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自明眉头紧锁着,眼神在洁白的瓷砖上游移,脑海中像是走马灯般不断播放着自己与陆万晨相处过的画面。细细想来,陆万晨还真遭遇过一个意外。
“他之前走路的时候听歌差点被东西砸到,但我扶了他一把,最后也没有事,这个算吗?”
“那具体是什么东西呢?”
“好像是个花盆。”
“具体是在哪里呢?”
“我记得是在希望小区里,其他的记不太清了,不过陆万晨应该会有印象。”
“那你快给他打电话。”
电话很快被接通,传来陆万晨特有的大嗓音,“怎么了,这是到了儿子向老父亲晚间问好的时间吗?有点晚了啊,下次得注意。”
“陆万晨,你正经点!”
“很正经啊,我怎么不正经了,为了接你的电话,我把游戏都给关了,还不够重视吗?”
“好好说,我有个事儿要问你。”
“等等,”陆万晨听出了江自明语气里的认真,也不逗他玩了,捧着手机从床上跳到了地上,跑到了阳台上接电话。
“陆玉米,有什么事儿是我们听不得的?”
“就是啊,还跑到外面去接。”
“没有的事儿,你们玩你们的。”
陆万晨关好门,“你说吧,现在没人了。”
“之前你不是差点被一个花盆砸中吗?你还记得是在哪儿吗?”
陆万晨脱口而出:“希望小区啊,你竟然忘了?”
“具体点儿呢,是几栋楼?”
陆万晨拨了拨头发,眼睛盯着远处的树木,脑中不断回想着之前的画面。
是在哪栋楼呢?可恶,每栋楼都长得一模一样啊,到底是哪栋楼呢?
沉默了三分钟后,陆万晨放弃了。
“我忘了,再说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你问这个干嘛?”
“我就是突然想起来,想问问你还记不记得。”
游戏的事情当然不能跟陆万晨说,江自明随便找了个借口忽悠过去了。
陆万晨也懒得多想,挂掉电话后回到了宿舍内。
郑逍云无法形容陆万晨这个人,居然能把这件事情给忘了吗?要是真的没有躲过去,脑震荡都是轻的,要是把命都丢了怎么办?
“那个时候你们多大啊?”
“我跟陆万晨都是七岁,正在上小学呢,那天照常一起回家,谁知道就遇上这种事情,因为年纪小再加上又没出什么事,我们也都没有多想。如果不是你提出来,我都差点忘记这回事了。”
“扔下去的是花盆啊,”郑逍云眼神微变,瞳孔在暗色里轻轻收缩又舒展,像是想到了某个荒诞的假设,但又被心底涌起的莫名其妙摇散在夜色中。
……
第二天,两人照常来到教室上课。而陆万晨也照常坐到了两人的后面,三个人此时的座位形成了一个直角三角形,具有稳定性。
今天上午的课并非是专业课,陆万晨也只是拿了本书跟一个水杯,连笔都没有带一支。此时正撑着下巴看着前面的两人,眼皮轻轻跳了跳,喉间溢出半声闷笑。
陆万晨在刚得知这两人在一起时,确实有点震惊,他一直以为他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但没想到两人好着好着……就谈上了!
他看了眼江自明,又看了一眼郑逍云,这俩人都是他的好哥们。虽然郑逍云老是跟他拌嘴,但他心里也明白,郑逍云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心里肯定是把他当好哥们儿的。
陆万晨做了个决定——
他要给两人准备一个礼物,庆祝他们历经三年风雨最后在一起了。
陆万晨打开手机的搜索框,打出自己想说的问题,弹出一大堆的回复,他一个一个看去,一边皱眉一边咂嘴,他对这些都不满意。要论最了解这两个人的,当然还得是他,想通这一点后,陆万晨收起手机,打算动用自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聪明才智。
可要是送礼物,是送他们喜欢的呢?还是送点情侣主题的礼物呢?
江自明和郑逍云这两个人喜欢的东西相差甚远,根本就送不到一起去,陆万晨思前想后,还是选择了后者。可是问题又来了,选择跟情侣相关的,那他送什么呢?他谈都没谈过,自然不太懂这些。
想着想着,陆万晨就有些心烦,拿眼睛狠狠瞅着前面的两个人,忽地看着两人的桌子上只放了一本书跟一根笔,再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桌子。他心中大喜,他知道要送什么了。
……
“咦,陆万晨呢?”
下课后,江自明回头一看,哪还有陆万晨的影子,人早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他不会是翘课了吧,”郑逍云毫不留情地嘲讽着。
“我记得他来了的。”
“说不定他签完到就走了呢,我看好些人课都没听完就偷偷溜了。”
“算了,我们先吃饭吧。”
郑逍云内心:太好了,终于不用理会烦人的陆万晨了,有多远滚多远吧你!
……
陆万晨站在一家店外,鼓足了勇气踏入其中。
店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满墙的情侣画像与精致的木板货架相得益彰,货架上摆放着一对对精心设计的情侣物品,从刻着爱心符号的对戒到绣着爱心的抱枕,每一件都饱含爱意。
陆万晨还以为自己会不自在,但他想多了,一进门,陆万晨两眼放光,直奔着情侣水杯而去。
暖黄的灯光在货架间流淌,玻璃展框里整齐码放着成对的水杯。一对杯子中,一个在杯柄处有一个凹槽,而另一个则有一块凸起,两只杯子拿起来正好就是一对儿。
陆万晨的目光扫过眼前花花绿绿的杯子,终于,有一对杯子吸引了他的注意。
两个杯子一蓝一粉,更为巧合的是,粉丝杯子上还有一个小熊图案,陆万晨一看就知道这绝对是郑逍云喜欢的样式。至于那个蓝色的,那就更棒了,江自明本身就喜欢蓝色,加之这个杯子简约大气,江自明绝对会喜欢。
他拿下那对杯子,并且专门要了礼盒,还贴心写了祝福语,这才满足地回到学校。
东西买好了,要怎么送给他们呢?
陆万晨一直觉得,谈恋爱是需要仪式感的,既然是送礼物,那一定不能草率,得讲究一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氛围。
他微微眯着眼,垂着脑袋想了好久,才终于想出一个绝妙的计划来。
陆万晨简直想夸夸自己,这么棒的主意竟然是他想出来的。虽然他没有正式地谈过恋爱,但这些恋爱中的小技巧简直是无师自通。
“我陆万晨果然是个天才呀,他们俩看见不得开心死。”
为了不让室友们误会,陆万晨悄悄地藏起礼物,再溜回了宿舍。
……
晚上9点钟,正是学生们下晚自习和选修课的时间。
校园中的灯光昏黄柔和,江自明和郑逍云手牵着手,慢悠悠地走在小道上,他们的影子重叠在一起,路灯拉长了两人依偎的身影,每一步都踏在这美好的爱意之中。
“爷爷,您孙子给您来电话啦~”
郑逍云不爽地啧了一声,这个电话铃声他太熟悉了,是烦人陆万晨的专属铃声。
“喂,什么?”
“你又把腿扭着了,不是让你别剧烈运动吗?我马上就来。”
郑逍云听着听着,明显感受到了江自明的着急,偏着脑袋问道:“陆万晨怎么了?”
“他在操场跑步的时候把腿摔伤了。”
“这么不小心呢,平地上跑个步都能摔伤。”
“主要是上次的伤扯着了,这次可能没注意吧。”
郑逍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陆万晨那腿都快一个月了,怎么可能还没好?那伤口又不深,肯定是又在遛他俩玩呢。
江自明根本没有怀疑,平时小打小闹也就算了,陆万晨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他,既没有必要,还会降低两人之间的信任度。
教室离陆万晨跑步的操场并不远,七八分钟就到了。两个人按照陆万晨给出的位置,打着手电筒晃到了操场旁边的草丛里。
江自明感觉有些不对了,如果摔伤了,那也应该是在操场的跑道上,怎么就跑到这里来了?
郑逍云嗤笑着:“陆万晨挺厉害呀,把自己摔到了百米开外,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两人越往里走,光线就越暗,周围一片黑乎乎的,哪有陆万晨的影子。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光照范围着实有限,只能勉强看清周围的地方。
“陆万晨,你在哪儿呢?”
“我可告诉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可就走了!”
江自明看了眼周围,没有一丝异动,手机上却弹出一条陆万晨的消息:[前面一点。]
郑逍云轻笑着,“看来他不仅把腿给摔了,连喉咙也摔破了。”
江自明没空管郑逍云的玩笑话,捧着手机真的往前走了一点,前面似乎有一团暖黄色的光,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刺眼。
两人继续往前,也终于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装饰了一圈彩灯的气球。他们瞬间明白了什么,双双蹲下。
旁边的草丛里,陆万晨撅着屁股悄悄地张望,他怕那两人发现,只能摸黑往外面看。
这两个人呢?刚刚还听到他们的声音了,他将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低,此时不得不凑近去看。陆万晨蹲下身子,还是没有江自明的消息。
陆万晨觉得很奇怪,刚想给江自明发消息,却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无端生出几分害怕。
他好像听到了什么歌声,是一个女人的声音,简直比午夜鬼哭还要惊悚,每一个高调都像是被扯断的哭声,尖锐又刺耳,让人头皮发麻,全身的鸡皮疙瘩瞬间起立。
陆万晨僵在原地,一动不敢动,他感觉这声音是从自己的背后传出来的,这下他连回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了。
陆万晨怎么也没想到,不过是给他们送个礼物而已,居然把自己折腾到这种地步。早知如此,他讲个屁的时间,屁的地点,屁的氛围啊。这下好了,自己现在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错的氛围里遇到了未知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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