当伫立在福安最大的商圈,服务好,酒水质量好价格合适,不愁没有顾客,年轻人在白天兢兢业业地装作大人讨生活,夜晚是最适合迷糊的时候,七点半钟过后,客人陆陆续续地到来。

路知旻也开始干活。

他完全是秉持着体验生活和熟悉一份职业在做这份工作,这样的经历可以转化为他写作的灵感火花,在脑海里碰撞出新的天地。

于是就这样在台上弹出第一个音符,唱出第一个词,路知旻有点怯场,也有点跃跃欲试。

流转的暗红光圈像跳动的火焰,像鲜红欲滴的苹果,是灼烧亚当灵魂的执行者,是引诱夏娃走上不归路的刽子手。

“享用我吧现在,人生如此漂泊不定……”

路知旻的刘海又覆盖住他眼镜的一角,镜框的银色闪烁,在红色里面格格不入,他低垂着头,看不见表情。

这是一首暧昧缠绵的歌,偏偏他嗓音干净清新,溪水般流过,洗净所有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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