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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晚春,天色亮得渐早些了。

阳光从屋顶的破洞渗下来,洒在斑驳的泥塑菩萨像上。菩萨座前立着一鼎香炉,炉内未见燃香,只斜插着两根枯萎的花枝。地上也没有蒲团,墙角胡乱扔着一张破旧的芦草席子。

怎么看此处,都不像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庙宇。的确,在长宁镇人的记忆里,这里原是某大户家的祠堂,不知何故改成了寺庙,倒也一度香火鼎盛。

然而好景不长,那大户家接连遭遇祸事,未出几年,竟全部死绝了,此庙随后便闹起鬼来,再无人敢进。

可人要是穷得狠了,见到鬼都想拔根毛下来。老叫花贪杯好赌,口袋里常年掏不出半个铜板,只求有片瓦遮身,甭管它闹神还是闹鬼。

与老叫花同住的还有我,我叫小六,六六大顺的那个六。

之所以叫小六,且没有姓,只因我是捡来的。又恰逢捡我的那日,老叫花在街头掷骰子,一连掷了三回两个六,杀得庄家脸都绿了。老叫花好不得意,回去的路上捡到我,脑海中灵光一闪,于是就有了这个名。

我说幸而不是小二,更不是小三。

可老叫花偏道,正因为少了二,又缺了三,故而从那以后,他再没掷出过更好或同样好的点数,亏得连裤头都没剩,只好将就住到了这破庙里来。

老叫花的话有几分可信我无从知晓,但我可以肯定他昨晚又去赌了,并且输了个精光,直到天亮才酒气熏天地晃回破庙。

我本不愿意搭理他,正要出门时,却见他仰头在接葫芦里滴下来的最后一口酒。喝完砸巴砸巴嘴,把酒葫芦一扔,躺在草席上便开始唉声叹气,不免旧事重提,又后悔起当年取名不慎的痛来。

锅背得久了,也挺腻烦的。

我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停下脚步来呛声道:“要死啊!自己腿懒手臭就休要怪别个,这两年我可没少挣银子,不是给你输光就是给你喝光了!再说叫花子不住破庙难不成住客栈?你还真当自己是大爷了!”

老叫花醉眼惺忪地瞅了瞅我,嘴角还挂着酒渍,抻抻腿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懒洋洋地回嘴道:“要不是瞧在你白白嫩嫩好讨钱的份上,当初我就该把你卖了,拿去换酒钱的!”

一句话怼得我差点气结,只能飞起一脚把酒葫芦踢得老远,然后哼哼唧唧的走出了破庙。

吵归吵,气归气,饭还是要吃的,尤其昨天没吃晚饭,醒来时饿得心里发慌,吵个架仿佛都没有底气。

叫花子不种地不做买卖,要吃饭只能上街去乞讨。乞讨通常又分为两种,一种懒的,往路边一躺,前边丢个破碗,装瞎装残装弱智,骗吃骗喝骗爱心;还有一种勤快些的,满大街追着人喊爷爷奶奶哥哥姐姐,抱着腿就伸手要钱。

老叫花另辟蹊径,以赌为生。我打小跟着他混迹赌坊,赢的时候大口吃肉,输的时候喝水管饱。

奈何他赌技奇烂,十回倒有九回是输的,俩人时常饿得前胸贴后背,逼得我只能早早的自力更生。

受老叫花的影响,我自然也不肯当个正儿八经的小乞丐。尽管一生下来就给人扔到了路边,但算命的瞎子总说我骨骼清奇,将来必定是了不起的人物。

瞎子长年累月在街头支摊给人算命,逢人便讲文魁武耀。

我很好奇他哪只眼睛能看出来我骨骼清奇,不过每每听瞎子这么说,我还是很高兴的。偶尔遇到有人闹事砸摊子,我就过去帮个忙,把他拉到一旁,免得被那些不长眼的物件把他给砸坏了。

其实比起将来,我更关心的是眼下能不能挣着银子。

银子是多么美好的东西啊!倘若今天有十两,我就能吃上油汪汪的烧鸡;倘若只有一两,来个热腾腾的肉包子也是不错的。

银子虽好,但挣银子不易。

我年纪小,力气活干不来,又不会什么手艺,就连去洪福酒楼刷盘子,人家掌柜的也不肯要我。

好在我脑子还算灵光,胆子也够大,再加上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运气,倒也慢慢摸索出了一条挣钱的门路。

有了门路,还得有人。

这年头世道艰难,唯有抱团才能取暖。

本着有银子大家挣的原则,我给自己拉了一支小队伍。今天早上,这支小队伍约好了在长街的巷口集合,我起的有点晚了,不过没关系,我安慰自己,有钱人也不会起那么早。

挣钱嘛,自然是哪里热闹就往哪里钻。

长宁镇地界不大,最热闹的位置当属长街。说是长街,其实长不过一二里,两侧林立着酒楼客栈等众多店面,沿街还汇集着摆摊挑担的各类营生。

卯时刚过,长街尚有些冷清。我趁包子铺的王婆子没注意,悄悄摸了个热乎的粗面馒头,一边啃一边沿着街道慢慢地闲逛。远远的便看到巷口的石阶上杵着一大高个,冲着我又是挥手又是傻笑。

那是我们团队的核心人物——大魁。

大魁人如其名,身高八尺,虎背熊腰,走起路来威风凛凛,吃起饭来气吞山河,开口便是:“小六,我饿。”

肚饿是大魁的日常,旁边的少女笑眼弯弯道:“等你的这会工夫,他都已经吃了五个窝头,还一个劲的喊饿,问你什么时候来呢。”

少女是我们团队的另一名核心人物,名唤阿香,别看人长得瘦瘦小小,一旦跑起来,就是个风一般的女子。

阿香身后蹲着的男子是莫问,两年前我把他从河沟里捞上来,那时他满身恶臭,一脸脓疮,像鬼一样,现在倒是不像鬼了,像跟木头,三棍子也打不出个闷屁来。

见我啃完馒头,阿香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野菜窝头:“早上蒸的,还温乎着,你也吃个。”

那窝头显然是瞒着大魁特意留的,刚一拿岀来,大魁的双眼便黏在窝头上挪不开了,嘴里只含糊不清地念着:“窝窝,窝窝。”

我掰下半个,伸手递过去。大魁顿时高兴得像个孩子般手舞足蹈,欢天喜地地接过,塞进嘴里,几下就囫囵吞了下去,依旧眼巴巴地望着我。

野菜那股特有的鲜嫩清香比粗面馒头要好吃太多,更何况是阿香亲手做的,我三两口吞进肚里,只摊开两只手来给大魁看:“没了,真没了。”

大魁明显有些失望,“哦”了一声,蹲在地上开始掰着手指一根根细细舔过去,嘬那上边沾着的窝头碎屑吃。

阿香打量了一眼周围,这才凑过头来在我耳畔低语道:“悦来昨晚上来了新客。”

悦来是家客栈,位置就在石阶巷口的斜对面,门楼虽然建得不高,住店的价格却颇贵,只因镇上独此一家,所以生意一直不好也不坏。

在长宁镇人的认知中,但凡住客栈的,多半是外地人,又但凡住得起悦来客栈的,那肯定得是有钱的外地人。

因此,一听说悦来住了人,我立马跟打了鸡血似的两眼放光,拉着阿香连声追问道:“我没来晚吧?人呢?没走吧?”

阿香摇了摇头:“没走,小二哥刚才还在张罗着给上房送水呢。”

“你是说,昨晚有人住了悦来客栈的上房?”

“对。”阿香很肯定地回答道:“我就在门口,听得一清二楚,给上房的客官打一盆水来。”

能住悦来客栈上房的,那绝对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

我满心欢喜地拍了拍手,果断道:“那我们今天不去别处了,就在这里守着!”

这一守便守到临近响午,长街上走动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空气里浮动着微热的潮气,还有食物烹煮时飘散出来的缕缕肉香。

我在石阶上枯坐了许久,屁股几乎要生出茧来,可除了瞧见店小二拖着个扫帚在门口扫了又扫,就愣是没看到一个客人出来。

大魁又嚷嚷起了肚子饿,莫问继续冒充木头人,我百无聊赖,索性倚在阿香的背上打起了瞌睡。

梦中只见一盘香喷喷肥油油的烧鸡摆在面前,我扯下个鸡腿正准备往嘴里塞,被猛地拽住手腕,鸡腿啪嗒掉在了地上。

气得我跳起来就要破口大骂,醒了!

原来是阿香在扯动我袖子,我立马泄了气,连忙爬起来,朝着悦来客栈的方向张望。

揉眼睛的间隙,从悦来客栈一前一后缓步走出来两女子。前边的那位身着灰蓝长裙,看上去约莫三十来岁,眉眼细长,神情极淡,仿佛世间的纷扰且不入其心;后边跟着的女子则正当妙龄,生的粉面桃腮,纤腰楚楚,颇有几分动人姿色。

虽说二女气质出众,但看穿着打扮,又不像是有钱人。尤其那妙龄女子的背上还负着一个细长木匣,倒更像是途经此地卖艺的师徒或母女。

果然一技傍身心里不慌,连卖艺的都能住得起悦来客栈了,着实令人羡慕!

但羡慕归羡慕,卖艺的再有钱,也不大会是住上房的主。

我望着二女离去的背影,正寻思着是否再等等,就看见从悦来客栈的门口,再次走出来了一人。

此人男,年约二十岁上下,头束白玉冠,身穿天青色锦衣长袍,生得是朗眉星目,神采飞扬。

人长得帅也就罢了,关键还有那股子自内而外、从头到脚流淌出来的气韵,增之一分仿佛太油腻,减之一分则不够贵气。啧啧啧,归根结底只两个字:有钱。

毫无疑问,锦衣男就是住在悦来客栈上房的那个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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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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