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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血与狼之章:第九章 生日

多米恩就要情不自禁哼出白天颂唱的词调时,小屋的大门却被打开了。

匆忙放下剑的多米恩,看到高挽发髻的影子,下意识差点要立正站好。

缪斯盖特手中握着的白桦木盒子,语气还是冰冷,“多米恩,你的生日是今天。”

“呃……不是。”多米恩把剑挪到身后挡起来,缪斯盖特曾经批判过他巫师不应携带这种伤害之物。

他又瞟了下日历,确认了距离他的生日还有段日子,更何况他早就不过所谓的生日。

“巫师的生日乃是他诞生的那一天。”缪斯盖特没有理会多米恩的拒绝,只是自顾自说明着,

“而你,巫师多米恩,成功运用巫师之血的力量后,你才算成为巫师。在此之前,你只是力量的躯壳,空有其力,而无智识。”

她缓步走近多米恩,多米恩还坐在床边,一时不知是坐着还是站起来好,剑还在他身后藏着呢。

缪斯盖特没有理会他的小动作,只是伸手打开长盒递到多米恩面前。

一根小臂长,小指粗的黑色光滑木杖呈现在眼前,上面还有雕刻的叶状花纹。

“黑杉木杖,狄莫亨里和伊佐尔德认为你的秉性适合这个,虽然我的意见是岑木杖,这是我们为你挑选的诞生日礼物。”缪斯盖特的语气丝毫没有送礼物的祝福感,只是阐述事实。

多米恩僵硬地拿起法杖,翕动的嘴没有说出什么。

生日,多米恩已经很久没听到这个名词了。早在他流浪的时候,就已经失去过生日的资格,作为非人种召入军队也是被当工具使唤,他近乎十几年没有考虑过生日该如何度过了。

他上一次过生日,是什么时候?但是多米恩不想再思考了,他注视着手中的礼物。

摩擦着如打蜡般光滑的杖身,还有精心刀刻的装饰纹路,他的心柔软了许多。

巫师的法杖将是他重要的伙伴,依靠法杖施展法术会节省不少的咒言时间,将力量凝聚在其上会有更好的效果。

在白之城的巫师们都会配备法杖,据说还有专门制作者,用特殊的工艺制作这些法器。

夜晚入睡时,剑被放在了抽屉中,他手里抱着这根新法杖,渐渐合上眼皮,嘴角若隐若现一丝笑容。

久违的阳光又一次照到多米恩身上,也洒向身边的倒退的红墙。

多米恩在拼命奔跑着,他看到脚下的石子路被踢出的灰尘。

他觉得自己手脚娇小,仿佛还是小孩的身躯,磕磕绊绊,使尽浑身解数甩动脚步。

耳边是风的呼声,还有前方孩子奔跑的脚步声。

多米恩抬起眼睛,在大口喘气声中,看到了栗色短发的背影,穿着脏兮兮的外套。

那孩子回过头,乌溜的大眼睛满是欣喜,尽管他鼻子上挂着乌青和鼻血,脸颊画着黑色污渍,整个身躯却充满爆发的活力。

他还在边跑边挥着手,“快,快!”他喊着,招呼多米恩跟上,还发出咯咯的笑声。

多米恩用尽力气追上前面的脚步,他们为什么要跑,什么在追着他们?多米恩努力转过头,身后传来了成年人的吼叫声。

“小兔崽子,给我站住!”身上沾满面粉,腰间系着围裙的壮硕胡子男正在后面追逐。

厨师手里还提着把擀面杖,脸颊因为跑步涨得通红。

多米恩只觉得自己停下就会被这个暴怒的男人抓住,被那根擀面杖狠狠殴打,他不得不再次调动精神,催促自己的脚步再快些。

带路的孩子一闪身,转进了街角,多米恩几乎跟不上他的转弯,双脚一软摔倒在地面。

他腿脚有点不听使唤,不只是累的,他已经饿得没力气了。

“快点!”栗色短发的孩子又从巷子跑出来,他伸出小手抓住了多米恩慌乱的胳膊。

多米恩只觉得胳膊被拉扯起来,他顺势支起身子,几乎是扑进了巷子中,身后男人的脚步声又接近了些。

多米恩感觉自己被拉进昏暗的巷子,一时间没有看清任何东西。

小手压着他的脑袋让他低下头,他只看到面前有个黑漆漆的墙洞,压低身子钻了进去。

那孩子也钻了进来,熟练地拖动洞口外的破木箱,将入口遮盖起来。

整个墙洞内只剩下漆黑中的一点透进的余光,和两个孩子压制的喘气声。

“嘘。”尽管视线昏暗,多米恩还是看清了他做出了噤声的示意,多米恩紧张地用手捂住了嘴巴,生怕发出一点声音。

咚咚咚,沉闷的脚步声从巷口方向传来,一步没停地跑过墙洞,向另一边的深处追去了。

许久,追逐他们的声音消失在了巷子另一边的马路外,箱子被推开一点,光漏了进来,多米恩看清了孩子脸上狡黠的表情,他戏弄般的语气对着多米恩说着:

“多米恩,你看,我就说那老狗抓不到我们。”

多米恩记起来了,追他们的人是面包店的厨师,他已经忘记那人的名字了。而他面前之人,他还记得那个名字。

马库斯,他没告诉自己他姓什么,多米恩只知道他叫马库斯。

村庄被劫掠后,八岁的多米恩跟随之前的记忆,沿着道路流浪到最近的镇子。

村子里的食物都被洗劫一空,城市还有垃圾堆可以翻。

多米恩在一堆郊区垃圾中翻找时,徘徊的野狗冲上来抢走了他找到的面包渣。

栗色短发的小脑袋突然从垃圾堆顶冒出来,“嘿!”那个孩子喊了他,手中的石子朝野狗丢了过去,野狗惨叫一声丢下面包渣逃跑了。

马库斯就这么成为了多米恩的伙伴,按照马库斯的说法,结伴而行总比单枪匹马强。

马库斯那时候十四岁,他说他的父母也死于战乱,他被送进了孤儿院,但是他不喜欢那里,就逃出来自己一个人流浪。

多米恩胆子并不大,只会到垃圾堆找食物,经常无功而返,肚子还饿得咕咕叫,马库斯看着他两手空空的样子都直摇头。

“你得学会点生存的手段,我教你怎么做。”马库斯拉着多米恩到了镇中集市附近,他盯着里面的人看了一会,拍拍多米恩肩膀示意他看好。

马库斯跌跌撞撞跑向一个绅士打扮的胖男人,“抱歉,先生。”他把胖子的腰撞歪了一下。

胖子扭过身就想举起手杖拍打,马库斯楚楚可怜的眼睛望着男人,一副不小心撞到把自己也弄疼的表情,磕绊着继续往前跑去。

最终胖子只扭头看了他一眼,掏出胸口的手绢擦擦自己被撞到的地方,嘟囔了一句牢骚就走了。

但多米恩看到了,马库斯躲进一边的巷角向他悄悄挥手。

多米恩走进巷子时,马库斯手上的皮质钱袋被打开,里面躺着铜色的钱币,还有火柴和烟斗。

“你偷东西?”多米恩怯生生地问。

“我只偷那些有钱的家伙,他们可不缺那几个银币。”他抛了几下钱袋,“看走眼了,那家伙穿得亮丽,裤兜却没有几个子。”

“我不想偷东西,妈妈说偷东西的是坏人。”多米恩望着马库斯,他的眼睛带着谴责,马库斯别过脸去,“你别这么看着我,这是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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