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草蛋狗腿地跟在死尸旁边,谄笑道。
死尸瞥了他一眼,翻白的眼珠上几乎有血在滴:“杀人。”
“!”草蛋脸上的笑凝固了,他琢磨着,这大猪鬼杀气真重,动不动就是杀人杀人的,不是让他杀,就是自己心里想着杀……还自称是修仙者,草蛋起了疑心。
哪有修仙者戾气这般重的,自己莫不是被哪个走火入魔的邪修给缠上了?想到这,草蛋偷偷看了眼身旁的死尸,说不定是这邪修怕自己不肯为他做事,这才故意诓骗自己说他是修仙者。
“看什么看,杀的又不是你。”死尸冷言道,全然不理会草蛋脸上变化多端的惊恐与骇然。
“那个,前辈……”草蛋纠结地开口,“你真的是修仙者吗?”
不能问得太直接,如果他真是邪修,自己也是要装作不知道的。
“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死尸停住脚步,上下扫视着草蛋。
草蛋顺着他的视线往自己身上瞧:一双野草编做的草鞋,些许草根暴露在脚踝处,将纤细的小腿都摩擦出点点红斑。粗布做的裤子被大红大紫的补丁打满,一看就是捡了别人家不要的裤子缝合制成。再看那衣服,几乎可用衣不蔽体来形容,简单一条布料包裹住胸前,剩下的部分自然是完□□露出来,
再加上在猪圈里躲了会,身上已经沾染上猪粪的屎臭味,蓬头垢面的样子还真没必要让这大猪鬼特意去诓骗。
“……”草蛋闭了嘴,虽然这大猪鬼说的话极其不讨喜,但也算事实。他一个穷乡僻壤出来的村夫,哪里值得人诓骗?就算这大猪鬼真是邪修,他也认了。
“一句话就被我说得破防,你这样还想修仙?”死尸道。
“我……”草蛋艰难地从嘴里挤出一个字,他倒是也想狠狠反驳这个邪修,但是在事实面前一切都显得苍白无力。
修仙,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或许真是痴心妄想。
“哪个不长眼的东西,胆敢拦本状元的路?”一道厉喝,将草蛋又吓得蹦起三尺高,回头看去,来人竟是李恒。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夏家那个没脑子的草包啊。”李恒摇着手里的折扇,戏谑道:“怎么,大晚上的不在梦里修仙,跑到这来和个不人不鬼的乞丐勾搭上了?”
“我不是草包,我叫草蛋。”草蛋没脾气地回击道。
“呵呵,哈哈哈哈。不愧是夏家那位出了名的蠢蛋,脑子有病啊得治。”李恒指指自己的头,笑得几欲倒地。。
“你是……”死尸缓缓转身,眼神凌厉又阴森。李恒吓得倒退几步,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只听闻耳旁穿来索命之声:“想死吗?”
“呃啊啊啊……”李恒凄厉的叫声响起,死尸如白纸般枯槁的手就这样直接穿透他的心脏,一击毙命。然而比李恒叫得更为凄惨的,是草蛋失心疯般的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
“闭嘴!”死尸收回血淋淋的枯手,“我杀的是他,你鬼叫什么?”
“杀……杀人了,杀人了!”也许是今晚被吓了太多次,此时此刻草蛋的双腿就算想软也软不了,反而变得异常僵直。
死尸却是蹲下,伸手确认着地上李恒的尸体道:“杀人都接受不了,还妄想修仙?做梦。”
紧接着,死尸闭目凝神,比之先前更为可怖的黑烟再次从身上溢出,徐徐钻入李恒的体内,而在这一过程中死尸就像断线木偶一般,堪堪倒地。
“前……辈?”草蛋望着眼前这熟悉又诡异的一幕,心道:难道前辈又在夺舍?
草蛋上前拍了拍已经失去行动能力的死尸,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突然,他感到有一道森冷的目光在注视着自己,扭头一看,躺在血泊中的李恒重新睁开了双眼。
“李……李恒?”草蛋张口顿了顿,又道:“前辈?”
“这次倒是变聪明了。”李恒站起身,胸前那道穿心的伤口竟在慢慢愈合。
“……这……!”
“他急着上路,我便成全他,也算无心替你出口恶气。”李恒活动着手腕,“要知道,打狗还得看主人。我还在这,反了他了。”
打狗?谁是狗?算了,先不管他是不是什么劳什子邪修,就他这手段,估计也跟邪修**不离十了。
残忍至极。
“他……他是李恒,家住村内上三段,村长李苍之子,去年好不容易集全村人募捐之款出村读书,如今高中状元回来,你就这么把他杀了……”草蛋补充道。那场募捐声势浩大至极,村长李苍带着一群人在全村上下敲锣打鼓七天七夜,只为向全村人宣扬为他儿子读书捐钱。
当时自己还被迫斥巨资出了五文钱,那可是他偷偷摸摸存了三个月才攒下来的啊!
“那又如何?我便是杀了这全村上下老老小小,谁敢说一个不字?”李恒道。
草蛋汗颜,对,你说什么都对,就这邪修的实力别说一个小小的凡雨村了,就是再来十个百个凡雨村也扛不住。
凡人之命就是如此容易被践踏。可……
“那不行……”草蛋摇头,“我也是凡雨村的,你若是把整个村子的人都杀了,我,我宁死也不会帮你做事。”
“你在威胁我?”李恒道,“你以为我是非你这个狗娃娃替我做事不可吗?”
“明明是你威胁我,我可从来没喊打喊杀的。”草蛋懦懦道。
“哼。”李恒啐道,“你放心,我对碾死蚂蚁没有兴趣,不管是一只蚂蚁,还是一群蚂蚁。你只需好好替我做事,不该叫的时候别给我鬼叫就行。”
“哦。”看上去也不算难说话的样子,草蛋想着。
“不过前辈,你之前不是已经夺舍过一次了吗,为什么还要再杀一人再夺舍一次?”草蛋问。
“你还好意思问?我让你去给我杀人,你不肯,结果给我带了一具不知死了几十年的干尸回来,”李恒指着不远处那具干尸,道:“夺舍也是有讲究的,在人刚死之时是夺舍的最佳时机,不仅能保存死者生前的容貌状态,还能让夺舍者完全融入躯壳之内,如获新生。可若是一具死了几十年的干尸,对于夺舍者来说,不如不夺。”
“那前辈你之前还……夺那个干尸的舍……”草蛋提道。
“我有的选?”李恒极力克制着心中噌噌上涨的怒火,横眼道。
要不是看这人还有点用,他真想现在就给这狗娃子一个一手穿心,好让他滚去地狱投胎,学学下辈子怎么做人不做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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