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最难得的不是春风得意时的花香,而是深陷低谷,容颜颓败时,你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看向我的目光一如当初少年时,我们之间炙热不减,爱诚更浓。
这样才能结出天底下最甜的果实。
我说,我爱你,老了也说。
我无悔,我甘愿,我要你。
爸爸妈妈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你来,我就在。
你不来,我等你。
你出现,我迫不及待,身随心动,春风得意,奔向你。
我爱你。
刘秘书笑了笑,却没有插话,他不想打乱目前和谐的氛围。
上了年纪之后,他懒怠再去做别人舞台上的主角或者关键的配角,更乐意做个喝茶的闲聊看客。
人生有余,茶水点心,雀鸟膝孙,莺莺乐文,承天之欢。
岂不美哉?
吃瓜的林逸也不敢说话,生怕气氛被打破了。
幸福是无意之下的融合,更是小心退让的维持。
他只能不停地往嘴里塞吃的,结果一下子吃了太多咸口的零食,嘴巴干到要命,只好又一直灌茶。
活像是好几天都没有认真吃饭的饿狗,样子非常的不雅观。
多少有些破坏气氛。
还好,茶水没有呛到他的喉咙。林逸在心里偷偷呼出一口气,他太怕打破爸爸妈妈恩爱的氛围了,老两口的感情好,他的日子也能跟着好过一些,可以少受一些监督,多一点自由,少挨几句骂。
直到爸妈秀完恩爱,林逸也几乎将盘子里的东西吃了个七七八八,两杯茶也都喝到见了底,才见时机差不多,自己可以继续说书了。
他心里重重地啧了一声,姜还是老的辣,老姜谈恋爱不仅熬煮的时间特别久,还辣死方圆百里,特别容易涂炭情路堵车的单身狗。
他才继续说道:“因为我爹的性格不主动,不热情,不熟悉的话觉得不喜人,再加上天才孤高,所以大学四年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他一直没有什么朋友,也就是我,天天装着个冷脸黏着他。”
林母压下脸颊的红,啧啧两声,露出两分嫌弃,自家儿子说起朋友的时候,挺喜欢装裱美化自己,不过看他心情这么好,当妈妈的也乐得看儿子云扯胡诌。
再怎么样也比他陷在心理阴影中要好。
帮不上忙的时候父母是最着急,最痛恨自己无能为力的。
不过,林逸这通话说得脸不红心也不跳,大学刚开始的那段时间,他的确总是黏着尹煜佑,不过是嬉皮笑脸的那种,跟个街头小混混一样天天找人家的麻烦。
他这个人生性圆滑,骨子里跟冷脸这个动作搭不上边,就算是把他惹急了,他也很少把内心最真实的情绪直接表现在脸上。
他算是跟尹煜佑天然相反的类型,两个人最后却被命运撮合成为了挚友。
世事真是奇妙!
林逸是洋葱,不剥到最里边,永远不知道是什么样子。而走进他心里的这个过程,看似轻松,实则有些吃力。
古来话本有言定,玉面郎君最痴情,玲珑倌儿九曲心。
何必为难自己?全怪痴情,全怪愚执。但看人间真情,九分竟是愚,一分多善变,却也逃不过真囚笼。
人啊,终究要被善良融化。
变得绵软可爱。
世界是可爱的。
尹煜佑这个“爹”是照顾林逸的。
说话间,刘秘书已经收拾掉了几乎被清空的果盘和桌子上的食物碎屑,还重新给林逸上了一杯茶。
老管家照顾人总是于无形之中,虽然他的身份是老秘书,但是这么多年走过来,也相当于林家的半个管家了。
在林家,除了林父林母,就数他最有话语权,在林逸成长起来之前,这位依然是林氏企业的三把手。
高位者不骄不躁,弯腰为孺子作牛马,这是最可贵的。
我们曾经遇到一位、很多位这样的伟人。
他们用自己照亮了身后的很多人前行的路。
大义凛然就像烟火,可以温暖众生,引导众生,传播光明和信义。
就像一颗照明弹,一个人的光辉中,攒出万千灯火,泱泱善义,世界便融化了污浊。
人间存在真爱。
他们是引信灯,是先知,是摩西,是每个人心中看似无足,却不可割舍的存在。
人玩劣,就像石猴,但是也最容易被教化。
因为人有灵气。
“很少有人能接受真正的孤独,人活在世上,大部分人还是想要朋友的,哪怕只有一两个,哪怕对方是只小猫或者小狗。”
刘秘书兜着过来者的满囊资历和经验,随便漏出了这么一句,芬香满室。
林逸表示完全同意,“毕竟人是群居动物嘛!社会其实是我们的根本。”
林母再次解释:“是人之根本。”她看向林父,“唉老公,你说那些被野兽养大的孩子还算是人吗?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林父略微思忖之后,神色慎重地摇了摇头,“从外形上看确实算人类,但是从内核层面来看他们已经是野兽了。”
他舒开眉宇,坦然地看着几个人,“况且对于那些家伙来说,当下的生活就是‘好’的,因为它们已经没有人类的认知了,所以不要打破比较好。”
林逸机灵地给出标准答案,“就像人工饲养长大的动物和宠物,就不一定能接受野外艰苦的环境,哪怕事先做了相关的训练也一样,因为万物都是有惰性的。”
林父点了点头,“这是生命的‘智慧’。但也有比较笨的,你看有的动物就没有办法跟人契合,有的就能听懂人说话。那些聪明的,说直白点就是——有灵气。”
刘秘书重重咳嗽一声,“跑题了各位!”
三个人尴尬地笑出声,林逸把话题拉了回来,“是跑题了,刚刚说到什么?对我爹!说到我爹刚开始没有朋友,他当时看起来无所谓的样子,但是我了解他,因为全班人里我和他走的最近,哪怕我们当时还是‘死对头’。”
他脸上的笑意散去一些,变得平静,底下又蕴含着一些惆怅,“虽然说他天生责任感强,但是记住我们每一个人的喜好,这种做法的起源一定是讨好。”
“所以怎么能说他喜欢一个人待着呢?他其实也很想要朋友,只是……”
林逸垂下眼睑,神色染上了许多难过,“学美术的大部分人家里都有钱,我们那些同学个个都是富二代,就算没到这个地步,家里的条件也不差,随便拿个几万块钱出来不是问题。”
他无意识地将声音压低,“他很敏感,估计是怕我们伤害他,所以警惕的先一步划清了界限。”
“这些我都没问过他,揭别人的老底挺不礼貌的,但是他那么乐观的人一开学就变成那副样子,过去在高中初中一定被侮辱或者排挤过,就因为家里的经济问题。”
林母好奇,“怎么能这么断定?”
林逸:“因为他看着班里那些人炫耀家里有钱的时候,多少会露出落寞或者羡慕的眼神。”
林父感慨:“作为一个小年轻,家里以前的生活还不错,心里肯定会有一些落差。你们说了,人是群居动物,这个属性决定了人很容易被环境影响。”
他笑了笑,“想想那些不需要群居的石头和单细胞生物,它们就不容易被影响,一直是那么愚蠢,那么懒惰。”
林逸挑了挑眉,“对标到人群里就是一根筋的家伙呗!不过单细胞生物不改变就一直又笨又懒的,但人可不一定,有的人不跟群体接触反而有利于自己的发展。”
他有些累了,往后躺了躺,“不过可惜,我们父子里没有这种人。”
林父知道他的这个“父子”说的是他和尹煜佑,因为如果说的是家人,林逸就不会特地强调“父子”这个词了。
他说起家里人的时候,说法向来是“我们家”,强调“父子”的时候谈到的必然是尹煜佑那个孩子。
林母捡了个没人说话的空,怕有人没听懂儿子的意思,就把他刚才的话扩展了一下:“因为有的人,比如说搞艺术创作的,写小说的,做学术的还有一些科研人员,这些人都是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以一个人或者一个小组的形式,才能认真做事情,一般情况下最忌讳被打扰。”
刘秘书搭腔,“人和人不一样嘛!”
林逸翻了个身,维持一个雕像姿势坐了半天,他的屁股被压得有些疼,“人本身就是群体性动物,当然,此‘群体’非彼群体,并不是我前面说的那个。”
“我的意思是,我们的身体本来就是由很多种细胞构成的,一个人自身就是一个群体组织,和单细胞生物不一样,所以人只要不完全脱离社会,那么一个人生存也没问题,并不会产生变蠢这种明显的消极变化。”
“天性好群的人但凡更喜欢独处,那么都是社会和‘人群’本身对这个个体造成了伤害,让他们不得不逃避群体,但又无法真的从中脱离。”
“依赖群体,被排斥或者主观排斥,甚至于厌恶这里,但是又爱着这里,综合之后变得离不开这里,于是只能把自己缩在角落里,欺骗自己,欺骗别人,假装是离开了这里。”
刘秘书有些没听懂,“既然厌恶,不得不远离,那么哪里来的爱着群体这个说法?这好矛盾。”
林逸冲刘叔眨了眨眼睛,“别急嘛,听我说完!”安抚完脑子已经半发糊涂的老人,他继续说道,“从上面这一点来看,人还是挺可爱的,因为不喜欢群体还受不了群体的人,早就成了反社会分子,就是那些恐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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