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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一定要去纽约

『这辈子一定要去一次纽约!』我这样跟一个朋友说。

『理由呢?』

『慰劳自己。像减肥成功要去大吃一顿,像妳前阵子升了经理,薪水都还没领到,就先去买了一双PRADA。』

『所以,你的前半辈子,已经有了值得嘉奖自己的成就了?』她用眼睛白白的那个部份,瞪我。

『嗯…』我认真思索了三秒钟,都不晓得有多诚恳:『四舍五入,勉强算有了吧!』

『为什么一定是纽约?』

『比较不会后悔吧!』我回答得十分迅速:『所有可以看的、吃的、买的、遇见的、发生的,都汇集在那里。不至于那样倒霉,所有一切都是让人失望的吧?』

『嗯…,好像也对。』她嘴巴这样答了,却仍迟疑斟酌着。下巴仰成四十五度,发呆,刚好一个绿头大乌蝇飞过去,倒映在她美丽的眼白中,像一个肥嘟嘟的,蝴蝶。

纽约是什么?

『说说看你对纽约的定义吧?』

『一座城。』

『废话!』她很凶,超出一个优雅女生先天或后天被允许的那个尺度了:『一座怎样的城?』

『被酷斯拉踩过,被金刚爬过,被殭尸占领过,被彗星撞过,被洪水淹没,然后冰冻成一块雪糕的,一座城。』

『还有呢?』

『卡莱葛伦和黛勃拉寇儿,汤姆汉克斯和梅格莱恩,都在这谈过恋爱。』

『所以呢?』

『所以,纽约是绝无仅有,再特别不过的一座城。不去不行的。』

『鹿港跟曼谷,涩谷跟伦敦,都不会相同的。地球上的每座城,都是绝无仅有的。』

那个问句,发生在我的班机即将起飞的十五分钟之前。除了「抬杠」,我想不出她有其他更具建设性(或善意)的居心。

对于这么心地邪恶,泼足冷水的朋友,我的报复手段是:在我终于从纽约飞回来以后,我送给她一件在五分埔买的,那种「我爱纽约」的T恤(就是很阳春的那种「I爱NY」,用一颗红色心脏代替「爱」的那一种白T恤),然后,看她喜孜孜地配上一件尚保罗高第耶的纽仔裤,去参加名流派对。笑容可掬地对人说:『我朋友从曼哈顿带来的,可不是仿的哟!』

对于一个我极其钟爱的好朋友来说,那样一个恶作剧,我竟是一点都没有罪恶感。

嘻嘻嘻!!!

纽约在哪里?

在西经74北纬41的交界点上。

在某些人朝梦想奔驰的第一站。

在某些人蹒跚归去的最终站。

在某些人最适合因为恋爱而繁花似锦的舞台上。

在某些人最适合由于失恋而千帆过尽的画面里。

在许许多多人,因为看了『**城市』和『六人行』之后,所徜徉出去的憧憬里………

那个伟大的李安先生,也偶尔词穷,居然用同一个句型,替三个不同的电影做宣传:『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玉娇龙」、「绿巨人」,还有「断背山」。』

于是乎,我经过斋戒,沐浴,虔诚地颂过七七四十九遍「大悲咒」,忏悔了,回向了,决定厚着脸皮,去偷──李安先生的这个金科玉律。

每个人啊!心中都有一座曼哈顿

只是,你的我的他的,彼此都绝不相同罢了!

于是,我去了纽约

后来,我终究是去了纽约。

一千几百个日子的朝晖夕阴,十几个季节的雨雪艳阳,我又跑去跟同一个漂亮得不可方物的朋友说:『我,去过了!』

『所以呢?』她,居然并没有对我表达出,应该呈现出来的,谦卑和尊敬。

我原谅了她,还是从容而仁慈地,对她说:

有一些人生的事,一旦经历了,这个人就绝对不会再是同一个人了。

例如初恋,例如犯罪,同一个名字和容颜,但不可能再会是原来的灵魂和心绪。

纽约,也是一样的!

于是,我开始试着把属于我的纽约写下来。

那,不只是一座城。

是一个我,意外地蜕变成另外一个我的,微妙过程。

深刻地感谢那个过程中的每一个足迹,以及所有用个自的橐橐履痕,前来和我的足迹重迭的,人。

底下,我要开始述说,我在大城中相遇的一些人,以及他们不经意地成就了我精采人生的,独特故事。

旅人寄语:

一个台湾人,在纽约的街头、地铁、跳蚤市场、逃生梯上,遇见了各种奇妙的人与事。有提琴手的跪地演奏,有房东儿子的窗台闯入,有黑人名模的地铁走秀,也有印第安妇人的市集委托。这些故事交织成一场城市的嘉年华,也是一场关于「我」的蜕变。 《一个台客在纽约》,是一部关于城市、关于人、关于自己成为自己的旅人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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