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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月台上的提琴手

身为中国人,对于「缘份」这回事,是相当讲究的。「十年修得同船渡」,有没有缘份,是需要「修」的。

我当年从威斯康辛搬到纽约,先在皇后区住了一段不算短的日子,每天上学,地铁从地上到地下要转三次车,花上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其中,最靠近学校的那个站,是纵向横向的路线难得交汇的几个站之一,算是热闹的地铁站。我上完课,逛完街,总是要在这个车站的地底下绕上半天,才能进到我要搭车的那个月台。

这一天,编剧课结束的时间不早不晚,入秋的气温不冷不热,我在一种相当愉悦的情绪中。

一上那个月台,我就看到他,一个肤色黝黑的拉丁裔男人,清癯瘦小,身上的大衣,陈旧但清洁,只是长得让他显得有点佝偻。

他在拉着生命力旺盛的提琴,很印第安色彩的音符。脚前摆一个脱了漆的提琴盒,当然是让人家望里头丢小费的。

歌是「太阳马戏团」的主题曲,那年马戏团在纽约推出了新的表演主题,算是城中的大事,我舍不得花钱去看,对于个中的音乐,却是熟悉的。

我极爱那个曲子,就那样以很近的距离,站在他跟前听着,并没有特别注意到我是月台上唯一的听众。盘算着等下要用力的鼓掌,牛仔裤的袋子里有一块美金,正好给他。

后来,或许是听得入神,总之,地铁一下子就进站了。

恰巧车刚到站月台的阶梯又挤下一群赶着上车的人,我在人群的动在线,一推一挤,莫名其妙地,居然就上了车。

他的演奏还在**,眼睛的视线直跟随我上了车厢,看不出眼神里是什么涵义

我对于不能及时把钞票给他,甚至只是来得及拍拍手的这件事,十分十分地在意,并且抱歉。隔着车窗,向他诚恳地点了点头。

隔了几个星期,我几乎忘了那把提琴,只觉得回家的车厢里,有双深邃的鹰眼,用力地盯着我瞧。

我撇头看他几眼,恍然认出是那个「太阳马戏团」。呵!他还记得我,记得我听他拉琴而不给钱。

我试着微笑,他并不理睬,眼中依旧凌厉。

我开始有点发毛,没头没脑的,不晓得该上前说些什么话,或是不该说什么话。

好容易到了换车的站,我匆匆越过月台,直接上了也正进站停稳的下班车。

没想到,他老兄身手矫捷,拎着老琴盒,也上了我的车。阴森森地,就坐在我对面的座位上。

我从看着他、盯着他,到瞪着他。眼睛都酸痛了。不知道「忘了给小费」,算什么深仇大恨?光天化日的,你还能怎样不成?

十几分钟以后,我在另一个车站再换车。这次必须上楼梯下楼梯,到另外一个月台上去等车。

我的老天爷!老鹰男亦步亦驱地跟着来,车一到,他又上了车,始终都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

车进了皇后区,他也随着我下了车。

我的那一站,空间广阔,人丁不多,光线又暗,就是那种恐怖片里变种怪物要出来吃人的场景。

我往出口的悬转门走去,脚步橐橐,他还跟在我后面不到两公尺的距离。

妈的!没看到我一身肌肉?不怕我的中国功夫吗?

我用半秒钟的速度车转过身,大喝一声:『你要怎样?』

『什么怎样?』他被我吓一跳。

『干嘛一路上瞪着我?』

『什么瞪着你?我的眼睛就长这样。』

『干嘛一路跟踪我?』

『没有跟踪你啊!我就住这里,市场旁边的戏院后头,是在这一站下车啊。』

我窘到面红耳赤,一个国小课本里的成语在脑里跑了出来,叫做:杯弓蛇影。

『哦!嗯…嗯…,你记得我吗?我上次听你的提琴。』为了掩饰尴尬,我摸出一张纸钞,递过去给他,『上次忘了给。』

他大声地笑了起来,礼貌地把我的手推开,『一次归一次,你这次又没听。』

说话声中,他先到了转门,「嘎啦啦」快步推门走啦。

我跟这把提琴的缘份,还没完。

一个多月以后,第一场雪落了,天已经很冷很冷。

我在第二个车站上的车厢中看到他,当时乘客意外的多,他在长排座位的另一端,露出半边身子,然后,竟然笔直站了起来,摩蹭着在人堆的隙缝里朝我捱过来。

我跟他微笑,说了晚安。他颔首,嘴角动了一动后不发一语,也不知是什么用意。

他的英语有着很浓的口音,其实我不太有把握跟他能畅通无阻地聊天,趁着人多,当场装傻,把视线悄悄地挪到一边。

又到了另一个转车的站,我辗转下到搭车的月台上。

车还没到,没什么其他旅客,空荡荡的。我在厚厚的木头凳子上坐下来,发呆。

身旁有「登登登」下楼梯的脚步声,不到五秒钟,他在我的身前一公尺处站定,自顾自地,居然把提琴盒子打开,凄恻心酸拉起一个很悲哀的调子。

我没有心理准备,吓了老大一跳。基于反射动作,赶忙开步向前,换了一个位置。

怪哉!那天的车到得好慢,我伸长了脖子,迟迟不见车来。这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又靠到我左近来。

我接连又换了两次等候的位置,他锲而不舍地,一跟再跟。

我至今记得接下来的画面:这位有着一脸硬汉线条的南美洲男人,无预警地,握着他的小提琴,就在我的座位前面,「噗噔」一声跪了下去。

哇!

我不晓得在墨西哥这些地方是不是动不动会跪人,但我们东方人,看待「下跪」这码子事,可是十分不得了的!

我一惊非同小可,慌得伸手去搀他起来。

『老兄,你没事吧?』

他顺从地站起来了,深深的黑眼睛,不像鹰了,湿湿的,像鹿。

他也不说话,我缓和气氛,故意笑他:『这次你是真的在跟我了,对不对?』

他点点头,用舌头濡湿了一下嘴唇,很吃力地说:『我拉三首曲子给你,都是完整的,你给我五块钱,可以不可以?』

五块钱不是大钱,看得出他是疾迫的。我卤莽地开口:『好的,你是碰到了困难了吧?』我该死的好奇心。

『女儿生病了,要给医生去看。』他吃力但认真地说。

『五块钱?哪够看医生?』要命,我还在怀疑人家。

他很快地把他大衣的口袋掀起给我看,我探头瞄了一眼,那个边沿的线都磨到残破的袋口里头,饱饱的一些皱钞票,以及零钱铜板。

『在城里拉了一天,还缺五块钱…』

那一晚,不晓得为什么开往皇后区的地铁姗姗来迟,也刚好够我听他说起自己家庭的故事…

我给了他十块钱,和一串经常戴在腕上的佛珠。

我说:三个曲子先寄下吧。我们,还会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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