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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雷彩凤还不至于从现在开始怀疑丈夫和小叔女朋友的猫腻。

她那双慧眼捉住的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女朋友。

她捉住的是丈夫自认为隐藏得极好实则一览无余的厌弃,对这股厌弃,雷彩凤不以为忤,她嫁到老陈家的头七天就明确了这是她婚姻的头七。打从一开始,这个开始或许能追溯到她坐在三轮摩托的兜肚上晃出山的那时刻,她就看清了这种厌弃。两个多小时的山路,她的新婚丈夫只看了她三眼。

正所谓,事不过三,好似超过这三眼,就会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了。

她丈夫谨守着这份不逾越,连同后头的夫妻生活,一个月三回,雷打不动,每回他伏在她身上耸动,雷彩凤越过他黝黑的肩膀看洇开黄褐色水渍的天花板,就会想起那天两个多小时的山路。

她窝在兜肚里晃荡,全身连皮带骨地颤动,像是把大山里的那个雷彩凤拆了一遍,又到这十万八千里外的老陈家重组。

自她重组成为老陈家媳妇的那刻起,雷彩凤就没像阿巧那样盼过丈夫的回眸一顾,她吸取阿巧的教训,抱着一摞算盘珠子衡量这门生意。

生意的这头是一条哑嗓与不要彩礼,生意的那头是一个啥事都没做成只得回家务农的庄稼汉,他连地都种不好,但有个能安一部电话的大舅和一对能挣到钱的爹妈,再加上能做饭洗衣伺候公婆打理家事的媳妇。他不亏的。

所以,他没有足够的余地用来出轨。

这门生意精算到此处,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平衡。

雷彩凤不必征求她妈的看法就可以下此结论,这与她从前行事大有不同。在家里的那会,爹妈就在眼前,家门以内没她做决定的份,家门以外她走不远。由于她的哑嗓,隔壁邻居家给小孩儿做的风筝线都比她走出去的路途要长远。

可今时不同往日,她这会是老陈家的媳妇,是被爹妈流放到十万八千里外的出嫁女,没有‘天大’的事又是动用不了电话的,她能怎的。重组的雷彩凤必须从那拆散的缝隙中生出根来。

她身上,肯定是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了。

但这份不对劲,是好是赖,尚不明朗。

雷彩凤站在灶台边洗碗,看着雕花玻璃窗上映出的一个个人影,公公、婆婆、大舅、大舅妈、丈夫、小叔、小叔的女朋友,他们聚在烟雾缭绕的厅堂里说些镇上县里的大事。通常是哪个企业主去赌去嫖被抓啦,或是下一届的头头要换哪个哪个当啦,再不然就是某局某书记正是那隔壁村或隔壁班的某某啦。

净说些云里雾里的事,雷彩凤不认得他们话里话外的每个名字,但听得出其中意味——大舅的脉络发达得很,这个兄弟确实蛮好。

目光再往旁边挪挪,就是她的丈夫。

那个方才被雷彩凤识破了厌弃的男人,他坐在那里,矮一头,一眼看就知道是他。雷彩凤快意地勾起笑容,啊,厌弃啊,这种东西她是很熟悉的了。

但今天额外的发现叫她平添了痛快。

她发现丈夫的厌弃并不只对着她这人这条哑嗓,她看着他丈夫隐秘地望向桌子对面那女郎,他望着一个他够不到的女人,那都算不上望着,更近似于某种不肯宣之于口的垂涎,分明贪婪,偏偏无望。

他在那狭细的眼皮缝隙里一并厌弃着他自己。

好,好得很,好极了!

雷彩凤想起流窜在小学教学楼之间的一条癞皮狗,颠颠地四处搜集残剩骨头,常常蹲在食堂蒸炉附近,看着人们从里头拎出一个个绿色网袋,网袋里摞了两到三个铝制饭盒,那癞皮狗就垂涎着一双浑浊狗眼摇尾巴,乞求随便哪个人的丝缕怜悯。

而雷彩凤的丈夫,狗都不如。

癞皮狗至少比他坦荡,那摇着的尾巴,垂涎的眼睛,走的都是明路上的乞讨。

他呢,捂着一肚子有点自知之明又不很足够的自知之明阴阴地发烂。他比她也是不如的,她对自己这条哑嗓看得明白,从未有过算盘珠子以外的非分之念,他却在云里雾里肖想一种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女郎。

哼,走着瞧吧。她会把那个有着不熟悉汗味的女人揪出来的,到时就好看了,他那种男人勾搭上的东西能是什么样,在服装厂工作,穿几十块一条的大花裙子?想去吧,流着涎可劲儿想去吧。

重新投个胎也挨不上这份运。

雷彩凤沉浸在自己的快意中,不察身后边来了个小侦探。

女孩脆生生的音色响起时,雷彩凤险些捏不住手里的碗,脆生生的音色从屁股后头绕到右边腰侧,挨着她围剿了一圈,继而一锤定音:“小凤达达欢喜洗碗的呀。”

雷彩凤转过脸看她。

女孩有张圆脸盘子,皮肤红黄红黄的,一看就是常跑出去疯玩的浪小孩,只两粒眼珠子齁亮,瞧着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或者浸进深井里去,眼白水泠泠地荡着波,散开一层又一层不屑于谙世事的回音。

她一字一顿地说:“我妈最不喜欢洗碗了,要是今天她烧菜就不能她洗碗,得我爸来。你又烧菜又洗碗还在那笑,你是欢喜干这个吗?”

雷彩凤答不出,她想即便她这条哑嗓完好无缺,她也答不上这般尖锐的问题。

女孩是未来两个月即将与她朝夕相处的‘闲伴’,是蛮好的兄弟家的孩子,不知用的怎样一种算法,四年前还需要手抱的小孩今年就算六岁了,已开始在幼儿园读书,幼儿园和小学离得很近,家门口的距离。

婆婆经常在家夸赞这个女孩,说她打娘胎里就带了个聪明脑子出来,灵得不行,一点就通,一学就会。

彼时这孩子与雷彩凤半斤八两,她这个大的只能咿咿喂喂,她那个小的也只会咿咿呀呀,雷彩凤不明白婆婆是哪里来的神通看出了这孩子的慧根,但可以确定的是,婆婆对这孩子的怜爱亲昵只存在于她不会说话之前。

自从这孩子能完整清晰地说出一句又一句话之后,婆婆就闭口不谈从前“一点就通一学就会”的先见之明了。

孩子叫周鸣春。

雷彩凤很喜欢她的名字,据说是孩子妈取的,孩子妈就在镇上的中学教书,瘦小个子,戴副大黑框眼镜,很是文气样。雷彩凤无从知晓鸣春妈的名字,但听公婆叫法是“老胡”,于是每回见面打招呼,她就在心里唤一声“胡老师”,而非“舅妈”。

鸣春对她呆楞的反应不太满意,但念及这是即将与自己共度暑假的伙伴,就抱了把小凳子来看她洗碗,同时为自己暑假的境遇提前做打算:“小凤达达,你是真的一点话也不会说吗?”

雷彩凤看着那两粒明亮的眼珠,忽然变得严谨,她手里动作不停,转着碗沿来回冲水,嘴里则尝试发出一点声音:“呃啊——呃啊——”发完声,觉得和从前相比实在没什么变化,又失望地低了低头,她不好意思地看了那孩子一眼,像是道歉。

鸣春宛若煞有介事的美食点评家,咂巴着两片小嘴皮子,边听边点头说:“你有声音啊,只是连不成话。”说完,小大人一个,不很熟练且姿势怪异地抱臂摸下巴,那模样更像个初出茅庐的奥特曼,她摸了会下巴,又成了深思熟虑的主任医师,“老师讲过,字都是拼音拼出来的,你会a,也会e,那你会不会b?看我的嘴形,上下嘴皮碰一碰,b——”

“要发轻音,把气喷出去,b!”

雷彩凤笑了,逗孩子玩似的,跟着她两片嘴皮上下一碰,却骤然吓了自己一跳。

她发了个很轻的‘b’的声音。

转着碗沿的手忽然停下,雷彩凤怔了半晌,目光茫然地看鸣春,女孩齁亮的眼睛向她示意,“你发音对了呀,声音有点轻,但就是这个音没错。”六岁的孩子似乎并不把她这条哑嗓当回事,残忍又天真地对她表露着希望与赞赏。

雷彩凤想起她妈背着她走过的那些山路,想起她妈刚发现她说不出话时落下来的一个又一个巴掌与一滴又一滴热泪,想起被连绵群山圈禁的女人……她再一次地想,不怪她妈,真的不怪她妈。

漫上来的泪却止不住了,雷彩凤背对鸣春用力洗碗,把吸鼻子的声气埋进哗哗的水流,身后鸣春在那里说:“你别难过呀,声音轻点也没什么。今天学三个了,a,e,b,你晚上睡觉前复习一下。等熟悉三天过后,我们再学别的。”

学校里的老师都是这样教,雷彩凤听过很多遍一模一样的话。

可那么多遍里,她从没有一次试过跟着发个音看看。她管堂的时间里,只是艳羡地看着孩子们无穷无尽的精力与充满希望的未来,她自己的两片嘴皮子,经久累月,几乎要长在一起了。她没试过,她竟然没试过。

横冲直撞的情绪把她洗碗的节奏打乱,雷彩凤不慎没拿稳,一个搪瓷宽口大盆就从手里滑了出去,叮铃咣啷的一阵响动,惊出隔壁厅云里雾里的一句“做什么了洗个碗叮叮梆梆的”。

鸣春嗖地从凳子上窜过来捡起搪瓷盆,大声叫道:“做什么了,我拿碗舀井水喝的呀。”说完,停了片刻,云里雾里的厅又再度接续上那些云里雾里的话题,鸣春歪着头对她狡黠地眨眨眼。

而后,低声同她密谋:“小凤达达,你就说是我掉的碗,嬢嬢不会说你的,她也不敢说我。啊,你说不出话,那算了,就说是我掉的碗好了。算我帮你一回,下次换你帮我哦。”

雷彩凤在鸣春这双有恃无恐的眼睛里,忽然咂摸明白,为什么她婆婆只在鸣春不会说话时夸赞她一点就通一学就会。她才六岁,尚不知世故,却已然懂得如何运用世故。她已很看清,自己在陈家受到的所有优待都源于她的父亲,她凭恃这份优待笼络了一颗人心。

啊,申签过了……我会持续更新,直到写完这小故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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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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