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把公主分为四类。
联姻工具、宠儿、故事女主角和继承人。
举例来说,联姻工具的工具性,唯一的作用就是用身体生下继承人;宠儿的骄纵跋扈,她备受父辈和丈夫的宠爱;故事女主角的貌美优雅,担当被英雄拯救的角色;继承人的野心勃勃、精明冷静,她对权力之座势在必得。
当一位公主具备上述四个身份的特点,那么人们将不得不务必对她重视起来。
当然,一位公主对这些特点的承载,是可以呈现时间性的,即,上述特点可以先后出现在一位公主身上——但绝对不会同时出现。
年幼的公主沿着城堡旋转式的楼梯缓步走下。
她介于儿童和少女的稚嫩脸颊上白净极了,没有丝毫的疤痕或斑痣,侍女在身后提醒公主,当心过长的裙摆绊住脚,按理说年幼的公主应当在侍女小心翼翼又符合礼节的搀扶中一步一步走下楼梯,但公主今早上起来就好像在闹脾气,厨房送来磨得正好的麦粉做的烤面包吃了一口就吐掉,精心抹了蜂蜜的烤飞禽,公主尝了一口勉强吃了半只,但还是说难吃;陶罐中发酵过的牛乳,是爱尔兰干重体力活的主要劳力才能吃的早餐,从小将公主带大的奶娘仔细调和了蜜糖与莓果进去,公主把莓果挑出来吃掉了。
“真是小鸟一样的胃口!”侍女担忧着窃窃私语,“谁惹公主不高兴了?”
年长一些的侍女捧着公主的头发编织了发辫后,少女就迫不及待随便穿着一件长裙,说自己要出去看一看,雨后的平原还透着一股湿漉漉的气息,昆虫在清晨还不忘昨夜求偶时的喧嚣,仍在一声声呼唤。公主睫毛扫动一下,索性将长裙提起,过长的部分兜在臂弯,小腿一迈,三步做两步跃下最后几级阶梯,扫洒的侍女连忙弯腰行礼,公主却毫不在意,直接冲出城堡,来到地面还没干透的空地上。
“殿下,格兰尼殿下?”侍女拿着一件毛绒披风过来给公主披上,“最近刚下过雨,您想出来走走可以和我们说,要是着凉了,陛下可是会心疼的。”
“嗯?”
公主回头看了侍女一眼,思索一会儿后,问:“我有马匹对吧?”
“啊?”
“我要出去骑马。”公主命令。
“啊,好,这就为您从马厩里牵过来,”一位身形健硕稍微年长的侍女答话,“不知您今天想骑哪一匹?”
公主略微低头,刘海遮住了她年轻的脸上过于成人化的冷淡表情,随后她说:“就骑父王送我的那匹白色小马驹吧。”
她用一个噩梦的时间回顾自己的灵魂在几千年后现代社会经历的一切,又用一个噩梦回顾自己看过的神话和史诗传奇,最后在半夜时分大口喘气,忍受自己作为“格兰尼”和“芙兰”这两个不同身份的记忆的混合碰撞。太痛苦了,芙兰在早晨起床前两个小时睁着眼睛盯着城堡的天花板,墙角不易被察觉的地方,蜘蛛已经编织出一个捕捉网的开头。
我想活下去。
芙兰深呼吸。
我不想被拿去联姻,和一个老头子结婚。
芙兰闭眼。
坐以待毙不是我的风格,任人摆布不是我想要的结局——要怎么做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避免神话中那个悲剧的、很多人死去和伤心的未来呢?
平心而论芙兰自认为应该不算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善人,但人毕竟总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良知和被称作道德的事物,还有被叫做“主观能动性”的东西,芙兰可不会在知道了神话故事的发展后,还任由自己老老实实长成故事中的格兰尼公主。也不会放任事态扩大,变成最后血流成河的模样——好人不应该去死,坏人……嗯,这个故事中似乎没有纯粹的坏人吧?
芙兰在深夜时分于床铺上思考。
置身事外时,年轻英雄和公主私奔的故事可以看做一段爱情佳话,但细读却能发现这场私奔背后每个人被时局控制的身不由己——公主究竟是爱英雄呢,还是爱英雄能为自己带来不必困于婚姻的自由?英雄护送公主私奔,究竟是发自内心的爱欲,还是身负禁制和自我要求的作茧自缚?最后的结合,有多少爱,又有多少木已成舟、事已至此的无奈?芬恩的联姻与追杀中,唯一真情实感的是友好结亲之意,还是维护自己地位和骑士团存在的坚持呢……
混乱、妥协、仓促、过激……这是芙兰作为一个思维成熟的现代人在认真思考这个故事后的评价。
既然如此,当以秩序和理性纠正。
遵守规则的好人不应该被利用,有自己坚持和原则的人不应该被为难;芙兰在内心定下这样的目标。
自己不会朝未来的方向走……那么自然,迪卢木多的命运也可以得到改变。
一个晚上,芙兰就作出决定:
三年当上王储,五年登基做女王,十年征服爱尔兰全境,她要让各部族和各势力团体向她俯首!
雄心壮志立下容易,但一起来,现代记忆到账的芙兰就因为味蕾不适应古代爱尔兰饮食饱受折磨——这不应该啊,在觉醒记忆之前,她作为“格兰尼”对这些饮食也是接受良好的。
早餐时间已经过去了,芙兰无意再去吃什么,她一边按照记忆中“自己”的生活习惯行事,一边计划着如何展露自己的才干、打听父王康马克的情况,毕竟,考虑古代爱尔兰政治情况,作为国王的女儿,想要即位只有三种办法:男丁死完自己上位;自己强势发动篡位;君权神授天赐王位。
梅芙这个例子有参考性,但不强,芙兰也不知道梅芙是如何获得王位的。
从自己仅有的对爱尔兰神话的了解,康马克膝下有三个男丁,十个女儿,戴瑞(Dáire)、凯拉奇(Cellach)与凯尔布瑞·莱夫彻是历史记载的三个儿子,而女儿则只有格兰尼和埃尔贝有姓名;芙兰之所以对埃尔贝有印象,是因为在一些故事版本中,格兰尼与迪卢木多私奔成功后,为了继续维持王国和骑士团的联姻,康马克另选一位公主,即埃尔贝同芬恩成婚。
然而此时芙兰并不知道康马克是否已经确立王储,和芬恩的联姻意图是否有或进行到哪一步。
芙兰就这样骑着小马驹,在雨后的原野上放空思绪,这里的空气嗅闻起来清新而带有一股野气,在没有回想起自己的记忆前,芙兰并不觉得这气味有什么不同,但和现代社会的比起来,更加野蛮而清爽,其中没有大城市空气特有的那些……人造物的味道,芙兰难以形容那种气味,那应当是混合了大量人群的、钢铁还有塑料以及工业排放物的味道,只要一嗅闻,就知道是独属于工业化城市的气味。
……她通过气味意识到,自己真的处于一个属于神话和传说的时代。
年长的侍女打马跟随在公主后方半个身位的距离,比起芙兰的生疏,侍女腰腹收紧,姿态老练,驱使马匹更加娴熟,并且在不动声色让身下的老马引导小马驹始终向前方稳定行走,避开路上的一些坑洞和雨水浸润过的软烂泥地。
不过一会儿,城堡在她们身后就变成了一个苹果大小的背影,面前出现一大片一人多高的石木混合建筑群,间杂着几个皮帐篷,在建筑一侧,更有着一大片人为从原野上清理出来的空地。
从远处看去,一群穿着短衣手拿统一制式武器的壮年男子正在各自对战。
侍女提醒道:“格兰尼殿下,前面就是陛下近卫的训练场,陛下此刻正在操练士兵,那里沙尘遍地,会弄脏您的裙摆。”
“近卫?”
侍女回答:“正是,往日格兰尼殿下在陛下身边见过的侍卫,还有出去参加典礼,被派来保护我们,为您驾驶马车的侍从就是他们。”
侍女还以为公主年幼,并不能很好分辨身边服侍自己的人,便如此解释;正方便了芙兰了解情况,她对自己的记忆一番搜刮,不得不感慨自己作为“格兰尼”时真是个烂漫的小女孩,对国家大事和康马克身边的人没什么关注,最熟悉的居然是身边的侍女、塔拉流行的首饰、部落夫人和王城贵妇间的八卦还有厨房的菜……倒也不是说批评,只能说作为康马克宠爱的女儿,“格兰尼”实在被保护的很好,对于部落冲突、国家战事、税收天时都不甚了解,这非常不利于芙兰日后的计划。
见芙兰想要多了解一些,侍女也更加细致地解释:“在您和几位小殿下出生后,陛下从塔拉的子民和贵族家庭中选拔武艺高超、对王国忠诚的勇士作为自己的近卫,在其后组建了大约六百多人的近卫团,他们负责塔拉的日常巡逻、城防还有宫廷中的安保,以及陛下、王后殿下与各位小殿下的出行保护。”
“这些近卫都是武艺过人、忠心不二的勇士,有他们在,塔拉和王宫就是绝对安全的,待到公主出嫁,陛下一定会从中选拔您日后的陪嫁侍卫。”
“不过殿下平日里很少来到城堡外,这应该是您第一次见到近卫团的训练。”侍女说。
芙兰牵着缰绳,注视着前方那片营地,她棕褐色的双眼看着远处那些士兵像黑点一样的头,色块般的躯体和四肢。
“叫一个人先去那里禀告父王吧,”公主回头吩咐,语气相比今早刚起来时似乎温和了一些,“就说我骑马散步看见了这里,想要看一看。”
侍女并不问这样是否有不妥,在她们看来,格兰尼公主是陛下宠爱的女儿,小女孩一时兴起,想要找父亲撒娇玩闹也是正常的。
出人意料,康马克很快派出三五身穿短打、腰配武器的近卫骑马过来,迎接公主和侍女进入近卫团的训练场。
康马克人近中年,下巴上的胡须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大一些;他有一头偏红的深棕色头发、棕褐色眼睛,在眼睛这方面芙兰与他如出一辙,除此外,在看向芙兰时,这位富有威严的君王露出慈和关心的表情,康马克从侍从手中接过皮毛披风,粗糙的手掌在披风上擦过训练场的粗糙砂砾,才接住小跑扑过来的女儿:“我甜蜜的小鸟儿,塔拉的珍宝,今天怎么想到来找父王了?”
“今天下过雨,觉得城堡里好闷,我就骑马出来了,然后在这里看见父王。”芙兰从康马克的怀中仰起头,在回想起现代的记忆后第一次见到这位抚养了自己将近十年多的父亲,芙兰并不觉得生疏,只是那些多出来的记忆让她添了许多思绪和忧虑——站在康马克面前,芙兰并不觉得他是故事中的国王,面前的男人在记忆中抱起襁褓中的自己、用粗糙的双手从侍女那里接过温热的羊奶、学步时搀扶自己的手指、带着微微酒味的长胡须曾在自己手中被当做玩具、还有一年四季男人抱着自己坐上马匹或车架,在行进中听着侍卫们的脚步声,嗅闻到的麦子丰收的气味……
这些都不是假的。
无需掩藏,无需伪装,只需要诚实遵从肌肉记忆,芙兰紧张了一个上午的情绪在康马克的怀抱中得到了一些释放。父亲揉揉她的头,“你好像又长高了一些。”
“我每天都在长高。”芙兰回应,“父王在这里做什么呢?”
“父王在命令近卫进行训练,”康马克牵着芙兰的小手走入粗砂铺就的训练场,侍卫和侍女井然有序默不作声地跟在国王身后,面对王和公主的检阅,正在对战或训练的近卫纷纷收回武器行礼。“格兰尼,正如织布时转轮要不停转动才能纺出布匹,勇士们也要不断训练,才能有实际作战的能力。”
“父王每天早早离开城堡就是做这件事吗?”
“没错,父王管理着爱尔兰的大小事务,要做这么多事情,自然要早起。”
“父王好辛苦,怎么没有人帮父王呢?”
“父王不需要人帮,这正是作为国王的职责和义务。”
康马克示意近卫们继续训练,自己牵着格兰尼来到场地一角,侍女铺上携带的毛毯,父女二人坐下来看着训练场的勇士;芙兰问道:“他们会像吟游诗人传唱的那样,征讨妖魔、在仙境冒险、带回珍宝吗?”
康马克抚摸女儿的秀发,将侍女梳理整齐的发型弄乱了一点,他似乎很乐于这样做,“为什么这样问?”
芙兰回想大约半个月前一次宫廷歌舞表演中,那个能说会道的吟游诗人抱着一把竖琴咏唱勇士冒险的场景:“故事里不都这样说吗,勇士凭借一匹马、一把剑和一面盾,以一当十,去往仙境,和妖魔搏杀后识破妖精的诡计,得到仙境之主的赏识,还有仙女嫁给他,赠送他珍宝作为礼物。”
公主稚嫩的童音伴随她指向一个近卫挥舞的单手剑响起:“他也有剑,有盾,怎么没去仙境冒险呢?”
康马克抚摸的动作略微一顿,才温和对公主解释:“那些冒险的勇士,都是各部落的继承人或者王子,他们没有必须驻守哪里或者保护哪里的责任,自然可以随心所欲,去往各处建功立业。”
“但是塔拉的近卫,就是为了保护塔拉、保护王室存在的,”康马克凑近了点点芙兰的鼻子,“也包括你,我的孩子。”
公主:“所以他们不能随意离开,也不能去成为故事里的勇士?”
康马克大笑:“这是自然,不过,父王有时也会带队去探索一些神奇的地方,到那时他们就有机会体验了。”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呀。”公主说,“我也想要和父王一起去仙境看一看,是不是和诗人们唱的一样精彩、美丽。”
“你现在还太小。”康马克道:“况且仙境哪里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呢?如果人人都能随便进去,这些故事也不会成为吟游诗人传唱的内容,而是变成大街小巷谁都能谈论的事情。”
“说的也是。”公主似乎还是没能满足对于故事的好奇心,“那这些事情就只能在吟游诗人嘴里听见了吗?父王,真的没有谁亲自去过,能和我说说的吗?”
“你这个淘气的蜜蜂,叽叽喳喳的和山雀一样。”康马克慈爱道:“如果你想知道,待到下个月菲奥娜骑士团前来塔拉觐见述职时,我带你去见一见那金发智慧的芬恩,当年他挑战过许多险境,也立下许多功业,他骑士团中也有许多勇士和能人,一定能让你听够。”
芙兰抬起脸,纯澈的眼睛里透出向往:“是大街小巷都夸赞的菲奥娜骑士团吗?”
康马克看着女儿的脸,微不可见地顿了一下,才道:“对,就是那个守卫爱尔兰,由大英雄芬恩率领的菲奥娜骑士团。”
菲奥娜骑士团进入塔拉城时,几乎所有人都挤到了街边去看。侍女为芙兰交代,骑士团负责守卫爱尔兰的领土安全,也会定期巡视、狩猎,防范可能流窜的盗贼和海盗。由国王授予骑士团权力,供给骑士团的粮食用度;骑士团则保卫领土、抵御外敌。据说这样的传统从芬恩的祖父、康马克的祖先开始就有了。
在爱尔兰人眼中,康马克是贤明公正的君主,芬恩是强大战无不胜的英雄,国王和骑士团团长的合作与盟约会如天上的太阳一样永恒,世代流传。
芙兰同自己的众多妹妹还有兄弟站在一块,康马克同王后埃瑟妮站在一起,他们在侍从的簇拥下来到了塔拉城墙上,注视着菲奥娜骑士团的军队在老远便扬起巨大的沙尘,待到军队走近一些,芙兰便看见了这支军队的全貌——领头的正是金发的芬恩,他面容已有中年人的模样,下垂的眼睑和爬满脸上的褶皱让曾经的英俊男人不再受到少女的喜爱,纯粹的蓝眼睛也带上了浑浊,但他久经沙场历练出的气魄并不虚假。
……还是能看出年轻时帅气的样子啊,芙兰不由感慨:果然,法拉利老了还是法拉利——但是终归是老了啊。
跟在芬恩身后的,却是几个芙兰认不大出的壮年男子和半大小子,芙兰熟悉的光头科南、金发的高尔都没看见,至于黑发的迪卢木多也不是很确定,毕竟这支军队黑头发的人也不少;整支军队步兵和骑兵混杂,骑兵大多骑着马匹,身负长弓、短剑和行囊,间或有人拿着长柄武器或旗帜,大多戴金属打造的头盔,披着厚实的皮毛斗篷;步卒则更多穿着皮甲,一手拿盾牌,一手拿单手剑或步兵长矛。这支军队令行禁止,临到城门还有十几步的距离,芬恩高举起一只手握成拳,身后的军队便在一瞬间静默,随后,站在城墙上的芙兰和其他人便感受到自己脚下的城墙似乎都颤动了一下——
军队总数几千人的骑兵和步兵齐齐止步,原本因为远行而略有散漫的队形立刻在步兵的碎步中调整,骑兵勒马整队;最后,全体士兵将自己的武器顿地,并腿肃立。
能够完美服从命令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在任何时代都是国家和统治者渴求的强大暴力;在军队做完这一切后,芙兰下意识去看康马克:他的神情冷静而淡然,嘴角翘起合适的微笑弧度,但眼神透出复杂的情绪:忌惮、渴求、羡慕、思索……
空气似乎都沉寂了一刻,芬恩在此时高喊道:
“尊奉伟大爱尔兰至高王、贤明君主的命令,以麦克库尔之名,菲奥娜骑士团没有辱没王国交给我们的任务,本次巡视任务顺利完成!”
“上半年王国北部的视察和扫荡已经完成,我们随军带来了这些胆敢对抗至高王统治与命令的小贼作为俘虏献上,还有数不尽的美酒与缴获的财物。”
“愿诸神庇佑爱尔兰,这无尽的乐土与眷顾之地。”
站在城墙上的康马克哈哈大笑,爽朗道:“诸位大臣和塔拉的人们,我们爱尔兰的大英雄、智慧的芬恩一如既往,轻易战胜了敌人凯旋;哎!老朋友,说什么客套话!快些进城,快些来到为你留好的尊座上享用宴饮吧!”
城下专供军队出入的大门早就打开了,康马克牵住芙兰的手,一群人簇拥着来到城门,侍从为康马克和芬恩倒上两杯酒,爱尔兰象征政权和军事的两个首领共同碰杯,互相将手臂举到对方嘴边,给对方喂下美酒。
“短短几个月没见,陛下的胡须又变长了不少啊!”
“哈哈,说的好像你没有留胡子一样,我看你的风范不减当年!”
一杯酒消融了之前过于正式和官方的气氛,两人互相热络地寒暄着,一路从大道走入城内,菲奥娜骑士团跟在芬恩身后,被围观的塔拉市民们赞颂功绩,不少骑士团成员还被投掷了鲜花与少女的飞吻。塔拉的宫殿内早就备好可供百人享用的丰盛宴席——烤到滋滋冒油的家禽、牛犊和野猪、色彩鲜艳的时令水果和味道清甜的蔬菜;盛满陶罐的蜂蜜被放置在长桌各处,供胃口大开的勇士们用烤肉蘸取;醉人的美酒被侍女们一一奉上,还有羊奶和牛奶制成的各种乳饮品、乳酪、麦子做的大饼和派……
芙兰花费一个月,好不容易让“格兰尼”的古代口味和现代人挑剔的舌头达成勉强的和解,这样才能吃下去这个时代的食物,否则这一个月她真的一顿饭也吃不好;现在闻到餐桌上的香味,芙兰也忍不住胃里的馋虫——
康马克和芬恩怎么还在聊天啊!快点开饭啦!
虽然目前她的确对芬恩骑士团里面那些自己想提前接触的神话人物感兴趣,尤其是据说和自己有一段孽缘的迪卢木多……但是果然最重要的还是吃饭。
像是意识到让大家站着看领导聊天、却只能对着餐桌上热腾腾的饭菜光看不能吃也是残忍的一件事,康马克和芬恩端着酒杯同各勇士唱了祝酒词,便豪爽宣布诸位可以尽情享受。
好耶!芙兰立刻就想冲下去,去长桌上拿自己喜欢的,却被侍女一把拉住:“格兰尼殿下,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您不用亲自下去拿。”
话音刚落,另有年轻侍女捧上来一张小木桌,上面有一个小孩可以吃完的麦饼、果汁、烤肉和点心。
芙兰:“我,我想像大人一样吃饭,”她指了指下方已经拿着鸡腿大快朵颐的士兵:“想吃什么,伸手就能扯下来!”
最重要的是,现在孩童身体里的她,可是个货真价实的成年人,完全不用真的像小孩子一样对待啊,她可以自理,并不是真的很想无时不刻都在被侍女围绕着照顾。
侍女以为她是想学习普通士兵的模样,不由为公主的童言童语笑了:“殿下应该像王后殿下那样进餐,您身份尊贵,怎么可以和士兵们挤在一起呢?”
这话说的芙兰下意识皱眉:“我为什么不能和他们坐在一起?”
侍女理所当然回答:“您是至高王高贵的血脉,爱尔兰的公主,受神祝福的女儿;那些士兵不过是芸芸凡人,举止也粗鄙,您就更不能……”
芙兰打断:“怎么能这样说呢,他们为保卫爱尔兰辛苦训练、勇敢作战,是这片土地上人们的保护者,就和父王的近卫一样,我也在被他们保护呀。”
侍女意识到自己的失言,顿时低下头:“殿下,请您宽恕!”
“出了什么事?”察觉到公主那边忽然安静的气氛,康马克原本还端着酒杯同芬恩畅聊,却立刻注意到不对,高声询问。
说话的侍女冷汗俱下,登时便跪在地上,将头深深埋入双臂之间。
康马克点名:“法农,你是公主身边的侍女长,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大厅下方享受小丑表演和诗人歌唱的骑士团成员们还沉浸在宴会的氛围中,高台上领袖和贵人们一时的安静并没能影响到他们;芬恩端着只喝去三分之一酒水的杯子,饶有兴趣地听侍女长法农来到座前,一字一句复述了发生在公主和侍女间的对话。
法农复述完,康马克先开口:“哎,你们这群见识浅薄的愚人,遵守礼仪固然应当,却不能以此为由贬低为爱尔兰流血的勇士!”
芬恩笑呵呵地打着圆场:“侍女的话也不算假,她一个小小仆人,只能见到至高王的光辉,自幼听着陛下的丰功伟业长大,会这样想再正常不过了;况且,格兰尼公主身份尊贵,的确不适合同骑士团那些一身臭汗的小子们一块坐。”
康马克却露出愧疚的神态:“芬恩,这件事虽然小,我却不能让其成为横亘在骑士团和王国中间的一根鱼刺,倘若这样的话传出去,世人就要说我康马克看不起你,看不起为爱尔兰流血牺牲的菲奥娜骑士团了!”
康马克随即叫来公主,为公主介绍道:“面前这位就是你一直在吟游诗人口中听过故事的主角:大英雄芬恩。今日你的侍女失言,或许无意,却还是贬低了菲奥娜骑士团的骑士们,现在你愿意到席间去,代表父王我为他们献上谢意与祝福吗?”
芙兰眨眨眼,“当然愿意!”
公主等不及芬恩阻拦,提着裙摆快活地冲到席间,这转转那走走,很快就和年龄相仿的一群半大小子聊起天来。
台上的芬恩放下酒杯:“陛下,您这样重视骑士团成员的感受,真叫我受宠若惊。”
康马克宽和道:“你和骑士团是保卫爱尔兰的功臣,不论是日常巡视、击退邪魔;还有更早之前我父王在位时你击杀妖魔;你的祖父联合南方行省打退了海上的巨人……诸位都是爱尔兰人怎么感谢不为过的人,我作为国王,这都是该做的。”
芬恩笑了笑,“说起来,陛下还在训练那批近卫吗?有骑士团的巡视和保护,塔拉会是绝对安全的,没有外敌可以突破我们的防线攻入塔拉,等待他们的只会是菲奥娜的尖枪利刃。”
康马克亲自为芬恩斟酒:“有时候,城内还是会有一些难抓的小贼,日常维护治安、维持城市的秩序也需要他们。芬恩,我训练他们并非对骑士团的不信任,这些勇士也远远比不上骑士团的成员。”
芬恩没动那杯酒,“如果需要这些人手,陛下只管从菲奥娜要人,正好也适合那群小子提前练手。”
康马克摆摆手:“小偷小摸就劳动菲奥娜的骑士?你们的勇士可不是用来找寻失物、抓鸡抓狗的。”
“哎,放松的时候就不要提这些战场上的事情了,你们这回也有伤亡吧?”康马克转移话题,“说起来,格兰尼一直向往你早年的那些冒险事迹,天真的小姑娘,她总觉得故事里的勇士战无不胜,也不觉得这些探索会死人。”
气氛似乎有所缓和,芬恩笑了笑,“年轻人就是喜欢这些,如果公主对此感兴趣,我可以让团里一些年轻人为她讲述。”
“那很不错!”康马克道,“格兰尼……哎,孩子长得真快啊,你的儿子莪相已经成为能独立领队的战士了。我最宝贝的女儿,眨眼之间也快要长成大姑娘了。”
芬恩看了一眼同几个小孩玩到一起,甚至开始猜拳的公主:“人老了,看着下一代慢慢长大,也是一件好事。”
说着,芬恩将康马克方才亲自倒的酒一饮而尽,康马克立刻续上:“我听说,莪相已经定下一门亲事,明年就要完婚?”
“不错。”
“你作为他的父亲,一定给他挑选了一位好妻子;”康马克面露愁色:“儿子们都淘气,女儿们乖巧可爱,可也让做父亲的心疼。”
“哦?”
“格兰尼再过几年就要挑选一位好丈夫……可是我现在也没有头绪。”
“陛下考虑的太早了吧。”
“女儿一旦出嫁,从此就跟随丈夫生活,我就看顾不到了,就算能离婚分居,那又该是遭受了怎样的委屈;因此更要提前准备,千挑万选啊。”
芬恩继续喝下康马克倒的酒,他要从托盘上拿起酒壶,为康马克斟酒:“……孩子们未来的伴侣,还是要知根知底,彼此熟悉最好。”
康马克一口饮下:“的确,这样再好不过,可我环顾王国内的贵族、各部落适婚的男儿,没有一人配得上我可爱的女儿。”
芬恩正待说什么,康马克忽然对身侧的侍从命令:“公主的那个侍女……叫什么来着?”
他的目光看向仍然跪在公主原先席位旁边的,那个失言的侍女,侍从立刻回答:“陛下,她叫帕瑟。”
“帕瑟……她虽然侍奉公主没什么差错,浅薄的脑子里却没有什么见识,这样的侍女放在公主面前,只会不断说错话,让公主也被误导。”
喝了酒的国王似乎思绪也会延迟,最后,国王下达了对帕瑟的处置:“正好,王后怀孕了,将这个蠢笨的仆人调回王后身边照顾吧,你去转达王后,让她挑选一个更聪明点的仆人服侍公主,可别再弄出今天这样的事情了。”
那边得到处置的侍女立刻对着国王的方向膜拜行礼,虚着脚步被同伴扶回去;芬恩又为康马克斟酒:“不愧是以贤明统治国家的至高王,正因您的这份宽厚仁慈,爱尔兰才会拥戴您。”
“哈哈,真是太夸过头了!”
宴席早已结束,洗过澡后浑身清香的芙兰躺在塔拉宫殿的床铺上,美滋滋复盘今天的事情:
对菲奥娜骑士团的军事实力有了一些了解,从今天父王对自己的交代来看,他好像一直在强调不论是近卫还是菲奥娜骑士团都是爱尔兰的一员,也希望自己作为公主能和基层士兵打好关系……或者彰显这种意思?
而且,晚餐的味道相当不错,自己还去仔细找了找日后那些出现在骑士团的角色,居然这么容易就见到了还没光头的科南、尚且年轻的高尔以及小小年纪就已经有帅哥模样的迪卢木多。
出于某种奇怪的心理,芙兰对于这个故事中的“丈夫”一方面想将对方拉出故事中的那段孽缘,一方面也有点不敢和对方直接见面,万一这个时候迪卢木多已经获得了黑痣,自己岂不是一见到就会丧失理智变成痴女……这种事不要啊!
芙兰在宴会上大吃大喝的时候,吸引了几个骑士团的年轻男孩,他们好奇地拿着食物过来聊天,芙兰快乐地和他们玩了几个现代常见儿童游戏,还分别说着流行在塔拉与骑士团巡视地方的各色故事、八卦;接着他们为芙兰介绍来了一个黑色短卷发、金黄眼睛的漂亮男生。
……就算没有黑痣,这脸帅的也不像是人能生出来的吧?
“他叫迪卢木多,迪卢木多·奥迪那。”身边的伙伴拍了拍迪卢木多的后背,迪卢木多拍掉同伴的手,明明只是十一二岁的年纪,却学着大人的样子对芙兰一板一眼的行礼:“很高兴见到您,尊贵的格兰尼殿下,在下是奥迪那之孙,栋恩之子,未来会成为菲奥娜骑士团一员的迪卢木多。”
芙兰赶紧擦掉嘴边吃烤鹌鹑留下的油,提起裙摆回礼:“也很高兴见到你!迪卢木多,我是格兰尼……”
“太正式了吧你们俩!”旁边的小伙子——芙兰现在知道他叫赫卡,这个人物从没在芙兰所熟知的神话中出现过,但他的确是骑士团中再普通不过的一名成员,担当步兵的职责,擅长使用盾牌保护同伴。
赫卡是个能说会道的年轻人,至多不超过十七岁,但当芙兰表露出对骑士团冒险故事的好奇后,他便招手让几个小孩子过来,自己绘声绘色讲起芬恩几个知名的英雄事迹和自己作为骑士几次锄强扶弱的故事。
这一晚上,芙兰听够了故事,还和神话中的关键人物迪卢木多交换了姓名——她有意识地观察了一下,迪卢木多对待她尊敬而恪守礼节,像个小大人,一点也看不出神话中面对公主私奔请求为难妥协的命苦模样……咳,也看不出他对格兰尼公主有什么一见钟情的深情眼神。
相比于其他男孩对芙兰下到席间的无措和奇怪的表现欲,迪卢木多沉稳冷静地不一般,见芙兰老盯着自己,黑头发金黄眼睛的男孩转过头问:“殿下,我脸上有什么吗?”
芙兰真诚回答:“你是个很好看的男孩。”
迪卢木多有些不好意思,他用手指擦了擦人中,“……经常有人这么对我说。”
“我感觉你是个认真又有耐心的人。”芙兰说,“你对宫廷礼节很熟悉,一定有人教你。你也不会因为我的身份作出奇怪的举动。”
迪卢木多看看正在胡吃海塞的公主,“我经常跟随在骑士团的正式成员身边学习,也会同他们探讨吟诵诗歌……这些都是想要成为骑士该做的。”
“那说明你很好学嘛。”芙兰托腮看他,“你以后肯定能成为骑士团的骑士的,一定会。”
迪卢木多不是没被父亲或者身边的骑士团家眷夸过,但格兰尼公主这才是第一次见他,此前对他更没什么了解;能被她这样肯定,无疑极大满足了这个年龄的小男生的自信和虚荣心——迪卢木多压抑内心的喜悦和快乐,假装自己很淡然,实则暗中将腰背挺得更笔直,没错,虽然自己还不是正式的骑士,但就连第一次见面的公主都能看出他的资质,说明自己就有这么优秀!
“那就借您吉言了。”
芙兰回想着今天的事情,眼皮子逐渐合上,却在这时,房间的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侍女,今晚刚从王后身边调过来的新侍女丽佳走过来,将芙兰的身躯摇晃几下。
“殿下,格兰尼殿下,醒过来,陛下要见您。”
芙兰心下一沉,但手脚利索,快速穿好衣服,简单梳头后,跟随丽佳的脚步来到了宫殿一处露台。
康马克身边只有三两侍从,见芙兰到来,他屏蔽左右,芙兰注意到,其中一个侍女,赫然是今晚被康马克打发去王后那里的帕瑟。
“格兰尼,我的女儿。”
父王的双手搭在孩子瘦弱的双肩上,两双极其相似的棕褐色眼睛对上。
“你今晚说的话,真是让父王欣慰,说到了父王的心里。”
“是谁教你这样说的?告诉父王好不好?”
芙兰调动自己的声带,看了父亲一眼才说:“……没有人教我,父王。”
“是你自己想的?”
芙兰没有立刻回答,康马克却松开了搭在芙兰肩膀上的手,他半蹲下来,视线与芙兰齐平。
“格兰尼,我从上个月就发现,你好像一下子长大了许多。”
“我私下里请来了达奴神族的一位巫师,他对我说,你的命运发生了偏移,他无法看见你的未来……但你还是我的女儿,格兰尼,这一点我无比相信。”
“你好像藏着很多心事,担心着很多东西,也知道很多。”
康马克的大手拇指轻轻刮过芙兰还带着孩子稚气的脸颊,“……是忽然的馈赠降临于你,还是命运启示了你?能和我说说吗?”
TBC
我们酌情提高了康马克和芬恩的政斗段位并增加了康马克的父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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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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