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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殊途(三)

原著中对寇方的着墨不多,只说他身为太微宗三清峰的执法堂弟子,却以身犯戒,偷练魔功,东窗事发后叛逃下山,被掌门下令追杀,遇上了男主这个命中注定的倒霉蛋。

《殊途》作为一部庞大的系列作,足有五部之多且尚未完结,而覃春穿越前,只看完了第一部。所以寇方和太微宗何仇何怨,书中语焉不详,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未解的伏笔。

覃春起身,捡起地上那柄掉落的长剑,剑首系了条缀着莹润珠玉的红色流苏剑穗,此刻也黯淡无光。

他把剑放在寇方停止跳动的胸口,拂过他死不瞑目的双眼,收好玉佩,转身走了出去。

天上一颗星子也没有,像一团化不开的浓墨,连月光都很微弱,覃春却夜视如昼,耳聪目明,行走自如。

剧情线上,“覃水村被屠”的节点已经标红了,说明此时这座宁静祥和的村落,除了他,没有一个活物。

夜行门百鬼炼化邪器引魂幡,需要大量生魂和精血,覃水村三百多留守村民成了活祭的祭品,而男主则因为体内突然多出来的修为,意外逃过了鬼修针对没有灵力的凡人所设下的致命咒术。

他起初一直深深自责,认为是自己救了寇方这个祸根,才给覃水村招致了灭顶之灾。

所以除了寇方教唆以外,他决心去往太微宗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要查明真相,替这养育他长大的三百多无辜性命报仇。

驴棚里的毛驴受到波及也失去了呼吸,往日犹如桃源绝境一般的覃水村,一夜间生灵涂炭,化为一片坟场。

覃春在驴棚外蹲下摸了摸驴头。毛驴是他为了偷懒专门买来的,只听他一人差使,替他拉柴运货,送他进城回村。他总想着送人离开这个注定悲剧的地方,却唯独忘了这头不会说话的小东西。

他压下心头的沉重,背上早早准备好的包袱,在村口拜了两拜,然后转身离开了这里。

然而,在第七次看到那块刻着“覃水村”三个大字的牌坊后,覃春终于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又叒叕迷路了。

带了他五年的经纪人曾经说过,他这人别的毛病没有,但演技有多登峰造极,方向感就有多惨绝人寰。所以一般不能出远门,出门就得有人跟着,不然原地打转一整天,他都会认为是自己勇猛出走了五十公里。

可现在,他的毛驴死了,这片死寂的山林里连个鬼影都没有,更别提问路了。他只好尝试在脑海中呼唤系统,“幺贰?幺贰你在吗?昌脩城怎么走?”

「……」这个六点应该可以解读为无语凝噎……吧?

“零幺贰?幺贰零?幺零贰?”

「请左转直走直走直走穿过树林!不要再走!歪!了!」

“哦豁!”覃春惊奇不已,“原来你是活的啊!还会生气?”

他第八次从村口牌坊下出发,这次有了系统的实时语音导航,信心倍增,甚至还有闲心聊天,“这么凶干嘛?这也不能全怪我啊,在一大片长得一模一样的树林里,又没有北斗七星指路,换谁来也难保不迷路啊。”

「……」

「话说你能不能切换模式?比如’活泼‘、’娇羞‘、’乖巧‘……那个电视剧看过没?同样是二十一世纪智慧与科技的璀璨结晶,你总不能开局就让你的宿主输在起跑线上吧?起点体验是很重要的……」

「……#」

见系统一个字都不愿意跟他多说,覃春甚觉挫败,好在耳边依旧冰冷却连续不断的“左、右、直行”代表系统还没有打算彻底放弃他,让他看到了前路的曙光,和一只……倒挂在树上的阿飘。

说是阿飘,是因为此人一身白衣,长发飘飘,又双脚勾在粗壮的树枝上,整个身体倒悬着,大晚上的,看起来着实吓人。

覃春放轻脚步走近,侧身弯下腰,刚好跟那人对上眼神,疑惑开口,“这位兄台,你这是在作甚?”

“晒月亮。”“阿飘”语气冷淡,似乎还夹杂着一丝嫌弃,“让让,你挡着我的月光了。”

听到这话,覃春来了兴致,路也不赶了,索性盘腿坐了下来,仰头打量树上那位,“倒挂兄,我看你虽倒悬于此,衣摆却不垂坠,发丝也未见散乱,姿态松弛优雅,气息悠长平稳,想必是位修仙之人吧?莫不是在修炼什么绝世无双的神功?”

他话音方落,眼前白芒一闪,那倒挂的白衣男子已稳稳当当立在了他面前,双手抱臂斜倚着树干,居高临下地睨着他,“你又是哪儿来的小子?也想学我魔尊檀弋的独门功法?”

覃春陡然瞪圆了眼睛,“你说你是魔尊?!”

原著里没这段啊!

他在阅读《殊途》时,就对那个身为男主死敌的终极反派魔尊檀弋观感极其微妙。覃春在影坛被人誉为“千面影帝”,而檀弋在修真界则有“千面魔尊”的赫赫凶名。

传闻此魔头精通易容化形之术,神鬼莫测。化形容易,但模仿一个人的语气神态、行为举止到天衣无缝的境界却难如登天。然而檀弋却从未被人揭穿过真身,他所杀之人,或许到死都不知道自己面对的究竟是谁。

也正因如此,修真界出现了无数打着“魔尊”旗号的冒牌货,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人人皆可是魔尊,人人又皆不是他,这正是檀弋最令人恐惧和忌惮的地方。

可惜剧情后期他才正式出场,前半部分基本都是他的九大护法代为出战,本人很是神秘。

覃春想象过几次与这位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尊对上的场景,无一不是惊天动地、生死一线,绝没有眼前这般……

拉胯的。

虽然此人看起来萧萧肃肃,面如玉盘,怎么也不会是个路人该有的颜值,但他又查看了下人物线,确实没有新亮起来的节点。

难不成是他无意中触发了什么隐藏剧情?遇到了一个原著未曾提及的人物?

想到这儿,手握剧本的覃春当然不会轻易相信这人的话,说不定只是哪只脑子不太灵光的蝙蝠成精了呢!

他信口道,“魔尊又怎么样?我还是几万年以后穿越过来的呢,我们那会儿出门都坐‘大飞机’,比你们御剑快多了,嗖一下就上天了。”

虽然没听懂“飞机”具体是什么东西,但敏锐捕捉到了“飞”字的人不屑地冷笑一声,“飞?飞有何难?”他座下豢养的灵禽朝天翁,振翅便能扶摇直上九万里,不吃不喝飞上十年也不在话下。

覃春还不知道自己在这位倒挂兄眼里,已经从一个不识好歹的小子,迅速降格成了一个胡言乱语的傻子。就见一只通体乌黑、只有喙尖一点莹白的小鸟飞来,轻盈地落在倒挂兄肩头,对着他的耳朵叽叽喳喳低语了几声。

他微微颔首,再次睨了眼地上的覃春,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轻哼后,身形倏然化作一道几乎融入夜色的淡淡白影,随着那只小黑鸟凌空而起,转瞬便消失在浓密的树冠之后。

姿态之飘逸,速度之迅捷,仿佛是为了证明什么一样。

覃春被秀了一脸,回过神稍微将这偶遇的神人放在了心上。等休息够了站起身,拍拍屁股上沾的泥土和落叶,才继续上了路。

昌脩城毗邻大胤皇朝的都城,又扼守水陆要冲,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因此城内人口稠密,舟楫如梭,繁华鼎盛,堪称皇都之外的第一大邑。

燕家便是这昌脩城中富甲一方的首富巨贾,其祖上还曾出过数位皇妃,与当今皇室血脉有着千丝万缕的远亲关系,因此在地方上享有超然的地位和便利。

当代家主更是乐善好施、扶危济贫,在昌脩城百姓口中,有着难得一致的好风评。

迎荷是燕家的丫鬟,这日正从专给下人出入的侧门出去,打算到市集采买些物什。她刚走到巷口,就被一个穿着朴素布衣的少年拦住了去路。

“这位姐姐,请问这里可是燕家府上?”

那少年脸上的笑容太过耀眼,晃得迎荷微微一怔,下意识点了点头。

“那太好了!可否麻烦姐姐帮我给府上的张管事传个话?就说他远道而来的外甥在门口等他呢。”

“传个话而已,你且在这儿等着。”迎荷见他言语有礼,笑容真诚,便应承下来,转身又进了侧门。

没一会儿,她便引着一个留着两撇山羊胡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等迎荷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张管事捋着胡子,走到覃春面前,“臭小子,怎么就你一个人?上回信里提到的那位要进城找活计的小姑娘呢?”

张管事在燕家当了七年账房先生,精明能干,颇得信任,但也有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癖好,比如爱贪点府里的油水拿去赌坊消遣。

两个月前,他刚从赌坊出来,就被这名叫覃春的少年堵在了僻静处。少年不仅对他贪墨的小动作一清二楚,甚至连他在哪几家花楼有几个相好都如数家珍。

覃春以此为把柄,一直让他帮忙给覃水村的同乡介绍些城里的差事或私塾门路。张管事人脉颇广,这些事对他来说倒也不算太难,一来二去,和这少年竟也混熟了几分。

此时,两个人并肩坐在燕家高墙下的草坛边,沐浴着晚霞。覃春将这两日覃水村发生的惨事,以及自己死里逃生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张管事听完,摇头又晃脑地感慨世事的无常。

“唉,不知是何方凶煞,竟行此灭绝人性之事,那可是三百多条性命啊……”

鬼修杀人不留尸骨,遇害者的血肉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渗入地下,男主赶到赵大娘家时,也只看到两滩暗红的血迹。

“那你之后就打算去那太微宗吗?”张管事问。

“其实我想……”

“咚!”

一个从天而降的包袱砸落在两人面前的地上,打断了覃春的话。

张管事被这突如其来的东西吓了一跳,奇道,“咦,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小心!”

没等他捡起来查看,一声惊呼从上方传来,张管事立马旋身向后猛退几步,身子骨比生理年龄十六的覃春都要灵活不删。

随着重物落地声响起,眼前已经凭空多了一人,正正压在了还未来得及起身的覃春身上。

那人哎哎呦呦地爬了起来,揉着摔疼的胳膊肘,张管事照着脸仔细瞧了瞧,顿时吓得山羊胡子都翘了起来,“二、二二二少爷!”

小春小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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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殊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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