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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公鸡

一大早,张默喜骑爷爷的电瓶车出村子。

村路很陡,她减速慢行。

整条村弥漫焚烧的焦味,村里没有环卫工人打扫,家家户户把落叶扫成一堆,放上从田里清除的野草和秸秆一起焚烧。

植物的焦味不难闻,与柴火味有点像,是童年的味道。

近年政府开发这一带,洛沙村不再是落后的村子,大部分村民卖田地挣到钱,把居住的瓦房改建成钢筋小别墅,

除了土地公、水井和池塘不能动土,曾经的连绵的田地建设商贸城,村路连通商贸城旁边的马路。

她一驶出村口就是宽阔的大马路,遇到形单只影的堂妹——村里的亲戚关系错综复杂,张默喜四舍五入,把远房堂妹简化成堂妹。

她在那人旁边停下来:“阿花?”

“喜姐?”

“你去哪?”

张永花指着前面的十字路口说:“去圩买菜。”

张默喜以为自己听错。

家乡话的“圩”是指镇上的农贸大市场,跟古代集市的意思一样。步行去镇子要三十分钟,驾车十来分钟。一来一回,加上逛市场的时间,起码花要两个小时。

她记得阿花有一架自行车。“你的自行车呢?走路去很远。”

张永花窘迫:“爆胎了,还没去修。”

她皮肤黝黑,干干瘦瘦,编两条麻花辫,穿着宽大的T恤和牛仔裤,看上去28岁。

实际上,她只有19岁而已。

张默喜扬起下巴指着电瓶车的后座:“我也去圩买东西,一起吧。”

“好啊,谢谢。”

张永花在老房子的大门口为大爷上过香,她该帮一下对方。

农贸大市场熙熙攘攘,四周停泊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组成严实的围墙,张默喜好不容易挤进一个空位停车。

下车时,张永花好奇地盯着竖在车头的手机看,画面是导航的地图。“喜姐,你的手机很先进哩。”

张默喜摘头盔的动作一顿,笑道:“我不熟路,没它我会迷路的。”

张永花露出一口白牙:“你少回来,其实这路很好认,商贸城建好以前的路才难走哩。”

“是啊,我记得以前的路坑坑洼洼的,到处是田地和相似的瓦房,很容易迷路。”

她点点头,好奇:“你也是买菜吗?”

“呃,买公鸡。”

她错愕:“我记得七婆养了很多鸡,有好几只大公鸡。”

七婆就是张默喜奶奶。

张永花的奶奶住在爷爷家背后,房子仍是黄泥砖砌的墙壁,瓦片屋顶,面积比张默喜爷爷家小三倍,没有东西厢和倒座房,只有一座陈旧狭窄的正屋。

小时候,张默喜和弟弟回来玩,偶然遇到张永花家的奶奶,那时她一个人住。现在好了,阿花放暑假来陪她。

张默喜心虚:“我买来养的。”

要是那家伙弄死奶奶养的大公鸡,奶奶岂不是既担心又伤心?不如她另外买一只回来。

张永花若有所思:“喜姐,我晚上看见你走去村尾的方向,你不在七公家里睡吧?”

“对,我住大公家。”

她变了脸色:“我听说买鸡冠大、羽毛火红的大公鸡能镇宅,我陪你去挑吧。”

“……”被看穿心思了。

禽类区臭烘烘,打鸣的声音此起彼伏,张默喜忍不住捏鼻子。

符咒对他没效果,她买镇邪的活物保护自己。原本想多买一只黑狗,可惜只遇到卖宠物狗的贩子。

“我们不在外面买土狗,去生了狗崽的人家买回来。土狗不值钱,五十到八十块。”张永花说。

“这样啊,还是先买公□□。”

看过好几个档口,张默喜没有遇到有眼缘的大公鸡,张永花也不满意那些公鸡的鸡冠不够大。

镇宅的公鸡,不威武不行。

终于,她们找到一只鸡冠又大又红的公鸡。

它昂首提胸,身形挺拔,羽毛油亮橘红,墨绿偏黑的尾巴弯弯地翘起。

张默喜注视它,它炯炯有神地盯着张默喜。

“可惜不够大只。”张永花扼腕叹息。

“没关系,可以养大,就这只。”

比起其他公鸡的体型,她挑中的这只是少年鸡,矮同类一头、瘦一圈。但眼缘这回事玄之又玄,她就觉得这只公鸡与众不同。

老板娘见张默喜娇娇嫩嫩的,便把公鸡束好双脚,放进厚实的黑色塑料袋,只让它露出脑袋。“这一只很凶,老是啄人,你小心提。”

“好的,谢谢。”

张默喜一路提着它,它没有乱动,也没有“咕咕”叫,害她差点以为买了一只死鸡。“阿花,你要买什么菜,轮到我陪你。”

张永花难为情:“不好吧,我不知道要逛多久,你可以先回去。”

“没关系,我没事干,可以顺道给阿公阿婆买菜。”

张永花笑笑,不再推辞。

一圈下来,张默喜终于明白为什么阿花不用她陪。

她买的菜不多,一棵叶子泛黄的菜心、两颗土豆、一根胡萝卜、档主送的一株葱,以及一块巴掌大的猪肉。

不是精瘦肉,是肥瘦夹杂,大概值七块钱。

张默喜预感这是她和奶奶一天的食量。她没有多问,而是请教怎么养公鸡。

一进家门,妈妈和奶奶惊恐地盯着她提着的公鸡。

农村人都知道公鸡血能辟邪。

“大喜啊,这鸡是?”

她胡编乱造:“路上遇到阿花,我送她去市场陪她买菜。我发现这只公鸡盯着我看,就买回来养。”

爷爷提公鸡出来端详一番,拍一拍它的后背。

它居然没有啄爷爷,只是盯着爷爷看。

“这鸡不错,很精神、鸡冠大,就是太瘦了,月份不大。”

奶奶笑道:“是啊,放这养个把日子肯定养肥。”

张默喜心虚地抿嘴:“嗯嗯,我一个人住那边太无聊了,带它回去解解闷。”

奶奶和妈妈脸色大变。

爷爷不会往灵异的方向想,仔细瞧公鸡的屁股下面。“好圆润哩,等养肥给你配种,生一窝小鸡仔陪大喜。”

不知道它是不是听懂了,屁股一扭,迈开鸡爪走直线,不理会猥琐的老人家。

张默喜满头黑线,要是爷爷知道这鸡用来镇宅,肯定给她上思想道德课。

她任由少年鸡到处参观,去帮奶奶和妈妈备菜。

午后,她抱着少年鸡回老房子。

奈斯,门锁能转动。

“你暂时住在这里,要乖哦。”她放下少年鸡的瞬间,闷热的空气骤然变冷。

离她最近的朱红柱子开始流血。

“咯咯咯——”少年鸡朝着西厢打鸣,昂首提胸的模样像准备战斗的战士。

张默喜连忙抱起少年鸡,朝着西厢的方向解释:“我买回来陪我说话的,你放心,我从出生到现在都不会杀鸡,也不敢杀。”

气温还没回升。

她咬牙:“我尽量不让它到你那边拉屎。”

气温明显回升。

她松口气,轻拍少年鸡的后背低声说:“看见没?那家伙小气又敏感,你千万别到那边拉屎拉尿,不然我洗澡的时候又断电断水。”

“咕……”闷闷的声音从它的喉咙憋出。

“唉,我们要相依为命了。”

“咕……”

“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

“咕。”

她想了想,说:“叫威猛?”

“咕。”

“行,当你同意了。”

虽然谈好,但是威猛在天井溜达的时候,总是盯着西厢“咕咕咕”,有时候来回踱步,摸不准它想什么。

下午,她不敢留威猛独自在家,背着木吉他,抱它去爷爷家蹭饭。

夜幕降临,冷冷的月钩悬挂夜空。

张默喜背着木吉他到隔壁屋串门。

今天张永花询问她的工作,对木吉他充满好奇,她便答应带来让张永花瞧瞧。

“哇,这就是木吉他?真的能发出声音?”

两人坐在屋檐下,灯泡发出昏黄的灯光,微微倾泻进老人家睡的卧室。

卧室飘出尿骚味。

张默喜忍着尿骚味,偷瞄昏黑的卧室。

微弱的灯光染黄卧床的脸,混浊的双眼正好与张默喜对视。

老人面无表情,染黄的脸皱巴巴,毫无生气。

她连忙移开视线,回答张永花:“一根根的是木吉他的弦,拨动就能发出声音,创作歌曲。你试试?”

张永花受宠若惊:“我、我能摸?”

“能啊,拨一下。”

张永花激动地咽口水,战战兢兢地伸出食指拨动其中一根琴弦。顿时,前所未有的旋律令她惊喜。“真的能发声音!”

张默喜笑了笑:“你想听什么歌?”

“呃……我在别人家听过一首,唱着什么路崎岖,亦不怕受磨练,可好听了。”

“是《漫步人生路》。”说着,张默喜开始拨弦,随着旋律唱歌,送张永花一个纯净的音乐世界。

一个木头制品能“唱歌”,张永花从好奇惊喜,变成如痴如醉地倾听,第一次听完整的一首歌。

19年来,她首次尝到幸福的滋味。

“喜姐,你唱得很好听,和我第一次听到的歌声一样!”一曲终了,她忍不住赞叹:“你在外面一定是大明星。”

张默喜笑了笑:“哪有大明星这么闲的,我只是一个音乐创作者而已。”

她不服:“你长得漂亮,唱歌好听,怎么不能是大明星呢?外面的人没眼光!”

“我也觉得他们没眼光。好了,你还想听什么歌?”

她红了脸:“我能不能听你创作的歌?”

张默喜一怔,随即笑靥如花,拨动琴弦。

农村地广,楼房不高,歌声随着晚风飘远,飘到有红衣男人坐着的屋顶。

“靡靡之音。”他托腮仰望月钩。

夜渐深,张永花端着温水进卧室,给卧床的奶奶擦身。“阿婆,木吉他真神奇,可以弹奏一首歌出来。喜姐唱歌好好听,又会写歌,我相信她会成为大明星。”

不爱说话的老人安静地凝视孙女,听她絮絮叨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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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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