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来到这座终年阴雨的小镇是十一月份。
青灰色的天空,潮湿的空气,乏味枯燥且少见人烟的公路让我想立马掉头折回,相比之下甚至愿意永久定居之前被我一面否决的西雅图。天知道从洛杉矶到西雅图已经让我感受到了美利坚的广阔和自然环境的参差,可后来我才发现什么噪音环境污染气温都不重要,湿度才是决定生存环境好坏的第一要素。
当然首先反应过来的的就是头发,平时看上去温和柔顺的头发此刻像海底的水澡般贴在我的头皮上,趴在我的耳边向我耳鬓厮磨着 “回去,快回去!别犯傻了,你不属于这里”,头顶鬓角难受的触感让我更生烦闷。
我觉得真应该早点带詹尼佛来这里,也好堵住她那张每天在宿舍里大喊着她来美国读书只是为了逃离她口中所谓的那个最最最潮湿城市伦敦的嘴,可是如果真的和她一起在这的话,我们可能会破天荒的有了可以聊天的话题,最终还是质疑、理解、成为...算了,不想成为她。
长时间的旅程让我静下心认真思考了好多事情,无论好坏。
一路上我努力地去成为自己的心灵导师,虽然尽是自欺欺人洗脑式的“开导”,但只要不去深究琢磨,世俗通用的鸡汤也的确像是一针见效的肾上腺素,短暂的遏制住想从飞驰的车上一跃而下的冲动。而对于那些一直困扰我的事情,诸如最后见到母亲时她的声嘶力竭、被我托付给艾尔文照顾生死未卜的我的唯一的朋友仓鼠苹果,甚至连导致我退学的主要原因的詹尼佛,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了。抛去那些不合时宜的玩笑和大部分情况下颐指气使的态度,她也算是个正常的室友吧,可能大部分还是我的原因,我一直这样觉得。说实话,我挺为詹尼佛开心的,她也终于摆脱了我这个的室友,毕竟正常人应该都不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共处一室吧。
换个角度来看,我的气质和这里还挺搭,可是我内心对这里的抵触与厌恶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内心深处其实非常渴望温暖和阳光?想到这里,我扶着方向盘的手跟我的嘴角一起抽了一下。
真滑稽。
我是在傍晚时分到达福克斯小镇的。
对我而言,景色与路上的别无二致,无非是扑面而来无处可逃的一团团墨绿色,伴随着湿度极高的阴冷空气,诱的我打了好多个喷嚏。
要说唯一一点算得上不算坏兆头的地方就是我到的那时太阳短暂的出来漏了个面,温柔的金色光辉也曾短暂的洒在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异乡人身上,会是来自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吗?她在试图告诉我她并没有抛弃我吗?尽管像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我并不相信怪力乱神之说,可人生的大部分时间实在是太悲伤了,所以当真的有一些和煦的幸运的稍稍核心意的事情发生时,我是非常愿意相信的,我想苦中作乐可能是每个人的藏在基因里的求生本能的外像化吧。
于是在我下车的时候,我对着太阳的方向,十指合十低头闭眼,这是我的回礼,谢谢她送我到这里。
那天的大量的暖橘色块冲破了雾霭,洒在福克斯熙熙攘攘的街道房屋上时,洒在郁郁葱葱的云杉木上,这两块浓郁的颜料碰撞在一起,模糊了边界,像是一幅莫奈勾勒出的草图。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十分钟,我却悲伤极了,在这样枯燥孤寂的小镇,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再次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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