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如今的簪缨世家中,卢家当属风头无量,卢淮景之父卢怀信久居北境,守土为国,战无不胜,为大魏立下赫赫战功,如今大魏国力强盛,万国来朝,卢家功不可没。
常言道,物极必反,盛极而衰,变故就发生在七年前的平野之战。平野之战是大魏皇室与北方乌朔人之间的一场战役,乌朔是北方的一支游牧民族,生性狂野不羁,屡次南侵,掳掠百姓。
外患不除,百姓一日无安。元景帝便派卢怀信北上抗敌。最初,卢怀信带领军队在此战中势如破竹,军队士气大涨,边塞频频传来捷报。
在朝中上下大喜之际,却千里迢迢传来噩耗,向来攻无不克的卢怀信中了敌方埋伏,他与五百精兵困于狭道,援兵不至,兵困马乏,弹尽粮绝,一代将才,殒命稽山。
朝廷吃了败仗,文武百官连连奏疏弹劾,说此战之所以会败,全赖卢怀信刚愎自用,居功自傲,掉以轻心。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满朝文武并不在意真相,战败之事既已成定局,自己又无力一改局面,索性借此机会落井下石,扳倒卢家。
当时竟也无多少人敢为卢家发声,正应了那一句“人走茶凉”。正当大家都以为卢家从此日薄西山,永无翻身之日时,十五岁的卢淮景主动请战。
纵使他家族世代为将,但他尚且年少,且并无作战经验,事关国家兴亡和百姓生死,元景帝不敢草率做出决定,遂并未同意他的请求。
不过当时朝廷派出的武将竟都接连吃了败仗,元景帝焦头烂额,无计可施。
既已走到了穷山尽水之地,不如殊死一搏,或许能挽回一线生机。
卢淮景,元景帝在诏书上写下了这个名字。
卢淮景在接到诏书以后日夜兼程,奔赴北境,短短三月内,他率领军队力挽狂澜,逆转局势,打得乌朔军节节败退,写下了投降书。
卢淮景也因此一战成名,世人皆称他少年将军,封号云麾。
卢淮景的战绩在坊间广为流传,沈瑶卿也有所耳闻,但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男子就是所向披靡的云麾将军。
直到一个百姓朝他激动地喊出“云麾将军”的名号之时,沈瑶卿才知晓传闻中的少年将军就是眼前此人。
确实称得上风姿卓然。
卢淮景坐在马背之上,神情自若。他的眼神从沈瑶卿身上轻轻扫过,两人目光在刹那间交汇,随后他瞥向了气急败坏的沈谦,颇有几分居高临下的傲气。
“卢淮景,你莫要多管闲事!”
卢淮景轻轻扯动朱丝缰绳,枣红骏马乖顺停步。接着,马儿控制不住冲沈谦打了一个喷嚏,唾沫星子飞在了沈谦的脸上,沈谦皱眉,嫌弃地抹了一把脸。
“畜生。”沈谦低声骂道。
骏马又故意打了几个喷嚏,而后偏过头去假装不经意,然马尾早已得意地甩动着。
沈谦正欲发火,突然听到卢淮景开口:“原来是沈大公子的爱马,我见此马发了狂症,恐其伤人性命,情急之下,只好引弓射杀。马是我杀的,不关这位姑娘的事,沈大公子莫要为难她。”
说完,他朝沈瑶卿看了一眼,眸光很淡,无半分波澜。
这个人看着明明那样张扬热烈,却生了一双极淡漠的眼睛,若高悬于天的孤月,清冷泛寒。
沈瑶卿回之以微笑,但并非是为了感谢他替她解围,此事本就与她无关,她是莫名受冤,蹚了这趟浑水,这一笑是为了感谢卢淮景及时射出的一箭,挽救了自己的性命。
沈谦对卢淮景一向心怀不满,甚至可以说是嫉妒,卢淮景年少有为,冠绝京城,自己一无所成,无所作为,两人之间,判若云泥。
他为云,自己为泥。
想到此,沈谦更觉心中妒火燃烧,但卢淮景是圣上面前的红人,连母亲都要敬他三分,自己再不服气也只能憋在心里,不能发作。
他扯扯嘴角,笑得十分僵硬:“哪有,我只是与这位姑娘开个玩笑罢了,姑娘,你说是吧。”
真是个牵强的借口,沈瑶卿置若罔闻,不予理睬。
“今日伤了沈公子的爱马,此非我本意,明日,我会为沈公子择选一匹良驹,派人送到沈公子的府上。”
闻言,沈谦眼睛蓦然一亮,卢淮景军营里的马匹,沈谦曾经是见过的,各个膘肥体壮,鬃毛如漆,骑起来更是飒沓如流星,着实令人心动,如此想来,心里倒也觉得平衡了不少。
“沈公子大可放心,我军营的马体格健壮,比起沈公子今日骑的这一匹,只好不差,而且绝不会当街发病,保准你往后不会再陷入今日的窘境。”
当下便传来了几声讥笑。
卢淮景这话说得轻松,听在沈谦耳朵里却如同肉中扎进了刺,不会要人性命,却又痛又痒,教人浑身难受。
“那便这样说定了,我还需处理军中要务,就先行一步。”话音刚落,卢淮景勒紧缰绳,调转马头,疾驰如风,消失在长街尽头。
沈谦心中赧然,无心在此逗留,随从又为他新寻了一辆马车,一行人准备取道回府,走时,他还不忘瞪沈瑶卿一眼。众人见事情已了,无戏可看,乌泱泱一团人顿时散去,各归其事了。
因离乡之时尚且年幼,沈瑶卿对于盛京的印象是极为模糊的,她凭着依稀的记忆沿着长街慢慢走着,市列珠玑,户盈绮罗,丝竹悦耳,酒香馥郁,繁荣富庶一如往昔。
穿过几个巷口,终于走到了记忆中的地方。
墙壁斑驳,刻下了岁月的痕迹,唯有门前的桃花灼灼依旧。儿时,每到仲夏之际,一树果实累累,玲珑有致,粉若云霞,她总喜欢骑在父亲的脖颈上,去摘那枝丫高处的桃子。
想到往事,沈瑶卿心口一暖,她低头深呼一口气,提步走上前去,在屋外敲了三下。不一会儿,远处就传来了“蹬蹬”脚步声,脚步声愈来愈近。
沈瑶卿的心狂跳不止,她暗暗期待着,会是父亲,还是母亲,亦或是二人一同前来,第一句话该说些什么。
“姑娘,你找谁?”
心中正琢磨着该如何措辞之时,后背传来了陌生的妇人声音。
沈瑶卿转身抬眸,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庞。
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妪。
婆子将沈瑶卿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这姑娘瞧着面生,不曾见过,应是外地来的。
沈瑶卿和颜开口:“婆婆你好,我来寻这屋子的主人家,他姓沈。”
婆子眉头微皱,应道:“姑娘,这是处空宅,这户人家十多年前就搬走了。”
沈瑶卿心中一坠。
十几年前,自己还未与舅父舅母走散,既要搬走,为何寄往莱阳的家书中从未提及此事,也未去莱阳将自己接走。
难不成,是出了什么事?
沈瑶卿心里一紧,赶忙打消这个可怕的念头,急切问道:“婆婆可知他们去了哪里?”
婆子虽不清楚沈瑶卿是何来历,但这姑娘穿着素雅整洁,说话温和有礼,一看就是清白人家的好女儿,这户人家搬走十余年,竟都不知会人家一声,未免太不厚道,心中不由得生起一丝怜惜之意:“姑娘,这老婆子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可以……”
“李婆婆,你在同谁说话呢?”一妇人打断了婆子的话,袅袅婷婷地朝二人走近,她穿一身紫藤纹锦衣,姿容艳丽。
“是一个姑娘来寻屋子先前的主人家。”李婆婆解释道,“平日里你最喜跟街坊邻居打交道,可知道这屋子旧主的去向,若晓得些情况,快与这位姑娘说道说道,莫让人家白跑一趟哩!”
妇人名唤刘玥,她瞅了一眼沈瑶卿,随后笑着调侃道:“打交道?我哪配?婆子你是不知道,这屋子原先的主人家乃是当朝的户部尚书,当今宰相的乘龙快婿,人家成了金尊玉贵的人,哪会再来同我这样的平人打交道?”
字字句句宛若惊雷炸响,户部尚书?当朝宰相的乘龙快婿?沈瑶卿一脸不可置信:“大娘,你可是记错了,这屋子原先住着的是一户普通人家,他有妻室,也并非是当朝宰相的女婿。”
刘玥兀自往嘴里塞了一块果脯,随后与沈瑶卿确认:“姑娘要寻的人可是姓沈?”
“是。”
刘玥向四下张望,确认无人之后,慢慢向沈瑶卿凑近,并举手遮住口型,压低声音说道:“姑娘所找之人可名唤沈仲明?”
沈瑶卿的手不自觉一缩:“是。”
刘玥重新站直身子,拍了拍手上的果脯残渣:“那便错不了。”
……
落日西沉,落花簌簌,夕阳余晖透过林梢,在地上拖出一条寂寞的、单薄的浅影。
沈瑶卿手中紧握着玉佩,面色异常平静,麻木地走过一条又一条街巷,她皮肤本就白皙,这股死水般的沉静衬得她如同一个白瓷娃娃,没有半分生气。
户部侍郎沈仲明十三年前高中探花,与当朝宰相谭晋玄之女谭疏月喜结连理,共谱佳话。
好一对才子佳人,好一段金玉良缘。
真是可歌可泣,真是一段——
笑话。
妇人的话在沈瑶卿的脑中久久盘旋,挥之不去——
“姑娘,这沈尚书曾有原配,可惜红颜薄命,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恰恰死在沈侍郎高中探花的那一年,随后不久,他便娶了谭相的千金谭疏月,从此一路青云直上,短短十多载,便官至户部尚书,可谓是仕途亨通,春风得意呐。”
“可我先前见过那柳娘子,面色红润,言笑晏晏,这样好端端一个人突患沉疴,溘然长逝,我是怎么也不敢相信,可好巧不巧,偏偏死在沈尚书高中之后的那段时间,你说这稀不稀奇?”
“都道沈尚书对前妻情深义重,柳娘子死后,他痛心疾首,茶饭不思,日日以泪洗面,但不过一月,柳娘子尸骨未寒,他就与谭相千金成了亲,若真深情,怎会如此迫不及待?”
“据我所知,沈尚书与柳娘子曾育有一女,那女孩儿被寄养在乡下,孤苦伶仃,沈侍郎一朝富贵,若真顾念旧情,为何不将孤女接回?”
沈瑶卿停了脚步,含着泪眼抬头,只见漫天霞光璀璨,却无丝毫暖意。
这样绚烂的光辉,真是刺眼得很。
顿时,一稚童差点撞在了沈瑶卿身上,他蹦蹦跳跳的,手中拿着一串红通通的糖葫芦,糖葫芦在孩子的手中晃呀晃,晃呀晃,仿佛晃到了十多年前的雨夜。
“瑶儿,你想吃的糖葫芦,爹给你带回来了。”
父亲卸了斗笠,额上流淌着豆大的水珠,向她递来一串糖葫芦。父亲笑起来眉眼弯弯,望向她的目光,含着无尽的慈爱。
沈瑶卿不自觉笑了,嘴里甜丝丝的,恰如那晚父亲为她买来的那一串糖葫芦,那样甜。
记忆中的父亲温柔宽厚,当真会做出那样绝情的事吗?
她尚不清楚刘玥的底细,又怎知她到底存了怎样的心思?
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
刘玥的话是真是假?十多年前,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母亲究竟因何而死?
沈瑶卿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她要亲自去探寻真相,但不是以沈仲明女儿的身份。
(1)“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选自三国魏李康《运命论》
(2)“市列珠玑,户盈绮罗。”选自宋代词人柳永《望海潮》
(3)“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选自明代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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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云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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