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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二人重新回到材料店,买了需要的材料。按照一开始买过的再拿一份,也废不了多少时间。

“你想吃点什么?”

“听你的。”

“我喜欢去城西,生活气息比较浓。那边有一家小面馆,味道很是不错。我们去那里吃吧?”

“好。”君清墨对于她的无条件服从,来源于跟着吃到了太多地道美食。

他吃过很多山珍海味,那些表面看起来精致的吃食,往往不过是虚有其表罢了。重在工序和表面的形,反而失了食物本身的味道。

“可惜地理位置不怎么好,去的人没那么多,若是开在闹市,生意应该差不了。”

“既有如此手艺,为何不去闹市开一家呢?”

“哪能那么容易呢。吴家嫂嫂的丈夫从军多年未有音信,她又要照顾生病的婆母和年幼的孩子,勉强糊口都算不错了,哪里能攒下本钱呢。”

君清墨看着面前的面馆,说是面馆,不过是住家的房子把前厅做成门面的样子。

为了拓宽店铺的面积,在门口处搭了一个小棚子,可以摆上两张四方桌。

“吴家嫂嫂,给我来两碗肉丝面,今儿高兴,加双份肉丝,再分别加个荷包蛋,再来一个荤菜,一个素菜。”

既然是下馆子,章云娘决定豪横一把。

君清墨看着她熟稔的做派,脸上带着淡笑,一副任君安排的模样。

明明今天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可是跟章云娘在一起,他就很舒心,很高兴,彷佛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哟,多日不见,这可真是稀客来了。”此时正值饭点,三三两两的食客在店里用膳,看样子并不繁忙。

吴秀娘手脚利落的收拾着桌子上的碗筷,也看到了一同被推进来的君清墨。

“今儿可是带朋友给我捧场来了?那我可得把看家的手艺拿出来了。”

招呼着人在空位坐下,就要去下面条,哪知那边的食客开始叫嚷上了。

“哎哟,吴家丫头,怎的我们熟客就没这待遇呐,快把看家的手艺使出来,我也再来一碗。”

“刘大哥就爱说笑,这不好不容易来个新客想卖个巧,您倒拆起台来了。”

话音一落,引得食客们哈哈大笑。

“章丫头,那边小菜自己取去,我新腌制的小菜,改良过配方,去尝尝,保你喜欢。”

“吴家嫂嫂的小菜做的最是爽口,我就好这一口。前段时间太忙没来了,早就馋上了。”

“多拿些,咱敞开了吃,管够。”

君清墨见人自顾自地去墙角的桌子上盛小菜,他也开始打量起这里来。这里有些破旧,胜在打扫的干净,收拾的也很利落整洁。

他往日出入的场所多是富丽堂皇之地,所见皆是华丽富庶之景,如今的所见所闻,让他充满了新鲜感。

周围人表示出来的善意,也让他心里那个怯弱的壳被收缩了起来,出门收获的不一定是难堪和奚落,还有温暖和善良。

“来这里的人这么少么?”此时正值饭点,他们进店也好一阵时候了,屋子里的大堂都没什么人,外面还搭个棚子不是多余吗?

“晚上来这吃的人少,晚上都没什么事,大多都选择在家吃了。早上和中午客人会多些,那些来不及自己做的,或者图省事的,会过来这边吃。”

章云娘细声解释。

不多时,吴秀娘端着两碗面过来了,面汤色泽清亮,内里的面条根根分明。

“章丫头,这位公子,你们慢用,若是不够吃,小店可免费续面,除了肉丝,素臊子也免费。”

一同上来的,还有一盘酸辣鸡杂,一盘炒豌豆尖,吴秀娘还给赠送了一份炒青菜。

君清墨打量着清汤面,还未凑近,就闻到了一股带着油味儿的面香。

面条上面铺了一层炒好的肉丝,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了章云娘一眼,示意开动,随后就开始吃面条。

这面条入口,带有一股清香,汤底清口不腻,喝着不似骨汤。

“唔,好吃!就着这个小菜吃,一口腌菜,一口面,你尝尝。”

“这个炒菜也不错,你也尝尝。”

吴秀娘做的饭菜,都是家常菜的配方,君清墨在里面,吃出了家的味道。

那种感觉,令人恍惚,很是温暖,明明没有吃过娘亲亲手做的菜,可他却吃出了娘亲的感觉。

那是一种舒适,让人从心灵上感到舒适的味道。

他吃过一碗,又让添了一碗来。

这些感觉,是他不曾体会过的。

他倒是有些明白,为什么田园诗派能够兴起了。对诗中韵味的理解也愈发深刻。

两人不仅将面条吃光了,还将桌子上的炒菜也吃光了。

章云娘坐在椅子上,满足的打饱嗝。

君清墨在她的照顾下,摆脱了瘦削乏力之态。现在体重也慢慢养上来了,她抱起来都没有以前轻松。从外表来看,也像一个成年男子的体态。

以前瘦削的就剩一把骨头,一张人皮包裹着骨头,眼窝深陷,瘦得脱相,看起来十分的可怖。

其实,有时候,旁人并不是真的有恶意,只是被吓着了。如果不是因为她以前常年照顾病患,再可怖的情景都见识过,她也不会那么泰然自若。

再看看面前的君清墨,面色红润,精神气十足,如果不是屁股下的那把轮椅,直接坐在凳子上,根本看不出任何端倪。

啧啧,如果要应聘护工这一职位,把这一案例放在简介里,实在是大大的加分项。升不升职难说,加薪应不是问题。

君清墨意识到人在看他,不好意思地绽放了一抹笑颜。

风流公子笑靥如春花般灿烂,如秋月般皎洁,引人遐想。不过章云娘没看见,她起身结账去了。

回到府里,时辰已经不早。

君清墨临睡时,脑海中不由得闪过许疏影的身影,白日的情景不断在脑海中闪现。

他自诩天资聪慧,难道他的眼光真的很差吗?

他看错了安乐王、安乐王妃、姚知恩,现在还有许疏影。

其他人无所谓,自少曾经,这些人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个个,他都看错了吗?

模模糊糊中,脑海中的一幅幅影像被另一个身影所取代,至少,至少章云娘,他是没有看错的吧?

至少,是的吧?

逐渐养成的作息习惯,使他困顿不已,很快进入了梦乡。

既然要以写话本为生,君清墨也不含糊。

他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自律之人,从不需要旁人的监督。章云娘看着他做的作息表,简直跟高中生上课一样。

她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君清墨不只输出,还会输入。当章云娘根据对方的指示,从箱子里翻出了几大摞话本的时候,她震惊了。

“这些话本子,都是你看过的?”

“以前,在府里时,除了看书、做功课、写文章,我不被允许有任何旁的玩乐。那时,母,王妃娘娘每每告诫我,要好好做功课,要取得父王的喜爱。”

“知恩为了缓解我的压抑,偷偷拿话本给我看。”

章云娘随手拿出来一本,里面竟然都是有批注的。看话本,还带有批注?这是什么神奇的操作。

册中掉出来一张纸,她捡起来看了看,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她猜测,这不会是读后感吧?

“......你这是看话本,还是做功课。”

“做功课养出来的习惯。”他不管看什么书,都习惯性将一些感悟、见解进行批注。当时,姚知恩还笑话他,消遣不像消遣,做功课不像做功课。

君清墨示意将话本给他,从小养成的这个习惯,却在如今大大帮了他的忙了。

曾经的有些感想和思路,如今重温,可以有不少发挥的空间。

他需要将曾经的感想和批注整理成册,方便找寻灵感,构思情节。

每日里,他按照自己的进度,上午整理新书的思路、大纲和细纲,下午投入现在这本的写作。他做事向来细致,在刚开始动笔之时,就已经做好了大纲,构建了故事的世界观以及主线和支线。

整理好的脉络,让他写作时没有丝毫瓶颈。第一本,他只需要达到及格线以上即可。

所以,对于他来说,在时限内交稿并非难事,相对来说,他的时间十分宽裕,可以为下一本新书开始做准备。

章云娘不想做个文盲,空闲时间里,就跟着君清墨一起学认字。前面为了签契约,跟着他学着认了一些关键字。

这边的文字与前世的简笔字不同,看起来似小纂,弯来绕去,学起来颇为费劲。

有些养成的习惯,真的很难更改。脑海中,总是想自动替换为简笔字,拐个弯的功夫就又写错了,只得硬生生凹回去。

君清墨一次次纠正她的握笔姿势,好在他耐心不错,如果做夫子,应该是个性格温和的好夫子。

对于学习这件事,章云娘耐心不算好,主要是她习惯了前世的签字笔,毛笔实在是用不习惯。

最后她端来一盆敲碎的泥沙,用木棍在上面划拉,这一下子反而效率给提了上去。

君清墨的书案很大,两人面对面坐着,丝毫不会相互影响到。

颇有同桌之宜。

象形文字的好处,只要会了其中一部分,连蒙带猜,这效率倒是能快不少。

刚开始时,章云娘一天最多能认能写十个字,后面渐渐地,能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只是这写字上,一直成长缓慢。

君清墨每日抽查她的功课,看着白纸上一团团的墨团,也是颇为头疼。

明明一笔一划来写的,写到最后所有的笔画都会融会贯通,彻底成为一个墨团。

他只得将小时候用来练字的小号毛笔翻出来,让人写字的时候写大一点,这才稍稍有些改观。

章云娘学习得心急火燎,这心里就开始冒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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