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写信者的字着实一般,潦草软趴趴的没力度。如果是高中时期的谭昭明,看到这字一定都不会看信的内容。字太丑,读起来费劲。
但不知道为什么,谭昭明觉得这字迹自己好像从哪里见过一模一样的。
【 老李每次出重要任务,都唠叨让我写点什么,假如出事了怎么办,总得留点东西给家人朋友。我耳朵都磨出茧子啦。
这是第一次写,我长话短说喽。也不是一定会死嘛。
就算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李家里两个孩子上有老下有小的,张哥黄金单身汉好不容易谈上个恋爱,小花还那么年轻,以后市局一枝花必是我们刑警支队的,谁都别想抢。黄桑乖乖做你那心理分析吧,别老想着去现场。就该我上啊,我没爹没妈没老婆呜呜呜多惨,全家就我一个人。】
至此,谭昭明大概理清楚写信者和刚才那些登门拜访之人的身份。为首的男人应该就是信里的老李,眼神不善的女生是小花。其他几个,谭昭明略微回想,已经将人和脸一一对上。
但写信者…应该是牺牲了。
从信的用词和语言来看,写信者应该是个洒脱开朗的年轻人。原生家庭状况不好,也没成家。
【 所以,我死了,都别哭!又拿下大毒袅,又成了烈士。一想到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进烈士陵园我就很自豪啊你们懂不懂。当然,都不要抢我的功劳。咱们队有我一个英雄就够了,你们就安心躺着做普通人吧。该生三胎的生三胎,该谈恋爱的谈恋爱,好好吃饭好好生活,有时间多去旅游。PS我还有很多地方没去玩过呢,麻烦你们代我去看啦。对了有孩子有孙子的时候别忘了把我的帅照给他们看,告诉他们我有多帅。
好像没什么好说的了。正好一张纸快写完了。就到这吧,这张纸你们想要就留着做纪念吧。
后面写的那些不准留,也都别看,怪难为情的。要烧给我,和我的尸体一起火化!我去地地下就指望这几张纸陪我过了。不然过了三生石喝了什么忘情水把他忘了,搞不好以后阴曹地府他遇到我又要埋怨我。
他就是这么霸道,只许他忘了我,却不让我忘了他。其实是骗你们的啦,他才没有要求我。是我忘不了他。】
谭昭明读完一页,放置在一旁,继续往下。他有强烈的预感,那个他是自己。
果不其然,谭昭明看到第二张最开头的署名,确定了猜想。他的心跳又开始快,绝不是好的预兆。
【 Hi~ o(* ̄▽ ̄*)ブ谭昭明,小谭宝宝,昭明哥哥~~我画的表情可不可爱。是不是和我本人很像嘻嘻。
哦,不好意思,忘了你已经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了。没关系,我知道你长什么样就行。你说,你怎么长那么帅啊。这么多年了,和给我灌了**汤一样,怎么看都看不够。我和你讲,要不是你长那么帅,我早把你忘了。然后等你哪天恢复记忆跪到我旁边祈求我的时候,我眼皮都不抬就把你给拒绝了。我艹,想想就帅!
我也不知道为啥要写你,我应该下辈子把你忘了,喜欢上别的更帅的男生或者喜欢女生,然后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嘻嘻。可就像你以前骂我那样,我贱。花那么多心思追到手,还没赚回本你就拍拍屁股失忆把我忘了,好不划算啊。】
谭昭明右眼皮跳了一下,他高中的记忆基本是空白。有想过找回,但谭父谭母信誓旦旦说他高中时代没有发生任何重要的事也没有结交重要到不能忘的朋友,故他一直带着记忆空白生活。可从这封信看来,他高中怎么可能没有认识重要的人。他甚至和男生谈了恋爱。所以方春意根本不是他的初恋,写信者才是。
谭昭明的心跳牵连太阳穴,偏头痛发作。他干吞了一片药,继续往下看。拿着信的手轻微发抖,无法自控。
【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骑自行车不长眼的我迎面撞上你,我愿将其称为命赐的缘分。你的黑裤子印上轮胎印,脸黑得不行。不过那都掩盖不住你的帅气,我一下子就深深地爱上了你。我提出请你喝饮料赔礼道歉,你拒绝的那叫一个干脆。现在想想,你挺装的。死装哥,略略略。再后来,就是年级的成绩榜咯,那么一大张帅脸,年级第一,了不起。就此,我已经深深地迷恋于你。你总是不相信我说的一见钟情。可我对你呢,又确是如此。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呢谭昭明,我说喜欢你一辈子不是假话。你看我也做到了,到死我仍然爱你。
Yue了是不是,写着写着这么肉麻我自己都有点想吐哈哈。总之,在那之后我展开了对你的热烈追求。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你这样难啃的硬骨头,当我高调向兄弟们表示要追你时,大家看我那眼神和看鬼一样,让我自求多福。我凭借我广泛的人脉打听到那么多追你的女生无一胜绩,可那有怎样,我章炽是会轻易退缩的人嘛,显然不是啊。送早餐,体育课打球送水,约你一起吃午餐,在我坚持不懈的第十三天,你终于搭理了我。
哎呀我那叫一个激动,就差绕着操场跑十圈了。可你真叫人伤心,傍晚,天台,晚风,夕阳,多么感人的场景,你约我在这见面,我以为你要对我表白呢。结果你把我写了十几天的情书全带来还我了,顺便告诉我你不是同性恋。我笑嘻嘻地说没事,性取向不要卡那么死嘛,老子以前还喜欢美女呢,这不性向说变就变了。
你当时很想翻我白眼,我看出来了。但阿姨把你培养得很好,你的教养不允许你对像我这样死皮赖脸的追求者说一句难听的话。很快你走了,我一个人坐在天台,手里拿着被退回的信。都是我亲手写的,一个字没从网上抄呢,怎么看都不看。对着粉紫色的天空,我拆开一封信,深情款款地朗读着。越读越TM想我文笔真好啊,简直是当代大诗人,情圣好不好。就差把自己感动哭了。】
记不清脸,更罔论声音。谭昭明只得凭空幻想出一个吊儿郎当的高中生,校服不好好穿,走路摇头晃脑。这明明是他从小到大最不喜欢的性格,脏话连篇,为人毫无分寸。可谭昭明却一点不觉得讨厌。甚至只读到这里,他已经肯定信的主人就是他曾经的爱人。
谭昭明忘记了一切,可章炽在他的世界里早变成一种感觉,触不到,流转于心。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